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带骨子里的大红色耳罩》/郑敬璇(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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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窗外天色渐晚,而我此行只想喝个下午茶。毕竟是热带长大的骨子,不能接受下午三点的日落。

忽然想起那些炎热的午后,和家人在豪华茶餐室喝下午茶。那时的我吃的是炸香蕉糕、传统烘面包,和我最爱的Goodday包装牛奶。唉,环境卫生和餐厅用具当然是一点也不讲究。本来透明的杯子被用得灰蒙蒙的一片模糊。人海闹哄哄的一片,没有半刻宁静。聊天呢,就要敞开嗓子呐喊才能听见。火热的天气,烦躁不安的不仅仅是我们,就连茶馆的小伙子也是焦急得很:东边那角落的小孩汤匙又掉了,后面那桌的老伯要点菜呢,窗口边的大婶叫结账叫几次都火冒三丈了。小地方的平民百姓嘛,过着不怎么样的随便生活。肮脏一些,凌乱一些,荒谬一些,日子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爱丁堡的圣诞节要到了,我在餐厅的暖气里躲避揪心刺骨的寒风。路人窗外走过,挺着漂亮的鼻子,透着蓝光的双眸,撒着一头金发,上着一脸浓妆,多么神气。背着瑞典Kanken,披着棕色Zara,围着苏格兰开司米山羊绒,穿着马汀大夫长靴,他们正自信地、紧凑地往成功的方向迈去。炯炯有神,自信满满,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似乎没什么能让他们惊慌失措。前面有经济,后面有政府,社会种种政策和福利,贴心地服务着,给他们指路,给他们保障,给他们机会。从小到大,他们的世界围着个人主义旋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不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种种义务,而是安全快乐平等自由等种种权利。他们亲切地停下来和你寒暄,他们伸出援手乐于助人,那不是仁义之邦的大度,而是富足温饱后有余的善良。那种胸有成竹的生活步调,不禁让我想起懒洋洋的居銮午后。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崇洋派青年,但或许我真的爱上了这里的富足美好。这样说不免觉得俗气,更严重的,是背叛了文人雅士所谓的爱国节操和思乡情怀。有个到中国留学的朋友感慨说:居銮真的容不下她的未来。唉!年轻的我们哪个不梦想着花花世界的闪烁远大。纵身一跃,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逐鹿商场,割据一方的佼佼者。手里握着大好前途,又何苦委屈于故乡的狭隘呢?居銮的人们,昨天在这里,今天在这里,明天也会在这里,哪儿也不去,什么也不做,安居乐业,低声下气,过一辈子就是了,也难为22岁的我们。如果未到而立之年就容许自己得过且过,也未免太辜负人生了吧?

写了这么一段,我试着说服自己:良心并没有不安。但你们没察觉到吗?那股吸引力?哪怕只是淡淡的,细语的,在心中吱唔的,牵引你回家的吸引力?是热带骨子里的爱国基因在说话?写了很多心情随笔,希望可以通过扪心自问解决这种矛盾,可是抱歉,我依然没有答案。毕竟,我找到了属于爱丁堡的我。在爱丁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每个人都自然地流露着他们的故事,像这座古城,毫不犹豫地流露着对历史的自豪。我的故事是这样的:戴着大红色的耳罩,沙黄色的围巾,我要勇敢地闯荡,去探索世界各处的风光,去琢磨内心深处的情感,还要不自量力地去思索如何为这世界增添一道风景。在这个褐色灰色石块砌起的古城中,我用鲜艳来回应它的怀旧。爱丁堡说:没有必要盲目跟着时代流转,不要忘记前人艰辛走来的路,也不要辜负我们今日的存在。我没有深切的明白,但还是很喜欢听爱丁堡说故事。

漂亮的服务生给我点餐,言谈举止间流露着满满的本土热忱。我彬彬有礼,想象自己是英格兰的贵妇,真有趣。临走之前,她说很喜欢我大红色的耳罩。是的,我也很喜欢。因为这是我鲜红的个性。只可惜在故乡不能戴。没有理由戴,也没有人欣赏。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概念故乡》/刘姥姥的孙女儿(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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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杭州人,但是我的籍贯要写绍兴。因为父亲是绍兴人,那么故乡也应该是绍兴了。

老底子绍兴斗门朱储村的大屋旁边有一条一人宽的小路,小路那边就是一条河,在河与小路之间狭长的河堤上,有两间狭长的小屋,那就是我的父亲及其伯伯两兄弟的老家,也应该算是我的故乡了。

对小屋的记忆,小时候有两次,一次大约是与父母亲一起去参加大屋里本家奶奶的寿辰。那时的我,只有6岁吧?对小屋的记忆不深,对小屋旁大屋对面的坟墓野地很感兴趣,因为在墓地能找到“茅珍珍”,一种植物。它未开的花穗裹在细长的绿叶中间,白白的,毛茸茸的,可以吃,不过没有味道,咀嚼起来只有那种柔嫩、并拂绕口腔的感觉。钻在墓地之中,去寻找茅珍珍,会忘了时辰八字,少不得被妈妈呼叫责备。其次是小屋右边的河堤上,有一棵无患子树,常常被称为肥皂核树。它的圆圆的果子,听说可以当肥皂用,很好奇,拣了不少。不过用它洗衣服,泡沫很少,不好玩。

第二次,是我上大学的一年寒假,陪妈妈回绍兴办事,在小屋过了一夜。晚上听见屋子墙外河面上行船的摇橹声,吱呀,吱呀的,还有在大橹下、船头破水的梭梭声。早上,阳光从木板窗的缝里挤进来,明亮地挺直地穿过我头顶的帐帘,斜刺破屋内昏暗的空间,牢牢地定在小屋另一边的石板墙上。水滴石穿!当时我就想到这面石头搭成的石墙,总有一天也会被这缕剑也似的阳光射出一个洞来。起床,用一根木棍拄起木板做的小窗门,阳光瞬间照进小屋的那种穿透的感觉,现在想来,觉得很幽远,又觉得很亲切。

现在小路这边的大屋还在,大屋的主人是我们本家五代之外的叔叔、伯伯。他们有六兄弟,有的在上海,有的在香港、美国。因为给当地村政有所捐资,所以大屋得以保修,留存。而小路那边的小屋,主人无力资助当地父老。一旦当时免费居住的远房亲戚搬离,很快就塌圮一地。有用的石板被人搬走,无用的泥石东一堆,西一堆,很快就被雨水冲入河里,回归大地。记得文革以后,生产大队曾把两间空无一物的小屋还给父亲。当时,母亲急于询问满屋的橱柜桌凳和床榻哪里去了?父亲则懑懑地说:大屋尚在,祖宗有安息之地。这破旧小屋还拿来作甚?

小屋荡涤无存,这故乡还在吗?有时候真的想不通,父母亲已经在杭州居住一生,故乡已经没有一人。我生在杭州,长在杭州,杭州是我的家乡。但这籍贯为什么还要填写绍兴,这样填写有什么意义?家谱还兴吗?

故乡,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具体物象的存在,只是耳边一种水声,眼前一抹阳光。声无形,光无踪,确切地说,故乡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概念罢了。

如今在这个流动的世界,想必许多人心中的故乡也渐渐地变成一种概念。

一天,一个出租司机是个河南壮汉。闲聊之中,知道他已在杭州买了房子,在杭州已经居住了十几年。故乡是河南焦作乡下。问他还回去吗?他说,父母已经不在了,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杭州是我第二故乡,第一故乡在梦里也难得出现了。

是啊,很多人的故乡都渐行渐远了,很多人的心里,故乡只是一个概念。

摄影:Nick Wu(台湾)

《故乡的记忆》/谢国权(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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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故乡,于我总是情怯的。

认真算起来,我祖上落脚南洋也就是几十年前的事吧。三十年为一代,也就算得上二到三代。从父亲的黑白旧照上看,入眼的都是黑树白天、亚达屋,渔港景象,旧时世界待在从容黯淡的光影中,在在不老,和今日小小的现代城镇七彩纷陈的外貌相比,不尽是一个模样。在那小小的寂静的地方,我住过几年——那也是听说来的,能唤得回的记忆几稀,我也实在说不清故乡的模样。

故乡,是后来从叔辈处打听回来的,别人的江湖。

一条芭内街,是公公、父亲和乡里议事的所在,海产公会是姐姐幼儿园上课的地方。那里除却公会那一方挂匾,我依稀记得街道对面是父亲过去活跃一时的篮球场。父亲,据后人追忆乃青年俊杰,风姿英发,潮语土话说“热死”多少城内少艾。从照片中看,他的眼神有种五陵少年不屑的霜气。练得虎背熊腰,年纪轻轻,却蓄了老气的小胡子。横竖就看不出昔日的风采,权当是叔辈们怀念哥哥的想象。婆婆在邻村相中我妈,带硬挟软地就让父亲应了这门婚事。盲婚哑嫁,我妈没怎么操办就嫁进门来了。当时婚礼急办,外婆病重,怕撑不久了,赶着就把妈嫁出门。我妈出门那天,外婆卧病榻上,强颜握着我妈的手。我妈哭红了眼。结婚那年,他们年方二十。

农家事忙,婆婆持家勤俭,我妈是贪黑摸早地忙,小时候我多靠邻家好婶照应。她老人家的孙女柔柔,亦是我儿时玩伴。后来不知怎么辗转,三十年后她竟嫁到瑞士去了。那日初五,姑姑携来稀客,说是我妈少时识得,关系是牵丝挂缕的,一时也弄不明白。后来说起,才知道是柔柔的母亲。记忆紊乱,当时听了,再回想却怎么也对不上?打听才知道,她生下柔柔数月后,逃家出走,追寻自由理想去了。我幼时认识的柔母乃另一人。柔柔的生母也不知是哪里蹦出来的精魂,偏偏沾染了徐志摩的习气,隔着这么长远的时空,也禁不住她。那天从她手机见到柔柔的近照,一圆脸小妇人,怀中一个小洋孩子,眉宇间又有点华人的狡黠。我认识的柔柔,只比她怀中的孩子大不多少。

然后,就只是家里和庭前的景象记得住。由于靠港,老屋都是高脚架着建在沼泽地上。门前摊一大片的横木条约莫三四十尺长,壤接一个小猪圈才到横跨的马路。屋内的板条地板缝隙难免,卧躺在上面,常常扑面灌了一口咸咸的冷风,掺杂着潮水、鱼儿和海草的味儿。晨起是冷得连门都不敢出的,哆嗦着跟在父亲身后到猪圈去,临近就听到猪只骚动厮撞的声音。长相落拓的长工“屠猪叔”早等在那里,吆喝着,准备长刀、饲料······直到很多年后再重遇屠猪叔,他竟意外地长精神了。神色宴然,不显老,有种时过境迁的淡定。据说中间嗑药戒毒,后来皈依基督,才得重生。几番照面,却都缘于亲友的白事。真个犹豫相见好。

公公当时是一方村长,家里墙上是带配枪的。听说,公公暗里亦是地方上洪门帮派的第二把交椅,父亲是他倚重的儿子。海产公会是他们爷俩领乡亲们办公议事的地方,那里就是小公瑾的赤壁、谢玄的淝水,据不可靠的说法,父亲当时已经主持地方会议,英文潮语相杂,众儒不无折服。真是江山如画,一时豪杰。

父亲的意外身亡,让公公一夜白头。灵柩借了海产公会那里,供亲友作最后的吊唁。这地方有他们爷俩最好和最后的回忆。

后来,我们一家迁移到隆市来。我年纪这么小,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口乡音,至今不改。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故乡的味道》/宫天闹(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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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是瓜拉庇劳(Kuala Pilah),位于森美兰州。它有个很好听的别名,叫燕子之乡。听说以前在这里有许多燕子,现在好像没看到那么多了。熟悉地理的人,会知道它是全马最干旱的地方,雨量比较少。

我不常回去,可是一旦回去,就必定回去吃几样美食。身为瓜拉庇劳人,我们都会很自豪地告诉其他人我们那里的炒粿条有多好吃。我们的炒粿条没有放虾子,也没有放腊肠,就连我们的友族同胞也都很爱吃。很多别的地方的人都觉得我们的炒粿条只是还好而已,可是我们就是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从小吃到大的熟悉味道。

瓜拉庇劳还有一样美食,这也许比较出名,一般大家都知道,还有许多外地人特地开车过来吃,这美食就是鼎鼎大名的水鱼面(水鱼,鳖也)。可是,我其实没有很喜欢,通常我只会点水鱼汤粿条,只有汤没有水鱼。汤头是用药材和水鱼一起煲的,好喝。

在卖水鱼面的附近,有一档卖Rojak的档口,隔壁是卖Cendol。我们去吃Rojak的同时,一定会点隔壁的Cendol,完美无瑕的配搭。

晚上,我们有一家只开在晚上,大约傍晚7时到半夜卖完为止的Nasi Lemak(椰浆饭)。我们称之为全镇最好吃的椰浆饭。我比较喜欢吃他们卖的Pulut(糯米饭),香喷喷的糯米饭,再配上Rendang鸡,还有超级辣的Sambal,光想,我的口水已经快要流出来了。

味道是一种记忆,食物的味道会勾起我们小时候的一些场景。在外地人吃起来可能只是还好的食物,对我们本地人却是每次回去都不容错过的美食,这就是故乡的味道。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故乡与异乡》/张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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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远在异乡的游子来说,对故乡的思念经常会浮上心头。不过,你所思念的故乡,究竟是那个实实在在的故乡,还是只不过是一个抽象意义的、经过了你无数美化的故乡呢?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对于故乡而言何尝不是如此:远在异乡的时候思念故乡,可一旦回到故乡,回到阔别多时的老家,过不了几天你又想回来了。大概对于很多回老家过年的人而言,这种体验再平常不过了吧?

我的老家是一个远在东北的十八线小城市。平时在南方,每当夏日潮湿的气候,就会思念起故乡干燥凉爽的天气;每当吃饭的时候,就会思念起故乡的美食;每当遇到一连下好多天、断断续续的霏霏阴雨,就会怀念故乡一阵冷风、一阵阴云之后霹雷一声下起的瓢泼大雨而这雨在几分钟瀑布般的狂泻后一定会停;每当冬天阴冷潮湿的空气降临,同样也会思念起故乡的鹅毛大雪以及雪后清晨一望无际的银白色……总之,一切不开心、不如意的情绪,一切困难艰苦的时刻,都会带来浓浓的、沉郁的思乡之情,乡愁永远是一个最容易最舒服的逃避场所,仿佛回到家里就没有这么多忧愁烦恼的叨扰了。

然而每年过年回家,现实则总是在证明一件事:故乡的美好半是你想象出来的,半是你人生前十余年的习惯使然。家乡夜晚寥落的街灯会让你又记起大都市繁华夜生活的好;亲戚和同学的陈旧的观念和由于多年生活没有交集而产生的共同语言的匮乏,会让你感到尴尬而你只能用无奈的微笑来化解;和父母每天的零距离接触埋藏了无数矛盾爆发的导火线;一切旧日的人和物除了勾起浓浓的亲切感之外也会勾起深埋多年的陈旧创伤以及随之而来的刺痛感……所以每次在老家住不了多久,就想着回来。老家并不见得有多好,只是他与你人生前十余年的生活重合了,让你感到亲切罢了。你降生到你的故乡其实不是你人生最大的偶然吗?如果生命有轮回,那么你的故乡不就是你人生第一个异乡吗?

每到深夜,我的心愈发可以出离我的灵魂体来审视我自己,我就愈发将故乡视作生命的第一个异乡——在已经走过的人生旅程上,在正在行走的人生旅程上,在未曾走过的人生旅程上,我会拥有一段又一段的乡愁。这些乡愁组合到一起,将会剪辑成你在临死前浮现在眼前的最后一部电影。故乡不是实体,它是一段精神;故乡不是唯一的,它会有很多。然而,当你犯了思乡病的时候,它只能以实体存在,它必须是唯一的。只有怀抱这“唯一”的“实体”,我才能看到我对故乡深沉的爱。

在北方的一座小城市,有我的家;在我的家里,有我;在我的体内,有我的心;在我的心里,有北方的一座小城市;在北方的一座小城市,有我的家。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汪曾祺的乡味》/江扬(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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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在《故乡的食物》中提及,幼年读《板桥家书》甚觉亲切:“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炒米是各地皆有的寻常吃食,但搭配酱姜的并不常见。郑板桥和汪曾祺一个兴化,一个高邮,两地毗邻,风俗相近,自然有外地人不易领会的亲近感。

久居他乡的人,除却乡音难改,大抵对故乡的味道也难以忘怀,可见人的味觉记忆是根深蒂固的。汪曾祺十九岁离家,赴云南读西南联大,此后几十年里辗转北上,返乡的次数屈指可数。有一次,他在老师沈从文家里吃饭,师母张兆和做了一道茨菰肉片。茨菰长于南方水田,食球根,味甘苦,北方少有。汪曾祺离家之后三四十年从没吃到,亦不曾想过。然而因为久违,此时这道炒茨菰如同触发了记忆神经的开关,竟使他念起家乡每逢下雪天必定端上桌的咸菜茨菰汤,感思不已。

江浙地区苦于严冬,入冬时节便把新鲜青菜晾晒入缸,加盐压实,可以吃到来年开春。腌好的咸菜失去鲜活的碧色,一如黯淡的冬日,没有生气。咸菜可以切末,加入百叶千张、胡萝卜、木耳、金针、冬笋、冬菇等各色炒制,淋上麻油,算是佐粥的小菜。唐鲁孙在《什锦拼盘》里曾有记述,北平人过年“炒咸什”,南方人称之为“十香菜”。绍兴一带还有腌制“苋菜梗”的习惯,苋菜择叶取梗,腌渍坛中,其卤汁可浸豆干、蒸豆腐。大概实在是难以给人味蕾上的享受,周作人称其为“别有一种山野之趣”。这些咸菜茨菰也好,苋菜梗也罢,当然谈不上是什么珍馐美馔,但对于羁旅思乡的人而言,这种共生的日常经验却很能引起一些直观的情感。

高邮地处苏北里下河平原,依傍京杭运河,湖滩广布,物产富庶。但汪曾祺写吃,不像苏南人那么精细。陆文夫的《美食家》写资本家朱自治每天赶早去吃朱鸿兴的“头汤面”。面要“宽汤”、“重青”,浇头不能盖在面碗里,必须单独另放,名曰“过桥”。汪曾祺的小说没有这样的考究,甚至有些简陋。《八千岁》里的米店师傅吃“晚茶”,不过是一碗葱花、猪油、虾子为料的干拌面,主人公八千岁家的晚茶,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是草炉烧饼。汪曾祺写蒌蒿,则是形容“极清香”,但又嫌不够具体,便道是“如坐在河边闻到新涨的春水”。

汪曾祺的小说总离不开那片草木丰茂的氤氲水乡。他的文字意在时节风物之美,让人想起青白相接的初夏,沾着朝露的栀子花的香气。他笔下的人物,如《岁寒三友》里的王瘦吾、陶虎臣、靳彝甫,都是些“说上不上,说下不下”的升斗小民,这些人在这片土地上从容度日,身上也都有着一种与背景相称的温敦古风。他描绘我的家乡:运河是条“悬河”,站在河堤上,可以俯瞰堤下的屋瓦人家。城外的孩子放风筝,风筝在脚下飘;城里人家的鸽子飞起来,我们看到鸽子的背。

这样的运河风貌,今已不存。那些车匠、银匠、裁缝、药店伙计、画画的、楦房子的……再难觅踪迹。汪家的祖宅在四九年后被收缴,留下竺家巷的几间促狭的民居,作为故居。物是人非,故乡是回不去了。但挥之不去的还有故乡的味道,它埋藏在我们的身体机能里,时而唤醒一点残存的故土乡情。

摄影:Nick Wu(台湾)

附:认识汪曾祺按这里

《有些事依然没变》/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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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一年离开马六甲来到吉隆坡念书后,不知不觉自己离乡背景已20多年,在吉隆坡也算是落地生根了。居住在繁华的城市世界里,邻居何方神圣也不清楚,人人早出晚归,依稀还能记得彼此的样貌已算是幸运!夜间电视声量稍微高些,保安人员就会拨电告诉你有邻居投诉。

有时还真想念马六甲的温情。以前小时候住在甘榜(乡村),一家人出外游玩时,邻居会定时来我家帮忙浇花。新年村子最热闹,每家大小都把灯笼挂得满满,门前一定挂上红彩布,整个村子一片红。记得有一年新年,我把母亲给我的红彩布挂上吉隆坡的家,邻居驾车经过时问家里是否有喜事?

小时候在新年前,邻居会来我家和母亲一起烘鸡蛋卷(kuih kapit);马六甲的鸡蛋卷味道和吉隆坡的不一样,蛋卷加了南巴粉(rempah),入口味道比起其他地方制作的蛋卷浓郁得多。缺少班兰叶时,母亲会到家后面的马来甘榜去採班兰叶,马来婶婶亲切得很,有时还会送上自己种的小辣椒。

还记得母亲最喜欢在新春时带我去参加会馆举办的活动。什么福建会馆、广东会馆、潮州会馆都是在荷兰街(Heeren Street)及鸡场街一带(Jonker Street)。新春活动大多数都是挥春比赛和画画比赛,得奖者作品都会挂在会馆或神庙外,供人欣赏。当时的荷兰街旅客少,古老的荷兰建筑屋多数是当地的娘惹人居住。离荷兰街不远,过了一座桥,有一个高高的钟楼,红红的教堂,大大的喷水池(以前觉得很大)和两排红红的店屋(Stadthuys),那些都是荷兰统治时期所建造。喜欢到那里,因为河边有一位印度叔叔踩着脚车定时开档卖椰糖晶(cendol),几毛钱一碗,味道香浓,不太甜也不会腻。

去年回去马六甲把车子兜去荷兰街,塞了一个小时,又花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位子停放车子。走入鸡场街,眼睛都睁大了。鸡场街买卖的都好像不是小时候看到的东西:烧鱿鱼、爱玉冰、台湾香肠、泡泡枪、时尚衣服、脚底按摩院、室内灯饰,还有很多中国进口的玩具。最令我咋舌的是以前那些简单的三轮车,如今已变成Hello Kitty三轮车。娘惹屋也已粉刷成七彩的商店,卖的是旅游纪念品。广告商的招牌还耀眼过钟楼。母亲告诉我,有一年,政府把红屋粉刷成“紫屋”,我听了都差点晕倒。

以前居住的甘榜村没了一半,几百年的老树也被铲去而被商店取代了。很多朋友都问我马六甲鸡饭粒是否好吃?我说不知道,因为我绝不会花一个小时排队去吃和我小时候吃的完全不同味道的食物。在回马六甲老家时,偶尔会有同事叫我帮忙从鸡场街买一些纪念品,我会反问他们是不是要买进口纪念品?

如今家乡已不是我记忆中的画面,但最欣慰的是家里温情依旧,母亲煮的食物和小时候的味道一样好吃。母亲的怀抱依然温暖,老爸坚持的习俗还在,家里的欢笑生从未变过。老家,我最爱。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回家这件事》/周嘉惠(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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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导演Steven Spielbelg在1982年拍了一部经典科幻电影叫《E.T.外星人》,剧情描述几位地球小朋友如何帮助不小心滞留在地球的外星人E.T.回家。当E.T.想到办法和老家联络后,于是向小朋友们求助:“E.T. phone home!”那一段是电影的高潮,相信许多观众依然印象深刻。回家,就是这么一个容易引起共鸣的主题,百试百灵。

老家或家乡、故乡,这些经常被交换使用的概念,时时都给人予温馨的感觉。然而,唯有曾经出门在外的游子才能真正领会这份温情,那是一种因为距离而特别容易产生的美感,故乡在现实中的脏、乱、喧闹等等缺点都被思念过滤掉或美化了。然而,也曾经有朋友告知,回家十天是极限,如果超过就肯定要吵架,甚至打架。对这类家庭来说,家人之间就很需要保持一些距离,回家等于动手撕开距离的保护膜,故乡在现实中的丑陋面随即赤裸裸摆在眼前,可能随即瞬间想起,这一切不正是当年离家的根本原因吗?

真希望E.T.和家人的关系融洽,回家后安分过日子,而不是千辛万苦回到家后没两天就和家人吵起来。出外闯荡时经历越精彩越好,回到故乡则相反,日子简简单单过就好。不久前在网上读到一则帖,帖子拿许多人回家过年前后的照片来对比,平日的女神回到家里一卸妆马上就变成了村姑。旁观者虽然都为现代乔装术的精妙惊讶得半响说不出话,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来看,都回家了还大费周章地涂粉抹脂是想吓谁、骗谁呢?返璞归真,即使只是短暂的,难道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出门在外的其中一个最大好处是增广见闻,但这一个好处在生活中可不一定是件好事。任何地方都有自己接受的不成文规矩,多少年下来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可是一旦游子把外地的标准带回故乡,一比较,糟糕了!两套标准碰撞的结果,首先必定是开始置疑老家原有规矩的理所当然,然后感觉格格不入,再然后怀疑人生。

由置疑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具有难以把握的特点。对许多人来说,没有一套不用大脑就可以完全付托终身的生活标准,生命誓将成为一件既可怕又辛苦的挑战。但是,也有少数人偏偏就像苏格拉底那般无法忍受“未经检验的生活”,而任何由父老相传的貌似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生活标准,往往都是些未经检验的东西,又怎么可能照单全收呢?一旦因此感觉格格不入,则形同在故乡成了异乡人,那是一种庄周梦蝶式的奇幻感受,我是庄周?还是蝴蝶?我到底是谁?

人就一定非得有个魂牵梦萦的故乡不可吗?我是谁就真的这么重要吗(精神状态不佳的哲学家恐怕会疯掉)?没有故乡可以归属,自己谁都不是,就无法构成一种存在事实吗?我不认为如此。当然,我的个人意见只对自己有意义,其他人认同与否都不需要太放在心上。

故乡的温馨感觉需要在最大程度上维持住,才能让游子们对回家这件事充满期待。我国一些混账政客偶尔建议国民“滚回中国!”、“滚回印度!”,而作为大家长的政府如果继续以“言论自由”的大旗来默许如此言论,其实是很伤感情的。一家人的感情要是被破坏了,往后要去哪里落脚更合适,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数,自不必政客费心。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因而选择自我流放的游子,即使将来有机会再回家,顶多也只是来凭吊过去的逝水年华而已。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猪肠粉的联想》/山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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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硕士毕业后从杭州回马途中,澳门是我的中转站,我和一位友人思思预算在此逗留一天,然后乘搭第二天下午的班机回国。由于那时的盘缠实在有限,我俩背着那几斤重的行囊,千辛万苦地爬上三楼找到一家小旅社住下,然后才到澳门四处转一转。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路边摊找吃时,我瞥见一种眼熟的食物——“猪肠粉”,于是点了一份来吃。且慢,这“猪肠粉”是什么?其名称来源,套用维基百科的解释:“猪肠粉初期形状大小与猪大肠相近,故名为‘猪肠粉’,是由沙河粉改良而成,在米浆中加入适量的薯粉、玉米粉、马蹄粉或澄粉,同时在整锅上涂上一层油并隔着一块布蒸熟……蒸熟后卷起,切成手指般大小而成,并配以各种酱料食用。”

看着我手里的这碗“久违”的猪肠粉(在杭州的两年期间还真的没吃过它),心里竟然有些许激动,事不宜迟,马上动筷!当我把那热腾腾且沾有芝麻酱的粉条入口的一刹那,莫名地感动、幸福感顿时涌上心头,一幕一幕熟悉的画面也浮现于脑海……

依稀记得小时候,每逢周四及六早上,就会听到自行车的“铃铃”声,接着会看见一位中年阿伯骑着一部改装的三轮车,后面载有一个“大托盘”,沿街逐户地叫卖猪肠粉。要吃猪肠粉必须早起(约七八点),不然会卖完。有时,我等不及阿伯的车子停在我家门前,我已经跑到街头等着他转进来。

待阿伯把车子停下,我趋近一看,车子上的“大托盘”上装有方形的食物保温容器,里头有条状或片状的猪肠粉,还有其他配料如腐竹、鱼丸或肉丸、香油、芝麻以及两种酱料——甜酱及辣椒酱。通常我只是点两条猪肠粉及一片腐竹,然后阿伯用夹子夹起我点的粉条及配料,再用他的刀子切小块,“要加辣酱吗?”“酱料要加进去,还是另外放?”阿伯问。他依我的要求打包后,我即捧着我的“好料”回家大快朵颐。

像这类流动式小食摊除了卖猪肠粉的,那时也有面包、豆浆、豆腐花、各类面食、包点等食物,但估计是经营不易,顾客群偏向到茶餐室或面包店打包或就餐,所以现在已鲜少看见。话说回头,虽然我生长的马来西亚对“猪”呀,“狗”呀这些字眼特别敏感(“抵触”某宗教教义的关系),所幸没因此禁用(名称)或禁吃“猪肠粉”,有的地区则直译粤语“Chee Cheong Fun”。为了迎合不同族群需求,许多食摊将猪肠粉加些内馅如虾肉或鸡肉片或叉烧,然后淋上酱油食用,没有其他配料。

无论如何,身处外地的我,吃着这碗带有浓浓家乡味的猪肠粉,掀起我与亲人共餐的温馨回忆、那些流动式小食摊、一物一景……想着想着眼眶也湿了,这还需多作解释吗?想家了呗!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老了,我们就返乡吧!》/李明逐(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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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中国一年一度最大的节日,春节,这周一返回城市上班。

每年都是如此,节前从城市返乡,节后再返回城市,无休无止地迁徙,像是候鸟。

或者说,我们都是故乡的孩子,只不过流浪到了城市。

表姐家也在城市买房了
过年回家看表姐,被告知她已经搬家,去了市区。

表姐比我大一个月,但已经结婚好几年,还有了两个孩子,最大的孩子4岁,要念幼儿园了。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环境,表姐和姐夫两年前在市区买房子,年前已经装修好入住了。她家本来在县郊的农村。

现在大部分年轻人,为了更好的就业、教育环境,都在城市买房,农村的家转而被叫做“老家”,而老家总是一年象征性的回去几次的地方。老家里坚守着的主要是父母,和因为父母工作太忙被留在老家给爷爷奶奶照顾的孩子。

乡村不再是鸡鸣狗吠,阡陌交通,而是静静的,衰落了。

摆脱不掉的成长印记
我在农村待足了17年,才进入城市的。虽然这17年里有6年的时间我寄宿在县城的学校里,只有周末和寒暑假才能回家。但农村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已经深深地停留在我身上,这些成长印记,我摆脱不掉。

和城市长大的孩子相比,虽然表面上,我们没有区别,但在细微处,我能敏感的察觉出来。比如,我总能一眼就看出哪些孩子是农村出身,哪些是城市长大的。城市的孩子在多数时候比农村的孩子自由,压力也小;城市的孩子读大学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学科,农村的孩子要选择毕业后赚钱的学科;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少选择读硕士和博士,因为要花钱。

老舍说,情种都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和只有有钱人家的孩子才读得起人文社科,这是一样的道理。

农村和贫穷绑在一起,和物质、精神不富足绑在一起。长大后,总是感觉到物质的不足,颤颤兢兢,有强烈的危机感;同时,又渴求的看着许多少年没看过的书,以弥补精神的缺失。

老了我们就返乡吧
邻居全家人离开了镇子之后,男朋友的爸妈把他家的老房子买了下来。两位老人想着我们以后结婚了,每年总会要回去几次,房子不够住,肯定不太好,所以就买了隔壁家的房子。

房子很小,是山东和东北特有的老房子,房屋建的低矮,以在冬天保持温暖,因为夏天温度很少超过30°,不需要考虑避暑的问题;红色的瓦顶,在蓝天下,对比出很美的色调;院子很大,可以种些蔬菜和水果,养养花也没问题。

我对男朋友说,我们退休了,就回去住吧,有大院子,空气又好,天天晒晒太阳,离海边也近,抽空还能看看海,也是挺美的。

摄影:李明逐(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