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城市》/李明逐(中国)


过年以来,为了保持健康,也为了减肉,更为了保持神采和活力,我开始了有计划的跑步。之前跑步只是偶尔兴起,就跑上几圈,也办过健身卡,但去几次就放弃了。

这次跑步,按照计划进行。先不办健身卡,沿着马路跑,每周跑4次以上,跑够一个月,确定自己能持续坚持下去的时候再办卡。

于是,我有了机会可以专注地感受夜幕下的城市、房屋、街道、行人、车辆和光污染下的星辰。

三浦紫苑在《强风吹拂》里写道,跑步是一项极孤独的运动,只有信念坚定的人才能持续下去。跑步一次五公里,在这30多分钟的时间里,我将会一个人去感受这个世界,这个城市。跑在人行道上,从旁边驶过的车辆,都是过客,都是无意义的存在。我将感受粗重的呼吸声,肌肉在运动时产生的沉重感,热气从身体里蒸腾出来,冷风吸进肺部后的痛感,头发狂舞,手臂狠甩,努力地对抗着地球引力,向上向远处跑去。

远处的树木的枝干、高楼、灯光和星辰会交叉在一起,闪烁放光时又有大片大片的阴影,昏黄又冷清,我将在红灯处暂停,这时,车辆从我面前驶过,我才能看清这些车辆的颜色,去在意到他们和我的一面之缘,这些浅薄的相遇和陌生气息。

在这时,我会意识到城市之于我,就是这种感觉。既深处其中,但终究是陌生的、疏离的;既是陌生的,哪怕在这个城市住了一辈子,也会觉得陌生,又在某些时刻,会认真看这座城市,毕竟这是一种浅薄的相遇和缘分。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H城最美丽的风景》/张雷(中国)


还记得十多年前,我第一次从一个北方的十八线破落小城市出来,来到南方的赫赫有名的H城上大学。第一次坐H城的公交车,我居然不知道是自备零钱自觉投币,塞了一张整钞还缠着让司机找钱。走在H城迷路的时候,我逮找一个路人张口询问(那会还没有手机地图),第一句称呼居然是“同志你好”……时过境迁,现在可以把这些事情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但当时的我,万分紧张,伴随着少年刚开始闯荡“江湖”的万丈豪情,傻逼地可爱,可爱的傻逼。

大学本科毕业那会,我和一个哥们在H城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溜达。看到四周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酒绿灯红,我的心里只有一句话:“这城市的繁华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在那个即将滚出学校的时候,我虽已在H城混了四年,知道坐公交车可以办卡,“同志”这个说法已经变了味儿,但与四年前不变的是:我依旧是一个屌丝。哥们考了老家的公务员,回到家乡,现已结婚生子,丈母娘家很有钱,日子过得富富态态。而作为一个已然冲出了山海关的东北人,唯有一路南下,直至冲向最终根据地黑龙江省海南市,岂有回头之理。于是我依旧半死不活地在H城混了很多年。

“混”的精髓便是:让梦想变成暗夜里失眠的伴侣,让口腹之欲成为白天行动的依赖。永不放弃梦想,但永远活得浑浑噩噩——这就是H市赐予我的一种生活状态。我知道如果我回到老家,让家里人安排找个媳妇买个房子,一辈子浑然无忧,但也无梦可做,也不会半夜里失眠。老家的夜晚一片漆黑,偶尔传来几声狗叫,走在马路上生怕黑暗里窜出来个劫道的谋财害命;而H城的灯红酒绿就可以给你一种安全感,甚至按照精神分析的“移情”理论,恍惚间你还发生了幻觉,以为它们和你有关——其实并无半点关系,你只是这灯红酒绿之下的一个过路蝼蚁罢了。只不过你是一个半夜里会被分不清是梦想还是欲望的一种力量折磨得失眠的一只蝼蚁。

就这样,你和H城永远发生不了实际的关系,但你又永远无法与它分割。你是一个依赖幻觉生存的人,而这座城市赐予你生存下去的幻觉,就好比抗战期间大后方的知识分子依赖着“抗战必将胜利,胜利之后就好了”的幻觉挨过艰苦——可人家的幻觉终究还是实现了,你的幻觉呢?我经常会陷入这样的困惑中,尤其是口腹之欲都无法实现的时候。身体挨饿,便会怀疑理想;但恰恰是身体的饥饿,又赐予理想这种幻觉以更加坚实的力量。你逐渐明白了这一点,你观察同样和你一样徘徊在H城的异乡人,你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你自己:一个个傻逼地可爱,一个个可爱的傻逼。

H城最美丽的风景,不是四通八达的道路系统,不是漂亮的湖面演艺节目,而是那些上公交车不知自备零钱的傻帽,是那些扒在幕布后面伸长脖子想蹭免费演艺看的民工。看到这些浑浑噩噩的梦想家,看到这座城市的冷漠的繁华,看到我们在繁华面前所陷入的瞬间的迷惘,以及在这瞬间迷惘中像一阵冷风般嗖的吹过的一股思乡之情,我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可爱,如此温暖,竟不觉潸然泪下。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瑞典人好简单》/林明辉(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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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瑞典已经快30年,自己也算得上是“老瑞典”了!这里除了天气、人、事、语言文化和食物等完全和马来西亚不一样外,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瑞典的城市规划。

以我这有限的经验和见识(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在外国的典型华人生活方式),加上自己也走了瑞典的不少地方,发觉瑞典人可以把一些东西用很简单的方法解决了。

由于我是干饮食业的,就先说说食物吧。星期二就是吃他们传统的比培根厚一些的咸猪肉和土豆饼,星期四肯定是他们的一种黄豆汤加类似美国的pancakes,但比较薄。星期五则是他们的周末时光,肯定大部分的人都会在下班后买一些外卖回去庆祝周末!

连梦想他们都那么的简单统一!瑞典人的梦想就是三个V:第一是 Villa(别墅),第二是Volvo (瑞典车品牌沃尔沃),第三是Vovve (狗),也就是等于香港人说的住洋楼,养番狗和开豪车!城市人对实现这些梦想方面自然会表现得更积极一点。

瑞典城市应该就是根据他们的思想类型规划的。每一个城市坟墓一定都是在市中心!每一个城市肯定有一条皇帝街、皇后街,火车站一定是建在市中心,而且每个城市的中心肯定是步行街。感觉上瑞典每一个城市都是按照一个“方程式”或“模型”盖成的!

瑞典政府办事也很可爱,当他们认为“大家”家里都应该有无线,宽频网络或fiber网络时,不论是市区或市郊,他们都会马上付诸实现!很多很多这类的例子没办法一一指出。

我领悟到,他们要求的其实就是以最简单的方法去解决一切的问题,一切问题都要简化!可能他们认为人生已经太累太辛苦了,不必要在其他地方去太纠结。

摄影:Nick Wu(台湾)

《城市人的活力》/周嘉惠(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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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洲人的观念里,城市首先就应该要热闹。购物中心、餐厅如果不能二十四小时营业,至少也得开到晚上九、十点才像话。如果店家都像澳洲、加拿大那般五、六点就早早打烊,那漫漫长夜可叫人如何打发时间?李清照用一句“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抒发她无聊生活的感慨,而现代亚洲人如果一天黑就得在家里对着电视发呆直到睡觉时间,大概很快就会出现比李清照更悲怆的感慨。

一般人会认为不夜天反映的是我们的“活力”,可是澳洲政府觉得店员们也应该拥有过正常家庭生活的权利。我们按捺不住自己过剩的精力,也极力拒绝阅读、写作、进修等需要静下心来才能进行的活动,只希望以四处闲逛,买买看看吃吃喝喝来度过自己工余仅有的几小时。如此“活力”,难道不像一种病态的过动症吗?

我们偏爱热闹,是因为大家都坐不住、静不下心吗?我们无法住嘴,是因为心中空虚,需要靠东家长、西家短来填补存在感吗?我不能代其他人回答这些问题,但值得大家好好考虑一下可能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的权利,可是每每遇上除去吃吃喝喝一无所知的人,总想劝劝他们是否愿意考虑把一部分活力用在其他事情上?毕竟,除了吃吃喝喝,人生还有不少事是值得尝试去做的!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城市的人情》/何奚(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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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过城市,也住过乡下。

曾经到美国密西根州的Houghton上过两年大学,那是位于世界最大的苏必列湖旁边的小乡镇;夏天气候宜人,冬天降雪量则高得足以彻底抹杀任何一名热带人对雪花的浪漫幻想。初到贵境时这地方甚至连交通灯都没一盏,后来终于在十字路口装上交通灯了,却频频发生交通意外,因为大家都在努力回想,到底那三种颜色的灯是代表什么意思来着?来不及反应结果就撞上了。美国同学之间聊天偶尔也会针对碰上熊时该如何应对互相交流心得。熊?WTF!熊?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把自己定义为城市人。

城市即使有万般的不是,那几年在乡区的生活经验,也不允许我对乡下抱有太多幻想。有个英国人曾经对我说,在现实中的美丽田园风光,往往夹杂着浓浓的牛粪味。我深以为然。没有牛的田园风光总不太对劲吧?既然有牛了,又怎么可能不伴随着牛粪味呢?

城市配备了许多现代文明所提供的便利,但一般来说标准代价无非就是交通阻塞、停车位不足、犯罪率与生活费双高、人情冷漠等。有些人把这些缺点归咎于现代文明,实际上那更像是城市生活的特征。除了不想跟熊打交道,城市人还有什么特点呢?

首先,城市人的脸孔都十分模糊,即使住上十年也未必搞得清楚隔壁邻居长什么样?在这一点上,古代和现代应该没多大差别,“大隐隐于市”这古老说法背后的必然条件难道不是谁也不记得你的尊容吗?又或者说,多数城市人其实根本就无暇去关注其他人的脸孔?一个人的成就、功绩或罪孽我们都不难记住,但往往就是无法配对上一张相应的熟悉脸孔。路上行人走匆忙,但是你永远看不清楚谁是谁,反正路人甲乙丙丁和戊己庚辛本来就差别不大。现在我们都忙着滑手机,古时候的人自然也有吸引他们注意力的玩意,大家都好忙,谁还有这么大热情去记别人长什么样子?于是,大家逐渐都消散在人群中了。

如果不是过于自我感觉良好,在城市里生活其实真的不必担心是否被人认出。前几天在吉隆坡市区某购物中心巧遇香港明星吴耀汉,居然没人当一回事,他也不以为意,和朋友谈笑风生;我也是因为他的香港口音才注意到原来有这么一位明星和自己擦身而过。由此可见,“大隐隐于市”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手机可以提供股票行情、半个地球外的亲友早餐吃什么等的最新消息,在这么多的重要资讯面前,谁还有闲暇去关心眼前的情况?可能乡下地区因为网速不快,或者wifi不普遍,所以相对比较有时间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交情。不过,倒不必单纯为了不当网奴而搬到乡下去居住,虽然不是每个乡区都有熊出没,但也别错把因噎废食当成返璞归真。果真认为手机是造成人际关系冷漠的主要原因的话,那么把手机关掉就解决了,不需太劳师动众的。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城市里的生存技巧》/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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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获取大专文凭之后就在企业界打滚二十年,起初还天真地以为凭这张文凭就能在这大城市里闯出一片青天,修读经济系还副修数学的我,以为真的非常了不起。谁知碰碰撞撞了数年,才知大专生在企业界多过蚂蚁,要战胜对手攀上高层难过登天。公司人数数百,要上司记得你的名字都需要下点功夫。文凭并不是一回事,资历、经验和人际关系才是关键。

英语若烂一点,客户讥笑。学习能力稍微慢,同事歧视,说你拖衰家。样貌抱歉,尤其是男上司遇上女下属,那就得多下几番功夫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有些女生为了在事业上创出成绩,拼命在男上司面前大展“事业线”,衣服总穿小码,必定要秀出S字型。如果样貌身材两者都欠缺,而又遇到对女生特别青睐的男上司,那就考虑自己先到韩国跑一趟吧!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是这样,但说实的这些烂招数在企业公司里还挺普遍。

遇过一个非常令人不解的例子。一个样貌长得似村姑但持有工商管理硕士文凭的女生,学历高但资历浅,学习能力慢,英语更是错误百出,工作了几年还是平平无奇。直到公司派来了一个对女生特别钟情的男上司,这女生就突然“发奋图强”,换了以往自己所穿的衣服,当然是换了小码或布料不足的服装,走起路姿态左扭右摆,骚味十足。很快地就引起男上司的注意,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男上司就当整个公司好像只有她一个员工而已,两人的关系越來越密切,不理旁人的观感。从一个无名的村姑变成上司垂青的红人,谣言四飞,村姑没了朋友,同事只会和她电邮沟通,不敢再和她私谈。但这一切好像对她没影响,反而令她感觉高高在上,能够掌握那男人的心而令她呼风唤雨,痛快啊!

直到现在我还是百般不解,好好的一个大专生,难道非搞到自己如此不堪?道德观念灭亡?父母的面子该放哪儿?目前所拥有荣华的都是短暂的,唯有知识和技能才重要,难道老师没教导过吗?人生没捷径,踏实做人不好吗?看来我还是没答案,唯有告诉自己:钱,难赚啊!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春节过后,故乡再会!》/长安喵(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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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前夕踏上返乡的归途,又在团聚过后,各奔自己生活真正展开的地方。这恐怕是大多数中国人正在经历的命运。促使人们去远方的,是经济发展的极差,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驱策人们回乡的,则是亲情的牵缠和故土的抚慰,或许还有某种衣锦还乡的传统愿景。

这张图是根据2016年春运前夕大数据所绘制出来的全国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图(图片与数据来源:城市数据团《一线城市严控人口,我们还能去哪?》)。如此波澜壮阔、规模宏大。它显示了我们从四散的国土上,集中于那几个星状放射的中心。最突出的就是以北京、上海、广州为核心的京津工业区、长三角工业区以及珠三角工业区。其次就是一些二线省会城市所代表的地区经济中心。根据数据调查,北上广深四个城市占据了春节前人口净流出总量的近50%,表明了一线城市的超强人口吸纳力。而郑州、西安、成都、厦门-福州四组城市则吸纳了周边,尤其是省内其他地区的流动人口。简言之,二线城市作为人口流动的中继器,三四线城市的人口流进来,而本地的人口则又向一线城市流动。正如做出该数据报告的城市数据团所言:是我们每个人“用自己的足迹和选择”,描绘了“中国各个城市的地位、等级、关系与纠葛”。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告别故乡的旅途就是寻求社会空间的向上流动。在这样一种大趋势下,繁荣者愈加繁荣,而凋敝者更加凋敝。不仅是三四线城市显得落伍土气的问题,更严重的荒芜发生在乡村。许多村子在青壮年都出外谋生之后,只剩下老弱病残,于是许多家庭也迁走了,最终成了空村,或者是只剩下几个老人留守在时间轰隆隆的车轨之外。而在那些还有不少剩下没迁走的人口的村子,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则成了社会性的创伤。以致人们在疾呼,如今“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每到春节期间,媒体上最多的报道,一是春节前人们无论费尽多大的辛苦也一定要归家,二是短暂团聚过后,那些拉着爸妈衣襟哭喊“妈妈,我不让你走!”或者“你们不能这样对我!”的心碎孩子,以及那些给儿女们备好各种家乡土产,临行前谆谆嘱托“你们安心在城里打拼,别操心我和你爸,我们在家过的挺好。”的白发老人。

有趣的是,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下出外打拼的中国人,在传统上却是个安土重迁的民族呢。故乡观念极重,因此春节归家成了必备节目。正是这种两相拉扯的力量,使得人们不管多远、不论多难,都要回家过年,由此造成了史诗级规模的人类周期性迁徙运动。仿佛在外的苦累和荣耀,只有在回家之后才能得以纾解和告慰。而年轻人很多在大城市里是有自己的小家的,春节的“回家”基本上是指回到原生家庭。传统的宗族观念在这里再次显示出力量。只有回到祖辈的故土和父母的怀抱,才叫回家,才是归宿。(不过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故土观念似乎更淡了,回家主要是为与父母团聚,于是出现一种反向的迁徙,就是把父母接来城市团圆,当然更多是来带孩子。)回家之后,我们完成了身份的“返璞归真”。有网友调侃,每到春节,那些平日里光鲜亮丽地出入于城市写字楼的Judy, Sally, Vivian,回家后就变身回村里的翠花、狗蛋和彩凤。还有不少人贴出自己的对比照,前面是文艺范大气女神,回乡后就成了裹着大棉袄的村口大妹子。这种真实状态让人因会心而忍俊不禁。

曾经一度,一线城市的生活压力让许多刚刚毕业的年轻人选择回乡发展,由此开始了一波“逃离北上广”的讨论风潮。毕竟回家后工作安稳、住房压力不大,也有家人照应。而在体会了小地方相对单调而一眼望得到尽头的生活,由七大姑八大姨组成的强大舆论场,以及错综的人情关系网络反而让没背景的人出人头地变得更难时,人们又发出了“逃回北上广”的号召。毕竟那里的生活虽难,却有更多的精彩和自由,也更有可能凭借个人的能力成功,因而是更适合奋斗的地方。在安稳与奋进的纠结中,许多年轻人开始了人生的选择。

这就是这个国家人们的候鸟式迁徙。它给我们机会,让我们看到希望,同时也带来问题重重。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症候,它不仅是个体的遭际,更是整个社会的结构性体征。不论怎样,允许人们追梦总是好的。只愿人所在之处,即是故乡。

《白云的故乡》/练鱼(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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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生长在清末民初的那个动乱时代。二战前,她带着几个孩子,千里迢迢的从广东到南洋找祖父。本想在这住一阵子,存够大洋就回家,可人算不如天算,不久中日战争开打,回不去,俩老便打算干脆留在南洋躲战火。

没想到战争继续延烧,中日战争变成太平洋战争,日军从马来半岛的东海岸上岸后,迅速挥军南下;英军兵败如山倒,撤退到新加坡一隅,在零散的抵抗后,仍敌不过强势的日军,最后也投降了。

小时听祖母说这段往事时,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仿佛在诉说一段与她毫无关系的民间故事。讲到最后,祖母往往会哼一阙我听不懂的小调。

离乡前,祖母去邻里串门子,拜托帮忙照顾家园;还请祖父的亲戚帮忙打理一切,说好了下个春天会回来。祖母以为去南洋就如家乡坐船出城,最多三五天就到,然后在南洋住一头半个月、或几个月,挣点钱,春天来时,应该就可以回到家了。

那天天很蓝,云却丝丝细细的,像棉花糖。祖母收拾好细软,带上孩子,便随着那位替人送家书、跑单帮的先生;两个大人和几个孩子,风尘仆仆的日夜兼程,赶了十多天的路,才到达海港。到港后,又花了几天找船,然后出发去南洋找祖父。

船停靠在巴生港口,祖母花了近几个星期的时间,沿着巴生河往内陆停停走走,最后在吉隆坡的旧飞机场附件的一个锡矿场旁,找到卖豆浆油条酿豆腐的祖父。

从有记忆开始,祖母就是那一身装扮,暗色碎花七分袖上衣配一条黑色长裤,碎花的颜色只有黒灰蓝,不曾见过祖母穿红黄绿等其它颜色。鼻梁上架着一副厚重的金丝眼镜,头发整齐的往后梳个发髻,身边永远袋着一小瓶风油精。

祖母喜欢我,常给钱我买糖果,顺便也要我替她去那家印度人开的杂货店买海军牌香烟。伯伯们知道了,很有意见,嘱咐我别再替祖母给买烟了,可是糖果好吃······所以祖母还是可以常常有烟抽。

一次发现,祖母竟然在吞云吐雾间暗暗抽泣,天真的小孩便跑去问为什么呀?祖母摸着我的小光头,哼一阙我听不懂的小调。

战争结束,百业待兴。房子没了,祖父只得东捡西捡一些建材,搭一间不耐热、不御寒、下雨漏水的小房子。幸好当时地广人稀,人烟稀少,可以在屋前种些蔬果,屋后养些家畜,熬过那一段早起打水晚上摸黑的日子。

因为要忙着过日子、讨生活、存大洋,所以暂时无法回家。接着新中国成立了,民国出生的大伯热血沸腾,要回故乡协助建设新中国。在一个蓝天白云高挂的午后,大伯离家,此去经年,从此音讯全无。

祖母其实很想知道大伯的生活过得如何?家乡的一切可好?无奈当时通讯困难,只能把家书一封封的往家乡寄去。可能是一场场的运动,也可能是大伯没有回去家乡,又或者是地址改了,反正寄出去的信如石沉大海,不曾回复。

后来,因马共事件,英政府收紧并限制人们自由出入中国,祖母从此打消回乡的念头,直至老去。

祖父在我小学时去世,灵柩停在二伯家。守夜的那个晚上,第一次看到祖母没有梳上发髻,她让灰白的头发披在肩上,扶着棺木轻声的在哭泣。出殡那天,她万分舍不得,拍打着棺木,唱出那阙故乡的小调:
“这儿山好水好,你为何舍得离去?你离去后,可会想念这山这水和留着这里的一切?”

那天的天还是很蓝,朵朵白云一会儿像大象一会儿像犀牛。祖母曾告诉我,故乡的云稀稀薄薄的,南洋的云厚厚重重。她的家乡就在那片稀稀薄薄的云下面。

对,就是远方那片薄薄的白云,我的故乡就在白云下。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该如何爱你,我的故乡——马来西亚?》/徐嘉亮(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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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看某个电视台播的国庆日广告,当中女主持人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马来西亚,我爱你!”不知为何,顿时起了鸡皮疙瘩。相信当你被问道:“你是否爱马来西亚?”答案肯定是爱。但如何去爱呢?没几个人能够回答,或许我们不曾想过该如何去爱?当我们还是单纯及懵懵懂懂的小朋友时,爱国等于唱国歌时要立正。在学校的时候,我们被教导爱国就得买国货,挂国旗。当出来社会工作时,爱国等于无数的疑问及为什么?甚至有人会问:“我爱国家,国家爱我吗?”你问笔者爱国吗?请允许我引用中国革命家陈独秀的一句话:“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许多人都会混淆,爱国等同爱政府,我并不认同。马来民族有句谚语:“不认识,就不会爱上”(Tak kenal, tak cinta)。我个人认为应该稍作改变,换成“不曾付出,就不会爱上”。相信当年的美国肯尼迪总统也是这般想法而说出:“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

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只要爱国如爱自己的孩子就行了!首先,大家都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我国在各方面的成长如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似乎都出现停滞性成长。当中最大的因素是人才外流,庸才被重用。根据2013年6月联合国发表的普查报告显示,约有144万5千890大马人散布居留在全球各地,仅仅在新加坡就估计有104万4千994人。大马公积金局揭露,在2015年共有2206人放弃马来西亚公民权,人数比2014年增加23%。专才回流计划推行至今已数年,但是什么原因导致许多优秀的大马人才流失呢?最近,逾三倍汇率的新币,散发着诱人的光芒,令不少“马劳”前仆后继,“披星戴月”地涌入新加坡。扪心自问,马来西亚的政局乱象,世界闻名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贪污丑闻,日益回教极端化的政治动态,令许多有识之士心灰意冷,甚至是绝望。更重要的是,马来西亚是否已经准备好,摒弃官僚主义、贪污弊病、裙带关系,接受不同肤色、不同宗教的人服务?”

今天大部分的双薪家庭都会把孩子托付给保姆看顾。如果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就是换另一个保姆。如果你觉得我国的中央政府当了太久的“保姆”,或是过度依赖搞“民粹”的希盟州政府,因为沉湎在赞美的声浪中迷失焦点,甚至以为自己的领导十全十美而忘记了本身的责任,请爱你的国家,执行你的公民义务,好好把握手中的一票!

身为家长,我们会主动关心孩子的一切。你当了马来西亚人多久?你对马来西亚了解有多深呢?扪心自问,我们曾经主动去了解宪法,认识各民族的文化及生活习惯,关心国家的时事和政治课题吗?假如连我们都不闻不问,谁该去做呢?

生长在一个大家庭里,总会有一些纷争。每当孩子争吵时,我们都会告诉他们“家和万事兴”。有时候,某些人会趁机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以便浑水摸鱼,捞取个人利益。对付这种败类有两种方法,一是把他赶走,二则是完全不理会他!在我们的国家里,同样有着这样的小人,总是打着种族及宗教的旗帜,捞取政治本钱。可悲的是,“一个大马”的大家长不但任由他们胡作非为,甚至鼓励下属参与355法案大集会。唉!马来西亚的前途,哀哉!

此外,我们的孩子外表得干干净净,品行良好,要有好的名声,如果能出人头地,那就更棒了!对于我们的国家也一样,每个人都有责任去爱护我们环境,珍惜国家的资源。如果为了眼前的利益,一意孤行地要建稀土提炼厂,核能发电站而罔顾了环境的破坏及污染,是大错特错的!至于让我国成为世界闻名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官员更是应该被提控,而不是替他们掩盖事实,草草了事!

各位,为了不让马来西亚“全倒”,我们爱国不应该建立于形式上的表达。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及责任,做好本分,以便为国家带来革命性的突破!切记:凡事别只看到坏的一面而忽略了好的另一面,我们的故乡,美丽的马来西亚需要你!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猪肠粉、肯德基、振商蛋糕》/杨晓红(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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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肠粉

在台湾,没有猪肠粉这一味,吃猪肠粉,名称这麽血肉的面食,听起来就不美味。或者台湾的港式肠粉,算是勉强接近大马式的猪肠粉。这味只有回家乡才有的味道是过年回去必吃的美食。

有一次新年回去,家婆正烦恼买什麽早餐时,我请她帮我买猪肠粉就好。执行力极高的她,真的每天供应猪肠粉,我吃了快两个星期的猪肠粉早餐,依然美味。

好朋友梅君这样向别人介绍我:“三条猪肠粉,一件腐皮,芝麻多一点。”第一次被人发现,为了省钱,都挑大的算计,真不好意思,其实我没有很爱腐皮。然后,好朋友文莉,就会抢着帮我买单。

我的猪肠粉就淋上浓浓的甜面酱,甜甜的人情,好朋友就是这种风味。

肯德基

几年前,台湾肯德基决定停卖原味炸鸡,改以脆皮炸鸡为主,最招牌的原味炸鸡进入历史。所以肯德基原味炸鸡成了回家必吃美食之一。

20年前要离开吉隆坡去台湾之前,想带80多岁的老奶奶去用餐,问她最想吃什麽?她回说:肯德基。我扶着从小就跛脚的老奶奶,慢慢地坐上车,开车到肯德基吃炸鸡。开车时,我还问她,怕不怕坐我的新手车?她很诚恳的回说:不怕。当时就这样战战竞竞完成一顿午餐,我们俩婆孙独享原味炸鸡,很美味很满足。

这是我唯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带老奶奶吃炸鸡,当时將要远赴台湾,想留着与老奶奶的回忆·····原來妳爱吃肯德基呀!

振商蛋糕

近半山芭街场有一家蛋糕老店——振商蛋糕,它卖的是表面铺满用人工色素做成的玫瑰花造型的奶油、外围粘着许多花生碎粒的圆形生日蛋糕。小时候只要经过振商蛋糕店, 妈妈就会买给我吃。

这几年回去,特别爱吃这充满色素的蛋糕,不让小孩吃,因为色素多,只有我自已独享。先生还笑说,平常不让小孩吃人工色素,现在自已却吃得那麽鲜艳?我说,吃这个蛋糕有特别的幸福感,就是会让我想起妈妈的样子。

半山芭街场商圈现在演变为缅甸街,振商的老板和师传都是六、七十岁的老面孔了,不知这份古早的味道还可以保持多久呢?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