哲学小常识:《我知道我不知道》/周嘉惠

德尔斐的神谕指出苏格拉底是最有智慧的人。苏格拉底对此感到很困惑,他不觉得自己是个有智慧的人,可是神又不可能说谎,到底是哪里弄错了呢?

于是苏格拉底去向平时被认为也自认为有智慧的人请教,抛出很多问题,结果发现他们原来都只是自以为知道很多,实际上却是一无所知。苏格拉底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其他人自以为知道很多,其实什么也不知道,而“我知道我不知道”。正是承认自己不知道使苏格拉底成为最有智慧的人。

用日常使用的中文来说,“我知道我不知道”其实可以翻译为拥有“自知之明”。诚然,有自知之明的人是稀有的,那种“明智”或“智慧”主要表现在认识自己。这是否也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我是谁?”是所谓的哲学第一问题?

有机会找柏拉图的《申辩篇》来看一下,这篇对话记录了苏格拉底诘问那些“有智慧的人”的经过,十分精彩。

哲学小常识:《爱智慧》/周嘉惠

这个月的《学文集》贴文,至今已有好几位作者提到哲学(philosophy)的原意为“爱智慧”。不过,却还没有人提到为什么古希腊人没把哲学等同于“智慧”,而仅仅为“爱智慧”?

这其中自然是有原因的。

在古希腊人的信念中唯有神是有智慧的,特别是女战神、智慧女神,同时又是哲学发源地雅典城守护神的雅典娜,更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我们凡人能够做到的只能去爱智慧,也就是去爱神。这种思维和古希腊人崇敬诸神的传统是一致的。

在希腊神话中,猫头鹰象征着智慧,也是雅典娜的使者。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曾说过“猫头鹰都在黄昏才悄然起飞的”,可以被解读为:哲学在乱世中会大发光芒。以我们比较熟悉的中国历史为例,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正是三千年历史中思想最蓬勃的时代。

《理性与感性,还有中庸之道》/周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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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和中国的传统思想在很多方面其实很接近,其中一点就是两种文明都相信“中庸之道”,凡事“过之”或“不及”都被认为是不好的,做人做事应该尽量避免极端。东西方两大古文明都如此认为的道理,大概错不到哪里去吧?

理性讲究逻辑思考,感性则侧重感觉,近来也有人将其归在“非理性”的范畴中。非理性不等同于“不理性”,只是一种和理性不同的划分,并不存在着贬义。然而,绝对理性容易异化成冷血机器人,绝对感性也不见得就是好事,过度感性很多时候只是自我感觉良好,别人并不以为然,顶多是不当面说破而已。当然,这些都是另一方的见解,同道中人聚在一起互相取暖、喊口号,应该还是很爽的。

一般而言,理性思维需要更多的后天训练,感性则多是天生使然,只要感官仍正常操作,神经线尚未受损,大脑就能顺利接受到感觉。这让人产生一种误会,以为理性是假象,感性显示的才是“真我”。个人认为,这种认知是不对的。感性只是侧重感觉,并不等于感觉,更不是自我感觉良好,感性的魅力从来都是来自他人,而非本人的评价。

一般马来西亚人都熟悉“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报章上总是不厌其烦地一提再提。以前小学还教过一种实验,一手泡在热水,另一只手泡在冷水,然后两手一起放进温水,两只手的感觉会完全不同。这些故事、实验都旨在说明感觉不可靠,感觉会骗人。可是,或许知易行难吧?很多人并没把书本上学来的知识应用在现实生活,总是“跟着感觉走”,还把它视为个人风格与自信的表征,以为那就是活出真我。

人类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主要在于我们更善于运用头脑,拥有更高的思考能力。蚂蚁“跟着感觉走”,找到食物,这是蚂蚁的生存之道。蚊子“跟着感觉走”,找到食物,这是蚊子的生存之道。我们再怎么样也比蝼蚁稍微强一点吧?怎么能够单靠“跟着感觉走”的标准来做人呢?有脑不用,那未免极端了。当然,只有脑袋,没有感情,或抱着理性至上的思维,那又是极端的另一头而已。极端有违中庸之道,都不可取。

有人问,那我算是个理性还是感性的人呢?偶尔在夜阑人静时扪心自问,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极端的理性主义者,虽然个人确实很理性,并在生活中积极追求理性。追根究底,始终还是割舍不下与生俱来的感性成分,否则也不会有《学文集》这样的东西出现了。

中庸之道是什么,明白了吗?

(电脑绘图:中分分)

9/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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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9日的贴文《老兵看生活》,是由94岁的美国老兵James Fleming口述,本人笔录。

我们相识于2002年,当时他已逾80高龄,可是头脑清醒,健步如飞。我们每隔几个月都会通个电话,常常还是他从美国打电话来,挂电话前他经常还会用华语说“再见”。去年底开始他健康渐渐衰退,而且不再打电话来马来西亚,也不再热衷于寄生日卡、圣诞卡。

这种现象对一个94岁的老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心里是清楚的。后来换成我大约每个月给他一通电话聊聊天,最后一次通话是在今年4月26日。等我再想起给他打电话时,已经打不通了。他曾经说过他所住的退休老人公寓的操作模式,基本上是人在电话在,电话不在,主人也就不在了。

事实应该是明摆在面前的,但我仍想确认,什么时候发生?如何发生?可是,美国Texas州的Fort Worth距离我们真是太远了,此时更让人深刻体会到“遥不可及”的涵义。方才,联络上旅居美国的学妹陈慧玲,请她帮忙询问。十分钟内她就找到老人公寓的管理办公室,他们的答复是James Flaming已在两个月前安详过世。

对于这位忘年之交,我还是愿意相信麦克阿瑟将军所说的:“老兵不死,只是凋零。”(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

照片摄于2012年2月12日,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合影的还有内人以及小女。(周嘉惠)

James Flaming (9/1/1920 – 2014)

家族的幽灵/周嘉惠(马来西亚)


脱氧核糖核酸,或一般人比较熟悉的简称DNA,隐藏着一个家族成员内在的遗传密码。有些家族成员外表有共同特征,仿佛同一位馒头师傅的产品,这展现的是DNA显性一面的遗传密码。如今摄影、录影的工具已不是什么奢侈品,我们的后代或许会根据照片、录像追溯,自己的眉毛原来跟十八代祖宗完全一个样,这是好事抑或坏事且不去说它,反正我们要有被子孙评头品足的心理准备。

DNA还存在着隐性一面的遗传密码,这暂时好像还没有特定化学方程式可以表达。譬如一个小孩在没人指导下自顾自玩起来的独门游戏,却是其父亲、母亲、祖父、祖母,或外公、外婆小时候曾经玩过的游戏,这种事情需要有见证人来证实;我确实亲眼见过这种情况,感觉很诡异。按我们现代人的寿命,“见证人”很难超过曾祖那一代,但是谁能肯定我们的某种行为不是源自十八代祖宗的遗传性重复呢?当年在《百年孤寂》读到那一段说去世的祖先回家,因为耐不住死后世界的寂寞,我几乎肯定作者马奎斯就是用文学的笔法在述说着遗传密码的隐性面。

当大多数人知道自己为什么在重复某些先人的行为时,这种有意的重复通常被称为传统、文化,端午吃粽子、清明扫墓都是这类例子。当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重复先人的行为时,如果要问为什么,遗传密码是其中一种还说得过去的解释。当然,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多得是,譬如“摇摇摇,摇到外婆桥”的儿歌在明朝就有了,假如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和明朝祖先唱的原来是同一首歌,知识不足应该比DNA更具说服力。

除了某些行为,又有多少观念是祖先“暗中”透过家族血缘一代代遗传给我们的呢?我们脑袋里装的思想有多少是“原创”的?多少是遗传的?这真是个既有趣又恐怖的念头,倘若事实果真如此,那我还是我吗?或者只是一个家族历史的浓缩?或许首先该问的是,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吗?

若真要分清楚自己的思想究竟哪部分是原创?哪部分是遗传?恐怕不太容易。一般来说,除了父母、祖父母这两代我们还有机会接触,曾祖那一代通常已是传说了,再上面的祖先顶多就只是族谱上的一笔记录而已;参考资料不足,是不太可能得出客观判断的。但若退而求其次的只要知道思想遗传是否可能,那倒是相当肯定的。心理学早已把父母对孩子思想行为的影响分析得很清楚,再用同样道理一代代推上去,十八代祖宗还真可能对我们的思想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力。换句话说,家族的幽灵确实是存在的。尝试去想象一下这个画面,列祖列宗原来一直在我们身旁唠唠叨叨、指指点点。这是有趣?还是恐怖?有趣也好,恐怖也罢,问题是我们的思想为什么要盲目地受制于其他人,即便那是与我们有血缘关系的先人?想终止这种遗传性的轮回,把祖先的影响从自己身上剔除,那还真考个性,考智慧啊!

是的,每个家庭都有祖先的幽灵在游荡,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祖先的身影在摇晃。要收掉家族的幽灵,还自己一个真我,普天下唯一的道士惟有自己。首先,别把自己的思想太当一回事,那些实在都不是什么伟大真理,尽管放手一件一件慢慢检验,去芜存菁;有一天你会发现,祖先的幽灵不耐烦陪你玩这种游戏,走了。DNA被消解后,经过筛选的精华遗产融入血液,那才是百分百的你,不再是祖先的附庸。

至此,我们始获得解放。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什么不是人文?》/周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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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有句常用的话:thinking out of the box。意思是思维可以更活泼一些,别被框框限制了。如果把这逻辑套用在人文讨论,相信也行得通。既然“人文”难以把握,那么我们何妨反过来思考,什么不是人文?

随地丢垃圾,扫地时把垃圾直接往水沟扫,这些行为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化为我国的“传统文化”。且不去提什么公民意识了,自私自利首先就不人文。

如果无良计程车司机挑客、欺客,那是违反职业道德;如果建筑公司偷工减料,那也是违法职业道德;如果执法机构执法不严,那更是违反职业道德。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我们每天都在面对,或者可能简直就是当事人,无论如何,那可不人文。

把一位远道从蒙古国来的女郎,用C4炸弹将人家彻底销毁,无论基于什么理由都好,都是很不人文的处理方法。

百物涨价时,贸消部长居然说抗议的人只占少数,代表多数人其实赞成物价上涨。在百姓感觉生活艰难时,说这样的风凉话,实在很不人文。

首相的“蕹菜论”,让许多人联想起问饥民“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或者问“为什么不吃蛋糕”的法王路易十六的皇后,以为首相不识民间疾苦。但是好像没什么人注意到,肉糜、蛋糕都是比一般人平时所吃更高级一点的食物,蕹菜却是更一般的食物。所以这不是不识民间疾苦,而是觉得百姓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倘若有朝一日大家不幸连蕹菜也吃不起了,有人却来表示关心:“何不食树叶?何不食野草?”岂不气煞人?虽然树叶、野草都可能是纯天然的有机食物,不过落井下石绝对不人文。

人文不人文,我们心中其实早有一把尺,问题是这把尺在有心无意间逐渐被蒙蔽、遗忘了。可是,不人文的行为仍然使人生气,令人震惊,教人发指,视背离人文的程度而定;上述情绪都是在现实中遭遇到不人文的指标,符合人文的举止通常不会导致群众血压集体上升。透过对现实生活中种种不人文行为的观察、揣摩,什么才是人文,不是呼之欲出了吗?

至于质疑关心人文有什么意义?这么想吧,它让大家活得比较像个人样,它让整体生活环境比较不那么令人生气。这能不能算是一种利人利己的积极意义,嗯?

摄影:Lin Yun Yun(台湾)

《人与人文》/周嘉惠(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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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问:什么是人?

这是一个简单但关键的问题。人类历史少说也有几千年了,时间一久事物往往都会变得理所当然似的,但理所当然的感觉通常是不可靠的。

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搞笑艺人团体Monty Python写过一首歌Eric the Half-a-Bee(半只蜜蜂艾历克),教人再三玩味。生物教科书说凡昆虫都有头部、胸部、腹部,还有六只脚。蜜蜂是昆虫,所以就应该有头部、胸部、腹部和六只脚。不幸的蜜蜂艾历克在一场意外中断了三只脚,头部、胸部、腹部也残缺不全,但还活着。好,原本是蜜蜂的艾历克,现在还算不算蜜蜂?

假如艾历克因为不符合教科书的定义,所以不能再称之为蜜蜂。那么残障人仕也算不上是人喽?这种想法太政治不正确了,在今天是完全无法被接受的。

如果不能以外形来定义,那么不妨套用柏拉图的说法,什么是蜜蜂的“理型”?简单一点的说,什么是蜜蜂的“蜜蜂性”?

当我们见到一只蜜蜂时,我们绝不会误会它其实是一条蛇。即使像艾历克这样的残障蜜蜂,我们也不可能会以为它是一条蛇。为什么?因为蜜蜂有蜜蜂性,蜜蜂性和蛇性不同。缺手断脚的艾历克并不失其蜜蜂性,所以即使它是半只蜜蜂,半只蜜蜂还是蜜蜂。

什么是蜜蜂性这种问题,无谓继续伤脑筋。我们更需要把时间、精力放在“人”的身上。“我是谁?”是所谓的哲学第一问题,毕竟我们都是人,解决不了“什么是人?”这个问题,恐怕最终也难以突破自我认识的困惑。不知道自己是谁,人生会很彷徨。

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理型?是什么特征我们一旦具备了,就足以让外星人也能够轻易认出那确实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王八?真的,人兽之间的界线在很多时候其实并不如想象般泾渭分明。

刚才已经说过了,外形是靠不住的。残障朋友是人,而一只西装笔挺、四肢健全的狗熊,肯定还是狗熊一只。很明显,西装笔挺也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

在西方国家,某些小镇选一只狗当镇长的消息时有所闻。但是,即使一只狗被选上市长、部长、或其他什么更高等级的长官,狗狗还是不成为人的。所以,地位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好莱坞拍过聪明猩猩上学的电影。我想,即使猩猩修得博士学位,顶多还是只能称为聪明的猩猩。我们可以把聪明猩猩当成好朋友,但总不会把聪明猩猩误当成人类。

莎翁剧本《麦克白》第四幕有这么一句:“虽然小人全都貌似忠良,可是忠良的一定仍然不失他的本色。”同样逻辑可以套用在我的问题上:虽然披上画皮的妖魔鬼怪全都似乎人模人样,但真正的人一定不失他的本色。

人的这个“本色”,我称其为“人味”,这应该是人的理型的重要成分。

人味不同于人情味,人情味太高级了。假如没有人情味就等同不是人,那吉隆坡的人类老早已经绝种,我们没必要把标准定得那么高。如果允许拿死鱼来作比喻的话,“人情味” 的强烈气味如同在大太阳底下曝尸三天的死鱼,“人味”则有如刚死的鱼,虚无缥缈,似有还无,但总是存在着一丝淡淡的、异于平常的气味。只要求有那么一点点味道,就算合乎标准,及格。

举例说明是必要的。当车祸发生时,总是有那么一堆人围在现场。提供协助者,散发着十分浓烈的人味,毫无疑问。至于那些在一旁忙着拍照留念的、抄车牌号码准备买彩票的、趁乱偷窃伤者或死者财物的,请问应该作何解释?教育的彻底失败?荀子强调教育对人性塑造的重要性,难道不曾受过任何教育,人性就会沦落到如此田地?但是我们又确知完全没受过教育的人在这年头实在不多见。

是不是因为缺乏信仰的关系,才导致现今社会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所谓信仰并不是指宗教信仰,而是指对某一些价值观的真心诚意认同。人是不是应该具有一些甚至不需要宗教提点也可以接受的价值观?

确实,价值观不比阳光、雨水或氧气,不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虽然进化论已抹去了区分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的界线,但假如我们还是认为人毕竟要比其他物种稍微高级一些(虽然某些人的表现真的十分令人怀疑其进化的过程是否尚未完成?),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低标准?个人不是在此鼓励大家去当个文明边缘的原始人,却也不再感兴趣奢谈伟人、圣人的公因数,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素质?

说得白一点,身为人类的最基本义务,就是起码需要表现得更像个人。猪狗不如固然可悲,有如猪狗也实在不值得开香槟庆祝,作为万物之灵,人无论如何总得比飞禽走兽稍微强一些。

在考虑任何社会地位、衣冠外表之前,我们必须认清自己首先是人,然后才可能是其他的。我在想,一种简单的、普世的“良知”是否能够成为人性的阿基米德点?如此确立人味的条件,这样的最低标准大概不算过分。

唯有透过人类特有的人文内涵的铺陈与演绎,人性的光辉才可能得以彰显,最起码的人味才能够成功展现。在一片人文缺席的丛林里,人文教育或许是我们唯一的,恐怕也是最后的出路。我们要对得起远道而来的外星人啊,别让人家捉了只王八却还以为是人!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论以什么价值观为出发点都好,任何事情的重点应该仍然回归到必须要对人类实行人道这个标准上。如果我们确实是以人的价值、人的感受、人的尊严为衡量一切的尺度,那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错得太离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死人没有太多的敬意,我们对活人也不见得有太多的关怀,许多人甚至连自己也不太尊重,为了“彰显生存”,常常不经大脑就说出一大串似是而非的废话,而且一点也不脸红。一言以蔽之,今天我们普遍缺乏对人道的关怀,我们没有人文精神。

网上有人说得好,失去人文精神的“发展”,实际上应该叫“发癫”。一部人类发展史要是演变成人类发癫史,实在很可悲。在多数人生活已至少达到衣食无忧水平的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召唤回人的良知,我们需要人文精神,我们需要更多对人道的关怀。在历史与未来之间,我们在今天就应该要表现得无愧于“人”的身份!

注:改写自个人发表于《南洋商报》《言论》版的文章《人》(6/3/2011)、《人味》(13/3/2011)、《人文》(10/4/2011)。

(电影海报:到地球收集生物标本的外星人)

《学文集序》/周嘉惠(马来西亚)

随着时代进步,普遍上各阶层的生活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当下的问题是,人们在衣食无忧之后,都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如何安排自己的闲暇时间?

暴发户的丑态就不提了,可是一般人除了盲目地忙着赚更多的钱,一闲下来就连忙用电视、逛街填塞时间,除了八卦,关心的范围通常不超过方圆十尺。“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治世反是也。”(《荀子•乐论篇》)荀子在两千多年前的这一段描述,套在今天非但一点也不嫌过时,反而还让人讶异于人类文明竟然似乎毫无进步。这实在不是个值得令人感到自豪的现象。

在物资逐渐丰裕之后,我们理应具备了更好的条件去反思生活,进而提升人类文明。这个目标既便果真“虽不能至”,我们也应当抱有“心向往之”的坚定心态。“学文”源自《论语•学而篇》“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一句,而大家聚在一起关心、讨论各种人文课题,“学文集”不正是个合适的名称吗?

这个学文集的专页计划每个月讨论一个主题,每天至少贴一篇新文章。如今“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作者们都是为了协助实现提升人文的目的而义务前来助拳,这种事情发生在世道人心公认冷漠的现代社会着实令人感动。

孟子认为“得道多助”(《孟子•公孙丑下》),但“多助得道”其实也是正确的;人文集获得这许多关心人文的朋友支持,如果他日有什么成就,当归功于大家的付出。任何不足之处,也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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