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趣的悖论》A Curious Paradox/雷蒙•斯穆连(Raymond Smullyan)(美国)著/刘明星(马来西亚)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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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从马丁加德纳集会(G4G)看到的一篇短文,“有趣”与否,请君入瓮:

译文:
有两个正整数x和y,其一是另一的两倍。x和y何者较大没有交代。我现在将证明以下两个明显并不相容的命题。

命题一、x – y 的余数,若x比y大,是比y – x的余数大的,若y比x大。

命题二、两个数量其实是一样的(即x – y的余数,若x比y大,相等于 y – x的余数,若y比x大)。

命题一的证明:假设x比y大。那么x = 2y,x – y的余数则为y。因此,x -y的余数,若x比y大,则为y。现在,假设y比x大。那么x=1/2y,y – x的余数则是y – 1/2y = 1/2y。因此,y – x的余数,若y比x大,是1/2y。由于y比1/2y大,这就证明了x – y的余数,若x比y大,是比y – x的余数更大的,若y比x大。因此命题一成立。

命题二的证明:设d为x和y的差,或者以另一种相同的说法,两者中较小的。那么,明显地x – y的余数,若x比y大,是d,而y – x的余数,若y比x大,也是d。因为d = d,命题二成立!

然而,命题一、二不能两者都对!你到底相信哪一个命题?

大多数人似乎更趋向选命题二。但是,假设y是100,则x – y的余数,若x比y大,肯定是100,而y – x的余数,若y比x大,肯定是50(因为x是50)。而100难道不是肯定比50大的吗?

原文:
Consider two positive integers x and y, one of which is twice as great as the
other. We are not told whether it is x or y that is the greater of the two. I
will now prove the following two obviously incompatible propositions.

Proposition 1.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greater than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Proposition 2. The two amounts are really the same (i.e.,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equal to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Proof of Proposition 1. Suppose x is greater than y. Then x = 2y, hence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s then y. Thus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y. Now, suppose y is greater than x. Then x = 1/2y, hence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s then y – 1/2y = 1/2y. Thus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is 1/2y. Since y is greater than 1/2y, this proves that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greater than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Thus Proposition 1 is established.

Proof of Proposition 2. Let d b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x and y — or what is
the same thing, the lesser of the two. Then obviously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d, and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is again d. Since d = d, Proposition 2 is established!

Now, Propositions 1 and 2 can’t both be true! Which of the two propositions
do you actually believe?

Most people seem to opt for Proposition 2. But look, suppose y, say, is
100. Then the excess of x over y, if x is greater than y, is certainly 100, and
the excess of y over x, if y is greater than x, is certainly 50 (since x is then
50). And isn’t 100 surely greater than 50?

编注:作者为当代美国数学家、演奏会钢琴家、逻辑学家、哲学家(道家)、魔术师。关于G4G,可参考以下链接:http://gathering4gardner.org/ABOUT.htm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我的数学老师们》/山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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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建立“数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概念应该要从小学五年级算起,因为那时学校会把各门主课(华文、马来文、英文及数学)分由不同的老师执教,而且小六检定考试“数学”是独立一科。小学数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已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数学课的问答环节是以“积分制”来进行。数学老师——赖老师的每一堂课间中总会发问一些问题让学生回答或抢答,答对者加1分,答错者扣半分,记忆中累积至一定分数后可以获得一本小杂志之类的奖赏。有一回,赖老师又发问问题了,通常他会连环发问让大家选择继续举着手,或是放下手(比如:分母可以为零吗?认为可以的就继续举着手,认为不可以的则放下手)。当时,我人有点不舒服,头晕目弦,问题没听清楚就跟大队举手了,他继续问,我就一直举着手,直到只剩我一个人的手还在举着。“对了!山三同学选择正确,额外加1.5分!”赖老师露出极为欣赏的眼光高声宣布,而我的脑袋顿时“惊醒”了!

上中学后,数学学科分得更细,初中有算术、代数、集合论、逻辑学、普通数学;高中则为代数、三角、几何、微积分、普通数学、高级数学等(由于要应付不同类别的考试,其分类也有所不同)。当中也“见识”过许多数学老师,有些是暑假回国当临时教师的大学生,而在我那个90年代来当数学教师的多数都是来自留学台湾的数学系学生。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一位郑老师,她在一次三角测验(通常一个月一次的小考)中只出了一道证明题,结果全班超过一半的学生都捧了个“鸡蛋”回家。那是我第一次测验拿零分却一点沮丧感都没有的“零分初体验”。

此外,有一位资深姓陈的数学老师,适逢互联网起步不久之际,他竟很骄傲地说:我不碰电脑、也不会什么互联网,我就不相信没有它们我活不下去!还有一位,是我就读先修班(相当于大学预科)时,学校从校外聘请只教我们这一班的Cikgu Tan。虽然班上同学很多都觉得他很罗嗦,但是我还蛮喜欢上他的课,不是因为他教学清晰有条理,而是我喜欢听他形容变数x,y,z的方式。比如,他把微积分的∂y/∂x及∫ dy里面的变数形容为动物园里被关着的老虎、狮子等,然后我就在想象老虎在笼子里面咆哮的境况……

如此看来,数学学科细分,功课练习题相对比较多,所以在我的求学生涯中,数学可是占了我三分一的时光。而我们的班上总会出现几位“数学高人”,他们时常聚集在一块儿讨论数学中的奇难杂症。幸运的是,坐我隔壁的叶姓同学就是其中之一,比起要面对五至六十人一班的老师,他对我可是耐心有加(虽然偶尔也会唉声叹气),教我如何以既快又准确的方法解题,这对考试分秒必争的情况极是关键。然而,对于一些人而言,数学却又那么地抽象难懂,我的数学老师们如何使出浑身解数来让我们明白数学(或至少会解几道题)的确是一大难题。要问我喜欢上数学课吗?身处于考试至上的教育制度低下,我只能说,考试成绩只要别太难看,我(应该)会喜欢它。

摄影:林明辉(瑞典)

《数学童话》/耳东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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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他人命题写文章,很少这么巧合,连续遇到三题都是我所喜爱的。再看下去,如果接下来的题目都很合胃口,那么要停下笔,也觉得很对不起自己。这是前言。

文人或者从事文艺工作者可能会对数学较头疼吧?我是理工生,从来不怕数学。从小开始,自己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因为大概很少科目,是了解领会了一些方程式,考试时就可以不用温习死背的。如果不擅长和数字玩游戏,只靠死背也没用。我对数字特别敏感,一遇到数学题,脑子不自由主的就转起来,运算不休,非找到答案不可。那个时代还不流行心算,不过我自问在数学运算方面,已经是超快的了。此外,大概一些小聪明也是有的,才能对一众数学难题迎刃而解。

到了中学,数学是唯一能够考满分的科目。我们喜欢挑战老师出的题目,每次考试目标都锁定100分。无意间,竟然成了和数学老师“识英雄重英雄”的的一种沟通方式。老师也乐于和我们斗智,希望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如果解答得宜,大家都可以拿100分,里边不曾出现文科中的“文无第一”的问题,也不会出现老师故意扣一两分,以强调世间没有完美(满分)的结局。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数学题都有答案呢?在学习的过程中,数学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的结局一样公式化;他们总在童话结束时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数学考题总是有令人满意的答案。想想看,如果遇到一个不能解答的数学题,老师该如何打分呢?(我们会告诉老师:题目出错了。)

到了大学,才发现数学不再完美,答案不再绝对。许多博士和教授,花了很多时间,和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研究生,做了成千上万的实验,目的是在研发出一个可信度高的新方程式。在茫茫的知识大海中,我们只能漫无头绪的把许多因素配对,希望突然有一神来之笔,给配出一条用诸四海皆行的方案。

离开大学进入社会,发现数学好充其量只是算得比人家快。可是,别人的脑筋转得比较慢不代表他笨,或是你永远比他高明;现在有了电脑、计算机、智慧手机等辅助工具,操作起来,数学基因比我低的对手,很可能比我更有本事解决复杂的数学题。

最要命的是,数学好,不代表我们可以走在康庄大道,人生从此一片光明。人性,比数学题复杂得多了。解决问题没有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直接,而是刚好人们想要的答案也是二,你才算答对了。不然,当你算到是二的时候,他要的答案是三;你重新算得回三,他却要四;你再算是四,他反而要二;供需之间,永远无法交叉的时候,纵然你是数学天才,也解决不了问题。

所以,每当我们算风险和回酬时,运用到方程式的话,大家都会算。不过,先算出来不代表必胜。成功人士不止算得到答案,还要料敌机先,也算得到其他人在运算的答案,才能掌握所有可能影响结局的或然率,从而理出一个对己最佳的解决方案。

有人问,整天在运用心机,算计他人,岂不是很累?说来奇怪,我虽为公认的数学高手,却常常败在“人性”这多层次的数学题之下,被许多在这方面成就非凡的人讥笑为心机不够、理性不够也,不晓得是好事还是坏事?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勉强与幸福》/周嘉惠(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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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高中二那年开始学微积分,有一题微分习题难倒我了。从学校开始想解题方法,放学后走了二十分钟路到富都总车站一直都还在想;人家说“百思不得其解”,正是当时的写照,想不通就是想不通。然后巴士来了,就在上车的刹那,突然灵光一闪,终于解开了。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全身细胞有说不出的舒坦,而这正是当年个人学习数学所体验的乐趣。

后来出国留学,有次假期回国,想起当年的这一题微分题目,于是翻箱倒柜到处去找。好不容易把课本找出来,翻到那一题习题,我又疑惑了,这样的题目需要苦思一、两个小时才解决?当年的我是脑筋堵住了,还是什么?从那一刻开始,我对解数学题的乐趣产生了怀疑。

如果解数学题能够带来一种幸福感,那一刻的幸福在另一刻看来会不会仅仅是一种伪幸福?为了获得伪幸福而勉强自己榨干脑袋,是不是一种愚蠢呢?此后,我还是经常为了解决各种课业上的难题而饱受煎熬,但是即使在完成博士论文的那一刻,自己还是清楚知道,这不过是又一次完成任务而已;往后回首再审视这一切,极可能会觉得不过如此,要感到高兴当然可以,但实在不需要太高兴。

在回到中学母校兼课教高中数学的那一年,我把这种信念充分发挥在教学上。就像任何一门科目一样,总是有人游刃有余,有人就是无缘。那一班同学中有人连加减乘除都没搞清楚,怎么去要求他们每一天做十题八题的高中数学习题?与其抄别人的功课交上来,我要求同学每一题习题想个五分钟,行就行,不行拉倒,完全不用抄同学未必正确的解答来应酬我,题目抄下表示真的尝试过即可。反正每一题功课我都会在事后解题,要抄到时候再抄不迟。

我相信勉强是没幸福的,但是有一些同学不相信,还是拼命抄同学功课,连人家原子笔出水不顺,在簿子乱画的几条线也一并抄下,还坚称自己的作业不是抄的。我既然相信勉强是没幸福的,那何必强行制止这些学生继续去抄功课?诚实固然是美德,但只要他们对如此自欺欺人感觉比较安心,那就抄去吧!

二十多年过去后,有时候我也会好奇,这些强迫自己坚持抄功课的同学,生活幸福吗?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假设》/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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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里我最喜欢的环节就是假设(Hypothesis)。这是一个很奥妙的数理推测,似简单但又有一定的步骤。

假设首先是要鉴定两个部分,虚无假设(Hypothesis Null) 及对立假设(Hypothesis Alternative)。然后整个计算过程就是要鉴定其假设是落于接受域(Acceptance Region)或拒绝域(Rejection Region)。最后还要鉴定假设成绩的显著水准(Significance Level), 这才算是完成了基本的假设计算。

生活上很多人也会实践去做各种假设,可惜总停留在建立假设而不去鉴定假设。久而之久, 这些假设就在不知不觉中被断定为事实,可悲的是连自己也深信这些假设的真实性。换言之, 这些假设也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事或情况的预先裁判 (prejudge), 或俗称的“先入为主”。

无可否认生活里很多时候都需要建立一些假设以做出判断或计划,但若太过于自信或太轻易相信自己所建立的假设而又不去鉴定,那只会永远生存在假设的情况里。

相信我们都会听过身边的朋友说: 假设我发达了, 我肯定会拿钱去丟在老板面前,然后马上辞职不干!等一等,数学科里还有一章是关于或然率的,怎么发达?投资?中马票?算过或然率了吗?没算过?那就乖乖把工作做好,少埋怨。

也常听到朋友说: 如果我的男友长得像刘德华,英俊又能干,那多好啊?且慢!可曾鉴定你的假设?梦与现实差别可远了,还是重新建立你的假设吧!逻辑与数学是息息相关的。

有个朋友说,生活若每每都需要算个够,那还有什么意思?我笑着回答说,如果生活没数学,那你去麦当劳买个汉堡也成了个问题。

假设这世界没数学,社会会是怎么样?你来鉴定!

摄影: 陈保伶(马来西亚)

《Long Lat》/廖天才(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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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纪录片,片长49分钟,拍摄年份是1935年,拍摄地点是在婆罗洲岛西部一个非常偏僻的村落。Long Lat就是这个村落的名字。

1935年,世界第二次大战正在酝酿着,或说,正在开始燃烧着。荷兰早已把印度尼西亚占为己有,婆罗洲西部大片领土也不例外地被荷兰所侵占。

此时,却有一支荷兰摄影队在Baron Victorvon Plassen的带领下,乘长舟多日,深入到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落进行拍摄工作。

“捍卫巴南行动委员会”主席,也是反巴南水坝计划之虎的菲力•兆 (Philip Jau)与《当今巴南》去年联合组队去巴南内陆各个村落进行反水坝教育工作,讲座会之前,我们都会播放这部短片先让村民观赏。

无论是加央、肯雅或本南族村民,无不喜爱观赏这部短片,而身为加央族的菲力•兆,也不知重覆地观赏这部影片多少次了。在Long Pilah这个村落播放这部影片时,我向菲力说:“这应该是你第50次观看这部电影。”菲力笑着说:“我还是觉得不够,太有味道了!”

49分钟的短片,描述的是村民如何将重重的物资(摄影队的拍摄器材),以长舟长途跋涉、逆流而上的运载去村落。当时并没有引擎,长舟是用人力来划动。遇到激流险滩,长舟里的船员尽显其合作精神,整齐划一的划桨动作,配上精湛的划船技巧,克服了一关又一关的险滩。

当遇到河床低浅的险滩,长舟的船员要一起动手把船内笨重的物资一一搬离长舟,将长舟重量减到最小,好让长舟能浮到水面上,再以人力拉动长舟越过险滩,然后把物资重新放进船内,继续划动向前。

内陆人从小就与船为伍,每个人,尤其男人,在长期的劳动下,身上的肌肉呈现天然的健壮线条;脚腿和胸部肌肉,犹如经过健身训练般的突出。

Long Lat村落并不在河边,而是离开河边有一定的距离。这时,船员必须把船停下,把重重的物资扛在肩膀,赤着脚,在杂草小径轻快移动身体。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他们的动作:健步如飞。

这时候,影片开始进入主要内容:村落的健壮老年人将一只在森林里捕获的野猪背回村落、稚童光着身子爬上矮树玩、中年妇女还光着上身,细心地饲养家禽、光着身子,只有一件布缠着腰,肚脐一片布垂下,刚好遮挡着重要部分的中年村民,在屋外高塔的“小楼”里,努力地在一快长方木钻孔,几经辛苦才完成一支上乘的喷筒、一群小童跃进河中比赛泳技、年轻的姑娘帮忙捉鱼、烧竹筒饭、烧烤山猪肉、闲空时部分妇女及男人以吸土烟和吃槟榔来得到额外的生活调剂、整村人以合作参与的方式共建一座全新的长屋等。

砂州许多原住民祖先都源自加里曼丹,山区内陆民族如加央、肯雅、加拉必族等,由于居住的村落交通非常不方便,城市文化较难侵入,多个内陆族群的传统文化及传统生活习俗保存得相对完善,他们对影片《Long Lat》里头的生活文化都非常的熟悉。

影片里所呈献的部落人生活方式,与大自然关系密不可分。村落中,人与人的关系亲密不可分离。即使是现今的内陆村落,这样的情况还延续着。相比之下,城市人关系的冷漠与疏离,卡缪笔下人的焦虑与不安、孤独与沮丧,城市人“拥有”许多而内心一片纷乱,与内陆人成了很大的反差。

当城市人拥有产业、汽车、职位、衔头等等,他们的灵魂其实已经因为焦虑于各种的“占有”而变成了“灵魂的俘虏”。反观与大自然贴切生活在一块的内陆人,没拥有什么,却享有真正的自由、愉快的生活与纯净的灵魂。

摄影:廖天才(马来西亚)

《别被Chucky追杀》/杨晓红(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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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最深刻的恐怖电影为Chucky鬼娃娃(Child’s Play),鬼娃娃系列还被网友评为20大经典恐怖片之一。自从看了这部影片后,就不想再看恐怖片,也不敢玩相似的拟人玩具,影响极深。

其实,这部片也不算最恐怖,之后还看了第二集, 只是第三、第四集更夸张更暴力的情节,就敬谢不敏了。曾经出现这样一个画面:被面目狰狞的鬼娃娃追杀,而不断的奔跑,那种跑太慢必死的可怕心情,把人吓得手脚发软。求救无门的无奈,只能靠自已不断的狂奔和躲藏,并不断地祈求Chucky停止追杀和另觅目标。后来有一个声音说:这只是一个梦,快点醒来就结束了。用力张开眼睛, 果然是一场梦, 醒来后直呼“好在只是一个梦”,不过被Chucky追杀的“真实”感受非常可怕,久久挥之不去,直到现在仍心有馀悸。

早期,没有电影分级的观念,父母常和小孩一起看好莱坞暴力或恐怖片。现在电影有了分级制,12岁以下的小孩只能看卡通或一般的剧情片,这是相当好的提醒。致力于脑科学研究的洪兰教授提醒父母,不要对小孩说鬼故事或一些恐吓的传说,如: 做坏事的人死后会到十八层地狱受苦、不睡觉会被虎姑婆盯上等的传说,这会造成小孩做恶梦。鬼故事引发诸多联想,甚至比原来的故事更可怕,造成小孩成长过程之困扰,所以请大人不要随便吓小孩,也不要让小孩看恐怖片。

脑科学研究指出,大脑中的杏仁核,对情绪反应十分重要,尤其是恐惧。当受到刺激之后,杏仁核的特定区域会“因为学会害怕”,并产生恐惧的记忆。直到现在,我也不太愿意让小孩玩拟人芭比娃娃,即便它们被製造得精緻可爱。小时候发生的事情记得特别清楚,就恐怖的记忆门,已被Chucky 打开了。

电影海报摘自网络。

《宫崎骏的奇异想象》/山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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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间小路上,单车穿梭于蓝天白云青草地,昆虫、小鸟、风的歌声夹杂其中……这是日本动画界的一代宗师宫崎骏(Hayao Miyazaki)电影中经常会看见的纯朴风景,就如他故事中所展现的田野生活那般予人悠然自在的感觉。

“在我们乡下,有一种神奇的小精灵,他们就像我们的邻居一样,居住在我们身边嬉戏、玩耍。但是普通人是看不到他们的,据说只有小孩子天真无邪的心灵可以捕捉他们的行迹。如果静下心来倾听,风声里可以隐约听到他们奔跑的声音。” 宫崎骏是这样描绘“龙猫”(totoro)。提到“龙猫”,相信很多人都会想到那位向人类露齿大笑、毛茸茸的庞然大物,形象可爱呆萌之极!

小时候,对妖鬼神灵或灵魂类的东西都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态对待,因为看不到摸不着,所以宁可信其有,也不敢冒犯。然而,宫崎骏笔下的神怪却显得那么地“有趣”(至少不会让人心生恐惧),像《龙猫》的“煤炭屎鬼”、“猫巴士”,以及《千与千寻》里的“无脸男”、“白龙”、“汤婆婆”、“河神”等,它们的“存在”既代表着“万物皆有灵”,也意味着许多我们既定的黑白好坏或许并非如此地分明。

除此以外,我也挺喜欢他以飞行作为主题的《魔女宅急便》——身穿黑衣、骑着扫帚在繁忙的马路上横冲直撞的巫女;传说拥有高科技并浮现于云海中的《天空之城》;不同机型的飞机在战斗的《飞天红猪侠》;两个小女孩抱着大龙猫跟着陀螺转呀转地转到大树上……这些画面均让人对天空充满无限遐想。

当然,宫崎骏想表现的不仅是他别具一格的画风,还有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及解读。且不论宫崎骏的电影内容尝试带出人性的美丑、环保意识、和平主义或纯洁的爱情等复杂的元素,观其电影犹如进入另一个奇幻世界,梦一般充满想象。

电影海报摘自网络。

《回忆儿时看戏二三事》/刘明星(马来西亚)

260516 大鬧天宮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进戏院看电影是哪年的事了。那是风声鹤唳,意识形态高涨的时候。当时不知道中国的文艺创作处于十年空窗期,这里不大可能看到样板戏,而且样板戏究竟是不是有拍摄制成片子输出,仍是我迄今没去求证的。印象中没有,不代表没有要以艺术方式推销意识形态输出国外的意图。这是我多年后看许多美国片的感受。

美国片克利斯朵夫李维主演的《超人》应该是全家人出动在吉隆坡某大戏院看过的,也许是柏屏,或者是奥迪安什么的。在李维瘫痪到离世前后,这些大戏院也一间间关门大吉了。

印象较为深刻的是在戏院看的动画片《大闹天宫》,那时当然已经是中国国家主席换人后的事了。改编自吴承恩《西游记》前头几个章回的故事,配上敲锣打鼓的音乐,明显的有着离经叛道的“反动”主题。那时当然也看不到那个层面。只记得在孙悟空之前,似乎还有一两个短片,《猴子捞月》还是什么的。

故事之前是广告时间。香烟、醇酒、美人,这样的组合在烟酒广告被禁在电视出现后多年,还能够在戏院的超大银幕上看到那些风度翩翩的男优,卖弄风情的女郎推销貌似精致华丽的生活方式。“黑狗啤对你有益”的广告词就是那样印入脑海后挥之不去的。

还有一部在戏院放映的《惨痛的战争》,黑白的讲述太平洋战争还是日本军国主义扩张的纪录片汇集。之后还看过讲红吉蔑的《战火屠城》,还有越南船民的《投奔怒海》。这些体裁悲壮的战争片,我想要是当年已有分级制度,应该是没有十八岁以下的观众的吧?

后来电视普及了,录影带开始进入生活,然后是光碟时期,如今是网际网络,虽说媒介不一,但是看那些流动的影子和喧嚣的配乐是不可缺的。

大戏院固然倒闭了许多,标榜立体环绕效果的影院毕竟还是继续了那个大殿关灯后眼前只有戏的,类似柏拉图洞穴论的世界。

《大闹天宫》剧照摘自网络。

《大闹天宫》链接:按这里

《电影是什么?》/江扬(中国)

250516 重庆森林
电影,film,是每秒钟24格的菲林合成的运动图像。

这样的运动图像由诞生之始就吸引了众多的观众。首先这是人类从未有过的从视觉到听觉的革命性体验。其次,在黑暗的密闭空间中,观者看到了自身无法实现的幻想,又或是满足了日常生活中难以获得的窥视欲,封闭的电影院成为人类进入白日梦的契机。于是,电影演化为现代人重要的一种娱乐。

发梦之余,或者说在满足了观众众多的身体欲望之后,有些人不再满足于电影提供的廉价快感。他们希望电影可以承载人类的思想,可以作为形而上思考的工具。于是,电影又变成了艺术。

无论是艺术还是娱乐,电影都需要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一部精雕细琢的电影作品可能耗费一个制作团队数年之久。有些导演更是以磨洋工著称,那么电影就成了他们与整个幕后团队的生计。

除了时间与生计,与电影更加息息相关的是制作成本。与其它艺术文化形式不同,电影可能是最烧钱的行当。为了满足越来越多观众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追求,越来越多的电影被炮制出来,从而越来越多的资本就进入电影业。在中国大陆,近年来电影的总票房每年都增长三四成,远远超过了大陆的GDP增长以及通货膨胀率,牵动了数百亿的资本。于是,电影就形成了巨大的产业。

电影成为引人瞩目的产业,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影响力,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越来越被掌权者们所重视,于是,电影就参与塑造政治意识形态,成了政治宣传的工具。

对内,电影成了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对外,电影的影响力跨越国界,成为跨民族、跨文化的重要交流工具。在全球化竞争的大背景下,电影体现了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特征,电影成了文化软实力的标志。

当然,电影业不仅是展现各国软实力的角力场,它也是弥合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桥梁。作为综合艺术,电影提供了无论是文学、绘画还是音乐都无法比拟的复合视听体验。而作为费钱费力的创作,它又比诸多电视、网络视频更加具有严肃性与艺术性。换句话说,电影是极具代表性的文化媒介。

对于电影,这样的延伸阐释还可以很长。总而言之,无论电影是什么,它再也不只是1秒钟24格的菲林了。

电影海报摘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