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一个地方的理由》/李光柱(中国)


有个朋友,我从来不确定她此刻身在何方,因她总是突然离开某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去。

今年中秋收到一条陌生短信,我猜准又是她。我问她,怎么又换地方了?她说没有什么理由,只是跟着感觉走。人之所以离开一个地方,很多情况下会以为是嫌这个地方收入不好,或者生活设施不好,或者发展空间受限。但这些只是表象,用来说服别人、告慰自己。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没有吸引你的人。所谓“诗可以兴”,地方也一样。如果这里没有在人格上让你觉得有吸引力的人,那你就不会留恋这个地方。她走遍许多地方,见过的美景不计其数,现在让她追逐的只有美人而已。那些伟大的中心城市并非靠着一石一瓦和乌合之众,而是数不胜数的风流人物奠基而成。归根结底是人在吸引人。这又分成不同的情况。倾心仰慕充满智慧的人,虽然他对你有巨大的吸引力,但犹如恒星之于行星,你只能在恰当的轨道翻滚飞行,无法靠近。爱美人,她对你有致命的吸引力,而你恰恰又是那种非致命吸引力而不取的人,于是你们会以爱的加速度彼此靠近。如果幸运的话就只是擦身而过,引力会转眼化为斥力,因为有着致命吸引力的人物是从来不肯为别人反转自己的磁极的。如果不幸的话,就结结实实撞在一起,同归于尽。还有一种情况,你是熟读《会饮》的,便能推导出来。据说人曾经是圆球形状,恰如小小天体。后来被剖成两半,彼此走散。像这样,两个人的互相吸引就注定了他们的命运。我们在人海之中偶尔还能看到这样的失散者的身影。而更多的人连自己那半的本性都已丢弃,如何能寻见身体的另一半?有时候能遇到有吸引力的人是幸运的,纵然他并不是与你相配的那个,也希望能长久徘徊在他身畔。我到窗台拍了一张圆月的照片发给她。告诉她倘若总是以这种吸引力法则指导自己,便如负轭,永远得不到自由。因为按照吸引力法则,月球跟地球的关系会成为一个难题。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若论天体之间的爱恋,似乎没有比月球对地球的爱更加忠贞了。但月球并不曾是地球的一部分,它的岩石比地球古老数十亿年。月球轨道也似乎并不遵循地球的吸引力法则,它的轨道近乎完美的正圆而不是椭圆。它们之间的距离仿佛经过精确的计算,以至在日食的时候,月亮可以完美地遮住太阳。更合理的解释是,月球自己选择成为地球的卫星,而不是被地球引力捕获。所谓吸引力,只是一种个人选择。她认为我说的跟她没分别,在逻辑一元论的立场看来,我反而支持了她的论点。于是我告诉她:你有没有想过,你所痴心恋爱的对象,他有可能是个疯子!他迷人的面容,有可能只是因为他的是个疯子!

有时候就是这样,我们会被疯子所吸引,然后发现,他原来是疯子。

摄影:李嘉永(台湾)

《我想与你度过这悠悠岁月》/李明逐(中国)


秋风剪碎影,月华映夜明
桂花香沉醉的晚上25℃
开着窗,把窗纱拉上
进入秋天后,气温舒适
每天有了更多的时间停下来
单纯只是发呆,感受气候变化

再有3天中秋节
去北京看朋友,一起去
香山赏红叶,碧云寺五百罗汉坐一堂
眼镜湖旁有昭庙,小松鼠爬上断壁颓墙
香炉峰上走一走,云遮雾绕满山黄
闲适、随情、漫不经心
树荫、秋阳里度过一整天
再去爬长城,塞外关内一墙隔
塞下秋来风景异,长城外,古道边,
肥美的庄稼,辽阔的草原和山脉
白云悠悠,城墙斑驳,骏马飞奔,心驰神往
三两好友,一吐衷肠

再过10天国庆节
7天假期,3个城市,故地重游
三鲜烩面、酱牛肉、肉夹馍
羊肉汤、牛肚汤、酸辣汤、小笼包、水煎包
茴香小油条、金丝饼、粉蒸肉、麻辣烫
借着不变的美味,好友约将起来
离家千里,相别多年
聊聊往事,聊聊变迁
时间越走越快
曾经一日三秋,现在三秋一日
曾经最好的朋友,再次相见
依旧如昨,无半分疏离
去看曾经读书的教室,占过的座位
走过的林荫路,去过的小池塘
青葱岁月,历历在目
往事再难回味,唯有情谊悠长

朋友,就像是陈酒
越陈越香,越相知越珍惜
我想和你一起度过这悠悠岁月
孤单、热闹,在路上、人世间
都有你的痕迹
远方、近处,
都有你的情谊

风影清似水,夜静桂花开
该睡觉了,晚安

摄影:李嘉永(台湾)

《猪朋狗友》/周丽雯(澳洲)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刚到澳洲时,举目无亲,就只能靠朋友。一直以来,我都是主张“人性本善”的,所以我交朋友都先假设大家都是“好人”,这缺点就是会交上些乱七八糟的人,其中猪朋狗友我就好多。也不是都是些只会玩乐的朋友,但是说到玩乐,大家都是高手就对了。

其实,交友并非天天都需要表演两胁插刀,吃喝玩乐也很重要。毕竟我们大多时候都是在过日子而已,没有谁天天有难题,天天得死党陪你上刀山下火海的。我也希望自己能成为朋友的猪朋狗友,陪吃陪喝,开开心心!别成天都是人生大道理,太严肃,日子不好过!

当然最好的朋友,就是平时能当个猪朋狗友,必要时又能变成难能可贵的知己,那就十全十美了。不过,人生哪来的那么多十全十美?所以,多交几个朋友,碰上问题时,多几个人的电话可以打,也还好吧?

摄影:李嘉永(台湾)

《谁是你最喜欢的老师?》/山三(马来西亚)


《世界是平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一次演讲中,有一位9年级学生向他提问:“弗里德曼先生,如果学习如何学习有那么重要,那您怎么学会如何学习呢?我应该上哪些课呢?”这是一个很有逻辑性的问题,在那之前,弗里德曼并没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于是他即兴发挥做出了解答:“去找你的朋友并向他们提一个问题:‘谁是你最喜欢的老师?’列出这些老师的名字,然后去选他们的课——不管他们教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作为文章开始的铺垫,再与本月主题联系在一块儿,我回想了一下自己所遇过的老师中,我所喜欢的老师又可列为“良师”这一行列的,他们让我学会了什么?而他们又具备哪些特质?

其一、热爱自己执教的学科,只有热爱自己学科的老师才会有冲劲及热忱去感染学生。犹记得,初中有个华文老师陈老师教学非常认真且生动有趣,她在讲述岳飞时教我们唱一段《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至今我仍旧记得那旋律。她还将我们分小组在班上饰演一些古代故事如《窦娥冤》、《芋老人》等。另一方面,我曾遇见一名物理系毕业的老师却对物理兴趣泛泛,甚至有时我都不明白她在教什么。

其二,直击重点,有一套学习技巧。要知道我那时独中课程学科既繁多,又分为中文及马来文的课本,且还得应付两类大考(政府及独中统考),所以要学生专注于“重要”内容可谓很考功夫。记得初中的地理老师杨老师所教的,分析一个地区最主要的分类法:地形、经济、政治、文化……。她不强求我们死记烂背,却告诉我们以此分类来延伸分析内容,让我觉得地理并非如此的枯燥乏味。

三、鼓励与耐心,不是每一个学生都具有慧根,而身为灵魂的工程师当然也必须有耐心教导学生,适时鼓励及表扬。高中时期,有个数学张老师就亲点几名数学成绩特别差的学生课后补课,我即是其中一个。张老师非常有耐心,他理解我们这几个无法“想象”抽象的数学题的学生,所以他用尽“形象”的词汇来让我们“稍微”明白,比如:函数是一个带着不同颜色的匣子,匣子里装什么你就用颜色跟着框起来,以此把它们演示完成。尔后,我的数学成绩也有所起色,但最重要的是,他的耐心与费心却感化了我,推动我努力练习解题。

话说回头,弗里德曼之所以要求学生去上自己喜欢的老师的课,也非强调该老师把知识传授到点,而是因为他引发了学生学会那些内容的激动心情,从而热爱学习。换言之,良师在我们生命中,必定有某种程度的正向意义,正如电影中《死亡诗社》(Dead Poets Society)的基廷先生。对学校而言,他算不上什么良师(因为反传统、反教条式教育),但对他的学生而言,他却“拯救”了他们的灵魂,把握当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现实中,我还真没遇到像基廷先生那么独树一帜的老师,但我确信“良师”所给予我们的不只是知识上的东西,而是他们潜在的教学精神,这犹如我们遇到问题时的一盏明灯,让我们有勇气及力量继续向前走。

摄影:李嘉永(台湾)

《谁也别装逼,装逼被雷劈》/张雷(中国)


我并不相信教育的力量,甚至认为教育学就是伪科学。记忆中王朔曾经这样形容学校:学校是这样一个场所,我们这些十七八岁大的孩子在这里呆着,它看着我们,防止我们到社会上去瞎祸害、惹麻烦。我特赞同王朔的观点。而“老师”也一样,不过是学校这个机构中的一个职业,一个负责把某个年龄段的人监管好、别让他们捅出篓子的工作岗位。影视作品中充斥着各种各样以不同形式关爱学生的好老师形象,看得人一把鼻涕一把泪,但鼻涕眼泪流过之后仔细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第一,老师对学生各种“好”的动机究竟在哪里?第二,学生能否接受你的好意?一个动机不足、且和学生沟通毫无障碍的良师形象,可以存在于文艺作品里,但现实生活中,恐怕比外星人的存活率还要低。

先说老师的动机。忘了哪个古人云的:“人之大患在好为人师。”说的太有道理了。很多自以为是的“良师”,哪里是真的爱学生,不过是妄图把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之类强加给学生而已。他们所谓对学生的爱,不是在学生身上成就学生,而是在学生身上找到自己,成就自己,无非人所共有的孤独和自私作祟罢了。学生若是欣然接受,便是“孺子可教”;若是拒绝接受,立刻一副酸相,嘴里嘟囔些“悲哀啊”、“现在的学生一届不如一届了”之类,而丝毫不反思人家凭什么要崇拜你。“教育”这个概念之所以荒诞,正因为骨子里的这股强权逻辑: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指导,另一个人言听计从,获得帮助——权力关系披着一层慈祥的“良师贤徒”的幌子,内里则是阉割自我。当然我这是把概念推到了逻辑极致,然而若不对“教育”与“良师”进行反思,一味赋予其道德价值,绝对会落得个给学生添烦、给老师添堵的下场。

再说学生的接受。年龄相仿的情侣、从小到大在一起的父母子女之间,交流沟通尚且存在巨大障碍,丫一个高高在上监视全班的中小学老师或者一个上课才来下课就滚的大学老师,凭什么能很轻松的就与学生建立起畅通无阻的沟通?很多弘扬正能量的八流师生题材文艺作品,放屁就放屁在这里。职位就是职位,恪尽职守是一回事,想入非非就是意淫了。更何况网络文化飞速发展的当下,三年一代沟,普遍年龄差至少十年以上的师生之间咋就能轻易知无不言鼻涕眼泪呢?即便是研究生阶段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虽然有术业上的亲密,但我看和职场前辈带后辈也没啥区别:不仅不崇高,反而往往充满了拍马屁和舔肛门,间或也会有凭借自身强大的人格魅力把学生燃烧成昏了头的个人崇拜——这些都是值得审视的现象,其中无一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人因为虚荣,总爱制造道德偶像,造着造着自己就五迷三道入戏了。无论是伟大导师毛主席还是奥姆真理麻元君,这个世界上的“良师”总不乏大批贤徒,神圣的仪式,充满感染力的教诲,以及瞠目结舌的灾难。

总之,教育就是个工作,老师就是个职业,谁也别装逼,装逼被雷劈。我理想中的师生关系,最好是互相鄙视:老师觉得学生没救了,学生觉得老师傻逼透了,在鄙视链中互相攻讦,互相竞争,互相咬着牙心里发誓以后绝不能混成对方的傻逼样子。这才是一对有希望的师生。这才是一个有希望的世界。

摄影:李嘉永(台湾)

《该读些什么书?》/廖天才(马来西亚)


沈观仰在世时,在一个有关读书的讲座会上回答听众的问题,他说:“我认为应该读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书。”尼采研究者,同时翻译尼采的著作成中文版的大陆学者周国平也说:“我们应该读永恒的书。”台湾也有位学者高希均这样自许说:“读一流书,做一流人。”

一流人不一定做得到,一流书就应该不难读到。

何为一流书?就是沈氏与周氏所说的:经得起时间考验,属于人类精神永恒存在的那一种类。

今天的世界,每天都有无数新书上架。实际上许多书只不过是毫无价值的垃圾,它并不能提供我们实质的精神内涵需要。阅读这类书,对提升精神生活并没任何帮助,反而容易让我们失去挖掘、品尝人生真意的能力。这类书籍虽然畅销,也充斥书架,其实没有读的必要。

第二类是工具书,能提供我们专业知识,让某种专业人士得到某种能力。这类书只对特定人士有用,其他人读了它得益不大。这样的书在书店里也占有一定的数量,但它属于可读可不读之书。

第三类书对我们日常生活所面对的柴米油盐问题是没任何的实际帮助,它属于精神层面的。这类书占书店的数量甚少,也往往被摆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这种书很难找到读者,然而,它却是沙堆中耀眼的宝石,是人类文化宝库中最值得保留的珍品。它所蕴含的价值,往往超越时代的考验。它是经典之书,属于不可不读之书。

若要举例,柏拉图的对话录、《红楼梦》、荷马史诗、《变形记》等等,都是。

闲来无事,不知如何打发时间,随意翻开这些书,都能让自己沉淀在一片宁静之中,神游在字里行间。读懂或读不懂,其实都无所谓的。这些书,即使读过它几篇,还是觉得其意韵可以再度被感受,其意思还可以再被重新理解。

物价高涨的今天,生活逼人,买书已经变得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新政府还没告诉国人他们要如何去提升国人的阅读风气,如何地提升图书馆的量与质,如何减轻人民负担,让大家能更轻易地接触高品质思维的书籍,却把注意力放在孩童的脚上,要“改革”学生所穿的鞋子的颜色,真叫人大跌眼镜。

摄影:李嘉永(台湾)

《读者的义务》/林高树(马来西亚)


有一位朋友不常买书,但是一旦决定买了就买了,从来不嫌贵,不论书价是三块钱、三十块钱,还是三百块钱。他的道理很简单:那是作者的心血啊!你以为容易吗?不然付你一百块钱,写一本出来给我看。

也对!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假如嫌谈钱伤感情,不妨姑且把“读者”设定为“读书的人”,不做他想,那么事情会更纯粹。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要如何才对得起作者的心血付出呢?

只要作者是真正付出过心血,而不是靠东抄一段、西剪贴两页的手段完成其作品,作者就应该获得读者最基本的尊重。作为读者,认真对待书的内容就等于尊重作者个人,这既是基本礼貌,也是基本义务。

依愚见,读者不要预先戴上有色眼镜去看书。不要认为只有作者和自己的观念一致才是好书,尽可能和作者保持着一种“和而不同”的君子关系。就算作者真的恶名昭彰,他的作品不看则已,硬是要看的话,那就抱着怀疑的态度吧!别带着审判战犯的精神去挑刺,多没意思!

敬人者人恒敬之。读者的认真阅读,或许会激励作者写出更好的作品来回报。这种作者和读者之间正能量的“善性循环”,应该是书籍存在的其中一项最大意义。即便一些古籍的作者已无法回应,确实认真阅读的时候,难道不感觉到作者的英灵就在一旁颔首微笑吗?

摄影:李嘉永(台湾)

《美剧·港剧·韩剧》/练鱼(马来西亚)


曾几何时,美剧曾经统治马来西亚。

那时的美剧,是属于一个星期一部的单元剧;同一个主角,每星期都会遇到不一样事故,然后故事依情节展开。无论是每期追看,还是跳着看,基本上,都不太会影响剧情的走向和连贯性。

其时响当当的美剧是《六百万大汉》(The Six Million Dollar Man)。主角是一名空军上校,一次意外,失去一只眼、一只手和一双腿。国家花了六百万元大洋,把他改造成半人半机器的robot cop。每期的故事大概就是交待六百万元大叔如何儆恶惩奸,最后当然是充满正能量的邪不胜正,每期如此,天天天蓝。

每到开播的那天,和老哥兄弟俩特别的乖,早早做完功课。叫抹地马上去抹、叫除草立马搞定,不敢拖泥带水,怕被罚,怕被早早叫去睡觉,没戏看。家慈估计也知道那是咱们的软肋所在,所以当天家务特别多。

《六百万元大叔》后,还有一套《生化女人》(The Bionic Woman),也是半人半机器,双腿、一只手和耳朵是机器。狗尾续貂,没那么新鲜了。

另一部印象比较深刻的美剧是《不可思议的巨人》(The Incredible Hulk)。你没看错,就是漫威超级英雄系列里的那位“绿巨人”。很喜欢男主角在片头音乐中讲的那句名言,“Mr.马具,不要弄我生气。你是不会喜欢我生气时候的样子!”

当时没有CG,都是真人在演戏。演绿巨人的是一位身材结实,有健身过的演员。剧中的绿巨人,怎么看都不像是superhero,虽然有一副世界先生的身材,目测长得比男一高不了多少;只会吼吼叫,举举车子,又不会沟通,是个无勇无谋、没有文化的野人。

每期的故事也是大同小异。男一生气变巨人,打坏人、救人,然后醒来,然后离开,到另一个新的地方展开新的故事。

除了美剧,和老哥俩还偷偷追看过日剧呢。那个年代最出名的日剧是《奥特曼》,片头曲响起,我们热血沸腾,一起拯救世界去。那时的电视机有四只脚、一双门。电视的门平时是锁上的,不给看,只有老妈有钥匙。每当《奥特曼》开播的那个时段,老妈就会神奇的去睡午觉,钥匙神奇的被我们找到。真神奇啊。

几年后,港剧开始入侵马来西亚,街头街尾几乎都在追港剧。

港剧与我无缘,因为家里没有录影机。有几部港剧想看,主要是它的主题曲好听。郑少秋的《楚留香》,歌曲一开始的那两句“湖海洗我胸襟,河山飘我影踪”,真的有大侠的风范。而且这两句广东歌词对的还蛮工整呢,真心不容易啊!

歌曲最后的那四句词,“就让浮名,轻抛剑外,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那是一个高度,近这一二十年的广东歌,如此这般功力的词,似乎再也看不到了。

后来来了一部“浪奔浪流”的港剧,唱的街知巷闻。开始不太感兴趣。一天,坐在我前面左边的同学给我看了女一的照片后,便有兴趣想看看。

可惜的是,到现在都还没有机会看过《上海滩》这部剧,试过很多次也没看成,曾经不小心瞄到阿文强哥被乱枪扫射的那一幕结局,相当震撼。没看过真是个遗憾啊。

还有一部,觉得主题曲好好听,可是不会去看的港剧叫《万水千山总是情》。那是小弟唯一一首不用看歌词,能够一字不漏唱完的港剧主题曲。

请掌声鼓励鼓励。

中学后半段,有了录影机后,还是有老老实实看了两部港剧,皆是因为歌曲好听,所以跑去看的。一部是梅艳芳唱的《心债》,剧名好像也是叫《心债》。黄日华是男主角,女主角倒忘了名字。另一部的主题曲是谭咏麟唱的《谁可改变》,由苗侨伟和翁美玲主演的《天师执位》。

以上两部剧的剧情至今大概都忘了七七八八了,不过这两首曲子,几十年后偶尔还能哼上几句,无限感慨!

直到韩剧的降临前,还看过几部美剧。那部经典的《F.R.I.E.N.D.S》啦,还有那部讲述四位都市熟女的爱恨情仇的《欲望城市》等等。

韩剧破空而出,第一部看的韩剧是《蓝色生死恋》。女二长得比女一好看是我看这部剧的第一个印象,故事有无数的巧合,死了一堆人,哭的乱七八糟的,太虐心了。

《冬季恋歌》没看完,老妈倒是哭哭啼啼的看了几遍。之后就不再留意韩剧了,不过中间还是看了几部,其中一部好像叫《面包王子》的,我哈哈哈的跳着看,算是一部有趣的韩剧。不久又看了部剧,叫《屋塔房王世子》,开始时穿越来穿越去的,很是有趣,结果结尾前又让人哭的乱七八糟的,虐死人不偿命呀。这和我所认识的韩国人,凡事要bali bali的韩国人不一样,有时真的怀疑那只是故事而已,与现实觉得不符。

《来自星星的你》是最近看的一部韩剧。主角和奥特曼一样,也是来自M78星云,有超能力,有趣的故事和人物设定,吸引我哈哈哈的看完。

然后听说中国古装剧不错,就买了部《甄嬛传》来看,然后借老妈看。故事紧凑、服装讲究、细节讲究,家人对这部剧的风评不错。值得一看。

近年还有留意了一部HBO的美剧叫《冰与火之歌》,龙母的火龙,white walker的死人军团,人物设计、故事大纲都好像不错。听说它的完结篇明年播出,等它的DVD开卖,一次过泡完,简直太幸福了。

想想也觉得高兴。

摄影:李嘉永(台湾)

《看戏无益于人生?》/宝棋(马来西亚)


记得大学时有位教授说过,看戏于人生无益。这话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想起中学时吹起日剧潮(如:〈晴天娃娃〉、〈沙滩男孩〉、〈魔女的条件〉)和大学时溅起的哈韩风(如:〈宫〉、〈蓝色生死恋〉、〈冬季恋歌〉),这时期兴起的戏剧似乎如教授认为的一样,营养成分不高,有些还会让观众中帅哥降。但是如果不沉迷的话,看这些戏何尝不是种生活的调剂品?我倒认为看戏是种丰富学习和与世界接轨的小视窗。

我很庆幸生长在马来西亚,因为这个环境让我们通晓至少三种语言。除了英语、马来语和华语,我们还会说不是我家母语,学校也没教的广东话。在哪学的?– TVB。

以前没有电脑,没智能电话,也没网络,看TVB电视剧就是我们一家人的消遣(好处: 天伦之乐)。由小到大看过无数的经典作: 《西游记》、《封神榜》、《聊斋》、《济公传》等的神话故事(我们家并不是只看这一类型的戏剧,只是这些都是我童年时印象最深刻的)。遇到喜欢的戏,如《西游记》,我几乎可以每天重复看同一卷租借回来的录影带直到新一集的录影带面世。有看不懂听不懂的对话就请教爸妈,就这样一点一滴的累积,今天的我说广东话没问题,和香港同事沟通的时候也特别得心应手。

此外,我和家人时常会一起研究一套戏的故事题材和拍摄方法。日剧的拍摄通常较为静态,实实在在的,比较内敛。而TVB港剧经常会看到不连戏的动作和位置,其拍摄镜头也没太多创意,但胜在老演员的演技和故事。韩国的拍摄很华丽,一场景同一个人的镜头就好几个。我也很久没看梦幻般的偶像剧了,现在的男主角太年轻了,像牛奶一样,不是我的茶;姑娘我还是比较欣赏四十出头眼神有戏的老演员。最近这部《我的大叔》是我今年最佳推荐,不管是题材、视觉,连演员的演技也是非常值得欣赏的电视剧。

其实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欣赏每套戏,看看他国的演员和风景,或许我们学到的不单单只是几个日韩单字,而是他国人的才艺和文化风景呢!这样是不是也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和对艺术的嗅觉呢?

有时候身边的人会说为什么把时间花在连续剧里?是的,我们时间有限,有太多太多事情可做。每件事过于沉迷必有弊,关键是你怎么选择有益处的和分配时间去做。每个人对生活的态度不一样,看世界的角度也不一样,对生命的要求更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完成生命需求的版图,教授说看戏无益人生,我说教授对人生的定义太狭隘,对成功的定义也太单向了。孰不知或许某些人的生命,经验和成就正是因为吸取了某连续剧里的养分而改变呢?每部好作品都承载了一群人的理想和用心,如果你能发现,或许它对我们的生活和对生命的价值观有所帮助。如果你能发现,那将会是项很珍贵的收获。

摄影:李嘉永(台湾)

《“追剧”是个好现象吗?》/张雷(中国)


电视连续剧究竟算不算是艺术?众说纷纭。但至少电视连续剧的观众可说是所有影视作品类型中最多的一种。自从电视普及到千家万户,从前热衷于织毛衣下棋捧读流行小说的家庭主妇们,发现了这块有声有色的新大陆,于是“追剧”代替了追读连载言情小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消磨时间的主要方式之一。更别提当下手机网络的泛滥,电视剧的载体不只是电视了,大街小巷的人们时刻捧着手机看视频,成为了今天“追剧”的一大景观。

很多人对此持批判态度,认为连吃饭都要对着电视剧的人类简直是浪费了上帝赐予你的宝贵生命,然而你不能否认的一点是:人类就是好吃懒做的动物。如果不是为生计或梦想所驱使,谁不喜欢夏天躲在空调房里捧个西瓜冬天靠着暖气缩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日子呢?肯定有人反驳这点,拿自己或者“我的一个朋友”之类的勤奋习惯当理由。然而叩问自己的良心,如果不是为了金钱利益,或者要在某种事业上“成就自我”的理想,你真的有珍惜一切光阴来努力工作的动力吗?如果有,那么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最根本前提——人都是自私且懒惰的——也就无法成立了。所以不是“追剧”浪费了我们的生命,而是人天生就倾向于浪费生命,电视剧只是给我们的感官以一种更享受、更刺激的浪费方式而已。

更何况如今的电视剧市场,生产对象的细分已经非常精细、专业了。何种电视剧适于哪类人群,生产出来会投放哪家电视台,甚至剧情的走向如何,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着专业的运作模式。“追剧”作为人的根本需求,当它走向高度市场化,品质水准也就越来越高,“总有一款适合你”。比如家庭主妇最爱看的伤感爱情类,并非她们真的会把剧中的生离死别当真,她们只是把“追剧”当成一种安全稳妥的情绪发泄途径,边看边哭,也就把负面情绪发泄出来了——这是现代心理学已经证明有效的情绪发泄方式。电视剧结束后,她们照样把白菜在盆里当成剧中的白莲花洗个干干净净,把萝卜在菜板上当成剧中的渣男剁个粉身碎骨。

总之,我并不认为“追剧”是个好现象,但也不觉得“追剧”有多不好。既然普通老百姓和他们的后代注定要在电视剧里消磨和成长,既然他们不能像某些富豪精英那样给自己的后代用琴棋书画装十三,那么与其批判“追剧”,不如在如何生产出优质电视剧这个问题上下功夫。流行文化应该担负起表现真问题、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就算我们被电视剧洗胃,也应该是优质的纯牛奶,而不是毒奶粉。“追剧”现象的问题源头,不在受众,而在生产者和传播者。如何生产出更多优秀的影剧作品,如何培养出具有较高美学追求的追剧老百姓,如何在社会范围里积累出一个有品位的影视文化环境,这些都是有良知的影剧从业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摄影:李嘉永(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