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厨师/公羽(马来西亚)

在写这⽂章前我刚看了很多有关烹饪的视频。我不是什么吃货,纯粹享受他们制作⻝物的过程。⽽由于本⾝是家庭煮夫,当晚上要煮什么变成⼀道难题后,这些视频可就是⼀道救命符。

那么多个烹饪节⽬之中我最喜欢的是来⾃英国的厨师Jamie Oliver。在⽹络发达前Jamie 在电视上已经很出名。记得⼏年前Astro还有播他的烹饪节⽬。偏偏Astro把播出时间放在傍晚六点半,那正是家⼈准备晚餐的时候。每当看了他煮的⼀道道美⻝,但家里晚餐却还没煮好,那滋味可难受。

Jamie现在把事业重心移到网上,要看他的视频相对容易很多。他的烹饪方式随⼼所欲,没有对与错,整个过程也非常轻松,让⼈觉得烹饪就是那么简单。冰箱有什么,厨房有什么,拿出来,摆在⼀起,煮了就是。对于菜⻦来说,容易上⼿。当然有些时候我会觉得他⽤的⻝材和组合有点莫名其妙,但也让我渐渐认识了很多我不曾⽤过的⻝材,在晚餐上作出⼀些改变和尝试,烹饪也变得相对有趣。

Jamie偶尔也会在他的视频中介绍他出版的⻝谱,我看了很是喜欢。本想买⼀两本摆在厨房架⼦上充充场⾯,但上⽹查了价钱,感谢⾛势疲弱的⻢币,价钱还真可观,确实下不了⼿。还是继续乖乖看他的视频吧!

除了Jamie,我偶尔也会看看名厨Gordon Ramsay的视频。但由于Gordon制作的⻝物太过精致和华丽,对于我这个菜⻦就有点鸡⼿鸭脚了。

这两位由电视红到⽹上的厨师确实影响了我。为了尝试烹饪他们的⻝物我慢慢也添置了新烤

箱、搅拌器,甚⾄连做梦也不曾想过会⽤的胡椒磨研器也收纳其中,祈求煮不出他们的味道,也要有他们洒胡椒的神韵。之后再看看⾃⼰越来越⼤的肚⽪,还真是他们害的。

照片摘自网络:Jamie Oliver洒胡椒粉英姿

上一篇文章链接:苏古巴薇黛拉的不虞之誉/廖天才(马来西亚)

我的志愿是要做YouTuber/宝棋(马来西亚)

某日在上班的路上听到个广播访问小朋友有什么志愿,其中一个答案让我印象深刻:“我的志愿是要做YouTuber。”主持人好奇问为什么?小朋友说:“因为可以赚很多钱。”

当时听了觉得好笑的成分很少,更多的是觉得孩子年纪小小就把职业和金钱扣在一起,我有点难过。这位小朋友怎么那么快失去了童真?

我记得以前老师每半年要我们在学生报告里写上三个志愿。那时年纪小,不了解什么是志愿。老师说志愿可以是和自己爱好有关的职业。我那么爱演爱唱歌,明星歌星很自然就被写在表里。

老师也说志愿可以是你尊敬又成为你榜样的职业。警察、老师、护士和医生很伟大,我也应该做得来,因此也曾经被我写进簿子里。写得最牛的是银行家……。别以为我说的银行家是罗斯柴尔德家族那种,十岁的我还不懂这些。我指的是在银行里工作的人,因为这些OL穿着美美的,长大当个OL一定没错。

虽然我小时候的志愿没有很伟大或特别,但当我写这些志愿的时候,脑里出现的画面没有一大堆金钱飘撒在身边。我写的是自己的兴趣和小小的梦想。我希望广播录音的小朋友要成为YouTuber的这个梦想和快乐不是以金钱为最终目标,况且它赚不赚钱也不是绝对的。

我认为YouTuber(或其他类似平台制作者)这新职业的范围很大,他可以是艺人,类似演员和歌手带着要给大众欢乐的使命而存在;KOL(关键意见领袖)横跨各种领域传播知识,让更多人增广见闻学以致用;专业人士甚至老师、牧师、科学家等也可以参与。它不仅仅是个职业,也是个可以辅助各个专业的平台。传播正能量和知识以造福人群应该是他们的使命。

听说YouTuber很赚钱,但少了热情和专业也不容易成事。而热情正好与你的兴趣和梦想紧紧相扣。钱很重要,有钱是很快乐。但当你达到某一点的时候,金钱填补不了梦想缺席的遗憾和空虚。希望更多人不管从事任何行业,赚钱之余也能懂得如何快乐和幸福。

在我念大学的时候才真正懂得利用互联网,随后至今才认识和了解更多小时候不知道的行业。我们的教育制度确实也缺乏多元化,限制了想象和梦想。现今这资讯自由和爆炸的时代打开了世界的窗户,真的希望我们的下一代可以不限于现有的框框,发现自己所热爱的方向勇敢追梦。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上一篇文章链接:影像创作民主了吗?/张雷(中国)

分享两个我喜欢的“网红”/李黎(中国)

前些年的时候,“初始网红”们一般都是红黑红黑的,意思是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但出名的方式不够有品,被大家当作笑料,丑角出场,比如凤姐、芙蓉姐姐。这仅限于我成长过程中关注过的网红。

后来逐渐的,网红变了,大家对网红的看法也变了。最早的网红很少,又以博人眼球的方式出现,现在的网红,肯定也是要吸引流量的,但从规模上可谓是遍地开花。各行各业,只要有特长,都可以变成网红。我们以前对网红是“围观”,现在网红完全进入我们的生活了。谁家没买过网红推销的商品,谁家没有看过网红的视频/直播?很少吧?

这两年行情又变了,网红的号召力更强了,甚至超过很多公众人物和明星,明星们也纷纷“屈尊降贵”做客网红的直播间,甚至依靠着直播,帮自己带来流量。真是个流量为王的时代,流量的大数据代替了背后的一个个人。

言归正传,今天晚上大半夜的睡不着,特别想吃烤串,就从床上爬起来点了一份烤串的外卖,顺便写这篇文章。所以今天分享两个我喜欢的网红,都是和吃相关的。

一个是美食作家王刚,另外一个是李子柒。一个大俗一个大雅,一个大老爷们一个古典女子,一个家长里短一个世外桃源。

美食作家王刚的美食视频,每一集3-5分钟,教一道菜,有家常菜,有“大菜”,拍摄地点就是饭店的后厨,锃亮的不锈钢盆子,大锅铲,大号炒锅,时不时来个宽油,还有每一步的做菜心得总结。简单清晰易学,没有古怪的调料,没有冷门的菜品,大部分是家常菜,于是被网友亲切的称为“是教你开饭店的”。确实,很多人跟着他学习做菜,真的就去开饭店了。每当我饿了的时候,就想点开他的视频看两集,仿佛闻到了菜香味,就是自家厨房里散发的味道,很亲切。

李子柒,镜头里的生活,简直就是世外桃源里仙女的生活。每集视频10-20分钟,有一个主题,比如弹棉花、刺绣、玫瑰花、西红柿等。视频里加了很多自然风景的空镜头,四川盆地的湿润气候,茁壮成长的花木,四季分明的景色,山林里的雾气,流转的星辰,有出现在这个应有尽有的小院里。这里生活着李子柒和她的奶奶,自给自足,把食物做成艺术,把生活过成诗。看着她的视频,就会有一种抽离出现有生活的错觉,完全沉浸在童话世界里。

如果你还没有看过他们两个的视频,建议搜索看下奥。很治愈,一个治愈你的胃,一个治愈你的坏心情。

照片说明:李子柒

照片摘自网络

上一篇文章链接:小心网红/郑嘉诚(新加坡)

玩具/李娉雯(马来西亚)

啊!

它被什么枝状物体鼓作气拖了出去。一道刺眼的光瞬间照射在它身上。长期身处黑暗中的眼睛一时刺痛得无法张开。

上一次见光是什么时候,它已经想不起来了,时间一晃就好像过了一辈子。依稀记得以往晚上八、九点钟是小男孩和它的欢乐时光。小男孩身边总是不缺各式各样的玩伴,它被带来这个家庭的那一天,小男孩一眼就爱上了它。他挣脱奶奶的怀抱,四肢不协调地从大厅奔向在刚到家的爸爸手里的新玩具。“弟弟,这是培乐多(Play Dough)哦,跟爸爸说一次好吗?培—乐—多”小男孩对爸爸的话看似毫无反应,两眼精光地望着它发出呼噜呼噜的叫声。

小男孩总是喜欢把它连瓶带罐地握在手掌里左右摇晃,抑或是带着它在屋里四处奔跑。这貌似是小男孩一贯的玩乐方式,握在手心里就能让他放声开怀大笑。于是,它头顶上的盖子鲜少被打开过,更别说里面的黏土了。男孩握着它把玩的时候,总是可以听见一把略微沙哑深沉却铿锵有力的声音喊着:“玩具要好好玩啊。黏土要拿出来玩才对弟弟!看奶奶捏一些不同的形状给你看!”小男孩不喜欢除了握在手里以外的玩乐方式,小男孩更不喜欢别人碰他的喜爱的物品,奶奶的手若是尝试靠近它,都会被小男孩一掌拍开。有时甚至把手里的玩具甩向对方并张嘴开咬任何尝试靠近他的东西,以宣示主权。但大家总是屡试不爽,小男孩也刚毅不妥协。所以不止奶奶,它也时常在其他家人身上瞥见主人的牙印呢。起初,它还挺沾沾自喜地以为这是小男孩对它的爱。

因此,它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见不了光的一天。

事情还得要追溯到大家为小男孩庆生的那一晚。小男孩在房间里一如既往地把玩着培多乐。小男孩的父母带了好几个袋子回来。那是无法陪伴在孩子身边的弥补。家长撂下袋子,在男孩的额上轻啄一口,说道“生日快乐啊,弟弟。爸妈忙,这些你好好玩。希望你喜欢。”小男孩愣愣地望着父母转身离开,一脸懵懂。但瞥见旁边的新奇的玩伴们,他喜逐颜开地往它们扑去。原本握在手里的培多乐就这样被随手了出去,咕噜咕噜地滚到漆黑的床底下。

培多乐瞬即进入一片漆黑的世界,依稀还能听见小男孩玩得兴奋而发出的呼噜和嬉笑声。它还听见了门被推开的声音,随即传来一把低沉的声音,是奶奶吧。“又给你买了新玩具啊?买了那么多其实你也就只喜欢领着玩具跑来跑去。不爱玩,连话也不说一句……一把年纪了,奶奶还能被弟弟你咬多少次呢?奶奶老了,教不了你,以后也不知道还否有力气帮你收拾玩具的尸体呢!”

声音逐渐远去,是奶奶又把小男孩抱到客厅去玩了吗?是带着新玩伴们离开了吗?那我呢?不要忘了我,不要把我留在漆黑的没有主人的世界啊!

“唉,都还没玩过呢,都干掉了,留着干嘛呢……”话语刚落下,它再次被抛进另一个黑暗中。再也看不见小男孩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不知道他现在还依然只是把玩具握在手里,就能露出心满意足的欢笑吗?

摄影:李嘉永(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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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人”/吴颖慈(新加坡)

我自认是卫斯理迷,号称读过倪匡以卫斯理为主角创作的全部小说,可是说起《玩具》,我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连关键人物有谁都想不起来。托网络便利的福,现在想看陈年小说再也不必到旧书摊去苦苦翻找二手货了,只要输入书名和作者就可以轻松找到全文,非常方便。《玩具》一共十章,看了开头第一章,我便可以确定自己没有读过这一本。

以前看科幻小说都是囫囵吞枣,才一开头,就想知道结局。作者当然明白读者心意,总是巧妙地把线索安插在不同章节,逼得你非得从头看起不可,否则就摸不透故事的来龙去脉。《玩具》作为一本科幻小说,布局、谜题、线索都非常到位,是会吸引人想一口气读完的那种类型。我已多年不看科幻小说,或说三十年前看完卫斯理系列之后,就再也没看过了,相隔多年,这本接近半个世纪前的创作,读起来依然让人觉得过瘾。

把人当玩具,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不需要等机器人统治世界,早在许多年前,人类早就把自己的同类当玩具了。很久以前,有个放羊的小孩,看见村民们慌慌张张冲上山打狼的时候,不是乐得手舞足蹈吗?谁说小孩不懂事,小小年纪就懂得把同类当玩具,不会动的玩具,哪有活蹦乱跳、表情丰富的玩具好玩?西周有个周幽王也喜欢这个游戏,只不过小孩玩弄的是几十个村民,皇帝玩的,可是千军万马啊!为博红颜一笑,不惜呼诸侯来,挥诸侯去,伎俩跟小屁孩差不多,场面却壮观得多。难怪褒姒也忍俊不住,逗得龙颜大悦,小两口便经常以此为乐。两个故事的结局都是自食其果,小孩死了羊,皇帝丢了国,“玩人”究竟没什么好下场。话说回来,《狼来了》和《烽火戏诸侯》到底孰先孰后呢?(编按:<狼来了>的故事出自《伊索寓言》,那是柏拉图时代雅典采用的儿童启蒙书,时间上差不多相当于中国的春秋时代,距离周朝灭亡还有一段时间。)

大规模的“玩人”不只是故事而已,现实生活中,掌权者把小市民玩弄于掌心之中,朝令夕改,真是日日新鲜、无奇不有。

不要说对方是同类,小得连肉眼都看不见的小病毒也可以“玩人”,一个不小心,还会被病毒“玩死”!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就像一个背上长了翅膀的小恶魔,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从鼻孔嘴巴钻入你的身体,在你的五脏六腑闲晃,找个适合的地方扎营,顺便结婚生子大量繁殖。一开始可能只是让你发热发冷、全身酸痛精神萎靡,紧接着就是头痛欲裂、恶心呕吐,最后再让你丧失味觉呼吸困难。小恶魔成群结队、东窜西闯,势必把宿主从头到脚尽情玩弄,如果一不小心“玩死”了,大不了就来个同归于尽,那就各不相欠了。

被病毒“玩死”可能不由自主,但现代人自己“玩死”自己也是不胜枚举。明知道毒品有害,却放任自己纵欲其中,这不是“玩死”自己么?明知道醉酒驾驶命悬一线,还是要跟死神赌一赌运气,这也是想要“玩死”自己。这些自己“玩死”自己的,倒不是什么新闻了,自古到今,比比皆是。

被机器人当玩具也好,被皇帝屁孩戏耍也罢,遇到病毒算是倒霉,自己“玩”自己,才是真的愚不可及!

《玩具》封面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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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制布偶/驴子(马来西亚)

一开始,我只想给自己缝制一个雪人布偶。

陪伴我已有近十年的雪人已破旧不堪,背后还破了一个大洞,里头的棉花都跑出来了。

网购了用来制作布偶的绒布料,细心研究那旧雪人的剪裁,便开始在布料上画出雪人的身体各部位的剪裁。雪人的主色是白色,可是我发现妈妈正用来缝制衣服的布料很漂亮,便向她讨了一些用来缝制雪人。最后的成品是一个穿着粉色白圆点衣、红裤子的“雪人”(如果这个样子还算是雪人的话)。

外甥看见我的新雪人,要我缝制一个恐龙布偶给他。我曾经帮他组装一个翼龙的木制骨架小模型,但是完成后他没有很珍惜地收好;自此我都不愿意毫无条件地送他东西。

周末,本来是我可以在家休息的一天。外甥闲来无事在蹦蹦跳跳,吵得我受不了。不行,我得给他一些任务。

我说,你的恐龙得你自己做。指示他先在纸上画出恐龙布偶的草图。他边画边自言自语,我的恐龙是两只脚的,四只脚太难做了。他画的恐龙,一条细长的颈项、两条腿、一条尾巴,构图简单应该不难做。我看了心里窃笑,他有自知自明正合我意,因为我的入门手艺还真做不出复杂的布偶。

我拿出青色的绒布和找了一块青色碎布,要他依照恐龙草图画在布料上,然后剪裁布料。画在布料上不如画在纸上容易;布又比纸张柔软难掌控,他剪得有点吃力,剪到一半已在喊手累。我放他一马,替他完成剪裁。

下一个步骤是缝线。要把两块布料缝在一起需要专心和细心,他缝得还不是很好,我之后得拆线重缝。接着是他最期待的“塞棉花”步骤,他很兴奋地将一团团的棉花塞进恐龙的身体里面,我提醒他要塞到恐龙膨膨的才行。最后缝收口比较考功夫,我就不期待他了,自己来完成。

他满意地抱着恐龙向屋里的每个人炫耀。

外甥女看见哥哥有恐龙布偶,羡慕得不得了。她抱着她那已有点破旧的娃娃,眼睛眨巴眨巴看着我说,我要一个公主布偶。

公主肯定不会比恐龙容易缝制。我头上顿时冒出无奈的三条线。

摄影:#驴子(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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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娃娃/红色的鱼(马来西亚)

我记得小时候有个只会眨眼睛,手脚不能活动的洋娃娃。当时我视若宝贝,用我手上有限的饰物给她打扮。结果,我把晒衣服用的木夹子夹满了她的帽子,硬是把她变成了非洲土后。不是我不要给她头发插上路边采来的野花杂草,而是她穿的娃娃衣服连同帽子给缝死了,我无从插起。印象中我还抱着这个洋娃娃拍过照呢!后来应该是搬家的关系,这个童年玩具也就不知所终了。

时光荏苒,两个女儿长到大概四五岁时,也得到了她们人生中的第一个洋娃娃。她们的洋娃娃不只有名有姓,也比老妈的进步多了。眨眼睛是基本的,头、手和脚能活动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头茂密的长金发,衣服也可以随意更换,这些都该满足小女生爱美喜打扮的心理投射了吧?世事没有必然。我很清楚记得,当时老大看了几眼摆在地上的洋娃娃,转头就玩别的玩具了。几个大人还以为她第一次接触,不懂怎么玩,就拿起洋娃娃热心示范。不知是不是当时她们还小,审美意识尚未苏醒,看我们捣鼓来拨弄去,老烦的,结果老大一个不爽,小手抓起洋娃娃的头发,再摔一边,紧接着老二扁嘴一哭,从此洋娃娃就收山了。

摄影:周丽雯(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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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会丧志?/吴颖慈(新加坡)

小时候,都只能玩“四手”玩具,印象中那是一个墨绿色的长方形塑料篮子,里头装了各式各样的玩具,有些缺了头,有些缺了脚,车子没轮子,娃娃没头发。也许因为不曾拥有属于自己的玩具,现在看孩子得到新玩具时候的雀跃表情,是我的记忆匣子里翻找不到的画面。

没玩具的童年一定很糟糕吧?一点也不!如果我试着把玩具定义成除了吃饭睡觉这些“正事”以外,消耗最多时间的东西,那么玩具马上就变成近在咫尺、垂手可得。石头可以是玩具、被单可以是玩具、橡皮圈可以是玩具、晒衣夹可以是玩具……它们只是没有现在玩具的亮丽可爱造型,但只要稍微发挥想象力,能有什么东西不是玩具?妈妈的口红是玩具、姐姐的颜色笔是玩具、爸爸的刮胡刀也是玩具……这些东西要玩是没问题,但必须玩得神不知鬼不觉,那是最高境界。

现在的人,最爱不释手的玩具大概就是手机,不管大人小孩、老人佣人,只要人手一机,就可以消耗一整天除了“正事”以外的所有时间。我不爱追逐潮流,偏喜欢背道而驰……

几年前开始迷恋上手作,一开始是做些蛋糕面包,能放到嘴里的东西。那时候买了很多新玩具。每一次去逛烘培店都满载而归,家里堆了蛋糕模、慕斯模、造型饼干模、月饼模、红龟粿模……好似没有这些模,就做不出好吃的糕点一样,结果就变成一堆空有造型,摆进嘴里却不太可口的成品。想当然而,当手艺渐渐成熟,这些模就再也没有用武之地,只要一双手就能创作出货真价实的美味,又何必故弄玄虚?后来体型越来越趋近八寸圆形蛋糕模,才逐渐把目标从能吃的转换成不能吃的手作。

偶然一次逛街,看见一幅如来头像闪闪生辉,趋前一瞧,不得了!那竟是用成千上万颗小珠子点缀而成,当下惊为天人,马上掏出钱包把新玩具带回家。这个玩意儿叫作钻石画,画布上有粘性,已经用电脑技术按照不同的颜色区分成小小的格子,玩家只需要把切割成有棱有角的塑料小珠子,根据颜色符号一颗一颗沾粘在画布上,就可以完成一幅美轮美奂的作品。当时的我对钻石画的投入程度,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虽然如此,仍然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三十万颗珠子全部归位。看着眼前的作品,不得不惊叹!惊叹那个心无旁骛、持之以恒的自己!

从小就觉得自己画画很难看,我的大学室友有一双巧手,只要一张纸、一支笔,就可以画出可爱的卡通,让人称羡。我自认没有艺术天赋,也不曾受过任何训练,如果有来世,真希望能够拥有多一点艺术细胞。前阵子百无聊赖,在购物网站闲晃的时候,被一句广告词吸引住了:“每一个人都可以当画家”!对于我来说,当画家是一个梦,而且是下辈子的梦!如果可以圆这个梦,一点点钱我还是愿意花的,所以没考虑太多就把新玩具放进购物车。这个玩意儿叫数字油画,一幅画上密密麻麻都是数字,只要根据数字将配对好的颜色涂上即可。我选了一幅海边风景画,配给的颜色竟多达25种,可想而知,那并不是一幅只要掌握好浅深深就可以完成的中学程度作品。这一次,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将所有的数字填色完毕,眼前早已不是一幅画,而是那个全神贯注、坚毅不拔、契而不舍的自己!

画完数字油画,我开始画禅画,之后又画了石头,刚开始抄袭,慢慢自己创作,越来越上手。最近,突然萌生写书法的念头,于是新玩具又来敲门,买了四十张心经临摹,正准备练一手好字。现在才发现我不是没有艺术天分,而是小时候那个毛躁的自己,无法静下心、无法坚持到底,所以才搞砸了一堆作品。谁说玩物会丧志?只要选对玩具,不但启发人心,还能发现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不必等下辈子了,我早已成为自己心目中的艺术家!

摄影:周丽雯(澳洲)

上一篇文章链接:玩具的玩具/宫天闹(马来西亚)

收玩具/公羽(马来西亚)

我有一对儿女。自小受宠,玩具自然多。男的装个可怜样,女的撒个娇,玩具不费吹灰之力手到擒来。加上一些亲戚朋友送来的二手玩具,累积数量可观。

他们对玩具的呵护时好时坏。偶尔视它们为己出,抱着睡觉,或把床摆得满满的不能翻身,不然就是把它们踢到床底吃灰尘。或许我教导无方,他们爱玩不爱收,房子已经不大,却非要把玩具挤满每个角落,寸步难移。不然就把玩具分尸,是扮科学家还是虐待狂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曾经也在洗衣机里找到玩具,他们是要帮玩具洗澡吗?

忍无可忍之下, 收玩具也成了我对两小常喊的一句话,而且声量得提高才有效。

接下来的情节是, 两小面无表情,却也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收拾玩具。没有归类,就是一堆堆地往箱子里丢,宗旨以做到眼不见为净就好。好吧!我接受。反正我以前也不收玩具,这一点我不让他们知道就好。

偶尔心血来潮,把几箱玩具倒在地上,之后要两小整理归类。觉得还喜欢还会玩的就放回箱子;觉得已经不喜欢但状况还好的可以捐出去;坏的自然进垃圾桶了。两小似乎愿意配合,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再次尽情玩这堆玩具。

爸爸,这个还要吗?孩子问。我看了看,呃,似乎还很新哩!进回箱子吧!我说。不久孩子又拿着一个机器人的断脚问:爸爸这个呢?我看了看,心想这机器人的断手不是刚丢进垃圾桶吗?说不定在这堆玩具中可以找回它的其它部分。进回箱子吧!我仍然说。之后也把垃圾桶里的断手找回出来放进箱子。

这台词和举动来回重复不少次,好不容易整理归类完毕。乍看成果不禁自问:我们有整理过吗?

偶尔小儿子跑来, 指着柜子里摆着的模型车。爸爸,我可以玩吗?NO,那是爸爸的玩具。我说。小儿子似乎意犹未尽, 再指着柜子里一套小叮当模型。这个呢?小儿子又问。NO、NO、NO!我急忙说。那是妈妈的玩具,弄坏了就不是一句“收玩具”那么简单了。

现在孩子比较大了,课业也忙,除了特定几个他们比较喜欢的玩具还会不时摸一摸,其它的都收在箱子里不见天日。如果玩具有生命,一定感到伤心。看来是时候为它们找个理想的新主人了。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上一篇文章链接:暖暖的毛绒玩具/Suki(马来西亚)

我的臭臭兔八哥/宝棋(马来西亚)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习惯,洗澡后总会拿出件新毛巾抹干脸蛋后就抱着窝在沙发或床上,偶尔代替手抹抹鼻子,擦擦脸,看戏看得很感动的时候还可以抹掉眼泪,然后抱着毛巾入睡。

如不是和我那出差多年的室友说她发现我有这个习惯,我还真不以为意。她说我对我的毛巾就好像对待臭臭那样,虽然每天都不一样,但每晚都需要毛巾来“慰藉”情感。这真是一段很有趣的发现和对话,即使我不觉得我家那几件毛巾除了抱得舒服外,还具有这种力量。无可否认抱着毛巾进出客厅房间和睡觉是我的习惯。

其实我身边一些妈妈们是把面巾给孩子当臭臭的,因为面巾可以每天更换,枕头娃娃当臭臭就没那么卫生了。

还真的不能小看臭臭的力量,它可会让大人失去理智。我说枕头要三年换一次,而男友那个扁塌塌的小枕头已“活”了十世,一切都够了。结果得到的回复是那枕头比我年纪还大,是古董,特别珍贵,不要“以下犯上”!然后就把它放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等我不在的时候再拿出来。好吧,我就让你多留你的挚爱一点时日,总有一天你还是得舍离这小家伙!我不排除效仿我妈妈的做法。

我不知道妈妈们要孩子“断”臭臭是不是和我妈一样,狠心一把直接了当在你面前丢弃,让你见证无可挽回的事实,然后断舍离。

我的臭臭是个兔八哥(Bugs Bunny)棉娃娃,连耳带脚大概四五十公分长,凉凉的滑布身,很好抱之余也很好清洗(丢进洗衣机里就行了)。我不记得第一次见兔八哥是什么时候也完全没印象,脑里有的儿时记忆和画面,它一直都在。

随着岁月流失,兔八哥也会“衰老”。有好几次都需要妈妈修补其双耳和头部的裂缝。想象一下小朋友如何拿着兔娃娃到处跑,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兔八哥的耳朵要动那么多次手术。

直到某年妈妈除掉了娃娃的耳朵,把连接处死死地缝起来。娃娃“整容”了,变成没耳朵的兔八哥。但主人我依然对它不离不弃,还因为娃娃没了耳朵剩下圆圆的头和身,像极个小婴儿,于是替它改名叫baby。

记得有一年妈妈三翻四次要把baby丢进垃圾桶,我都是用跑、用抢、用闹地从妈妈手中“救回”baby。然后把baby藏在玩具堆里,自信地认为妈妈看不见就不会丢了。

然而,丢baby始终是妈妈的决心。那天放学回家,妈妈大扫除把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事情不妙,baby不见了。问妈妈,妈妈嘴角上扬说不知道。这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我找遍家里的每个角落甚至翻了厨房的垃圾桶都不见baby……

结果,我走出阳台往楼下的超大垃圾槽一看。Baby就躺在堆积如山的垃圾堆里,直直地望着天,望着我。

我“噢!No!”一声,眼泪滑下还责备妈妈“侵权”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baby丢掉。(你三翻四次地救baby于升天,难道就不知道妈妈根本没考虑这点吗?)

妈妈只是冷冷地说:“要的话就下楼去拿回来咯!”

我看着那臭臭又肮脏的垃圾槽,还要爬上去跨过垃圾海才可以拿回baby……

“无赖”!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baby了。就是那个画面:陪我接近十载的兔八哥,又名Baby,在那晴天大太阳下壮烈地躺在垃圾堆里,望着天,望着我。

作者提供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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