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加拿大读大学预科时候的一个冬夜,在回家的巴士上巧遇一个当地人,我们在同一站下车。车上有一名搭客表现得有点不上道,他下车后有点激动地发表了一些意见,我当时的英语程度只够表达This is a book之类的想法,无从添油加醋,唯有点头表示赞同。他很高兴,把包里刚买的一件毛衣送了给我。我们交换了电话,也通过一两次电话,知道他是汽车销售员。一位同学的加拿大籍房东问,在马来西亚我们流行送陌生人礼物吗?我说没有这种习惯。她说加拿大也没有,提醒我小心这个人。这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互联网流行后我去搜寻过,那个城市里同名同姓的人有好几个。我一直不觉得他是个坏人。他的名字叫Peter Moses。
美国大学生一般夏季不上课,都回去老家,以致校园空荡荡。大学生如果在校外租房子,签的大多是一年的租约,为了不白白浪费,通常夏季的那两三个月就以廉价招人来代住。在密西根工艺大学我第一年住的是夏季度假屋,夏季抢手,过后就租给大学生,签的是只有九个月的租约,因为夏季游客愿意出更高的价钱来短住。那年夏天我跟我们大学的滑雪队一起住了三个月。据说,美国冬季奥运会的运动员有很多出自那间大学,这些室友说不定后来还代表过美国去参加冬季奥运。滑雪在美国不属于篮球、橄榄球、棒球之类的热门运动,以致滑雪队队员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傲,而且都非常温和有礼,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向他们讨签名,也不曾见到任何粉丝来讨签名。秋季开学前我就搬去另一处,半年后完成论文,然后准备离开密西根。离开前在校园偶遇滑雪队的队长Tom,知道我即将离开密西根,他向我道别:have a good life!这句对白在电影中听多了,现实中那却是唯一的一次有人对我这么说。我很喜欢这种告别,现实点,此别即永别,不用婆婆妈妈!可惜的是,我忘了Tom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