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之变》/江扬(丹麦)


科技日新月异,社会不停革新。步入新媒体时代,人们面对的世界更加瞬息万变。手中的电子设备永远迫不及待地更新换代,每天的热点资讯还未细究就已被更新的头条所覆盖。我们正生存于一个时刻求变的社会,环境、观念、人心都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巨变,包括我们自身,也忙着自我调适、自我修正,以便跟上这个时代随时转向的浪头。尽管周遭充斥着焦躁不安,但如若重返相对静止、封闭的农业社会,大概多数人是不会同意的。早有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谈到,由于社会和技术的变革,中国的社会正从传统的“匮乏经济”转变为“丰裕经济”。人们热衷于种种改变,正因为变动中的生活营造出欣欣向荣的假象,让人产生一种挥别过去、迎向未来的虚荣感,它使人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自己正怀揣着成功学的信条,在变身为人生赢家的康庄道路上昂首疾行。

我们真的走在变得更好的道路上么?确实,现代人的物质条件大幅改善,感官享乐更加丰富多元。各类商家急于取悦消费者,媒体也以娱乐大众为天职。我们活在从未有过的便利以及食物链顶端的想象中。但另一方面,现代人对于“亚健康”这样的词汇不再陌生,强迫症、狂躁症、抑郁症、手机依赖症正成为现代社会的常见心理疾病。现代人变得更孤独,更冷漠,更缺乏安全感。此外,快节奏的现代生活看似琳琅满目,多姿多彩,却常常显得单调无趣。今天我们外出旅行,如果没有地标性建筑,很难判断身处何地。城市景观日渐趋同,类似的商业综合体和品牌连锁店矗立街头,城市之间的区分度越来越低。现代生活的日常审美已被诟病多时,大到建筑样式、室内装修,小到爆款服装、各类街头标识的酷炫风。越具有视觉冲击力越意味着粗陋恶俗,以及浸淫其中越来越麻木的大众。

这样的改变令人沮丧。历史上,我们对美的理解和阐释并非如此粗鄙。宗白华在《美学散步》中归纳过,中国美学史上出现过两种不同的美的形态,一是“错彩镂金,雕缋满眼”,另一种是“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前者是极尽繁复铺陈之美,比如阿房宫,比如汉赋;后者则删繁就简,如宋瓷的釉色,如王维的田园诗、倪云林笔下的山水,以平淡纯然为美,在魏晋之后被视为更高境界的美学追求。可惜今人之审美,既非错彩镂金,也非清水芙蓉,相较古人的美学理想可谓谬以千里。于是时下民国热,复古热的大行其道便不难理解了。我们无限感怀过往,因为存在于记忆中的事物总是欢愉的,如同“老年人回忆起三十年前的月亮,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张爱玲)

木心的《从前慢》写到: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 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诗所描绘的情境仿佛是一个凝滞的时空,舒缓、静谧。人际关系也尚未被物质生活所冲淡,它绵长而有温度。这是一种不变的美,却如大江东去,永不复返。时代的车轮裹挟着我们一路狂奔,千变万化的生活成为无法改变的常态。直到我们疲于应付,狼狈不堪,才开始意识到一味求变实在有失偏狭。变与不变并非简单粗暴的黑白对立,变化并非就是进化,不变也并不意味着守旧和落后。只不过,文人式的感伤无足轻重,怀旧更是常常沦为小资情调的意淫。一切都已经无法停止,永远不变的只剩改变本身,空余无处安放的灵魂逡巡于日渐褪色的旧时美好,吊古伤今。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赏花正当时》/李明逐(中国)


我一直觉得我才刚刚开始,可别人却说我已经过了最好的时候。

我问他们,何出此言?

他们回复,女生最好的时候就是二十岁左右,而你那时正在念书,没有真正的经历青春,就过去了。

我又问,真正的青春该是何种模样?

他们回复,青春时候,最漂亮、最有活力、最无忧无虑,正好用来消费在谈恋爱、玩乐这种极致美好又极致短暂的快乐上。

此话有理,因为我最近也在反思为什么我越来越难以获得快乐,尤其是毕业后,每天忙得焦头烂额,为了生活奔波,就愈加不快乐。原来,我的“青春”已经过去了,那种无忧无虑的纯粹的快乐也跟着过去了。

二十岁左右的青春,初初长成,稚嫩又漂亮,没有经济压力,自然跟春花一样,想怎么绚烂就怎么绚烂,无论怎么折腾、招摇、放肆都是美丽的,大家都爱青春烂漫的少女。

这让我想到言情小说作家亦舒,她笔下多的是这种年龄的少女如何被人喜爱。年轻的男人、老男人蜂拥而至,想要消费掉少女最美好的几年。然少女已过25岁,就算人老珠黄残花败柳,要被弃之不顾了。在亦舒《喜宝》里的喜宝也说过,这段青春年华,怎么样都是要过去的,为什么不卖掉,获得更大的价值呢?

这种对于女性青春的定义,固然是男权主义在作祟,把女性当作玩乐品,可以拿时间换金钱。另外,也是现实的写照,一旦开始工作、养家糊口,人就容易变得不那么快乐,至少不能再无忧无虑,面容逐渐被愁云覆盖,神态不似从前光彩照人,身材也逐渐臃肿,这还哪有可爱美丽可言。从这个概念上来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青春都是短暂的,青春一旦遇到现实,就会被现实逼退。所以才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回忆的。在人的一生中,青春,就像早晨的烟霞和晨露,阳光一出来,它们就消散。

然,青春真的就这么短暂?青春就只是代表着无忧无虑的快乐和美丽的身体?

不能一直青春吗?长了皱纹就没有青春了吗?养家糊口就是和青春相悖的吗?

《喜宝》里勖先生爱喜宝,一是因为她正直青春少艾,更重要的是爱她的生命力,坚韧、聪慧,像野草一样,今天被收割了,明天还能郁郁葱葱长出来,这是一个老男人所没有的。

一旦人在心里觉得自己老了,哪怕还不到30岁,就真的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生命力。人老,不如说是心老。只有心老了的人,才愈爱青春少艾时的这份强韧生命力。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有旺盛的生命力,就拥有青春,当下就是最好的时候。

所以,我不担心变,也不害怕变,虽然时而也会怀念过去的大学时光。我仍认为自己正青春,外界的世界在变化,我的想法也在变化,但我的生命力和心没有变,拥抱现在,赏花正当时。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人在变,人心不变》/何奚(马来西亚)


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留下一句特别让人玩味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不能够是因为河水变了,人也变了。

如果不是存心抬杠的话,我们对赫拉克利特“万物流变”的思想有点感觉就够了,不必和古人较真。河水变了,感觉上还没什么,但是这一分钟的人和后一分钟的人确实已经经历了一点点的变化,那却是让人思及不免惆怅、失落。

这句话也让我联想到童安格《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里开始的那几句歌词:“你说我像云捉摸不定,其实你不懂我的心。你说我像梦忽远又忽近,其实你不懂我的心。你说我像谜总是看不清,其实我用不在乎掩藏真心。”在还没接触古希腊之前,觉得云、梦、谜已经足以表达变化多端的意思了,而且带有一丝朦胧的美。至于人家懂不懂我的心,坦白说我可是从小到大不曾在乎过,自己懂就好了,别人不懂我损失什么?

这种性格在年纪大了以后也无所谓了,年轻时代就比较麻烦,三不五时会有女性朋友气冲冲地喊:“你根本不懂我!”我为人向来比较小心,总是试探地问:“恭喜?”然后,也就没有什么然后了。回想起来,难说损失的究竟是我还是对方?人一直都在变,试图去完全理解一个正在改变的人,除了傻,也不可能办到。多年后认识了赫拉克利特,觉得“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句话实在是深得我心,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前世是不是赫拉克利特?其实,我玩的正是这一味,至于别人都在玩味什么就不清楚了。

在马来西亚,城市地区大概已经找不到还没有被污染的河流了吧?那些臭水河,谁会想去踏入呢?别说两次了,一次也不想。至于郊区,或者人烟稀少的森林地带,河水是相对清澈的,可以见到河水中的游鱼,如果更仔细地看,“幸运”的话甚至可以看到蚂蝗(水蛭)!总而言之,反正我不想踏入马来西亚任何一条河流。

话说回头,虽然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我一直认为,人应该都有第一次踏入河流的冲动。自古至今,人心不变,我们都有试探水温、水流速度的好奇心,而不大胆第一次踏入河流,我认为只是理智压倒人心的结果。

人的流变,就像手中逐渐流失的细沙般无法真正完全把握,得而复失怎不让人惆怅?而人心不变,却让我们有机会和古人平起平坐交朋友。阅读就制造了这一种契机,偶尔,我仿佛在书页中感受到赫拉克利特等古人的会心一笑。

那一刻,感觉就是很好。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不让生活品质随世界变化而改变》/耳东风(马来西亚)


圣贤书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可是多年以后,我们会不会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变得市侩了?在道德沦丧的社会里,我们还能守着几许纯真,还是为了生活,变得不信任人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们是否舍弃了“人性本善”,转而崇拜“人性本恶”?在追求卓越的教育制度里,我们要相信学问无价,还是相信高分有价?在无耻的政治里,我们觉得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会变成天下乌鸦一般黑吗?在名利的诱惑之下,我们会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变成“无奸不成商”吗?我们会从拥抱世界多美好变成冷看这世界多丑陋吗?这么多年以来,有没有反思一下自己做了什么改变?改变是好的还是不好的?生活起居又面对什么改变,可有留意?

与其眼看真善美的世界渐渐崩溃,不妨以另一个角度思考,不让真善美被人遗忘。年岁渐增,气血渐衰,就不大能够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到此,应该进一步提升自己心灵上的修为,才算不虚此生。

想想,人与禽兽差异几稀;我们活得越久,就越分辨得出人和禽兽的差别。那么,我们要做人,还是变兽?睡觉前常常问自己一句:他做的是禽兽行为,你也要舍弃人的身份,和他共伍吗?我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脱离兽性变成人,但偏偏有人却在短短几十年由人回归为兽,如果你会思考,当了解,人与禽兽之差异在此。

世界总在改变,进步也好,退后也罢,唯有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活出人的纯真善良本性,才能维持生活的品质,散发人性的光辉。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不变》/张雷(中国)


来到南方这些年,很多朋友对我身上一件事儿特别惊奇,那就是:虽然每天都生活在南方方言或是“南方普通话”的环境中,我嘴里吐出的口语,东北味道依旧。他们会经常问:很多人来到南方一两年,话就变味儿了,你咋总是一股标准的大碴子味儿呢?

很简单,因为我不想改变。

最近这一两百年或许是我们这个地球变化最快的时节了。有人把地球的历史比作我们一天24小时,那么类人猿的出现不过是半夜23点以后的事情,而从类人猿到直立人,大概是凌晨前最后10分钟的事儿,即便是文艺复兴都到了凌晨前最后0.01微秒了。想象一下这几百年我们这个世界发生了多少天翻地覆的变化。当然,变化是永恒的,万事万物不可能一成不变,然而为什么这一两百年,我们变的越来越快了呢?

我想这是人类的欲望被大大地释放出来的后果,以及,由此而来的人的虚荣心。

古人的生活日复一日追求不变,全家要么围绕着一块土地耕作,要么围着一个作坊做手工,子承父业,子子孙孙无穷匮,日子一眼望到边,但并不绝望——这样的生活若放到今天,绝对是大城市年轻人嘴里最无法忍受的小镇生活和农村生活。因为后来城市兴起了,人的平均寿命延长了,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可被满足的欲望越来越多了,人自然有了“变化发展”的观念:旧的欲望满足后便产生新的欲望,自行车发明后就要造汽车,汽车发明后就要造飞机。而欲望满足得越多、越高明,人就会越骄傲,虚荣心随之增长。“变化”承载着人类无穷的欲望和虚荣。然而,地球的根本矛盾,终归是人类无限的欲望和有限的资源之间的矛盾。所以,有一个人轻易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同时必然有人——有许多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和牺牲。远的来说,英国的工业化付出的是千百万农民的生命代价;近点儿说,中国前些年的体制改革付出的是千百万国企老职工失业甚至丢命的代价。套用罗兰夫人的那句名言:变化!有多少罪恶假汝行之!

所以,在一个推崇变化为主流价值观的世界浪潮中,能坚持“不变”,何尝不是一种品德呢?更何况,在我看来,这几百年的日新月异,这个世界已经走到了一个浪潮的高峰了,接下来恐怕是“不变”要占据主导了。君不见这几年无论影视文化音乐艺术还是穿衣风格,“复古”已经是股大潮;君不见美国真正的富豪的“豪宅”基本没有在市中心的,全部是远离市区的深山老林,风格也特别简朴。故而正应了那句老话,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风驰电掣地变了几百年了,我看接下来的世界,该是歇息的时候了。

所以,干嘛要改变自己的口音呢?只要不影响交流沟通,每个人都守着自己从小就养成的文化风俗,这股倔强不也是一种正能量吗!可惜有一次我回到家里,在车上碰到一个老矿工。在得知了我是出门在外、逢年过节才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回了我一句:

“怪不得。你现在说的话,一点儿咱家这头儿的口音都没有了。”

我愣住了。守着家乡话多年不变的骄傲,在那一刻被彻底击垮。

所以,我现在也说不好,自己究竟是变了,还是没变。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待机模式:揭幕不眠时代》/周嘉惠(马来西亚)


卖床垫的推销员说,我们一生有三分一的时间花在床上,理应对自己好一点,所以,买一张跟半辆汽车差不多价格的高科技床垫回家睡吧!我是个知足的人,没沦落到睡在街头已经感觉十分幸福,何况荷包里真的掏不出半辆汽车的现款,只好打消这个对自己好一点的千载难逢机会。

人生中“三分一时间花在睡觉”的说法时有所闻,但是现在还真有人每天睡八小时吗?据《24/7——晚期资本主义与睡眠的终结》一书说,在北美洲地区,二十世纪初的人每天要睡上十个小时,上一代人睡八小时,今天北美成年人平均只睡六个半小时。在这个世界村的时代,至少我身边朋友每天睡六个多小时的人就比比皆是,一点也不稀奇,可见我们之中许多人已经超越了睡八小时的世代,而且和时代脉搏贴得很紧。

这算是好事吗?难说。在古代,天黑了不睡觉还能做什么?那是没有选择的年代。等到祖先们懂得照明后一直到今天之前为止的那一长串日子,睡眠则成了一种选择。世界很纷乱繁杂,生活很艰难无奈,而睡眠提供的正是一种能够抽身而去的短暂喘气空间。于是,我们睡觉去。

不久后,有人发觉睡觉提供不了什么效益,慢慢地越来越多人自动自发缩短睡眠时间,至少我们知道一世纪以来已经从十小时缩短到六小时半。资本主义社会编制的二十四小时不分昼夜的生产、流通、消费流水线,已经像希腊神话里的海妖歌声般,成功迷惑了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自愿放弃睡眠时间而投身资本主义的熔炉,加班、上淘宝败家。

到现在为止,大家对六小时的底线还相当坚持。一旦得知有人超越底线,必是先好言相劝、奔走相告,接着介绍催眠药物、偏方、医生。当事人原本不当一回事,日子一久也被碎碎念得心中不踏实起来。

今天睡六小时半的人,用二十世纪初的眼光来看,毫无疑问是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即使是对上一代人来说,该睡觉的时候不睡,就算不是严重失眠,也多少有点失心疯。不过,反过来用今天的眼光审视前两个世代的习惯,我们又能说出什么好话呢?这是代沟的问题吗?我觉得是我们这时代的海妖把歌声练得更好了。

有位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到美国耶鲁大学继续读中文系硕士,对某位洋教授在任何时间都会马上回复电邮的现象赞叹不已。这位美国教授严重失眠吗?估计不是,否则就没有什么好赞叹了。这一位美国教授之所以被赞叹,在于能够在睡眠时,随时醒过来回复电邮而又保持专业和礼貌。这是一种什么状态呢?想一想我们身边的电子产品,这不就是以极低耗电量继续保持机器不完全关机运行的“睡眠模式”(sleep mode)吗?

现在我们对服务业的要求都是24小时不中断的。银行的网页24小时可以处理事务,好!服务热线24小时有人回答疑问,好!购物网站可以24小时买东西,好!若换个立场,当工作狂的老板用电邮在半夜三点发指示,你认为那位马上回复的员工A,还是隔天早上九点回复的员工B,以后晋升的几率比较高?24小时服务好不好?恐怕要看自己是提供服务还是被服务的一方了。

待机模式(standby mode)的年代已经兵临城下,我们极有可能成为一种不再需要(或允许)真正休息的新人类。海明威小说中失眠到握不紧拳头的拳击手,很快就会从悲剧人物转化成一个笑话。海明威如果活在今天,他大概也不会为了失眠而自杀了,睡不着就上网看看地球另一端的股市行情吧!再不然,翻翻FB,回几封电邮、几则短讯,怎么就天亮了?

这个转变是件好事吗?我真的不知道!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居大不易小市民》/李名冠(马来西亚)


当年,年轻的白居易应举,初到长安,以诗作谒见顾况。顾况一见这姓名,再仔细端详白居易,取笑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意思是说: 长安的米正贵,居住不容易啊!后来,他翻看白居易的诗稿,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句子时,马上连声叫好,并说:“好诗!文采如此,住下去又有什么难的!”

城市,对许多人来说,编织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愿景,他们认为,只要拥有拔尖的才华以及圆融的交际手腕,似乎无往而不利,坐拥名利,睥睨一方。而事实上,头角峥嵘者虽是数见,身败名裂而无颜见江东父老者亦如过江之鲫。在名流富豪炫亮的衣香鬓影之外,其实,城市也处处熏习着“小市民”的习性。所谓“小市民”,一般说法属于贬义,指出现在西方中世纪城市中形成了特定的人群:他们在经济上并不穷困,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类人。“小市民”现在大多是指自私自利、只考虑眼前自身利益、斤斤计较、爱嚼舌根、冷酷麻木的人,人性的诸多弱点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是的,当一个国家充斥着“演说家”般的政客,处处不以人民为重,摆什么民粹、“真自由”、“真民主”,事事一刀切,非此即彼,以所谓的“意识形态”唬弄群众,凭阳奉阴违的隐议程,偏“捞”而尽授私囊,这样的氛围,自然孕育了诸多的“小市民”!

人,绝大部分都是美善的,生活在这种价值氛围的城市里,对于贪嗔痴,呵呵呵呵呵,阿弥陀佛,那要看各自的善根习性与造化了。当你睡得比狗还要晚,起得比鸡还早,吃的比猪还烂,干的比驴还累,待遇比狗还贱,你说,还能大言不惭满口随意的“舍己为人”吗?

城市,离不开人;人,离不了群众;群众,仰赖制度与公民意识;生活与活着的“态度”,受制于时势、政治、时风、人文与经济!

城市,让人尽享科技、交通与资讯的便利,却也让人活得更狭隘、自我(不属己的)、迷茫、空虚而自大!“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看上去很美,周遭有很多人,很热闹,却很孤独寂寞、空虚、无奈。

生命中艰苦之“重”,得过且过,能熬则熬。就算熬得差强人意,在生命最深挚的柔软地带,午夜梦回,那“生命之轻”的深切期盼,不自觉地司马青衫!

这年代,“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只剩下诗词文字上的向往。对于“爱情天梯”的执着与浪漫,请告诉我,还有这样可痴深情的容膝之地吗?

真情与真爱、执着与美善、悠然与惬意、无私与坦荡,而所谓的“岁月静好”与“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以及所谓“听雨僧庐”或“玉鉴琼田三万顷,着我扁舟一叶”,叹只叹,在现代愚蠢的“文明”的逼迫下,一切如梦幻泡影。

到公海去吧!唉唉唉唉唉,如今公海战事正酣……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美国的城乡距离》/周嘉惠(马来西亚)


最近无意中接触到一部美国连续剧Younger,中文翻译成《年轻一代》,到目前为止已经播出了三个季度。剧情描述一位离开职场多年的四十岁单亲妈妈突然要重返社会,却发现没人要聘请她这个年纪的aunty。后来风韵犹存的她伪装成二十六岁成功找到工作,并混进年轻人的圈子里。

这部连续剧的剧情并不特别吸引我,但剧中常有一些英语单词是令我感到陌生的,一般字典的解释也不甚贴切。后来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在网上找到一部《城市字典》,这才解开许多心中的谜团。那些我不熟悉的单词原来是属于美国当下城市里的年轻人词汇,至少从剧情来看,即使是美国人,只要不属于上述圈子,一样不知所云。由于剧中使用的这些词汇多带有“不良”意识,这里就不列举了,有兴趣的话还是自己上网找剧来看吧。

城乡之间的距离向来存在,但是在美国特别明显。中西部(Midwest)的乡下人和纽约市的城市人,其中差别不亚于天上和地下。譬如说,有许多美国乡下人其实是没见过黑人的,黑人对他们来说只存在于电视、电影、书本之中。这些连黑人都没见过的美国乡下人,一旦碰上我们这些亚洲人,往往误以为我们都跟李小龙一样武功高强!

在美国,乡下的代表是爱荷华州(Iowa),城市的代表则是纽约市。一个不太友善的人,人家的刻板印象就是:“你来自纽约吧?”如果对农具特别有认识,又具有浓厚的家庭观念,最后揭晓“我来自爱荷华”,全场人必然是一脸“难怪”的表情。

穷乡僻壤的爱荷华(其实也没那么差啦!)出过一位世界知名的畅销旅游作家Bill Bryson,他的作品非常幽默,海峡两岸都有出版中译本。到今天为止,英美两国一共有十一间大学颁了荣誉博士学位给这位作家,由此可见他并非泛泛之辈。从他眼中看到的世界,总是那么搞笑、无厘头,却又那么合情合理。在Neither Here nor There: Travels in Europe(《欧洲在发酵》)中他提到在市场见到某国女王去逛花市,身旁却没有保镖的踪影,他问当地人女王不需要人保护吗?得到的答复简单明了:女王当然需要保护!我们这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会保护她。Bryson的评语是sweet,中文应当译成“温馨”吧?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要是换着一个来自纽约的旅行作家,这个世界在他眼中又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呢?我个人对城市、乡村的生活和他们的人民都不排斥,除了自己随遇而安的个性,总觉得很可能跟看了一堆Bill Bryson的旅游作品也有莫大关系呢!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突围》/野子(马来西亚)


小说《围城》让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句话应该是:“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如果平日留心观察,不难发现除了婚姻之外,实际上处于围城状态的事情还多的是,“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凡事都有人排斥、有人追求,“人各有志”只怕还不足以涵盖这个现象,追根究底也许“人心浮躁”才是最接近真相的原因。

拿围城来比喻城市生活也算得上贴切,“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许多城郊的人大概把城市生活想象成天上人间了吧?我们可以见到的现实情况是,为了满足那种心中的期盼和梦想,多少人老是一边喃喃地唠叨着思乡情怀,一边却又不知道被谁拉着不让走?城市的“原住民”也受到传染似的,怨塞车,怨物价高涨,怨治安糟糕,怨人情冷漠,仿佛居住在城市一无是处,城市以外却处处皆是桃花源,鸟语花香、空气清新、人慈祥狗和善,多美好啊!

城市生活,已形同让原住民和外来者双方都不太满意的共同体,即使没有雾霾冒现,也时时被怨气笼罩。骂归骂,怨归怨,绝大数城市居民终究还是继续窝在这里找机会、混日子。如此生活,无奈之余还不健康,有没有出路?

我想,解决围城的根本策略,主要还在于调适自己的心境。首先得把心静下来,努力去发掘当下居住地的种种好处,而不是尽全力去埋怨她的种种不足。如果全心全意地去挑骨头,这世界根本就找不到什么人间净土,即使是在桃花源,你一样可以嫌那鬼地方桃花太多,没有像样的肉骨茶可以吃,缺乏国际视野,网速不够快,等等等。

围城的定义是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它的基础则是人心浮躁加上自私人性。其实,别把城墙另一边的世界想象得那么美好,而且美好肯定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更别戴上有色眼睛只顾对城墙这一边的世界口诛笔伐、冷嘲热讽,世界不会因而改变,喷口水的意义真的不大。别只问居住地为我们做了什么,也该问一问自己为居住地做了什么?不能总是想捡现成的便宜啊!只要自己不浮躁,又不自私,眼前的居住地绝对不会一无是处。

发现居住地的美好一面,也许就不必千辛万苦跨越到城墙的另一边生活了。如果外面的人不那么想进去,里面的人不那么想出来,围城还成立吗?至少,这也是从生活困境中突围的方法之一!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都市与乡野》/江扬(丹麦)


城市,人们在一定地理区域内从事经济与文化活动而形成的聚落形态,其发展和兴盛是人类迈向文明的标志。根据国际移民组织统计,迄今为止世界城市人口约为39亿,这意味着全球有超过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如此聚居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更富有实效。而事实也是如此。在现代社会初期,人们对于都市生活的到来充满了喜悦与热情,更不吝使用最美好的语言来礼赞城市。比如社会学家西美尔欣喜于城市的无拘无束,“城市是自由的场所,一个城市人被安置在小城镇,会感到限制与束缚”。马克思·韦伯更是宣称,“古代西方文明就其本质而言也基本上是城市文明”。另一位德国哲人斯宾格勒也附和道,“人类所有伟大的文化都是由城市产生的,世界史就是人类的城市时代史”。诗人波德莱尔则感性地形容,“都市生活具有短暂的、瞬间的美,这就是读者允许我们称之为现代性的特点”。

早期的城市使一部分人口摆脱了农业生产,找寻到更多的生存可能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在挥别农耕社会,短暂尝到工业文明的甜头之后,都市生活的流弊也接踵而来。大城市的房价高企,竞争激烈让年轻人难以扎根,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问题也逼迫着有产者们无时不刻去思考逃离都市生活的可行性。一个都市人太容易对他的日常生活产生厌弃的情绪:每天将数小时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上下班路上;在宴席上交杯推盏,仅是为了虚与委蛇的应酬交际……朝九晚五、加班升职,日复一日被出人头地的成功学裹挟着埋头奋进。城市的生活轨迹如此单调一致,乃至城市生活的幸福感也是可以被一系列冷冰冰的世俗指标来精确量化。城市人活得疲惫又乏味,如王安忆所言,“我们是那么关切别人的生活,要从别人的生活中找出例证……也须为别人的观瞻而生活,极力要使自己的生活具有成功的参照性。”

然而,即使城市并非是安顿身心的终极所在,多数人还是不甘人后地从乡村奔赴城市,从二三线城市挤进一线城市。就连早些年吵嚷着“逃离北上广”的人群,也在接受了乡村现实主义的洗礼后纷纷回流故地。现代城市人念念不忘的陶渊明梦想实为叶公好龙。古人布衣粗食,可乐终生,是为风骨,换作今人,恐怕就要被扣上不务正业、胸无大志的罪名。更何况,城市化的进程早就侵入十八线小县城,加上大众传媒文化的长久浸淫,生活的同质化愈渐明显,我们早已退无可退。早在上世纪中叶,城市社会学的创始人路易斯·沃斯就宣称都市主义将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而存在,“因为城市影响了乡村,并在乡村生活中留下都市生活的烙印。典型的都市生活固然存在于被我们定义为城市的地方,但它并不是局限于这些地方,在城市影响所及的任何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都市生活”。也就是说,在城市的名义下存活是现代人无处逃遁的宿命。都市与现代,在空间与时间的维度上把我们紧紧捆住。这种紧密相关则是如塞缪尔·亨廷顿所说的,“在很大程度上,城市的发展是衡量现代化的尺度”。

于是,灯红酒绿与车马如流提供了一种抵达彼岸的虚妄幻像,让人迷醉其中,时而忘记这庞大繁杂的组织机构里,自己不过是一个卑微的存在。我们一面在精神上向往着古代逸士的“悠然见南山”,向往着瓦尔登湖的田园牧歌,一面无法拒绝物质享受的引诱,身陷欲望的藩篱,甘心忍受现实的奴役。换句话说,现代人想象的乡野是作为都市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没有都市,就没有乡野。而即使在现代的初期都市形态从不曾产生,现代人也不会心甘情愿地“采菊东篱”,而是会在建造起另一个类都市的形态后再憧憬那个类都市的对立面。所以,并不存在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只存在欲望与节制之间的守恒。古人早就看穿了小资们的虚伪与矫情,是有“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之说。套用一句流行的句式则是,你在哪里,哪里就是无邪“东篱”。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