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惑/廖天才(马来西亚)

有人滴酒不沾,有人对酒不能自拔,爱得一塌糊涂。

伊斯兰教义中,酒是能引起头脑不清,进而影响个人的言行举止,因此需要禁止。酒,在阿拉伯语为“al-khamr”,这个词的原意,是指令人失去理智的东西。马来人在西马占大部分,马来人在宪法上的定义其中一条是他必须是穆斯林,而穆斯林是不能喝酒的。

所幸马来西亚实行较为温和的国家管理政策,禁止穆斯林喝酒之外,国家并没有限制非穆斯林卖酒和喝酒。因此,爱喝酒的非穆斯林,是可以很容易在商场上买到各种酒类,也不难找到专门提供喝酒的场所。

穆斯林不能喝酒,酒不是清真的东西,这在穆斯林学者里是没歧异的。但要如何定义酒,据说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看法。有说只要能令人醉的饮料,就是酒。喝能令人醉的饮料,就是违反伊斯兰教义。持不同看法的伊斯兰学者则认为,宗教禁止的是醉人的饮料,只要他喝醉,就算违反了教规,但是,如果他喝了这种饮料并没醉,就不算违规。

有人只喝半小罐含酒精量低微的啤酒,就会晕倒。有人喝他三四瓶大支装的啤酒,仍可以清醒的跟你谈哲学。罪不在醉,这说明是酒量的问题。同样的,有人驾车半个世纪,安然无恙,有人驾车不出半年,伤痕累累。问题出在驾车有否遵守交通规则。

自知酒量不好,就要少喝,或者不喝。明知喝酒会醉,或不胜酒量的人,就不在公众场所,人多的地方喝酒,避免醉后与朋友发生语言冲突,朋友都没得做。或者,喝酒就不驾车,以免害人害己。这是守规不守规,守法不守法的问题。

马来西亚以马来穆斯林为多,时不时部分马来政客会以酒课题来捞取政治资本,比如提议政府全面禁止酒的销售,或停止发出新的酒的销售执照等,非穆斯林也已习以为常。毕竟,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还算中庸理智的。

美国其实在一百年前就曾经通过第21宪法修正案,推行全国性禁酒,禁止酿造、运输和销售酒精饮料。这个禁酒令通过之后,美国酒精的消耗并没有减少,反而使得私酿酒猖獗,假酒泛滥,执法官员受贿腐败,延伸出其他许多社会问题,如在非物质文化上,摧毁几百年来各个移民所带来的酿酒技术与文化多样性。

结果,美国这个禁酒令只维持短短13年,就被废除了。当时大力推动禁酒令的党,叫禁酒党,这个党至今还存在呢。

酿米酒是东马原住民的文化,几乎家家都懂得酿酒。丰收节或圣诞节,长屋居民都以自制的米酒招待客人。由于是手工制造,每个家庭的米酒,其酒精的含量都不同,甜味也不一。懂得喝酒的人都说,长屋人自造的米酒是很有水准的。

话虽如此,我觉得年轻一辈的原住民在大节日喝酒的方式就很有问题。你若到长屋看达雅人庆祝丰收节,第二天,喝酒喝得过分的年轻人,个个倒在长廊,用醉态来告诉你,他是如此这般的庆祝一个节日。

适度的饮酒,能增加生活情趣。过分而不能自制的饮酒,对个人健康的危害,不说你也知。烟与酒,政府收重税,是有道理的。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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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要/驴子(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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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点,小男孩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卡通。

晚上8点,晚间新闻要开始了。爸爸拿起遥控器准备转台,说:“儿子,爸爸要看新闻了。”

小男孩马上叫道:“不要!我要看卡通!”

爸爸皱起眉头,“你看了一个小时,轮到爸爸看新闻的时间了。”

爸爸一按键,荧幕已转到新闻频道。

“我就是要看卡通,我就是要,我就是要!”小男孩顿足踢脚,开始又哭又闹起来。

妈妈闻哭声走过来,双手叉腰,盯着哭闹的小男孩:“你先过来写日记,写完日记才继续看卡通。”

小男孩哭得脸也涨红了,双手不停擦着眼睛,“我不要写日记,我就是要先看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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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故事中的小男孩,才7岁。现在“我就是要”已经换成他5岁妹妹的“口头禅”了。

阿姨寄住在他们的家里,一次又一次地听小男孩和小女孩说“我就是要……”。他们的“我就是……”可多呢!如:我就是要喝奶茶,我就是要看电视,我就是要玩手机,我就是要这个玩具,我就是想吃鸡腿,我就是不要吃青菜,我就是不想做功课等等。

阿姨心里嘀咕着,他们究竟是从哪学来的“我就是要”?每当他们因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之际说出“我就是要”时,阿姨偷偷瞥了瞥孩子们的爸爸妈妈,心里纳闷着:“嘿,你们究竟是如何纵容孩子如此任性的?”他们的爸爸妈妈看起来无动于衷,似乎已对儿女的任性霸道习以为常。

根据心理学,一个人说话时的习惯用语,往往能体现说话人的真实心理和个性特点。

当屡次听小男孩和小女孩女讲“我就是要”时,阿姨思忖着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她在佛学课曾听过“我执”一词,她简略明白,一个频密说“我”字的人,性格多为自我中心。阿姨也观察到,兄妹俩的性格很自我,我行我素,是以自己为世界中心的孩子。

阿姨的原生家庭不富裕,父母只能提供孩子的部分需求。阿姨从小就知道父母赚钱辛苦的日子,父母教育孩子过得节俭,他们兄弟姐妹也从不敢向父母奢求太多。父母已尽自己所能给予孩子想要的,当他们要开口跟父母讨什么之前,往往会先考虑父母有没有能力给他们。

反观这新一代,父母赚钱能力提高了,孩子们却变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常听说新一代的孩子是草莓族,吃不了苦。父母自己实在需要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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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男孩与小女孩在客厅争着看电视节目。

“我要看坦克!”哥哥说。

“我要看Poney!”妹妹说。

“为什么我要让你看Poney?我就是要看坦克!”哥哥提高声量。

“不要!”妹妹不甘示弱地尖叫,“我就是要看Poney!”

在厨房炒着饭菜的阿姨沉不住气了,大步走向客厅,发起了虎威:“小孩子什么都‘我就是要’?为了电视大吵大闹、大哭大叫,现在‘我就是不要’给你们看电视!不用吵,不用闹,谁也没得看!”说罢,阿姨一按键,关上了电视。

小男孩和小女孩立马噤声。

摄影:驴子(马来西亚)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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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做回一个正常人吧!/陈保伶(马来西亚)

每一次在网上阅读新闻,我都会滑一滑去读网民的留言。说真的,网民留言的精彩度往往超越新闻内容。随着时代的改变,媒体标题大多数都有意无意误导读者,借着现代人的心态来增加流量。很多网民只读标题不读内容就迫不及待地留言发表自己最智慧的分析,是为了刷存在感吗?

早前有两个小贩疑遇黑警被逼倒掉一天的炖汤,还要现场付500块钱来解决案件。新闻一出,网民立刻包青天上身责骂大马皇家警方的黑暗,种族话题也搬出来炒个饱。一星期后媒体又报道案件的小贩承认因怕被责怪睡迟开档所以报假案,这时网民的留言就是不停的诅咒和冷笑小贩的行为和一口判断即将面临的下场。有者更详细叙述案件过程,然后就福尔摩斯上身似的一一解析来巩固自己的立场。媒体暗自按嘴角偷笑,你们多点留言、多点互相残杀,我就是要流量!

最近大马网红事件从自杀到忏悔,又由忏悔到欺诈,然后又一堆网红纷纷发出短片来澄清,这边未灭那边又响,又一堆老嫩皆有的网红来发言蹭热度。几个乳臭未干的臭屁孩吵架,最后终于搞上法庭,而网民的留言和争议从第一天起始终从未停过。我一直不明白,这个原本没有什么新闻价值的报导竟然可以引来上万的留意和评论,一个短短视频可以有过百万的收视率。这证明了社会越来越肤浅还是媒体越来越聪明?与其说网红够烂和无聊,倒不如说网民素质低吧?

如果你是那其中一个不经大脑就抢先留言的那位,我只能说请多读一些能让你长智慧的新闻和书籍吧!如果你身边有素质差的网民朋友,那就鼓起勇气直接劝他学习成长和多阅读吧!如果没有这勇气,那就立刻远离这些朋友以免近墨者黑而变笨!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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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就是解药/李黎(中国)

永远在搬家的前夕,才发现自己家的东西已经多到挤满整个房子,无法全部搬走,只能舍弃一部分。

所以再次把断舍离搬出来,救急。

断舍离第一天。先把家里的快递纸箱收拾了一下,大概几十个,叠的整齐,然后在小区门口守株待兔,守了一天后终于看到一个收废品的老爷爷,赶紧上前拦住,把我的快递箱收走,五毛一斤,赚了RMB3元。

断舍离第二天。把家里的旧衣服收拾出来,收拾了四大包,我和队友你两包我两包,辛辛苦苦从楼上提下来,准备扔到小区的大熊猫里捐掉。路过大门口时,门卫叔叔告诉我们马路对面有个回收站可以回收,还能赚到钱呢。激动!我和队友提着旧衣服过去了。画面大概是这样的(见附图)。

排队五分钟后,终于轮到我们卖旧衣服了!我和队友暗搓搓地聊着,这几十斤的衣服,怎么的,也能买两碗面吧,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耶!

经过拣货员姐姐的挑选,是的,围巾什么的人家还不要。留下了36斤的旧衣服,然后,高光时刻到了!

她拿了钢镚给我,数了数,1.8元!那时的心情实在难以言说,太刺激了。

只听她说,旧衣服五分钱一斤,一毛钱一公斤,你这36斤,刚好1块8!

这可是我花了上万元买的衣服呀,36斤,得有80件衣服了吧!当时就下决心再也,再也,再也不乱买衣服了,卖起来太便宜了!

断舍离第三至十天。我陆续又卖掉了一张宜家小餐桌、两张小白桌、一个小茶几、两个小沙发、一个沙发床、三个书架、两套宝宝玩具、一个电饭煲、豆浆机、若干本书,终于回收1000多元。都是泪呀。


买时容易,卖时难,说的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吧。从源头打住,做到克制,才能真正做到断舍离。

附图:李黎(中国)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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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的正义与放纵的混乱/郑嘉诚(新加坡)

从小到大,除了现实中的华伦巴菲特、梁文道等人,也包括漫画里的超级英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都是我的学习对象。而稍微了解蝙蝠侠的人,都会知道蝙蝠侠最为著名的不杀人信条。虽然这信条在近些年俨然已经成为了他的标志,但是其实在早期的蝙蝠侠漫画里他是带着一把手枪,不介意杀人的侦探。但是,我想讨论的蝙蝠侠会以近期、在诺兰电影《黑暗骑士》的形象作为讨论。

蝙蝠侠在大部分人的眼中,都是正义凛然的形象,他代表超越腐朽制度的存在,打击各式各样的罪犯,是高谭市中正义的代表。而他不杀人的原因,有几种说法,第一、那是他本身的一条道德底线,一旦跨越了,就没有回头路;《不义联盟》里的超人就是很好的例子,走向独裁统治、滥杀的暴君。所以,他不断地克制,将罪犯交给司法处理,他代替的部分是执法。当然,他也知道以高谭市腐败的程度,单单执法是不足的,预示他也不断地在和体制内正义的人物像是高登局长和变成“双面人”前的光明骑士哈维·丹特合作推动全面改革,尤其是立法。

第二、他并不想成为他要打击的对象——罪犯。真正的罪犯不会在乎杀死多少人,而蝙蝠侠要成为的是一种象征,一种正义、战胜恐惧与希望的象征。但是,这象征最大的反派,就是蝙蝠侠最经典的敌人——小丑。在《黑暗骑士》里的希斯莱杰饰演的小丑,更是其中最著名的代表,甚至有人说“希斯莱杰之后,再无小丑”。

在三部曲的第一部《蝙蝠侠:侠影之谜》里,布鲁斯从导师拉斯·奥古(Ra’s al Ghul)里学到“罪犯总是想要些什么,你只要了解他们的动机就够了。”但是,蝙蝠侠是一种象征,小丑也是,一种混乱的代表、纯粹邪恶的化身。小丑不要钱,不要大批手下的追随,在管家阿尔菲通过个以前在缅甸执行任务时的故事说道:“有些人只想看着世界起火燃烧(Some men just want to watch the world burns)。”

在要蝙蝠侠揭开面具或是让市民和犯人决定是否炸掉对方邮轮等不断的博弈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都不否认人性都有恶毒的一面,可是蝙蝠侠象征的是克制人性的恶,小丑则是要放纵激化人性的恶。双方都是极为遵守原则的人,不过小丑的原则就是一切毫无意义与反政府主义。

在审讯室的一幕也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经典。在审讯室里,蝙蝠侠问小丑为什么不杀了他,因为毕竟双方代表的是两种彻头彻底相反的理念,看似小丑最讨厌的应该是蝙蝠侠,而且三番四次搞事,看似就是要把蝙蝠侠往死里搞。

小丑却表示自己从来都没有要杀蝙蝠侠,甚至对他说“You Complete Me!”因为直接杀了他,舆论可能甚至会为蝙蝠侠立下壮烈牺牲不朽的形象,这是小丑最不想看到的。小丑要利用的是蝙蝠侠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动用私刑,凌驾于权力之上的坏处,片中甚至有试图扮演蝙蝠侠的人质问蝙蝠侠是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利,然后在小丑要挟如果蝙蝠侠一天不自首,小丑就继续每天随机杀人的情况下,健忘和恐惧的大众就把矛头指向了找不到也抓不到小丑的蝙蝠侠身上,当蝙蝠侠身份揭露,自然而然民众舆论的压力,还有现实中的法律系统就会来制裁他,也能从此抹除蝙蝠侠的高大形象。

剧中的邮轮戏也是使用类似的战略,小迫人们做一个决定,抛弃自身的道德理念,放纵心中的邪恶。他要证明再怎么高尚的人都可能被腐化,坠落道德深渊,就像是最后被他逼疯的哈维·丹特。小丑在审讯室里提醒蝙蝠侠权力是流动的,当蝙蝠侠对民众造成威胁,民众随时会翻脸不认人,这就是小丑眼中脆弱容易动摇的人性。

很多人说,小丑可能才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他自身带来混乱元素,不断在高谭市的各个角落,把蝙蝠侠一直想要克制的人性邪恶激发出来。虽然蝙蝠侠在最后牺牲了自己的声誉,挽回了双面人哈维的形象和催化了之后的哈维法案,但是蝙蝠侠绝对是惨胜,他只是用了一个又一个的柏拉图式的“高尚谎言”来维持高谭市的运转。

应该没有人希望现实中有小丑这样的存在,但是看看我们现在的世界,似乎小丑在某些角落,比象征正义光明的蝙蝠侠还要强大,并茁壮成长。

电影海报摘自《维基百科》。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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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与放纵/周丽雯(澳洲)

物极必反,可能就是被控制久了,自然就想造反了。

记得小时候念书的时候,学校校规超级严格,女生头发不能留过衣领,男生更别提了。指甲也得剪得短短的。结果六年下来我都是乖宝宝,一毕业,第一件事就是留指甲,留头发。现在没了校规,反而觉得长指甲碍事,头发嘛,是因为想留长了捐给慈善组织做假发给病人的。否则我想我是会选择短发,比较简单清爽。

当然我是明白当时校规的好意,没有了这些校规,恐怕同学们重心未必会那么容易放在书上。可是现在的学校好像也没这样的校规了,之前回母校看到学妹们长发飘飘的比比皆是。不过也没听说他们的学习成绩差了。

不过话说回头,就好像民主国家跟共产国家般,都有优缺点,就看个人的看法而已。是该像共产主义,让老大来决定(得希望老大有脑哦!)?还是人民来投票决定(烦死了,改个小规定都得劳师动众的全民投票,劳民伤财!)?人没了克制能力,只有放纵能力,当然不行。还是得走中庸之道,有些自我的控制能力,“放纵”带了点贬义,“放松”似乎比较恰当。还是收放自如才是上上策。但说是简单,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收放自如呢?

摄影:周丽雯(澳洲)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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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富的非常幸运儿/山三(马来西亚)

五年前的一个星期五,我像往常那样先搭618号公交车去地铁站,然后搭地铁经五个站,再走五分钟路程上班。记得那天我负责处理的文件出了点问题,被上司训了一顿,心中正感到怄火。午休时间,独自到楼下的一个杂饭档吃饭,吃着饭时,接到了方芳的电话,说我走好运了,中了超级大彩!

直到我看见银行账号里出现的八位数进账,我才确确实实地相信,自己就是中了奖金上亿的那位非常幸运儿!而这消息也神速地传遍大江南北,说我一名私人公司普通书记,一夜之间暴富,也一夜圈粉数百万!通过猛涨的粉丝,开始有人找我拍广告、品牌代言,甚至有人要我的签名,说可以沾点好运!我简直是乐坏了,可以预见的是:流量会给我带来额外收益,那我现在干嘛还傻愣愣地去上班?所以,接下来我要做的事就是呈辞,炒老板的鱿鱼!

之后,我决定去环游世界——去爬万里长城、赏樱花、大堡礁浮潜、看北极光、坐豪华邮轮旅行……为了撑流量,我买了一套摄影器材,并学着拍视频、写点游记见闻之类的东西,奈何墨水有限,写的内容似乎不太吸引人,没有溅出什么火花。至于广告商、各家品牌也随流量而去,不续约了!就这样,两年下来,不知不觉中,我才发现我的奖金所剩无几,而且还刷卡刷了几十万!我只得匆匆结束旅程,灰溜溜地回老家避难。

我这一趟呀,犹如从天堂落回凡间,在尽情放纵欢乐的日子中,我逐渐忘了自己,忘了现实的柴米油盐,忘了克勤克俭,结果倒欠了一屁股的债。怎么还?只能奢望再次中奖了!

编按:每个人都有一个中超级大奖的梦,但是这种梦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摄影:林明辉(瑞典)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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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忍无可忍的书/周嘉惠(马来西亚)

在FB关注的一个群前几天转发了一个帖,内容如下:“你与一个人初次约会,结果一坐下来,那个人对你说了他最喜欢的一部书的书名。你听完之后立刻离开了。请问那本书是什么?”

在现实中我没干过这样的事,也没碰过这样的人。面对一个没那么熟悉的人,书籍怎会是最好的破冰手段?我有点怀疑。无论如何,这不妨碍我们去回想,是不是真有这样一本书或一位作者足以让你倒尽胃口的?如果有兴趣分享,不妨留言。纯粹个人的读书品味,无需顾忌。

书买多了,难免会错手买到些烂货。我倒不会单纯以不合自己胃口作为判断一本书烂,还是不烂的标准,狗屁书和烂书我分得很清楚。对我个人而言,判断烂书和烂人的标准一致:三观不正。我总觉得,上天让自己买到这样一本烂书,应该是有深意的。思来想去,天意只有一个:不能让它继续危害人间。

就这样,买来的烂书都不时被我择个黄道吉日一把火烧掉。我不会把祸害转送他人,也不会丢去环保站,一定要亲手彻底毁灭它。多年以后,在电影《魔戒》看到主角佛罗多把那枚戒子丢进火山口时,颇有吾道不孤之慨叹。

我都烧过些什么书?烧的时候会不会有犯罪感?坦白说,烂书烧了也就完了,还管它什么书名、什么作者干嘛?我又没办超度法事的计划。至于说有没有犯罪感?坦白说,没有。我总觉得自己是在为民除害,应该有谁颁个好市民奖才对。

很多年前,当我还是孤家寡人的时候,曾经有热心人士想要帮忙拉红线,对方是我没见过,但妹妹稍微有点认识的一位小姐。我生性随和、博爱,向来都觉得只要是个活人、是个女人,就不妨认识认识。不过,老妹不赞成:“我哥?她看《姐妹》的噢!”

或许,我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随和、博爱。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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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刑/刘明星(马来西亚)

如题。我们如何收放自如?

我猜在一般中文读者里,马上从题目联想到回教法的,了了无几。回教一词在某些人看来不合时宜,应该用伊斯兰教取代。这名称本来就是容易挑起敏感神经,谨慎一点处理总不会差的。

为什么用回教称呼不合适呢?从字面理解,这二字词是偏正结构,可以说前者是形容后者的,也就是回族人的宗教。那么,回族的名称又从何而来?我猜是回鹘或回纥,属于音译词,也就现在多用维吾尔称呼的那个名称。

回人信回教,这句子没毛病。回人信伊斯兰教,也同样意思。和马来人信伊斯兰教比较,句式一致。确实,和马来人信马来教,是能平行比较的。然而,说马来人信回教的话,就可能会误入范围了。个中原因细思之下,未必说不明白,虽然简单地说是张冠李戴又并不尽然。总之,如马来教或回教,其意涵不必相同,用原文音译名伊斯兰无疑少一层曲折。

那么,如果回教法的名称不妥,用伊斯兰教法就可以了吧?用上上一段的思路,我的答案还是未必。这其中千丝万缕的细微差别我就不再喋喋不休了。反正,固定刑一词在马来西亚报章,乃至社会大众,惯用伊刑法称呼。而早前还有抽取了其中偷窃判截肢的内容而用断肢法的。

在泛马伊党的大力宣传下,似乎施行几个出乎本有法令下范围的刑罚就是彰显真主的法力,然而名为固定刑的法律即使已在州议会通过了,而且鞭刑也公开展示过,断肢毕竟不曾。这大概不是因为怕有悖宪法而不敢妄动,更多的是考虑到后果未必有助选票。

之所以用固定刑来翻译这本义为界限的词,是因为前人固定了相应刑罚,比如通奸石刑,叛教死刑。与之对称的名为酌定刑,这是人为的添加,后起于天刑。

人类何以惯常以为自己能够替天行道是个值得玩味的事情。刑罚当然是遏制放纵行为的有效手段,否则早已在人人升神不会犯罪的天堂里废除已久了。

不犯贱是须在有自省能力下的克制行为,不然的话,人人都有把个人欲望无限推展,那就不免天下大乱了。

写到这里,我们这种能思考的生物好像会在互相行善的大同社会里永续生存,但物质的固定实际上已决定了我们的精神要在有所依附之下妥协。否则,独与天地精神独往来,岂不快哉!何必管理这副吃喝拉撒的臭皮囊呢?

摄影:Nick Wu(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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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的一次放纵/小黄猪(马来西亚)

林伯伯不烟不酒,对生活相当克制。饮食方面多菜少油少肉。生活作息方面,则是早睡早起,喜欢运动,所以身体很壮,已经六十七岁,但看上去却只象五十岁。唯一的嗜好是钓鱼。

前阵子林伯伯总是觉得头痛。吃了好几次Panadol还是无效,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去看医生。医生说,林伯伯的似乎不是普通的头痛,建议他到专科医院做个检查。

林伯伯听取医生的建议,到了专科医院做检查。几天后报告出来,医生说林伯伯得了前列腺癌,而且已经进入骨髓,只剩八个月命。

林伯伯本是精神奕奕地和太太一起来拿报告,还打算之后去吃个美味的午餐。这晴天霹雳的坏消息顿时打坏了林伯伯的心情,甚至连走路也需要太太扶着。

回家途中林伯伯已经没办法驾车,由太太代劳。午餐也不吃了,林伯伯心里一直想为何癌症找上自己,毕竟自己的生活作息都很健康。更何况被医生告知自己只能活多八个月,似乎已直接判了自己死刑。

无论是遗传还是其它外在因素也改变不了报告结果,林伯伯开始接受治疗的日子。庆幸他不曾自暴自弃,为了可以让自己和家人多生活久一些,他的生活甚至比以前更克制。饮食更小心,而且更努力运动让自己有能力去对抗癌症。据他太太说,当他遇到自己喜欢吃的榴莲,也只是闻闻就好。做太太和儿女的看到此景,心里还真不舒服。

几个月的治疗过去,林伯伯身体越来越弱。为了不让病情恶化下去(或多活一段时间),医生已经把他的睾丸切了,再后来也不知什么原因,牙齿也被拔完。林伯伯除了受癌症之苦,还要受手术之苦,当然最煎熬的是离开的日子似乎越来越近了。

太太看到此景,突然把心一横豁了出去,买了林伯伯平时爱吃的榴莲,让他好好放纵和享受一番。林伯伯吃得津津有味,毕竟为了治疗,他已经很久没碰榴莲了,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两天后,林伯伯离开了。太太摸着他冷冰冰脸哭着说,幸好你吃了榴莲才走。

我看到此景,心里安慰,这可是最值得的一次放纵吧?

摄影:周丽雯(澳洲)

主题:克制·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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