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人情》/何奚(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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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过城市,也住过乡下。

曾经到美国密西根州的Houghton上过两年大学,那是位于世界最大的苏必列湖旁边的小乡镇;夏天气候宜人,冬天降雪量则高得足以彻底抹杀任何一名热带人对雪花的浪漫幻想。初到贵境时这地方甚至连交通灯都没一盏,后来终于在十字路口装上交通灯了,却频频发生交通意外,因为大家都在努力回想,到底那三种颜色的灯是代表什么意思来着?来不及反应结果就撞上了。美国同学之间聊天偶尔也会针对碰上熊时该如何应对互相交流心得。熊?WTF!熊?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把自己定义为城市人。

城市即使有万般的不是,那几年在乡区的生活经验,也不允许我对乡下抱有太多幻想。有个英国人曾经对我说,在现实中的美丽田园风光,往往夹杂着浓浓的牛粪味。我深以为然。没有牛的田园风光总不太对劲吧?既然有牛了,又怎么可能不伴随着牛粪味呢?

城市配备了许多现代文明所提供的便利,但一般来说标准代价无非就是交通阻塞、停车位不足、犯罪率与生活费双高、人情冷漠等。有些人把这些缺点归咎于现代文明,实际上那更像是城市生活的特征。除了不想跟熊打交道,城市人还有什么特点呢?

首先,城市人的脸孔都十分模糊,即使住上十年也未必搞得清楚隔壁邻居长什么样?在这一点上,古代和现代应该没多大差别,“大隐隐于市”这古老说法背后的必然条件难道不是谁也不记得你的尊容吗?又或者说,多数城市人其实根本就无暇去关注其他人的脸孔?一个人的成就、功绩或罪孽我们都不难记住,但往往就是无法配对上一张相应的熟悉脸孔。路上行人走匆忙,但是你永远看不清楚谁是谁,反正路人甲乙丙丁和戊己庚辛本来就差别不大。现在我们都忙着滑手机,古时候的人自然也有吸引他们注意力的玩意,大家都好忙,谁还有这么大热情去记别人长什么样子?于是,大家逐渐都消散在人群中了。

如果不是过于自我感觉良好,在城市里生活其实真的不必担心是否被人认出。前几天在吉隆坡市区某购物中心巧遇香港明星吴耀汉,居然没人当一回事,他也不以为意,和朋友谈笑风生;我也是因为他的香港口音才注意到原来有这么一位明星和自己擦身而过。由此可见,“大隐隐于市”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手机可以提供股票行情、半个地球外的亲友早餐吃什么等的最新消息,在这么多的重要资讯面前,谁还有闲暇去关心眼前的情况?可能乡下地区因为网速不快,或者wifi不普遍,所以相对比较有时间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交情。不过,倒不必单纯为了不当网奴而搬到乡下去居住,虽然不是每个乡区都有熊出没,但也别错把因噎废食当成返璞归真。果真认为手机是造成人际关系冷漠的主要原因的话,那么把手机关掉就解决了,不需太劳师动众的。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城市里的生存技巧》/陈保伶(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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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获取大专文凭之后就在企业界打滚二十年,起初还天真地以为凭这张文凭就能在这大城市里闯出一片青天,修读经济系还副修数学的我,以为真的非常了不起。谁知碰碰撞撞了数年,才知大专生在企业界多过蚂蚁,要战胜对手攀上高层难过登天。公司人数数百,要上司记得你的名字都需要下点功夫。文凭并不是一回事,资历、经验和人际关系才是关键。

英语若烂一点,客户讥笑。学习能力稍微慢,同事歧视,说你拖衰家。样貌抱歉,尤其是男上司遇上女下属,那就得多下几番功夫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有些女生为了在事业上创出成绩,拼命在男上司面前大展“事业线”,衣服总穿小码,必定要秀出S字型。如果样貌身材两者都欠缺,而又遇到对女生特别青睐的男上司,那就考虑自己先到韩国跑一趟吧!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是这样,但说实的这些烂招数在企业公司里还挺普遍。

遇过一个非常令人不解的例子。一个样貌长得似村姑但持有工商管理硕士文凭的女生,学历高但资历浅,学习能力慢,英语更是错误百出,工作了几年还是平平无奇。直到公司派来了一个对女生特别钟情的男上司,这女生就突然“发奋图强”,换了以往自己所穿的衣服,当然是换了小码或布料不足的服装,走起路姿态左扭右摆,骚味十足。很快地就引起男上司的注意,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男上司就当整个公司好像只有她一个员工而已,两人的关系越來越密切,不理旁人的观感。从一个无名的村姑变成上司垂青的红人,谣言四飞,村姑没了朋友,同事只会和她电邮沟通,不敢再和她私谈。但这一切好像对她没影响,反而令她感觉高高在上,能够掌握那男人的心而令她呼风唤雨,痛快啊!

直到现在我还是百般不解,好好的一个大专生,难道非搞到自己如此不堪?道德观念灭亡?父母的面子该放哪儿?目前所拥有荣华的都是短暂的,唯有知识和技能才重要,难道老师没教导过吗?人生没捷径,踏实做人不好吗?看来我还是没答案,唯有告诉自己:钱,难赚啊!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春节过后,故乡再会!》/长安喵(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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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前夕踏上返乡的归途,又在团聚过后,各奔自己生活真正展开的地方。这恐怕是大多数中国人正在经历的命运。促使人们去远方的,是经济发展的极差,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驱策人们回乡的,则是亲情的牵缠和故土的抚慰,或许还有某种衣锦还乡的传统愿景。

这张图是根据2016年春运前夕大数据所绘制出来的全国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图(图片与数据来源:城市数据团《一线城市严控人口,我们还能去哪?》)。如此波澜壮阔、规模宏大。它显示了我们从四散的国土上,集中于那几个星状放射的中心。最突出的就是以北京、上海、广州为核心的京津工业区、长三角工业区以及珠三角工业区。其次就是一些二线省会城市所代表的地区经济中心。根据数据调查,北上广深四个城市占据了春节前人口净流出总量的近50%,表明了一线城市的超强人口吸纳力。而郑州、西安、成都、厦门-福州四组城市则吸纳了周边,尤其是省内其他地区的流动人口。简言之,二线城市作为人口流动的中继器,三四线城市的人口流进来,而本地的人口则又向一线城市流动。正如做出该数据报告的城市数据团所言:是我们每个人“用自己的足迹和选择”,描绘了“中国各个城市的地位、等级、关系与纠葛”。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告别故乡的旅途就是寻求社会空间的向上流动。在这样一种大趋势下,繁荣者愈加繁荣,而凋敝者更加凋敝。不仅是三四线城市显得落伍土气的问题,更严重的荒芜发生在乡村。许多村子在青壮年都出外谋生之后,只剩下老弱病残,于是许多家庭也迁走了,最终成了空村,或者是只剩下几个老人留守在时间轰隆隆的车轨之外。而在那些还有不少剩下没迁走的人口的村子,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则成了社会性的创伤。以致人们在疾呼,如今“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每到春节期间,媒体上最多的报道,一是春节前人们无论费尽多大的辛苦也一定要归家,二是短暂团聚过后,那些拉着爸妈衣襟哭喊“妈妈,我不让你走!”或者“你们不能这样对我!”的心碎孩子,以及那些给儿女们备好各种家乡土产,临行前谆谆嘱托“你们安心在城里打拼,别操心我和你爸,我们在家过的挺好。”的白发老人。

有趣的是,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下出外打拼的中国人,在传统上却是个安土重迁的民族呢。故乡观念极重,因此春节归家成了必备节目。正是这种两相拉扯的力量,使得人们不管多远、不论多难,都要回家过年,由此造成了史诗级规模的人类周期性迁徙运动。仿佛在外的苦累和荣耀,只有在回家之后才能得以纾解和告慰。而年轻人很多在大城市里是有自己的小家的,春节的“回家”基本上是指回到原生家庭。传统的宗族观念在这里再次显示出力量。只有回到祖辈的故土和父母的怀抱,才叫回家,才是归宿。(不过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故土观念似乎更淡了,回家主要是为与父母团聚,于是出现一种反向的迁徙,就是把父母接来城市团圆,当然更多是来带孩子。)回家之后,我们完成了身份的“返璞归真”。有网友调侃,每到春节,那些平日里光鲜亮丽地出入于城市写字楼的Judy, Sally, Vivian,回家后就变身回村里的翠花、狗蛋和彩凤。还有不少人贴出自己的对比照,前面是文艺范大气女神,回乡后就成了裹着大棉袄的村口大妹子。这种真实状态让人因会心而忍俊不禁。

曾经一度,一线城市的生活压力让许多刚刚毕业的年轻人选择回乡发展,由此开始了一波“逃离北上广”的讨论风潮。毕竟回家后工作安稳、住房压力不大,也有家人照应。而在体会了小地方相对单调而一眼望得到尽头的生活,由七大姑八大姨组成的强大舆论场,以及错综的人情关系网络反而让没背景的人出人头地变得更难时,人们又发出了“逃回北上广”的号召。毕竟那里的生活虽难,却有更多的精彩和自由,也更有可能凭借个人的能力成功,因而是更适合奋斗的地方。在安稳与奋进的纠结中,许多年轻人开始了人生的选择。

这就是这个国家人们的候鸟式迁徙。它给我们机会,让我们看到希望,同时也带来问题重重。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症候,它不仅是个体的遭际,更是整个社会的结构性体征。不论怎样,允许人们追梦总是好的。只愿人所在之处,即是故乡。

《白云的故乡》/练鱼(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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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生长在清末民初的那个动乱时代。二战前,她带着几个孩子,千里迢迢的从广东到南洋找祖父。本想在这住一阵子,存够大洋就回家,可人算不如天算,不久中日战争开打,回不去,俩老便打算干脆留在南洋躲战火。

没想到战争继续延烧,中日战争变成太平洋战争,日军从马来半岛的东海岸上岸后,迅速挥军南下;英军兵败如山倒,撤退到新加坡一隅,在零散的抵抗后,仍敌不过强势的日军,最后也投降了。

小时听祖母说这段往事时,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仿佛在诉说一段与她毫无关系的民间故事。讲到最后,祖母往往会哼一阙我听不懂的小调。

离乡前,祖母去邻里串门子,拜托帮忙照顾家园;还请祖父的亲戚帮忙打理一切,说好了下个春天会回来。祖母以为去南洋就如家乡坐船出城,最多三五天就到,然后在南洋住一头半个月、或几个月,挣点钱,春天来时,应该就可以回到家了。

那天天很蓝,云却丝丝细细的,像棉花糖。祖母收拾好细软,带上孩子,便随着那位替人送家书、跑单帮的先生;两个大人和几个孩子,风尘仆仆的日夜兼程,赶了十多天的路,才到达海港。到港后,又花了几天找船,然后出发去南洋找祖父。

船停靠在巴生港口,祖母花了近几个星期的时间,沿着巴生河往内陆停停走走,最后在吉隆坡的旧飞机场附件的一个锡矿场旁,找到卖豆浆油条酿豆腐的祖父。

从有记忆开始,祖母就是那一身装扮,暗色碎花七分袖上衣配一条黑色长裤,碎花的颜色只有黒灰蓝,不曾见过祖母穿红黄绿等其它颜色。鼻梁上架着一副厚重的金丝眼镜,头发整齐的往后梳个发髻,身边永远袋着一小瓶风油精。

祖母喜欢我,常给钱我买糖果,顺便也要我替她去那家印度人开的杂货店买海军牌香烟。伯伯们知道了,很有意见,嘱咐我别再替祖母给买烟了,可是糖果好吃······所以祖母还是可以常常有烟抽。

一次发现,祖母竟然在吞云吐雾间暗暗抽泣,天真的小孩便跑去问为什么呀?祖母摸着我的小光头,哼一阙我听不懂的小调。

战争结束,百业待兴。房子没了,祖父只得东捡西捡一些建材,搭一间不耐热、不御寒、下雨漏水的小房子。幸好当时地广人稀,人烟稀少,可以在屋前种些蔬果,屋后养些家畜,熬过那一段早起打水晚上摸黑的日子。

因为要忙着过日子、讨生活、存大洋,所以暂时无法回家。接着新中国成立了,民国出生的大伯热血沸腾,要回故乡协助建设新中国。在一个蓝天白云高挂的午后,大伯离家,此去经年,从此音讯全无。

祖母其实很想知道大伯的生活过得如何?家乡的一切可好?无奈当时通讯困难,只能把家书一封封的往家乡寄去。可能是一场场的运动,也可能是大伯没有回去家乡,又或者是地址改了,反正寄出去的信如石沉大海,不曾回复。

后来,因马共事件,英政府收紧并限制人们自由出入中国,祖母从此打消回乡的念头,直至老去。

祖父在我小学时去世,灵柩停在二伯家。守夜的那个晚上,第一次看到祖母没有梳上发髻,她让灰白的头发披在肩上,扶着棺木轻声的在哭泣。出殡那天,她万分舍不得,拍打着棺木,唱出那阙故乡的小调:
“这儿山好水好,你为何舍得离去?你离去后,可会想念这山这水和留着这里的一切?”

那天的天还是很蓝,朵朵白云一会儿像大象一会儿像犀牛。祖母曾告诉我,故乡的云稀稀薄薄的,南洋的云厚厚重重。她的家乡就在那片稀稀薄薄的云下面。

对,就是远方那片薄薄的白云,我的故乡就在白云下。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该如何爱你,我的故乡——马来西亚?》/徐嘉亮(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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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看某个电视台播的国庆日广告,当中女主持人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马来西亚,我爱你!”不知为何,顿时起了鸡皮疙瘩。相信当你被问道:“你是否爱马来西亚?”答案肯定是爱。但如何去爱呢?没几个人能够回答,或许我们不曾想过该如何去爱?当我们还是单纯及懵懵懂懂的小朋友时,爱国等于唱国歌时要立正。在学校的时候,我们被教导爱国就得买国货,挂国旗。当出来社会工作时,爱国等于无数的疑问及为什么?甚至有人会问:“我爱国家,国家爱我吗?”你问笔者爱国吗?请允许我引用中国革命家陈独秀的一句话:“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许多人都会混淆,爱国等同爱政府,我并不认同。马来民族有句谚语:“不认识,就不会爱上”(Tak kenal, tak cinta)。我个人认为应该稍作改变,换成“不曾付出,就不会爱上”。相信当年的美国肯尼迪总统也是这般想法而说出:“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

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只要爱国如爱自己的孩子就行了!首先,大家都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我国在各方面的成长如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似乎都出现停滞性成长。当中最大的因素是人才外流,庸才被重用。根据2013年6月联合国发表的普查报告显示,约有144万5千890大马人散布居留在全球各地,仅仅在新加坡就估计有104万4千994人。大马公积金局揭露,在2015年共有2206人放弃马来西亚公民权,人数比2014年增加23%。专才回流计划推行至今已数年,但是什么原因导致许多优秀的大马人才流失呢?最近,逾三倍汇率的新币,散发着诱人的光芒,令不少“马劳”前仆后继,“披星戴月”地涌入新加坡。扪心自问,马来西亚的政局乱象,世界闻名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贪污丑闻,日益回教极端化的政治动态,令许多有识之士心灰意冷,甚至是绝望。更重要的是,马来西亚是否已经准备好,摒弃官僚主义、贪污弊病、裙带关系,接受不同肤色、不同宗教的人服务?”

今天大部分的双薪家庭都会把孩子托付给保姆看顾。如果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就是换另一个保姆。如果你觉得我国的中央政府当了太久的“保姆”,或是过度依赖搞“民粹”的希盟州政府,因为沉湎在赞美的声浪中迷失焦点,甚至以为自己的领导十全十美而忘记了本身的责任,请爱你的国家,执行你的公民义务,好好把握手中的一票!

身为家长,我们会主动关心孩子的一切。你当了马来西亚人多久?你对马来西亚了解有多深呢?扪心自问,我们曾经主动去了解宪法,认识各民族的文化及生活习惯,关心国家的时事和政治课题吗?假如连我们都不闻不问,谁该去做呢?

生长在一个大家庭里,总会有一些纷争。每当孩子争吵时,我们都会告诉他们“家和万事兴”。有时候,某些人会趁机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以便浑水摸鱼,捞取个人利益。对付这种败类有两种方法,一是把他赶走,二则是完全不理会他!在我们的国家里,同样有着这样的小人,总是打着种族及宗教的旗帜,捞取政治本钱。可悲的是,“一个大马”的大家长不但任由他们胡作非为,甚至鼓励下属参与355法案大集会。唉!马来西亚的前途,哀哉!

此外,我们的孩子外表得干干净净,品行良好,要有好的名声,如果能出人头地,那就更棒了!对于我们的国家也一样,每个人都有责任去爱护我们环境,珍惜国家的资源。如果为了眼前的利益,一意孤行地要建稀土提炼厂,核能发电站而罔顾了环境的破坏及污染,是大错特错的!至于让我国成为世界闻名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官员更是应该被提控,而不是替他们掩盖事实,草草了事!

各位,为了不让马来西亚“全倒”,我们爱国不应该建立于形式上的表达。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及责任,做好本分,以便为国家带来革命性的突破!切记:凡事别只看到坏的一面而忽略了好的另一面,我们的故乡,美丽的马来西亚需要你!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猪肠粉、肯德基、振商蛋糕》/杨晓红(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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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肠粉

在台湾,没有猪肠粉这一味,吃猪肠粉,名称这麽血肉的面食,听起来就不美味。或者台湾的港式肠粉,算是勉强接近大马式的猪肠粉。这味只有回家乡才有的味道是过年回去必吃的美食。

有一次新年回去,家婆正烦恼买什麽早餐时,我请她帮我买猪肠粉就好。执行力极高的她,真的每天供应猪肠粉,我吃了快两个星期的猪肠粉早餐,依然美味。

好朋友梅君这样向别人介绍我:“三条猪肠粉,一件腐皮,芝麻多一点。”第一次被人发现,为了省钱,都挑大的算计,真不好意思,其实我没有很爱腐皮。然后,好朋友文莉,就会抢着帮我买单。

我的猪肠粉就淋上浓浓的甜面酱,甜甜的人情,好朋友就是这种风味。

肯德基

几年前,台湾肯德基决定停卖原味炸鸡,改以脆皮炸鸡为主,最招牌的原味炸鸡进入历史。所以肯德基原味炸鸡成了回家必吃美食之一。

20年前要离开吉隆坡去台湾之前,想带80多岁的老奶奶去用餐,问她最想吃什麽?她回说:肯德基。我扶着从小就跛脚的老奶奶,慢慢地坐上车,开车到肯德基吃炸鸡。开车时,我还问她,怕不怕坐我的新手车?她很诚恳的回说:不怕。当时就这样战战竞竞完成一顿午餐,我们俩婆孙独享原味炸鸡,很美味很满足。

这是我唯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带老奶奶吃炸鸡,当时將要远赴台湾,想留着与老奶奶的回忆·····原來妳爱吃肯德基呀!

振商蛋糕

近半山芭街场有一家蛋糕老店——振商蛋糕,它卖的是表面铺满用人工色素做成的玫瑰花造型的奶油、外围粘着许多花生碎粒的圆形生日蛋糕。小时候只要经过振商蛋糕店, 妈妈就会买给我吃。

这几年回去,特别爱吃这充满色素的蛋糕,不让小孩吃,因为色素多,只有我自已独享。先生还笑说,平常不让小孩吃人工色素,现在自已却吃得那麽鲜艳?我说,吃这个蛋糕有特别的幸福感,就是会让我想起妈妈的样子。

半山芭街场商圈现在演变为缅甸街,振商的老板和师传都是六、七十岁的老面孔了,不知这份古早的味道还可以保持多久呢?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热带骨子里的大红色耳罩》/郑敬璇(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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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窗外天色渐晚,而我此行只想喝个下午茶。毕竟是热带长大的骨子,不能接受下午三点的日落。

忽然想起那些炎热的午后,和家人在豪华茶餐室喝下午茶。那时的我吃的是炸香蕉糕、传统烘面包,和我最爱的Goodday包装牛奶。唉,环境卫生和餐厅用具当然是一点也不讲究。本来透明的杯子被用得灰蒙蒙的一片模糊。人海闹哄哄的一片,没有半刻宁静。聊天呢,就要敞开嗓子呐喊才能听见。火热的天气,烦躁不安的不仅仅是我们,就连茶馆的小伙子也是焦急得很:东边那角落的小孩汤匙又掉了,后面那桌的老伯要点菜呢,窗口边的大婶叫结账叫几次都火冒三丈了。小地方的平民百姓嘛,过着不怎么样的随便生活。肮脏一些,凌乱一些,荒谬一些,日子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爱丁堡的圣诞节要到了,我在餐厅的暖气里躲避揪心刺骨的寒风。路人窗外走过,挺着漂亮的鼻子,透着蓝光的双眸,撒着一头金发,上着一脸浓妆,多么神气。背着瑞典Kanken,披着棕色Zara,围着苏格兰开司米山羊绒,穿着马汀大夫长靴,他们正自信地、紧凑地往成功的方向迈去。炯炯有神,自信满满,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似乎没什么能让他们惊慌失措。前面有经济,后面有政府,社会种种政策和福利,贴心地服务着,给他们指路,给他们保障,给他们机会。从小到大,他们的世界围着个人主义旋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不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种种义务,而是安全快乐平等自由等种种权利。他们亲切地停下来和你寒暄,他们伸出援手乐于助人,那不是仁义之邦的大度,而是富足温饱后有余的善良。那种胸有成竹的生活步调,不禁让我想起懒洋洋的居銮午后。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崇洋派青年,但或许我真的爱上了这里的富足美好。这样说不免觉得俗气,更严重的,是背叛了文人雅士所谓的爱国节操和思乡情怀。有个到中国留学的朋友感慨说:居銮真的容不下她的未来。唉!年轻的我们哪个不梦想着花花世界的闪烁远大。纵身一跃,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逐鹿商场,割据一方的佼佼者。手里握着大好前途,又何苦委屈于故乡的狭隘呢?居銮的人们,昨天在这里,今天在这里,明天也会在这里,哪儿也不去,什么也不做,安居乐业,低声下气,过一辈子就是了,也难为22岁的我们。如果未到而立之年就容许自己得过且过,也未免太辜负人生了吧?

写了这么一段,我试着说服自己:良心并没有不安。但你们没察觉到吗?那股吸引力?哪怕只是淡淡的,细语的,在心中吱唔的,牵引你回家的吸引力?是热带骨子里的爱国基因在说话?写了很多心情随笔,希望可以通过扪心自问解决这种矛盾,可是抱歉,我依然没有答案。毕竟,我找到了属于爱丁堡的我。在爱丁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每个人都自然地流露着他们的故事,像这座古城,毫不犹豫地流露着对历史的自豪。我的故事是这样的:戴着大红色的耳罩,沙黄色的围巾,我要勇敢地闯荡,去探索世界各处的风光,去琢磨内心深处的情感,还要不自量力地去思索如何为这世界增添一道风景。在这个褐色灰色石块砌起的古城中,我用鲜艳来回应它的怀旧。爱丁堡说:没有必要盲目跟着时代流转,不要忘记前人艰辛走来的路,也不要辜负我们今日的存在。我没有深切的明白,但还是很喜欢听爱丁堡说故事。

漂亮的服务生给我点餐,言谈举止间流露着满满的本土热忱。我彬彬有礼,想象自己是英格兰的贵妇,真有趣。临走之前,她说很喜欢我大红色的耳罩。是的,我也很喜欢。因为这是我鲜红的个性。只可惜在故乡不能戴。没有理由戴,也没有人欣赏。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概念故乡》/刘姥姥的孙女儿(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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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杭州人,但是我的籍贯要写绍兴。因为父亲是绍兴人,那么故乡也应该是绍兴了。

老底子绍兴斗门朱储村的大屋旁边有一条一人宽的小路,小路那边就是一条河,在河与小路之间狭长的河堤上,有两间狭长的小屋,那就是我的父亲及其伯伯两兄弟的老家,也应该算是我的故乡了。

对小屋的记忆,小时候有两次,一次大约是与父母亲一起去参加大屋里本家奶奶的寿辰。那时的我,只有6岁吧?对小屋的记忆不深,对小屋旁大屋对面的坟墓野地很感兴趣,因为在墓地能找到“茅珍珍”,一种植物。它未开的花穗裹在细长的绿叶中间,白白的,毛茸茸的,可以吃,不过没有味道,咀嚼起来只有那种柔嫩、并拂绕口腔的感觉。钻在墓地之中,去寻找茅珍珍,会忘了时辰八字,少不得被妈妈呼叫责备。其次是小屋右边的河堤上,有一棵无患子树,常常被称为肥皂核树。它的圆圆的果子,听说可以当肥皂用,很好奇,拣了不少。不过用它洗衣服,泡沫很少,不好玩。

第二次,是我上大学的一年寒假,陪妈妈回绍兴办事,在小屋过了一夜。晚上听见屋子墙外河面上行船的摇橹声,吱呀,吱呀的,还有在大橹下、船头破水的梭梭声。早上,阳光从木板窗的缝里挤进来,明亮地挺直地穿过我头顶的帐帘,斜刺破屋内昏暗的空间,牢牢地定在小屋另一边的石板墙上。水滴石穿!当时我就想到这面石头搭成的石墙,总有一天也会被这缕剑也似的阳光射出一个洞来。起床,用一根木棍拄起木板做的小窗门,阳光瞬间照进小屋的那种穿透的感觉,现在想来,觉得很幽远,又觉得很亲切。

现在小路这边的大屋还在,大屋的主人是我们本家五代之外的叔叔、伯伯。他们有六兄弟,有的在上海,有的在香港、美国。因为给当地村政有所捐资,所以大屋得以保修,留存。而小路那边的小屋,主人无力资助当地父老。一旦当时免费居住的远房亲戚搬离,很快就塌圮一地。有用的石板被人搬走,无用的泥石东一堆,西一堆,很快就被雨水冲入河里,回归大地。记得文革以后,生产大队曾把两间空无一物的小屋还给父亲。当时,母亲急于询问满屋的橱柜桌凳和床榻哪里去了?父亲则懑懑地说:大屋尚在,祖宗有安息之地。这破旧小屋还拿来作甚?

小屋荡涤无存,这故乡还在吗?有时候真的想不通,父母亲已经在杭州居住一生,故乡已经没有一人。我生在杭州,长在杭州,杭州是我的家乡。但这籍贯为什么还要填写绍兴,这样填写有什么意义?家谱还兴吗?

故乡,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具体物象的存在,只是耳边一种水声,眼前一抹阳光。声无形,光无踪,确切地说,故乡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概念罢了。

如今在这个流动的世界,想必许多人心中的故乡也渐渐地变成一种概念。

一天,一个出租司机是个河南壮汉。闲聊之中,知道他已在杭州买了房子,在杭州已经居住了十几年。故乡是河南焦作乡下。问他还回去吗?他说,父母已经不在了,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杭州是我第二故乡,第一故乡在梦里也难得出现了。

是啊,很多人的故乡都渐行渐远了,很多人的心里,故乡只是一个概念。

摄影:Nick Wu(台湾)

《故乡的记忆》/谢国权(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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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故乡,于我总是情怯的。

认真算起来,我祖上落脚南洋也就是几十年前的事吧。三十年为一代,也就算得上二到三代。从父亲的黑白旧照上看,入眼的都是黑树白天、亚达屋,渔港景象,旧时世界待在从容黯淡的光影中,在在不老,和今日小小的现代城镇七彩纷陈的外貌相比,不尽是一个模样。在那小小的寂静的地方,我住过几年——那也是听说来的,能唤得回的记忆几稀,我也实在说不清故乡的模样。

故乡,是后来从叔辈处打听回来的,别人的江湖。

一条芭内街,是公公、父亲和乡里议事的所在,海产公会是姐姐幼儿园上课的地方。那里除却公会那一方挂匾,我依稀记得街道对面是父亲过去活跃一时的篮球场。父亲,据后人追忆乃青年俊杰,风姿英发,潮语土话说“热死”多少城内少艾。从照片中看,他的眼神有种五陵少年不屑的霜气。练得虎背熊腰,年纪轻轻,却蓄了老气的小胡子。横竖就看不出昔日的风采,权当是叔辈们怀念哥哥的想象。婆婆在邻村相中我妈,带硬挟软地就让父亲应了这门婚事。盲婚哑嫁,我妈没怎么操办就嫁进门来了。当时婚礼急办,外婆病重,怕撑不久了,赶着就把妈嫁出门。我妈出门那天,外婆卧病榻上,强颜握着我妈的手。我妈哭红了眼。结婚那年,他们年方二十。

农家事忙,婆婆持家勤俭,我妈是贪黑摸早地忙,小时候我多靠邻家好婶照应。她老人家的孙女柔柔,亦是我儿时玩伴。后来不知怎么辗转,三十年后她竟嫁到瑞士去了。那日初五,姑姑携来稀客,说是我妈少时识得,关系是牵丝挂缕的,一时也弄不明白。后来说起,才知道是柔柔的母亲。记忆紊乱,当时听了,再回想却怎么也对不上?打听才知道,她生下柔柔数月后,逃家出走,追寻自由理想去了。我幼时认识的柔母乃另一人。柔柔的生母也不知是哪里蹦出来的精魂,偏偏沾染了徐志摩的习气,隔着这么长远的时空,也禁不住她。那天从她手机见到柔柔的近照,一圆脸小妇人,怀中一个小洋孩子,眉宇间又有点华人的狡黠。我认识的柔柔,只比她怀中的孩子大不多少。

然后,就只是家里和庭前的景象记得住。由于靠港,老屋都是高脚架着建在沼泽地上。门前摊一大片的横木条约莫三四十尺长,壤接一个小猪圈才到横跨的马路。屋内的板条地板缝隙难免,卧躺在上面,常常扑面灌了一口咸咸的冷风,掺杂着潮水、鱼儿和海草的味儿。晨起是冷得连门都不敢出的,哆嗦着跟在父亲身后到猪圈去,临近就听到猪只骚动厮撞的声音。长相落拓的长工“屠猪叔”早等在那里,吆喝着,准备长刀、饲料······直到很多年后再重遇屠猪叔,他竟意外地长精神了。神色宴然,不显老,有种时过境迁的淡定。据说中间嗑药戒毒,后来皈依基督,才得重生。几番照面,却都缘于亲友的白事。真个犹豫相见好。

公公当时是一方村长,家里墙上是带配枪的。听说,公公暗里亦是地方上洪门帮派的第二把交椅,父亲是他倚重的儿子。海产公会是他们爷俩领乡亲们办公议事的地方,那里就是小公瑾的赤壁、谢玄的淝水,据不可靠的说法,父亲当时已经主持地方会议,英文潮语相杂,众儒不无折服。真是江山如画,一时豪杰。

父亲的意外身亡,让公公一夜白头。灵柩借了海产公会那里,供亲友作最后的吊唁。这地方有他们爷俩最好和最后的回忆。

后来,我们一家迁移到隆市来。我年纪这么小,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口乡音,至今不改。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故乡的味道》/宫天闹(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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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是瓜拉庇劳(Kuala Pilah),位于森美兰州。它有个很好听的别名,叫燕子之乡。听说以前在这里有许多燕子,现在好像没看到那么多了。熟悉地理的人,会知道它是全马最干旱的地方,雨量比较少。

我不常回去,可是一旦回去,就必定回去吃几样美食。身为瓜拉庇劳人,我们都会很自豪地告诉其他人我们那里的炒粿条有多好吃。我们的炒粿条没有放虾子,也没有放腊肠,就连我们的友族同胞也都很爱吃。很多别的地方的人都觉得我们的炒粿条只是还好而已,可是我们就是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从小吃到大的熟悉味道。

瓜拉庇劳还有一样美食,这也许比较出名,一般大家都知道,还有许多外地人特地开车过来吃,这美食就是鼎鼎大名的水鱼面(水鱼,鳖也)。可是,我其实没有很喜欢,通常我只会点水鱼汤粿条,只有汤没有水鱼。汤头是用药材和水鱼一起煲的,好喝。

在卖水鱼面的附近,有一档卖Rojak的档口,隔壁是卖Cendol。我们去吃Rojak的同时,一定会点隔壁的Cendol,完美无瑕的配搭。

晚上,我们有一家只开在晚上,大约傍晚7时到半夜卖完为止的Nasi Lemak(椰浆饭)。我们称之为全镇最好吃的椰浆饭。我比较喜欢吃他们卖的Pulut(糯米饭),香喷喷的糯米饭,再配上Rendang鸡,还有超级辣的Sambal,光想,我的口水已经快要流出来了。

味道是一种记忆,食物的味道会勾起我们小时候的一些场景。在外地人吃起来可能只是还好的食物,对我们本地人却是每次回去都不容错过的美食,这就是故乡的味道。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