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然纸上》/李光柱(中国)


写作的人就像铁路工人,不知疲倦地铺设一段又一段铁轨。油印铅印是几十年前的绿皮车,泛黄的纸张有棱有角摇摇晃晃。墨水屏和阅读app是新世纪的动车高铁,舒适凉爽让人眼前一亮。影音视频像轰隆隆低飞的客机,在下雨的日子里,延误、备降、返航是常有的事。

旅行的时候,人们会回归自己的二维形态,所有旅行的快乐都来源于此。阅读的时候,人们会回归自己的二维形态,所有阅读的快乐都来源于此。看看你身边的旅伴吧,所有的快乐和忧伤都一目了然。

能在三维世界中解决所有问题,就不用借助二维世界的辅助线。寿终正寝的人渴望升入天堂,寻找答案的人试图遁入二维世界。无论卑鄙或高尚,文字是所有人的通行证,也是所有人的墓志铭。在这里,速度与交通工具无关,所有灵魂都在裸奔,跃然纸上。不必躲在不知是谁的身体背后,又费尽心思为身体建立防线。不必渴望温度。不必夜不能寐。不必侮辱自己的想象力。不必相思成疾。不必爱你爱到无法呼吸。

一切二维世界里的死者都在等待复活。读者要格外小心,小心变成恶魔的替身。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一级保护动物》/林明辉(瑞典)


如果照着当今社会在网络媒体的发展和进展的步伐,我看“读者”越来越需要有像熊猫一样的待遇,要受到一级保护!

如何保护呢?比如说凡是被证实了是一个真正的“读者”,那可以免交税、免医疗和药,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的订购(不是向图书馆借)。没有车的“读者”免公交费,有车的就全免-汽油、过路费、路税。哎呀!总而言之只要是真正的“读者”,就什么福利都给他们吧!真的怕他们不再看书啦!

书中有黄金屋,还有颜如玉!放在今天,和00后的孩子说这些,他们应该会嘴巴张大和双目茫然若失的看着你,然后问:“大叔,你说什么?”然后来个lol!

今天我和我的小搭档,一名80后的小伙子,说当年的“读者”。我的天!当年?唉不需要说的这么夸张吧!“以前”不就行了吗,是吧?以前的“读者”应该就是今天所谓的“网民”、“键盘侠”、“吐槽族”等等等,他很快的回答道:真的惭愧,自己也真的很久很久没有看书了!

你们问一下身边的朋友们,或者就在你周围的人什么时候看过一本书?您自己又在什么时候看过或买过一本书呢?

摄影:林明辉(瑞典)

《引领?还是迎合?》/野子(马来西亚)


在这个普遍信仰Cash is King的时代,读者和作者、编辑、出版社的关系变得更微妙了。简单的说,就是读者应该被引领?还是迎合?

如果“引领”是选项,那似乎自认为比读者高明。这在以前或许行得通,现在会比较难,今天在社会上谁也不服谁,引领?你哪位啊?如果你真能够证明自己是一号人物,那或许还是能够吸引一些读者的。否则的话,献丑不如藏拙吧。

如今迎合读者是比较通行的做法。报馆生怕读者没耐性、没兴趣看太复杂、太长篇的文字,因而要求投稿内容活泼有趣,文字简短扼要,1000字最理想。后来缩水成800字,再后来600字,再再后来我已经不看报了。活泼有趣的书接受度绝对比正经八百的书来得高,迎合读者的背后有钞票为后盾,出版社没道理跟自己荷包过不去,结果老早以前就把“文以载道”的八股想法抛到九霄云外了。

不过,迎合读者的口味最终都是死路一条。“人往高处爬”指的是财富、地位、权力,和阅读无关。一般读者和学生一样,书本最好活泼有趣,以不伤脑筋为第一宗旨,事实上具有百分之一百往低处流的倾向。但不可能所有的书籍都那么活泼有趣,特别是当活泼有趣已经显得有点泛滥时,腻都腻死人了,你还觉得有趣吗?

我相信物极必反,本人现在等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复兴发生。应该会发生的。

摄影:Nick Wu(台湾)

《〈读者〉的失落年代》/李明逐(中国)


《读者》曾经有过很辉煌的时代,常年占据快销书的榜首,不管是新华书店还是地摊,《读者》都是销量最好的杂志。而我对于《读者》的深刻印象则来自于它几乎是我的入门读物,从10岁开始到18岁,几乎8年时间,每年都会买几期《读者》看,或者传阅别人的,印象中《读者》3元一本,如果是过期的,就是1-2元一本,完全按照过期时间的长短。

当时觉得《读者》很好看,简单易懂,小故事发人深省,比很多小说都好看,更何况和教科书比起来。况且《读者》还有一个非常被老师们提倡的原因,它上面的文章非常适合临摹作为考试作文。综合起来《读者》在中学时期是完美读物,哪怕上课读也不会被老师没收,尤其是老师还没收我的一本《牛虻》的时候。

《读者》上有多个固定的板块,我喜欢倒着看,首先能看到几页小漫画,印象深的是刀刀和几米,一个搞笑一个文艺;再往前翻是外国哲理故事,一般是讲经过一些小坎坷,最后好人虽然被误解,但仍然大团圆结局;再翻是预言故事,狐狸和青蛙之类的;继续翻是中国故事,比如出身农村的主人翁的老农父亲去城市看望主人翁,那消瘦佝偻的背影催人泪下;再往前是略微构思巧妙的感情故事,印象深的是叶倾城,貌似很多期都有她;再往前翻就要到前几页了,一般是新潮的作家的故事,采访之类的,印象中看到过童话大王郑渊洁的文章;当然怎么能错过扉页呢,扉页绝对是几段人生哲理小文,很适合抄来作为作文的开头和结尾。

然而,曾经辉煌过的《读者》到了自媒体、互联网时代,突然就没落了。非常突然。

网络阅读非常方便,有更精彩的故事,更精彩的文风,更多种多样的题材,这是风格非常单调的《读者》无法比拟的。

读者的世界突然变成了反《读者》,反鸡汤,反正儿八经的说教。《读者》作为最鸡汤的代表被它曾经的读者反对着。这未必不好,毕竟任何一种杂志总有生命周期,从萌芽、茂盛,到成熟和衰落,这是不可避免的,只是在这个急剧变化的世界里,《读者》从极高峰跌落,想必是很失落的。

这无法挽回,读者口味在变化。也许《读者》可能只能成为中学学生案头的作文参考书了吧。前段时间在候车室,又看到《读者》,6元钱一本,封面设计和10年前没什么区别,连内页的排版、字体貌似还是原来的味道。《读者》对于目前的读者我来说,是怀旧的物品之一了。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电子读者》/周丽雯(澳洲)


不知道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读者?之前没小孩的时候,天天看书、小说、传记、杂志,什么都看,现在就剩下手机;有空的时候,看看脸书,偶尔看看新闻,别的没时间也没兴趣了。以前没有手机时,书都放在包包里,一有空就拿出来看看,等人的时候,等车的时候,在火车上,都可以看书,打发时间。现在是滑脸书,看新闻,也算是看读物的另一种方式吧?!或许该称为“电子读者”。

现在手机功能多,能自动调节亮度,不过,字体好像小了点。究竟为什么大家都说看手机是不好的习惯,我也搞不懂,可能就是得节制点,适可而止吧!看书也不可以拼命,那对眼睛也不好!

以前手机不流行的时候,几乎每个人在火车上,巴士上都是人手一本书,现在是人人滑手机。其实我觉得滑手机也算是看书,只是不用翻书了,点一点,滑一滑,就过去了。比较方便吧?!

滑脸书,其实也不差,消遣之余,还能长知识,譬如有些网页是有关科技先锋的,医学常识的,职场上的建议,健身房里的运动次序,还有类似《学文集》的各色文章,都能在脸书上找到。不过我是觉得,网上的知识还是得看看来源,如果来源不明,那么看看就好,别当回事。偶尔看到朋友圈里发的健康常识,什么吃这能治疗那的,看多了就知道,决不能把这那东西当药吃,想食疗,还是得看看注册的医生、营养师,有些钱,就是得花的。偏方,还是等正统的医学没办法时,才试一试吧。看官,你说呢?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重温〈读者文摘〉》/山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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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读者”这两个字,我第一个想到就是《读者文摘》(Reader Digest)这本小册子式的杂志月刊。印象中,我和姐姐开始接触的是家里不知哪来的70年代中文版《读》,A6开本,里头的小说或文章精简篇幅不大,而且有的内容挺有趣,所以我们都蛮喜欢翻阅。

《读》的文章多数是外国的一些奇闻轶事,比如:报导一个以嗅觉为工作的人——从他平时的嗅觉灵敏度、如何通过面试、到他成功获得工作(忘了那份工作的名称),为香水、香精等品牌公司服务的经历。犹记得另一例,是关于一个身处美国(墨西哥籍)单亲妈妈虽患绝症、生活艰苦,却坚持不分散其八名孩子给不同家庭领养,终获得一对善心夫妇答应领养全部孩子(加上他们本身的四名亲身孩子),并叙述了与领养孩子的相处过程(有没有觉得不可思议?但确实如此!)。

此外,《读》也有一些资讯报告,如乳癌最新医疗研究、某国经济濒临破产的“内幕”消息、恐怖分子的“黑暗”行动等等,有时只是三四页,看起来也不会太冗长或沉闷。在文摘末若还有些版位则加插一小段笑话、名人小故事或警世名语,因此,《读》可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一本读物。再者,中文版《读》最后均有一篇英汉对照的文章(即有原文英文及翻译汉语之意),可充当我学习一些英语词汇的材料。

除了文章较合我们口味,另一个原因也是它的书本不厚也便于携带,有时出外等公交车或无聊时,可随时翻阅。最初,我们总是在书店或书展购买旧版(其实就前一、两年的版本,因为比较便宜)的《读》来看看。尔后,在一次书展柜台碰上有其优惠配套——订购一年有半价折扣,所以就选择长期订购。如此般的订阅持续至我们大学毕业后长达约十年之久。可是,后来却发现其内容越来越乏味,有些报导还是重复性的,慢慢就没有继续订阅。尽管如此,《读》已做到其创办者所秉持的“一本既包含资讯、且轻松而富娱乐性的小品读物”,曾以二十多种语言出版并发行至多国。

后记:写完文章后“谷歌”一下《读》的最新状况,始发现美国《读》公司在网络兴起后,出版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受到冲击,经历了销售量下滑、负债累累甚至破产等窘境。至于之后的发展或存亡与否在此也不多加赘述。

摄影:山三(马来西亚)

《追剧随笔》/徐嘉亮(马来西亚)


一谈起追剧,顿时把小弟拉回童年时光。当年只要此音乐一响起,“情场中,几多高手,用爱将心去偷……”,我和妹妹定会跑到隔壁家的栏杆外,隔着三十尺的距离,一睹为快。(依稀记得〈千王之王〉是在1987年,国营电台TV2所播放的首部香港电视剧。第二部应该就是〈上海滩〉。)当年的罗四海(〈千王之王〉),许文强(〈上海滩〉)等剧中人物都成了小孩们争相模仿的对象。后来,邻居买了一架录像机,租借了一套由六小龄童所主演的《西游记》。这可让我感到气馁了。为何?邻居一个晚上追了好几集,我只看了第一集,就被母亲大人“鸣金”急召回家。第二天,他们早已不知看到了第几集?唉!一气之下,我不看了。回到家中,把母亲的书柜翻找了一遍。哈!竟然给我找出一套由香港广智书局出版的《西游记》。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把这三本半文言,半白话的故事啃上了逾二十遍。从一年级的年头,看到了二年级的下半年。为何记忆犹新?只因日夜废寝忘食地看,家里看,学校看,我把课业都丢到一边去了。结果,这种追书方式,让我被母亲在学校狠狠地打了一顿。今天想起,不知是否当年的家境贫穷,让小弟因祸得福,爱上了阅读。

六年级后,我和一班朋友租了许多武侠小说来看。金庸、古龙、卧龙生、温瑞安、梁羽生等大师,我们都一睹为快。为了省钱,我们合租,结果也让小弟练就了一天“吞”两套武侠小说的能力。工作后,我从网络上看了几集由TVB或是中国电视台所制作的武侠连续剧,觉得味如嚼蜡,完全失去了书中的意境,便不再追了。特别是当年TVB重金制作的《寻秦记》,更是令小弟失望至极。

今天的我,鲜少追剧。只因追剧让人花费大量时间,更让原著失去了原味。最近,小弟反而对马来西亚上演着的“改朝换代”大剧兴趣盎然,每晚都追踪新闻的更新。看官们,您呢?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追剧=浪费时间,放到周末去做吧!》/李明逐(中国)


之前有段颓废的时间,大概是从4月初到5月底,逢上几件不算小的事情,一个是换工作,一个是结婚,一个房子出租过程中,遇到无良中介,找律师要起诉他。一件事一件事的解决过程中,就下意识逃避系统性的学习,告诉自己先把这件事做完之后再学习,所以每天下班之后几乎都是追剧,刷无价值的资讯,聊天,和朋友玩耍度过的。几乎没有读完一本完整的书,也没有达成自己想要实现的小目标。

到5月底,内心已经空虚到了难以忍受的状态,长期不读书、不输入、不思考,大脑退化成了原始人。所以强制给自己定了要求:工作日晚上不许看剧,娱乐的事情放到周末。工作日晚上看看书、学点东西,哪怕睡觉、躺着什么不做好好休息也是好的。

追剧实在是时间杀手。一旦开始追剧,一个晚上就会被浪费掉,追完这个剧,还有下个剧等你看,有时候就是无聊到一个剧一个剧的刷,哪怕都很无聊。

我们来算笔帐:一部剧40集,每集40分钟,追完一部剧,要花费1600分钟,也就是26.7小时,等于3.34天的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按照另外一个说法,工作日下班后每天只有2小时的学习时间,追完一部剧,就等于花费了13.4个工作日晚上的有效时间。这还是一部40集的剧,很多大陆剧都是动辄60集以上,更何况每天都有新剧出来,新的娱乐节目出来,新的其他节目出来吸引你的眼睛。每天晚上的时间就很容易浪费掉。我浪费掉的2个月的晚上也不过是追了三五部剧而已。假如练习英文口语需要花费6个月的话(每天2小时),这些时间也不过是看了10几部剧而已。

剧集本身对你意义何在?大概是看完就忘记了,一部一部的追下来,满足的可能只是当时当下的感官,对于你的大脑是没有裨益的,甚至追剧是一种麻醉药,专门来让人变笨,缺少独立思考的,是一种愚民方式。如果秦朝时候有电视,压根就不用焚书坑儒,天天播放娱乐节目就好了,自然培养出一代一代的没有深刻思考的臣民。

既然看破追剧的本质就是无聊的消遣,那为什么还是会追剧呢?

大概多数人的回答无外乎几种。其一是白天工作累了,晚上追剧作为休息;其二,追剧有意思,和玩手机一样有意思;其三,追剧才能跟得上时代,了解到一些新鲜的“梗”,有话题和其他人聊;其四,并没有阶段性的计划,每天闲散度日,追剧只是度日的一种。

不管哪一种,最后得到的结果,大概都是循环性的继续追剧,不太能带你走向更充实的生活和内心。而我认为的充实的生活来自于:给自己定下阶段性小计划,每天抽时间去积累,一点点达成,这个过程能极大的满足我对自我价值的肯定,不至于觉得自己是个废人;而充实的内心来自于阅读和思考,我希望自己能多读书,了解自己,了解世界的变化,能从新事物上展开联想,思考各种事情之间的关联以及走向,这是一个自我沉潜的过程,沉入内心,了解自己,了解环境,才能处事不慌张,从容自若。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美剧·港剧·韩剧》/练鱼(马来西亚)


曾几何时,美剧曾经统治马来西亚。

那时的美剧,是属于一个星期一部的单元剧;同一个主角,每星期都会遇到不一样事故,然后故事依情节展开。无论是每期追看,还是跳着看,基本上,都不太会影响剧情的走向和连贯性。

其时响当当的美剧是《六百万大汉》(The Six Million Dollar Man)。主角是一名空军上校,一次意外,失去一只眼、一只手和一双腿。国家花了六百万元大洋,把他改造成半人半机器的robot cop。每期的故事大概就是交待六百万元大叔如何儆恶惩奸,最后当然是充满正能量的邪不胜正,每期如此,天天天蓝。

每到开播的那天,和老哥兄弟俩特别的乖,早早做完功课。叫抹地马上去抹、叫除草立马搞定,不敢拖泥带水,怕被罚,怕被早早叫去睡觉,没戏看。家慈估计也知道那是咱们的软肋所在,所以当天家务特别多。

《六百万元大叔》后,还有一套《生化女人》(The Bionic Woman),也是半人半机器,双腿、一只手和耳朵是机器。狗尾续貂,没那么新鲜了。

另一部印象比较深刻的美剧是《不可思议的巨人》(The Incredible Hulk)。你没看错,就是漫威超级英雄系列里的那位“绿巨人”。很喜欢男主角在片头音乐中讲的那句名言,“Mr.马具,不要弄我生气。你是不会喜欢我生气时候的样子!”

当时没有CG,都是真人在演戏。演绿巨人的是一位身材结实,有健身过的演员。剧中的绿巨人,怎么看都不像是superhero,虽然有一副世界先生的身材,目测长得比男一高不了多少;只会吼吼叫,举举车子,又不会沟通,是个无勇无谋、没有文化的野人。

每期的故事也是大同小异。男一生气变巨人,打坏人、救人,然后醒来,然后离开,到另一个新的地方展开新的故事。

除了美剧,和老哥俩还偷偷追看过日剧呢。那个年代最出名的日剧是《奥特曼》,片头曲响起,我们热血沸腾,一起拯救世界去。那时的电视机有四只脚、一双门。电视的门平时是锁上的,不给看,只有老妈有钥匙。每当《奥特曼》开播的那个时段,老妈就会神奇的去睡午觉,钥匙神奇的被我们找到。真神奇啊。

几年后,港剧开始入侵马来西亚,街头街尾几乎都在追港剧。

港剧与我无缘,因为家里没有录影机。有几部港剧想看,主要是它的主题曲好听。郑少秋的《楚留香》,歌曲一开始的那两句“湖海洗我胸襟,河山飘我影踪”,真的有大侠的风范。而且这两句广东歌词对的还蛮工整呢,真心不容易啊!

歌曲最后的那四句词,“就让浮名,轻抛剑外,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那是一个高度,近这一二十年的广东歌,如此这般功力的词,似乎再也看不到了。

后来来了一部“浪奔浪流”的港剧,唱的街知巷闻。开始不太感兴趣。一天,坐在我前面左边的同学给我看了女一的照片后,便有兴趣想看看。

可惜的是,到现在都还没有机会看过《上海滩》这部剧,试过很多次也没看成,曾经不小心瞄到阿文强哥被乱枪扫射的那一幕结局,相当震撼。没看过真是个遗憾啊。

还有一部,觉得主题曲好好听,可是不会去看的港剧叫《万水千山总是情》。那是小弟唯一一首不用看歌词,能够一字不漏唱完的港剧主题曲。

请掌声鼓励鼓励。

中学后半段,有了录影机后,还是有老老实实看了两部港剧,皆是因为歌曲好听,所以跑去看的。一部是梅艳芳唱的《心债》,剧名好像也是叫《心债》。黄日华是男主角,女主角倒忘了名字。另一部的主题曲是谭咏麟唱的《谁可改变》,由苗侨伟和翁美玲主演的《天师执位》。

以上两部剧的剧情至今大概都忘了七七八八了,不过这两首曲子,几十年后偶尔还能哼上几句,无限感慨!

直到韩剧的降临前,还看过几部美剧。那部经典的《F.R.I.E.N.D.S》啦,还有那部讲述四位都市熟女的爱恨情仇的《欲望城市》等等。

韩剧破空而出,第一部看的韩剧是《蓝色生死恋》。女二长得比女一好看是我看这部剧的第一个印象,故事有无数的巧合,死了一堆人,哭的乱七八糟的,太虐心了。

《冬季恋歌》没看完,老妈倒是哭哭啼啼的看了几遍。之后就不再留意韩剧了,不过中间还是看了几部,其中一部好像叫《面包王子》的,我哈哈哈的跳着看,算是一部有趣的韩剧。不久又看了部剧,叫《屋塔房王世子》,开始时穿越来穿越去的,很是有趣,结果结尾前又让人哭的乱七八糟的,虐死人不偿命呀。这和我所认识的韩国人,凡事要bali bali的韩国人不一样,有时真的怀疑那只是故事而已,与现实觉得不符。

《来自星星的你》是最近看的一部韩剧。主角和奥特曼一样,也是来自M78星云,有超能力,有趣的故事和人物设定,吸引我哈哈哈的看完。

然后听说中国古装剧不错,就买了部《甄嬛传》来看,然后借老妈看。故事紧凑、服装讲究、细节讲究,家人对这部剧的风评不错。值得一看。

近年还有留意了一部HBO的美剧叫《冰与火之歌》,龙母的火龙,white walker的死人军团,人物设计、故事大纲都好像不错。听说它的完结篇明年播出,等它的DVD开卖,一次过泡完,简直太幸福了。

想想也觉得高兴。

摄影:李嘉永(台湾)

《伤心追剧》/梁山下买豆腐(马来西亚)


根据一般理解,连续剧都是指在电视上观赏的节目。实际上也不尽然,电影院里一样有连续剧可追。当然,术语有所不同,电影院里上演的叫“系列电影”。

好莱坞就拍过一大堆系列电影,譬如史泰龙主演的《洛基》(Rambo)拳击手系列、《蓝波》(Rambo)打不死系列,梅尔·吉布森(Mel Gibson)的《致命武器》(Lethal Weapon)系列等。这些系列无非是电影公司眼见电影卖座,于是顺水推舟,续集一部接一部拍,不拍到观众倒尽胃口誓不罢休。

不过,事情也有例外。《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系列中的第二集和第三集据说就是同时开拍的,或许投资者对票房有十足信心吧?另一种例外要数由关德兴主演的《黄飞鸿》系列最神气了。据网上资料,这个系列拍了七十多集,是个世界纪录,当时的观众似乎硬是看不腻,只要你敢拍,我就敢掏钱买票看。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电影公司良心发现,或者是拍到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才终于结束。

通常系列电影的第一部都特别好看。《洛基》第一集堪称经典电影,当年还获得十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赢得三项,包括最近影片和最佳导演)。那时候史泰龙的形象并非后来那种怎么也打不死的不要脸大块头,《洛基》的剧本就是出自史泰龙之手,想不到吧?人家识字的!可惜一个好的开始,续集越拍越烂,最后简直要让人看得活活气死。

《哈里波特》系列和《魔戒》系列是一开始就存心以拍连续剧的决心来拍摄的电影。个人喜欢《魔戒》,电影院看完再买光碟,也不记得到底复习了几回。《哈里波特》则第一集就直接在电影院里睡着,后来的续集就算了,把座位留给粉丝。

个人最忠心耿耿的系列是《星球大战》,从1977年的第一集到2018年的第八集一网打尽,无一遗漏。不过,最怀念的还是当年看的前三集,后来拍的三集“前传”还可以看在老相识份上默默忍受,特别是八百岁的尤达大师拔剑御敌成为前传最大亮点,加分不少。而最近的“后传”已找不到当年的古早原味,越看越觉得伤心。心灰意冷的路克·天行者独自隐居在孤岛,却养得圆圆胖胖十分肉感,看来“原力”至少是不能减肥的。这个系列还拍了“外传”,最近上演的《韩索罗》票房一般,据说所有外传系列的拍摄计划已一律叫停。至于预计明年上演的第九集,我怕已经不忍心继续去追看了……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