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的忠诚读者/周嘉惠(马来西亚)

如果单纯以读者的角度来看,我本人极有可能是唯一的一位从《学文集》开始到结束没有错过任何一篇文章的读者。实在是职责在身,文章上架之前,再怎么忙也总得过一过目,剔除错别字或错用标点符号之类的小问题。

如果有其他这么忠诚的读者,请举手,我们会予以嘉奖。

《学文集》的宗旨是希望提升人文素养,而手段则是让读者有机会从文章接触到不同作者对同一主题的观点、思考、体验、体悟。当你发现有这么多想都想不到的看法后,你还会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唯一的正确观点吗?至少,我们当初是这么设计的,而且我个人在审稿过程中仔细阅读文章,也确实感觉到收获良多。

希望读者们有同样的感受,否则这十年下的工夫就有点像台湾俗语说的“猪不肥,肥到狗”了。读者们对此有什么要说的,欢迎在下方留言。其实《学文集》的大门一直是开着的,类似“《学文集》与我”的文章,除了作者,读者当然也可以发表高见或感言的呀!(邮箱:xuewenji.my@gmail.com

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而大家共同见证了《学文集》的十年成长,想起来也是难得的缘分。读者们未来若计划建工厂、高楼,不妨打个招呼,只要说一句“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口号,顾问费就有优惠,绝不食言。

如无意外,老大加老二,《学文集》应该还可以继续再撑个十年。之后呢?再说吧!或许,到时候说不定有哪位忠诚读者跳出来表明愿意接棒!谁知道!?

《学文集1.0》最后一章/山三(马来西亚)

前几天,我在想:《学文集》终于走到第十年的最后一个月了!没戏唱了?结束了?且等等……这周兄不像那么轻易罢休的人,不知会不会整个《学文集2.0》之类的?这念头一闪而过,我继续忙活去。直到今天,突然想起要给《学文集》写“最后”的一篇稿了,这才去看看别人都写了些啥?诺诺诺,我没“想”错吧!真的有2.0耶耶耶!会不会继续供稿?呃……说实在的,我觉得自己的文章有时写的还不如中学生,后生可畏呀!我也许可以帮忙拉稿催稿,协助宣传推广,退位至打杂的行不?

说回《学文集1.0》,在这十年里,我看见主编周兄及许多定期供稿的作者的“坚持”,看见来自不同背景的作者对每个月的主题提出的新观点新视野,最重要还有周兄催稿、“把关”审稿 po文,有时还得挑灯赶稿“凑数”等等的努力,必须给他和大家很大声的掌声鼓励及很多很多的赞!简言之,这十年,真不容易!

最有趣的是,当中有好些作者我不认识或素未蒙面(或不相熟?),但有时却会不自觉地“期待”他们这一期(主题)会写些什么呢?这情况跟读报章上的时事评论那样——发生了一件大事,我心里有零零碎碎的想法,却说不出个前因后果,所以就想看看别人怎么说,看完再自己理一理,感觉好像“想通”了,然后再化成文字写下交稿!

记得有一回,被才十岁的儿子看见我在《学文集》写关于他的事的po文,他不甘心地说了一句:“妈咪,事情不是这样的!我是因为xxxyyy(陈述理由中)。”哦!原来在同一件事上,他有他的说辞!“那下回你也写一篇……”不等我把话说完,他早先一步“消失”地无影无踪!《学文集》即将由一班十多岁的青少接班?这想法真不错!期待看见青少们说说他们家长的事,哈哈!

编按:作者谦虚了,她是马来亚大学数学系(还是统计学系?)学士,浙江大学教育系硕士毕业。

  • 摄影:山三(马来西亚)
  • 主题:《学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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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学文集》/宫天闹(马来西亚)

说起我和《学文集》的缘分,那就必须从2014说起了。当时我由于工作,因缘巧合认识了《学文集》的创办人周先生。第一次见面时,只知道他是一位有自己生意的工程师,怎么也没想到他也是个博士(还不是工程系的),更没想到他那么厉害,竟然创办了《学文集》。

还记得当时他说的一句话:“你一定没有像我这样的顾客。”的确,认识快九年多了,也还没有跟他一样的顾客。第一次见面,他就问我有没有在写文章,老实说,当时的确很久没写了,写文章这事已经还给中学老师好久了。所以,当他问我可不可以在《学文集》写文章,我当时心里怕怕的,因为我不知道我写出来的东西可以见人吗?还记得我的第一篇文章是关于“教育”的,我已经不记得内容是什么了,只记得我写完后,觉得没有很好,可是也只能那样了,我跟周先生说,你要怎样改都行,我没意见。他很好,有帮我把一些句子改得比较顺,很感谢他。

过后,我几乎每个月都会交一篇文章给他。说真的,有些题目我真的不知从何下手,所以这些题目我真的写得比较不好,谢谢版主没有嫌弃。也真的因为每个月要写,渐渐地就算有些题目我觉得很难,还是有办法写出来,因为我发现只要开始写,就会完成,不管写得如何。这件事也教会我“不完美的行动,胜过完美的不行动”,写文章跟许多事一样,先开始就对了。

最后,谢谢周先生的不嫌弃,让我有机会在《学文集》那么棒的地方发表我的文章和我的想法,希望周小姐接手后,继续搞得有声有色。

编按: 本日金句:“不完美的行动,胜过完美的不行动。”作者工程系毕业,现为专业财务策划师。

我有这么牛吗?/林明辉(马来西亚)

《学文集》可以坚持这么久真的要佩服主编了;他在那么忙的情况下,也每天抽空完成把文章登上网。

我也受了他的影响,每个月乖乖投稿。如果没有记错,10年里我就一次没有投,记得是那题目太难了……。也因为受了主编和《学文集》的影响喜欢上中文,特别是古文、诗歌等。

看到每个月的主题后,自己也会提早看下个月的主题好让自己准备一下。每每看到主题后自己会有很多想法,心想要怎么样怎么样写,写一下特别的等等等。但一下笔(现在也应该很少人拿起笔写字吧?)马上就应验了那句“书到用时方恨少”!很羡慕人家可以出口成章,或者可以用很好的句子形容事情,自己却有心无力呀!

经常在网上搜古文,尤其是看到电影或电视剧上提到某些古文或诗歌。不过,可能是年纪大了,我还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都记不住。但自己起码动手去搜了一下,也清楚当时那句话、诗、故事、人物的来龙去脉了。

曾经告诉过中国的朋友我们有在搞这个《学文集》的事情(当时微信公众号上有我们的《学文集》)。他们告诉我,我们这是在干一件很伟大的事情,那就是文化的传承,我们做这些事情就是在海外把中华文化发扬光大,特别是我这个在瑞典活了大半辈子的人,居然还会中文,还会写文章,很令他们惊奇!

我心里说:我有这么牛吗?

有一点点《情书》的味道/周嘉惠(马来西亚)

十年《学文集》,一旦要道别还是会有点感伤吧?是不是这样的原因不知道,反正没接到任何文章,而自己原本以为会有轻松愉快的一天,结果事与愿违。到了午夜十二点,脑筋也实在转不动了。恰好刚刚发生了一件小事,把回忆拉到初中,感觉还蛮奇特的,今天就来讲这个小故事。不喜欢八卦的读者,请明天再来看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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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艺术的故事》读书会谈到欧洲中世纪教堂的风格,因而去翻查了各种各样教堂的照片。偶然在《学文集》网页见到今年9月21号的文章,附图是作者李淑娴早前去西班牙旅游时拍的教堂内部一景。照片看起来有点眼熟,于是发短信去确认是不是巴塞罗那的圣家堂?果然是。

李淑娴是初中同班同学,既然联络了,自然免不了互吐苦水埋怨日子太忙。李淑娴提到最近若不是黄某某从香港回来,她才不会去那一趟霹雳州的海滨之旅。这黄某某的名字已经几十年没听人提起过了,我带点怀疑的问:是那位初中同学吗?她说:“是啊!以前你的同桌。”还说黄某某是当年班上的大众女神!我的同桌?大众女神是我的同桌,我居然不记得?

我当场细数,初一谁谁谁跟我同桌,初二不记得了,初三又是谁谁谁同桌。黄某某怎么会跟我同桌呢?不过印象中初一时我们座位相隔不远倒是真的。初二谁是同桌忘了,不过确定是个女生;当时没有手机,女生最喜欢传字条,字条经常丢到我身上,烦死人!记得有次我威胁要当众宣读字条内容,差点被周围那票婆娘群殴。李淑娴确认,初二时候我的同桌就是黄某某同学,还说最近她们聚会还提起当年有一次把书误抛到我头上,我大为生气的往事。

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我以前记忆力很好,好到可以重复半年前人家说过的一句话。以这样的记忆力,竟然不记得同桌同学(确实不记得!)?我开始浮想翩翩,是不是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导致我选择性失忆了呢?我是不是该回到母校图书馆翻一翻藏书,看看书籍内页是否能够发现一些线索,就像电影《情书》那样?“喂!藤井树!你好吗?我很好!”

不过我毕竟还是比较理性的人,清楚知道《情书》那样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从头到尾贫僧就不曾动过念啊!不过如果是对方动念呢?仔细想了想,要是对方对我流口水,自己大概只会怀疑她是得了狂犬症吧?无论如何,为了表达一下曾经同桌的情谊,我询问黄同学怎么去了香港?哦!原来是嫁给香港人。

同学又想起一事:当时你不是喜欢某某某吗?哇!不要乱讲!大错特错,从来不感兴趣!

我不确定大众女神算不算得上是班花?和班花同桌一年这么荣幸的事,居然忘得一干二净,真是不可思议!老大非常认同:你记得当年学的化学,却不记得同桌!怎么回事?

是啊!怎么回事?

《学文集》的香火不熄灭/周嘉惠(马来西亚)

这不是文章,勉强算是一则通告。文章接济不上,凑数,见谅。

不知不觉中,《学文集》在下个月就已经撑了整整十年。按照原本的计划,那是功德圆满,可以准备收工大吉。十年心血,有不少友人、读者表示不舍,就这么收摊太可惜了。

思来想去,最后想到一个让它延续“香火”的办法:换我家老大接棒,并把《学文集》转型成中学生的园地。平台的基本形式不变,但具体怎么操作,我会和老大再商量。现有的作者们,如果不嫌弃,当然欢迎继续供稿,先行者的经验永远都值得学生参考;当然,我们也会邀请新的作者加入。

《学文集》会不会千秋万世流传下去,暂时也不去想那么多。我们继续成长,希望大家也能够收益于众多作者提供对同一主题的不同视角,进而产生脑力激荡的效果,持续提升人文素养。

虽然偶尔也会觉得维持《学文集》吃力不讨好,但是在纷纷扰扰的社会中遇见一股清流,对许多人来说还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我们寄望明天会更好!

  • 附图摘自网络
  • 主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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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趁早说/周嘉惠(马来西亚)

2015年时曾经突发奇想,在《学文集》召集为我个人写悼文,结果有四位朋友响应(链接见下)。当时的想法是,为什么不让最该看到悼文内容的人在有生之年先睹为快呢?至于忌讳什么的,生冷不忌的我倒是没那么在意。

有点类似的情况最近在现实中真的发生了。

话说直到今天还不时有人喊我老师,此事可以追溯到1993年在中学兼的一年高中数学课。虽然并不特别钟情于摆出老师的款,但我确实当过他们的老师,说不敢当反而是显得矫情了。有几位当年的学生一直都有保持联系,但却是直到今年才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提起,当时区区的一年数学课对他们往后30年生命所造成的影响。

确实没料到!心里感到十分震惊!当年我刚离开大学,没有接触过任何教育理论,全凭一股对自己在校时校方不作为的不忿,希望以回到母校兼课的方式求得心理平衡。我的认知是,回应心理不平衡的选择无非就两种,要不报复,要不补偿。学生与我无冤无仇,报复是说不通的,补偿才是比较合理的方式。当时只是采取了自己觉得“应该”的方法教学,如此而已,不料效果远远超出预期,更跨越数学的范畴,甚至有学生认为影响力绵延30年而不止。

近年我一心在家教女儿读书,而今突然想起孟子的老话:“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整句老话的意思大家都懂,但没几个人真正去想过中间那个“及”字是什么意思?再提一个成语“推己及人”,这下明白了吧?“及”的意思就是推广、扩散。在30年前我能够为学生带来好的影响,如今道行更有长足的进步,何以却不把这股正能量发散出去?

于是约时间找校长谈,最后也说好了明年再次回到母校兼课教数学。选择教数学因为这门科目是很多独中学生的罩门,而我在过去两年一再证明给老大看,只要方法对,数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学。

往好的一面想,幸好学生不是在死后才到告别式述说我的生前“功绩”,让我有机会及时把正能量散发到家门以外。

有话趁早说,那可能是功德无量的一件事呢!

死亡是必然的,过程别忽视/刘姥姥的孙女儿(中国)

人类一定会灭亡,不是概率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地球,包括整个太阳系一定会不复存在,要不然,为什么会有不少国家的科学家们,甚至个人会花费重金去月球、去火星探秘人类可否生存的环境和条件?那么地球毁灭了,人类是否会灭亡?未知。如果人类可以到月球上生存,当然那也只是少数人的事。听说火星上有类似地球上的物种资源,似乎人类也可以去火星上生存,自然这也是少数人的事。任何物质最后都要消亡殆尽,人类也是如此,即使到了月球或火星上。当然这还不是现在要讨论的事情。我们现在只谈人的物理性死亡。

作为个体人的生命,自然有灭亡的一天。一个北京故宫博物馆前馆长说:人生本来就是一个零。人本来就是从零归于零。死亡是自然之道,是人生发展之必然,任何人都逃脱不了,最后都要归于零的结果。可以说,个体人,一出生,从时间尺度上来说,他或她以后迈出的每一步就是向死亡前进的每一步。认可这一点,你就会对死亡有本质上的认识:一个人的生命不可能永久。即使将来科学发达了,人可以不死,但其实,那时的你,身上的血肉已经不是你父母给的,而是科学的能量替代了父母给你的血肉,那时的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而是科学的你。再说,科学制造的机械细胞就不会有老化和衰败吗?任何物质都是要消亡的,所谓的物质不灭定律,只是指物质的任何变化、化学反应和核反应都不能消除其质量,只是改变了它的原有形态或结构,所以被称为物质不灭定律。这一点,你难道在一茬又一茬的疫苗升级中、一代又一代的手机升级中感觉不到,理解不到吗?

人的本身是一定会死亡的。不仅人的肉体必定要死亡,即使是这个人的精神,如果这个人的载体——地球也毁灭了,那么这个人的一切实的、虚的,种种痕迹也就永远消亡了。就拿眼前的的实例来说,你可能还记得给你父母、你爷爷奶奶、你太祖父太祖母扫墓,有谁还记得太祖父太祖母的父母?所以死亡以后,还要留个墓地,实际上是多余的。你,能被多少代的后人所怀念?三四代以后的小辈跟你还有多少关系?他们都不认识你。说实在,你过世后,最多被家人怀念五六十年,除非你是不变朝代的烈士。

既然人生的结果是零,那么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呢?有!

过程,人生的过程。

天地造化、父母精华,蕴育了你的生命,让你来到世界上,不是让你来等死的。斗转星移,天地运行,生命世界的生成、发展,尤其是人类的进化是需要地球上每个生命付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付出的聪明才智积聚起来才得以延续和散发 。每一代人都在享受着上一辈人创造的社会财富,每一代人又都要为后代、为自己的生活去创造、去发展、去积累,世世代代循环反复,一直无穷,所以你又要敬畏生命,你的生命不是给你拿来任意践踏、随心所欲的;不能轻言死亡,因为每一个生命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大自然都赋有责任和义务。每个人的一生都承载了对社会的责任义务和对父母家人的责任义务,在死亡之前,你应该把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义务回报给社会和父母家人,你的一生才完满,才有了意义,有了价值。你是社会和家族的一分子。

当然,你也是在为自己活一辈子。你从没有到有,你有认知世界,你有情感世界。对世界的认识从少到多,甚至有新的发现和发明。对情感的感受有爱、有怨,甚至有恨。在你的一生中,你有困难、有幸福、有忧愁、有欢乐。这一切,你都会尝遍,不用奇怪,因为人生就是甜酸苦辣,就是哲学。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当你认识到生活的本质,尤其当你基本上完成了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后,你自由了,生活完全属于你自己的了,你应该把时间和精力拿回到自己身上,你也应该认识到,你离死亡没有那么远了,这是客观,用不着回避。你只要好好儿地度过自己的晚年,对自己好一点,尽自己的能力,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只要你自己认为,你可以从容微笑地面对死亡,你这一生就是有意义、有价值,就是对得起天地、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别人、对得起自己了。

怎样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精彩,年轻时除了自己的努力,客观上还要有机遇和幸运,但到了晚年就全靠自己了。

  • 摄影:李嘉永(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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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命也/刘明星(马来西亚)

日前出席了前培风中学李名冠老师的告别式,当天灵堂没有瞻仰遗容的环节,因为独居的李老师死讯是邻居循味得知的,死亡时间并不清楚,已经作了封棺处理。

那天是《学文集》的主编周嘉惠驱车载我一起从吉隆坡市去马六甲市,车上两人不免谈起了往事。我和周君相识二十多年,话题不少。其中提到人生的老生常谈,往往会有多少安慰剂作用。许多老话在缺乏深思的情况下,是相当表面的。如果细细推敲,很可能会别有一番滋味。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有两千多年了,是孔子用反问来回答关于季路事鬼神的问题的。这里当然揭示了儒家关心人事多于鬼神的态度,很是入世。早期的儒家是负责祭祀的,似乎墨家批评的各种繁文缛节,在这里显示的是礼节是针对活人,与死亡关系不大。

但是,孔子的反问也在在地说明,要想理解死亡,先决条件是理解生命。

我们生活着,有一件事很确定,就是凡是生的,必然会死。

再看季路问的的鬼神,是不是都是属于死亡境界范畴的呢?

人生在世,总会有追求意义的一方面。意义,又往往是人类主观赋予的。如果说人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善终,这么说有没有毛病呢?

我不敢媲美圣人的诘问,自问对死亡问题是并不忌讳的。但是,就算是季路,看来问的还不是切身的自我寂灭,而是面对他者该如何做的问题。

我认为关心小我的个人死亡是应该进行的功课,逃避这个问题,或许会令我们有暂时的麻醉,但是时间流逝,最终要面对时,我们在没有准备之下,会落得什么下场呢?

我不是苏格拉底,没有凡事刨根问底,能有知道不知道的觉悟,自然也不会遭受民主法庭的宣判死刑。但是我深信,无论什么情况,生命是早已被判了死刑的,为善或作恶,终不免一死。

既然必死,活着的意义要采取什么态度,应该也是不难选择善恶的。而事实上,我们没有选择恶的权力,恶的客观存在,并不是看起来那么清楚的。

编注:李名冠老师曾经是《学文集》的作者之一。

  •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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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自杀/江扬(中国)


法国思想家加缪尝言,真正的哲学问題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这并非肯定或是否定自杀,但多少突出了人的主体性。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死亡是无法防备的。你也许能预想到100种死去的方式,但最终发生的可能是第101种。不用说交通意外或者安全事故这样的突发死亡,即便你收到一份绝症确诊单,也没人能准确预料丧钟何时鸣起。你也许从不敢相信到接受现实再到寻找出路,直到绝望安排后事,转了一大圈但生命顽强地在这一切之后继续;而另一个得了绝症的病人则没有如此好运,可能完全来不及交待后事就一命呜呼。总而言之,死亡是如此重要,但无论你如何为此未雨绸缪,也几乎没有人能全身而退。而唯一的例外,是自杀。

自杀作为一种个人选择,古往今来屡见不鲜。所谓杀身成仁,舍身取义,如荆轲或者谭嗣同;为情为义的,如杜十娘或者祝英台;还有为了理想的,如王国维或者林昭;抑或为了情操的,如顾圣婴、傅雷。除了这些名士高人,还有无数的泛泛之辈,或生无可恋,或畏罪自杀。但不管哪种自杀,都是普通人为自己命运的勇敢抉择。一般说来,只要还活着的人,即便是绝症晚期的病人,也仍抱持一丝生的希望,顽强地多坚持一天,因为明天或许总是新的一天。在这个意义上,那些毅然决然地自杀的人们是如此地确信明天一定不会比今天更好,或者这个世界永远不会走向理想中的模样。这是怎样的一种阅尽沧桑,又是怎样的一种理想主义。这足以令人世间大多数浑浑噩噩苦中作乐的人汗颜。

自杀当然也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对死亡的恐惧构成了人类诸多的情感来源,比如食欲、色欲、感伤、悔恨等等。仔细说来,食欲代表了人类的求生本能,色欲代表了人类的繁衍本能,而感伤与悔恨之类的情感都源自人类对于生命有限性与时空不可跨越的条件反射。简言之,这一切都是生命无法重来的恐惧,也是嵌入人类DNA的本能,让我们不顾一切去逃避死亡。绝望者用各种宗教的谎言来麻痹自己,不屈者则寻找各种长生不老药来延缓死亡。只有自杀,是一种与死亡的正面对峙,对求生本能的顽强超越。虽说所有的人类审美归根结底都建基于善待生命,而自杀也有违基本的生命美学,但生命的本质更是追求自由、爱与尊严。若生命确定失去这些价值,那么其同时亦不再具有审美价值,毁掉它反而是一种善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家席勒说“生命不是人生最高的价值”,而自杀实则体现了更高的生命价值——以个人之死去召唤人类物种整体环境的改善,以为人类物种的延续增添一丝机会。

与神话传统中美化英雄自杀不同,今日的医学把大部分主动自杀的人归因于抑郁症发作,进而通过神经科学解释为脑神经损伤,与阿尔茨海默病、渐冻症等病症一概纳入“神经病”的范畴。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如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学教授Robert
Sapolsky更是一直宣称自由意志并不存在,人类的一切行为可以从客观的生物进化过程中找到依据,而具体到每个人的行为,也不过是他/她先天后天诸多要素的集合。所谓的自由意志,不过是科学还未够发达之前人类所无法解释的内在力量。无独有偶,今天几乎所有的实验神经科学都在试图将人类行为与特定神经元区域的决策联系起来。这些客观决定论的观点从生物微观层面消解了自杀这种自主选择的能动性,却与社会宏观层面对自我牺牲的礼赞截然相悖。比如飞蛾扑火,虽然本质是一种诱杀或者盲从,但我们仍然愿意相信这是向光明的主动奔赴;又如舍己救人,我们也总愿意美化其为无私奉献,却无视了这样的事实:少有人会在救人之前做好利益权衡,并决心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的根本死因其实是脑神经受限于眼前危急情势而对可能发生的救人风险预判失误。相似地,“我以我血荐轩辕”也可能是一种对人类共同体一厢情愿的误判,所有的自我牺牲不过是满足了大脑的文学想象。

当然也不用等到科学家们来掀桌子,后现代哲学家们早已经将传统的“我”革了命。自从“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把“我”这个主体创世以来,并经由康德等人以主观统摄客观,达到唯心论顶峰;而后物极必反,在尼采、马克思那里物质肉身成了更重要的实体(李泽厚语)。直到以福柯为代表的后现代哲学家们甚至直接否定了主体的可能性,人不过是被知识与权力随意摆弄的躯壳,主体因此早已消亡。这简直与后来居上的科学家们殊途同归。换言之,在我们自杀之前,我们其实已经把“我”杀死了。那么此后的自杀,还有什么审美价值呢?这杀掉的“自己”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