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性来说,上周发生的最大事件就是“颐和酒店女生遇袭”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
弯弯(遇袭女生)来北京旅游时入住望京798和颐酒店,晚上22:50分左右,独自回到酒店的弯弯却被袭击了。弯弯离开电梯站在房门外翻找门卡时,一位男子突然上前凶狠地挟持了她,并在拖拽不成功后使用暴力,弯弯一直大喊“我不认识你,放开我!”,该男子为了阻止弯弯叫喊甚至掐住她的脖子和脸。弯弯的大声呼喊引来了一个酒店服务员,酒店服务员以为她和该男子是夫妻打闹,只是柔声劝阻,而没有赶走那名男子。期间,路过的一些房客驻足围观,可没有人上前制止。弯弯抓住该男子不注意的机会想要逃跑,结果被抓住头发直接按在地上强行拖拽到消防楼梯处。该男子的暴力举动和弯弯的求救引起以为女房客的注意,女房客拉了一把弯弯,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名男子就逃走了。之后,弯弯报案,当地的警察说“这事不归我管,负责的人到周四才上班”(当天是周一)。
事后,有几个问题被集中讨论。一是酒店的安保措施为什么这么弱,可以让危险分子随意进入威胁房客?二是旁观的人,包括酒店服务员为什么没有及时阻止?酒店服务员以为二人是夫妻闹矛盾,不方便阻止,但为什么夫妻关系中的虐待也不被阻止?四是警察在接到报案后为什么没有及时办案,是因为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侵犯吗?或者说没有出人命或者被强奸的事实么?
这件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言论主要分成了两派,一派批评女人们为什么不自爱、自重,为什么晚上还出去瞎转悠,为什么女人穿那么漂亮(或者穿的少),并建议女人们学习防身术,在关键时刻保护自己,衣服也要多穿点,防止男人们见色起意。另一派的意见是,女人选择什么时候外出、穿什么衣服,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无法保证女人们的安全?晚上外出就活该被侵犯?穿的少遇到色狼反而怪我太漂亮?简直是胡扯。
我当然更赞成后一种。因为这个事件里最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社会无法保证女人们的安全,让女人们暴露在被侵犯的恐惧中。连锁酒店在传统认知上是外出住宿的安全住所,为什么会出现被劫持的事情?而这个男人在劫持弯弯之前已经在酒店大堂徘徊好几天,就是为了找准对象下手,为什么酒店方就没注意到?警察在接到报案后并没有及时立案侦查,而是告诉弯弯“这事不归我管,负责的人到周四才上班”,而当天是周一。警察在女性公民遇袭时的不作为或消极作为怎么能让女人们不恐惧?
围观的人为什么不能及时给予援手?酒店服务员明明看到该男子在虐待一个女人,却因为认为二人是夫妻关系而没有及时伸出援手。这也让我想到了社会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女性在闹市、车站被陌生男人以丈夫的口吻强行带走,而旁观的人却不去制止。这种事情我们也被媒体报道、警局告诫了很多次,请我们在这时伸出援手,但都被围观者以“人家夫妻的事情,我们不好意思管”而拒绝,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女人的不幸和生命的被剥夺。
这里我想问的是,即使看到丈夫在虐待妻子,我们也要碍于夫妻关系不去制止么?夫妻中的虐待难道不是犯罪么?这也让我想起了董珊珊的事件,董珊珊在2008年嫁给王光宇,之后的2年里反复被王光宇虐待,在这期间,她和家人报警8次,都没有得到警察的受理,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反被王光宇威胁说敢离婚就杀她全家,曾出逃一次,被王光宇带人抓回来并且还监禁起来,被监禁的50多天里,董珊珊遭到严重的暴力行为,用个拳头打,用脚踢,在地上拖拽,导致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变形萎缩,头部严重挫伤,多跟肋骨骨折,不治而亡。然而法院仅仅判了王光宇6年半的有期徒刑,因为这是“虐待罪”而不是“杀人罪”,而虐待罪是针对家庭关系的罪种。但是,因家暴虐待致死难道不是杀人么?从这点上考虑法律对家庭犯罪是格外宽容的。最讽刺的是,王光宇2010年入狱,2014年就减刑出狱了,出狱之后又娶了一个妻子,继续又开始了虐妻生活。
在家庭关系上,法律和道德宽容暴力行为,在社会上,女人们遭受暴力时又常常被“你自己穿的少活该被侵犯,你晚上乱逛活该被强奸”这样的话语所伤害,因此把女人的安全暴露对女人安全不足够重视的社会环境中,这怎么不让作为女性的我感到恐惧!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