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和太太在咖啡店吃早餐,一位中年妇女上前募捐并出示一些儿童照片,一些复印文件,告诉我们说她是来自怡保某孤儿院的代表,为该孤儿院募捐。我当时看了那些“文件”,认为“证据可疑”而决定不捐;然而,我太太不以为然,捐了。她的理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不愿捐的原因除了她所出示的证件可疑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为什么不在当地(怡保)募捐,而选择来到老远的吉隆坡?是不是因为吉隆坡人根本没法知道到底这间所谓的孤儿院存在与否?
又有一天午餐时间我下楼吃饭,一出楼梯口就差点撞上一个手里拿着拐杖,正在“赶路”的中年汉,心中正在纳闷这位仁兄提着拐杖,健步如飞地要赶到哪里去?数秒钟后,答案终于“揭晓”了,他正赶到我楼下的咖啡店,在离开咖啡店十多尺前的拐弯处停下,再把拐杖放到腋下,哗啦地立刻摇身一变成了“残障人士”,一拐一拐地进入咖啡店向食客们讨钱去了!
我本身有个客户,她名下拥有不止一间房子,但是却也不止一次让我碰到她装残障:她用一块长长的白纱布把其中一只脚包起来,然后坐在我律师楼附近的购物中心门外向进出的购物者讨钱。她上过我在二楼的办公室几次,从来没听她说过脚有问题。
我并不是在说所有前来募捐的人,或残障人士都是在骗人(我自己的孩子也曾拿着学校的“金砖券”到处募捐)。只是我想我们有必要在当下应用我们的智慧去决定真伪,我们在那一刻的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总比来者不拒,完全没有判断来得好。乐捐是善举,也是好事,但是不要成为笨蛋。
在“乐捐者”方面,他本身进行“善行”的心态也很重要。就有一个客户告诉我,他有个朋友也是黑社会老大(指的也许是他自己,真正的老大不会轻易透露身份),每年都会捐出一笔为数不菲的金钱做善事,以弥补自己的罪过。也有位同行告诉我说:要多做善事,为自己“积德”。他在行内的声誉并不很好,喜欢在法庭“阴”别人。还有一个客户,他的父亲在他很小时过世,他父亲的生意都被他的叔叔吞掉了,而他的叔叔现在是一位知名的“慈善家”。
这些善举的出发点很让人不那么安心。可是对受益人而言,有时候施善者的出发点也并不是那么的重要,只要受惠者真的获益,管他施善者是为了“积德”、“弥补罪过”,甚至是“面子”、“名声”?
据个人所知,有些女人喜欢参与布施行善,如初一、十五时到庙里帮忙准备素菜之类,可是却“没时间”为家人准备晚饭。也有些男人,在外头慷慨乐捐,公益不落人后,回到家里却是一毛不拔、斤斤计较,做老婆的连讨家用也得出示证据(单据)让他核查。西方有句谚语说得好:Charity begins at home。然否?
(摄影:李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