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倒的读者》/江扬(中国)


在整个艺术实践向后现代转向的大背景下,艺术的焦点从作者向读者,从一元向多元转变亦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文艺学概念中的读者,或者传播学领域的受众,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娱乐观众至死成为21世纪的文化奇观。

这当然与晚期资本主义的无孔不入有关。当每一个卑微的购买力都形成利用价值,当艺术创作以实现最大效益为使命,这样的受众狂欢自然不可避免。从正面意义上说,这让传统上少数人自娱自乐的阳春白雪走入寻常百姓家,启蒙了大多数人的艺术灵感,为庸俗的日常生活带来诗意——人间处处有风景!但显而易见的问题则是艺术创作成了向观众的献媚——无论是媚雅还是媚俗;阳春白雪在成为下里巴人之后再也崇高不起来,除了满足庸众的精神快感之外也并没有表现出更高层次的生命力。二十一世纪众声喧哗至今,但少有激动人心的当代艺术作品即为明证。参与创作的人数愈多,优秀作品的出现率愈低,这也让不少人干脆逃离现世,沉醉于与古人对话,与经典痴缠,不再谈论当代艺术。

另一方面,仍然坚守的当代艺术家们不愿屈服于资本大棒的淫威,重新回到小众圈子的自娱自乐。他们标榜着自己就是为了少数人服务的,或者是为未来的观众创作的。他们可以低调不张扬,离群索居,生活在毫不起眼的小圈子里。但他们忽视的是,他们之所以可以保持如此自由的创作状态,比起他们同样清高的前辈来说——譬如杜甫,譬如陶渊明——他们的脑袋饱饱的,肚子也是饱饱的。他们从未有身体的背叛之虞,源于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极大丰富,让他们不用低声下气也可以衣食无忧。也就是说,他们对于资本主义反制的资本恰恰来自于资本主义带给他们的底气,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因此,这成为了生活在当代的人们——特别是试图有所追求的年轻人,直面艺术时的困惑。一方面拥抱市场令人不齿,另一方面逃离市场也负有原罪。两面夹击之下,我们再也看不到什么激动人心的作品问世。一切可能性都已穷尽,剩下只是无休无止的关于金钱的讨论与反省。我们该向何处去?当代艺术该向何处去?甚至难有答案的追问连讨论的意义也已丧失。也许只能回到老祖宗的中庸之道,做一点小文章,赚一点小钱,过一点小日子,做一个小众人,回忆一些大问题。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哪管浮生如水逝,留得人间几重痴》/李名冠(马来西亚)


新编传奇粤剧《白蛇传·情》第二场〈惊情〉中唱道:“落花风中翩,舞尽相思意。烟雨帘前袅,迁就缠绵丝。值美景良辰,趁赏心乐事,哪管浮生如水逝,留得人间几重痴。”

芸芸大千世界,其实,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前世修来,此生切莫再错过。看,“一向年光有限生,等闲离别易销魂”(晏殊《浣溪沙》);听,“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蒋捷《虞美人·听雨》);赏,“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陈与义《春寒》)。站在时间的长河中,阮肇王晨的“胡麻饭熟”,天台山仙女的殷勤相留,邂逅缠绵。再回首,遂惊觉“山中方一日,人世已千年”,青山依旧,人世已非,叹只叹,木柯已烂,当时只道是寻常!

阅世,阅人,阅情,阅万象,在张孝祥的心境里,可以“尽挹西江,细斟北斗”,感于“万象皆宾客”(《 念奴娇·洞庭青草》);而陆游的“看尽江湖千万峰,不嫌云梦芥吾胸”(《题东林寺》),则吞吐寰宇,游戏人间,出门一笑大江横!

你我都是“读者”,在读“生命”这本玄奥而空灵的“书”!待得老眼昏花力不从心之时,或许该问问李元芳“你怎么看”,缓缓颊,歇歇腿,喝喝水。生命,在狄仁杰最深的心里,不是算尽机关,韬略谋策,而是“白云故乡”,那生命中钟情寄情长情的“生命之轻”。

活着,不就这回事吗?无论是秋瑾的“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鹧鸪天·祖国沉沦感不禁》),抑或辛弃疾的“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鹧鸪天·壮岁旌旗拥万夫》,还是王冕的“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墨梅》),皆在一“痴”!

唯有能痴方能情,能情者方能写其情。意义,超脱时间生命的修短或幻缈,哪怕颠沛流离披星戴月含辛茹苦任劳任怨,硬是无怨无悔义无反顾风雨兼程一往而深;再卖弄些许风骚,须弥芥子,如露如电,亦真亦幻,若即若离,风一更,雪一更,仰天吟咏的是“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世上存在“有字之书”、“无字之书”与“心灵之书”,以有涯追无涯,看似“殆矣”,正是“惑矣”!“追”字,牵涉主体意识的境界。曹雪芹说“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意”,若说是正,是反,是合,都难解其“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看世间喋喋滔滔蜩螗纷扰,在“知其意”者看来,不过是“贪嗔痴”的映现而已。世间不乏顽执疯偏自是之人,谩骂风邪自限执拗,实可笑可轻可任可由,不必在意。彼等“执于一”而自是,正显示深刻的娈陷于部分“有字之书”的框框,猢狲挠腮,哼哈偷桃,刻画无盐,用现今的话,是“心理有毛病”!

你我都是“读者”,更是“被读者”,当你在桥上看风景,不自觉也成了一道风景(参见卞之琳的诗〈断章〉——编按)。世上七十多亿人,各自相互成为“风景”,叹只叹,太多人忘了所谓的“风景”需要从主体出发,努力去欣赏与肯定的。南朝的宗炳晚年卧病,无力像年轻时那样品鉴世情万物,然而,“坐驰可以御万象”(刘禹锡语),宗炳的“澄怀味象”倒是映现了王国维“境界说”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看上去挺美,却是“以有涯追无涯”,追逐春风上下狂。别忘了,欣赏主体的心怀才是终极意义的依归,怀之不澄,何来味象?!

蔡琴唱“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三月”,诸多的“读者”不知怎么读人生这部书,“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读书”,读通了才是“读”;“读者”,忘怀了才能“品”!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读者〉的失落年代》/李明逐(中国)


《读者》曾经有过很辉煌的时代,常年占据快销书的榜首,不管是新华书店还是地摊,《读者》都是销量最好的杂志。而我对于《读者》的深刻印象则来自于它几乎是我的入门读物,从10岁开始到18岁,几乎8年时间,每年都会买几期《读者》看,或者传阅别人的,印象中《读者》3元一本,如果是过期的,就是1-2元一本,完全按照过期时间的长短。

当时觉得《读者》很好看,简单易懂,小故事发人深省,比很多小说都好看,更何况和教科书比起来。况且《读者》还有一个非常被老师们提倡的原因,它上面的文章非常适合临摹作为考试作文。综合起来《读者》在中学时期是完美读物,哪怕上课读也不会被老师没收,尤其是老师还没收我的一本《牛虻》的时候。

《读者》上有多个固定的板块,我喜欢倒着看,首先能看到几页小漫画,印象深的是刀刀和几米,一个搞笑一个文艺;再往前翻是外国哲理故事,一般是讲经过一些小坎坷,最后好人虽然被误解,但仍然大团圆结局;再翻是预言故事,狐狸和青蛙之类的;继续翻是中国故事,比如出身农村的主人翁的老农父亲去城市看望主人翁,那消瘦佝偻的背影催人泪下;再往前是略微构思巧妙的感情故事,印象深的是叶倾城,貌似很多期都有她;再往前翻就要到前几页了,一般是新潮的作家的故事,采访之类的,印象中看到过童话大王郑渊洁的文章;当然怎么能错过扉页呢,扉页绝对是几段人生哲理小文,很适合抄来作为作文的开头和结尾。

然而,曾经辉煌过的《读者》到了自媒体、互联网时代,突然就没落了。非常突然。

网络阅读非常方便,有更精彩的故事,更精彩的文风,更多种多样的题材,这是风格非常单调的《读者》无法比拟的。

读者的世界突然变成了反《读者》,反鸡汤,反正儿八经的说教。《读者》作为最鸡汤的代表被它曾经的读者反对着。这未必不好,毕竟任何一种杂志总有生命周期,从萌芽、茂盛,到成熟和衰落,这是不可避免的,只是在这个急剧变化的世界里,《读者》从极高峰跌落,想必是很失落的。

这无法挽回,读者口味在变化。也许《读者》可能只能成为中学学生案头的作文参考书了吧。前段时间在候车室,又看到《读者》,6元钱一本,封面设计和10年前没什么区别,连内页的排版、字体貌似还是原来的味道。《读者》对于目前的读者我来说,是怀旧的物品之一了。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追剧随笔》/徐嘉亮(马来西亚)


一谈起追剧,顿时把小弟拉回童年时光。当年只要此音乐一响起,“情场中,几多高手,用爱将心去偷……”,我和妹妹定会跑到隔壁家的栏杆外,隔着三十尺的距离,一睹为快。(依稀记得〈千王之王〉是在1987年,国营电台TV2所播放的首部香港电视剧。第二部应该就是〈上海滩〉。)当年的罗四海(〈千王之王〉),许文强(〈上海滩〉)等剧中人物都成了小孩们争相模仿的对象。后来,邻居买了一架录像机,租借了一套由六小龄童所主演的《西游记》。这可让我感到气馁了。为何?邻居一个晚上追了好几集,我只看了第一集,就被母亲大人“鸣金”急召回家。第二天,他们早已不知看到了第几集?唉!一气之下,我不看了。回到家中,把母亲的书柜翻找了一遍。哈!竟然给我找出一套由香港广智书局出版的《西游记》。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把这三本半文言,半白话的故事啃上了逾二十遍。从一年级的年头,看到了二年级的下半年。为何记忆犹新?只因日夜废寝忘食地看,家里看,学校看,我把课业都丢到一边去了。结果,这种追书方式,让我被母亲在学校狠狠地打了一顿。今天想起,不知是否当年的家境贫穷,让小弟因祸得福,爱上了阅读。

六年级后,我和一班朋友租了许多武侠小说来看。金庸、古龙、卧龙生、温瑞安、梁羽生等大师,我们都一睹为快。为了省钱,我们合租,结果也让小弟练就了一天“吞”两套武侠小说的能力。工作后,我从网络上看了几集由TVB或是中国电视台所制作的武侠连续剧,觉得味如嚼蜡,完全失去了书中的意境,便不再追了。特别是当年TVB重金制作的《寻秦记》,更是令小弟失望至极。

今天的我,鲜少追剧。只因追剧让人花费大量时间,更让原著失去了原味。最近,小弟反而对马来西亚上演着的“改朝换代”大剧兴趣盎然,每晚都追踪新闻的更新。看官们,您呢?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我和港剧》/陈保伶(马来西亚)


以前小时候最期待老妈到录影店铺去租录影带回来。每一次看到她手里拿着那一盘盘黑色的录影带进门时,心里就高兴万分,今晚又可以追剧啦!应该是那些录影带启发我的动力,下午四点就把功课做完。五点就把凉冲好。六点就把晚餐吃了,还自动把碗碟洗好,然后做一个乖孩子坐在电视机前等待。每一次都要等老爸看完八点新闻后才能让我们看戏。但每一次只要有新的录影带,我还是不放弃的坚持六点钟就等待。还真笨!

新闻播放完后,望穿秋水的一刻终于盼到了!一家大小在电视机前排排坐,连上厕所都强忍不去。以前追的剧都是TVB八十年代的港剧,虽然当时不是很听得懂粤语,但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喜欢翁美玲,因为她每一部戏都是演聪明可爱的角色;大兔牙,明亮大眼睛和娇小的格子真讨人欢心。TVB八十年代初响当当的花旦,几乎每一部戏都好像为她订身而做,也因她演黄蓉的角色而令我爱上金庸小说。《天师执位》这一套港剧也令我爱上了谭咏麟的歌声,主题曲《谁可改变》至今还是我卡拉ok的拿手歌,可是一开口唱就暴露了自己的年龄,悲喜交加!

也记不起几时开始就没再追剧了。印象中好像是从中学开始吧?九十年代最记得的是《大时代》这港剧,刘青云和郑少秋的演技刻骨銘心,回味无穷。也因这套港剧,我在大学时还去参加了一个股票交易活动,现在想起都笑死了!功课繁忙了,课外活动多了,也没什么时间去做多余的事了。之后的港剧也就没什么印象了。

事隔多年,再想重温当年追剧的乐趣,看了几套港剧却无法激起当年的期待和“推动力”。来来去去故事千遍一律,没什么突破。偶像演技有时真的不堪入眼,肉麻的对白令人喷饭,索性不追不看了!

如果有好质素的港剧,不妨介绍,让我这个闲人好好打发时间吧!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追剧》/吴颖慈(新加坡)


我在卧蚕上妆

一层灰加一层紫蓝

连颧骨都被晕染

带着熊猫妆上班

同事还拼命说好看

不管是时装古装还是民初装

剧情追又赶

他的人生暗淡无光

她依然紧抓不放

一起走进人生下半场

童话爱情还不是曲终人散

医生下班都要去酒廊

帅哥美女把酒言欢

最红那个叫陈慧珊

警察早上也要吃早餐

吃饱才有力气去查案

帅哥当然要演神探

颜值不能输潘安

婆媳吵架不煮饭

夹心老公最神伤

犀利人妻打小三

打女婿还是岳母最强

后宫争宠掀起惊涛骇浪

杀婴嫁祸藏情郎

一群美人绕着一个昏庸皇上

深宫生活都在学计算

豪门争产不能不看

正宫小三齐聚一堂

鲍鱼月饼房地产

主角年龄超过三百三

温馨小品最耐看

家庭温暖尝一尝

小人物心里都有个小愿望

一家大小吃顿团圆饭

神话故事封神榜

群妖起哄吃和尚

悟空抢走了金箍棒

始终打输给二郎

追剧也在追时尚

听说韩剧更好看

除了oppa还有欧吉桑

好像有一个叫郑灿

剧情百变还是围着人生转

计划赶不上世间变幻

看尽所有离合悲欢

记得回到自己小小的心房

静心安躺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宠物杀手》/宝棋(马来西亚)


听说让小朋友养宠物可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教导关于生死离别的宝贵一课。我童年的时候也的确养过一些宠物和上了几堂课。

我们住在三层楼的店铺,而我们生命里第一只宠物是——小鸡。那一天是在菜市场里看到一群五颜六色的小鸡,或许妈妈被骗说这鸡不会长大所以才会给我们俩姐弟各买了一只橙色和一只紫色的小鸡。我们把小鸡养在阳台一个纸盒里,每天都很关心小鸡的一举一动,学会负责任地喂小鸡吃东西和更换布满便便的报纸。小鸡一天一天地长大,我们发现小鸡不再是橙色和紫色了。我妈好像是觉得它们不适合成为我们的宠物,所以把它们送走了。我忘了当时是否悲伤过,但每每看见小鸡都会想起我们的彩色鸡和那段短短的日子。

后来我把爸爸爱上钓鱼,随他去补充钓鱼用具和饵料的某一天,爸爸给我们俩买了打架鱼。我们把漂亮的打架鱼养在妈妈透明的玻璃瓶里,偶尔会让它们厮杀一番再把它们放回瓶里冷静几天。或许小朋友要养宠物的心太诚恳了,后来爸爸给我们添了个小鱼缸,买了金鱼、花罗汉、清道夫、孔雀鱼和小乌龟。养鱼的日子里,还上小学的我们还真的学会很多事情。小鱼儿生白白小点的时候要放点药水进鱼缸里,水污浊了会分工合作地搬水桶换水。那是我们和宠物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某年的新年里,还在婆婆家过年的我们就接到妈妈的电话:“你们年除夕换水后忘了开增氧机,鱼儿死光光了!一回到家就臭气满天!”那天爸爸妈妈替我们办了鱼儿的“身后事”,后来我们没再养鱼了。

最后到我上了中学,那时候吹起养仓鼠风。对我来说仓鼠价钱不菲,笼子饲料也需要钱。我没想过养仓鼠,但每次去朋友家就会很好奇地去观察笼子里傻傻转圈,不停塞瓜子到嘴里的仓鼠群。或许仓鼠繁殖能力太强了,朋友送了我一只黑色的小仓鼠。当时的我高兴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仓鼠带回家才算吧。

妈妈似乎没反对,只是说那是我的责任要我负责到底。我把小仓鼠养在一个盆里,和小鸡一样放在阳台那儿饲养。和小仓鼠相处几天后,我觉得应该要好好照顾它,开始规划怎么给它打造个像样的家。谁知有天放学回家到阳台看小仓鼠的时候,发现它在倒翻的水杯里一动不动地。小仓鼠离开了,我想它是被晒死的。那天早上我给它添了水以后把盆子放在较高的地方,我想是那中午猛烈的太阳晒了进来,盆里除了有些碎木屑也没其他可以让小仓鼠避暑的地方,而那装水的杯子又是透明的,就这样我又杀死自己的宠物了……

小仓鼠以后,我没再养宠物了。我觉得养宠物有爱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怎么养它们。现在资讯如此发达,不明白,不知道的事可以问谷歌。既然把它带回家当宠物,就要懂得如何宠爱。希望宠物能命如其名,主人们能认真地照料它们,让他们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生。别像我,成了宠物杀手。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雪球》/伍家良(马来西亚)


时光飞逝,算一算雪球已死了十二年了。

雪球是我家的狗,当年爸妈的宠儿。雪球死后,家里都不再养猫猫狗狗。毕竟动物长寿的也不过十二、三岁,每养一回,就得承受一次的生离死别,人生的悲苦良多,又何必平添爱别离的伤痛呢?

雪球是一只西施犬,爸爸领回来的时候,活像一团棉花,点缀着数朵黑褐的云块。小家伙灵巧讨喜,一到家就赢得了合家的欢心。爸爸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雪球拎进摩多车的篮子里,在家的附近兜风,它双耳灌风,毛发飘扬,神气得很。妈妈更是狗不离身,雪球还真懂人性,妈妈进进出出,这小精灵总是依恋在她的身旁。妈妈吃什么,雪球就吃什么:肉块饭食不在话下,就连冰淇淋、月饼、榴莲,都成了他们美味的欢乐泉源。如今回想,当年我们都尚未成家,爸妈无从弄孙为乐,只得把一腔爷爷奶奶的怜爱,转投在雪球身上。

尔后爸爸走了,雪球更是妈妈的良伴。妈妈每天给它洗澡、抓痒,闲来就跟它说说话,也不管它听得懂听不懂。这些习惯,都成了妈妈生活的点点滴滴,即使后来她不幸患了失智症,妈妈还是记得牢牢地:几点要为雪球洗澡,雪球喜欢吃些什么……

还记得那个傍晚,细雨霏霏,接到妹夫的电话:“哥,雪球死了……”,我还没下车,就在车里哭了个一塌糊涂。

回到老家,妹夫已经将雪球入葬,就在屋子门外的小丘。妈妈在屋里,仿佛知道些什么似的,她看着空空的笼子,呆滞的目光中,隐隐闪烁着淡淡的哀伤。

日前投票后,到老家转了一圈,雪球的坟上长了一丛蒲公英,一阵晚风吹来,把一球球的花,雪白雪白的,轻盈地送上微暗的天际。我平时不相信天国什么的,可那时候,我却默默祈求:你一定是雪球,你乖乖地飘吧,飘到天国,陪陪爸妈……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你为什么养猫?》/李明逐(中国)


不晓得养猫的人有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养猫,但答案也无非是这几种:
猫很可爱。
猫颜值高。
捡到的,不养咋办。
我需要一直猫来陪伴自己。
猫摸起来很舒服。
这只猫是从小陪我长大的猫的儿子。
养猫让我看起来很有爱心。
… …
各种各样的原因,各种各样的猫,各种各样的养猫方式。但近几年养猫的原因变了。

养猫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生活方式,或者自我标榜时尚的年轻人都爱养猫,尤其是品种猫。品种猫中最普及的大概就是英短、美短、俄罗斯蓝猫、苏格兰折耳猫之类的。判断标准有两个:颜值高、贵。一旦听人说起自己家养了一只折耳猫,生活费巨贵,巨难伺候,周围人就纷纷献出羡慕的眼神,嘴巴上一边说着你真是有爱心有闲钱有时间伺候一只猫,一边约着什么时候去你家撸猫。

甚至判断一个人有没有钱的标准都因养猫而转变。炫耀大金链子不如炫耀名包,炫耀名包不如炫耀名车,炫耀名车不如炫耀名表,炫耀名表不如炫耀身上有猫毛。费巨资养一只名贵的猫,大概和18世纪的西欧贵族包养一位情人一样吧?

之后,年轻人们又有了逆反心理,养起中华田园橘猫了。所谓大橘为重,就是对橘猫的调侃。这种猫极其常见,极其平凡,极其好养活,只要有吃的就能活下去,所以往往容易发胖,被调侃成大橘为重。自从橘猫成为网红后,年轻人越来越多地在社交网络里晒起橘猫来了。

后来又有了云养猫、云撸猫。没养猫的人在网络上养小猫宠物,或者频频看小猫图片、视频。因为猫和更多的人拥有共同话题,甚至产生了很多以猫为主的社区和主题。猫也被原来越多的作为品牌logo、动漫形象、生活周边产品。

养猫的原因就更为复杂了。猫成为一种生活中必备的元素,这可能也和日本萌系文化的传播有关系,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年轻人的审美,喜欢萌萌哒的猫,喜欢猫系生活,喜欢猫系女友,喜欢猫系周边。

不过,最近风头一转,年轻人们又开始了佛系生活。养女友不如养猫,养猫不如养狗,养狗不如养植物。最后佛系到底,懒洋洋地、轻松地、无欲无求地过生活。

只希望这些风头过了之后,猫们还能安然无恙。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宠物狗与卖萌婴》/江扬(中国)


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史中渐渐形成了饲养乃至驯化动物的能力,小到猫、狗、鸟、仓鼠,大到牛、马、羊、猪,都是被人类征服了的动物。而在主人衣食无忧之后,很多动物不再被食用,晋升为宠物。这其中,狗是最为特殊的一个,被誉为人类最亲近的朋友。这其实也意味着,狗是最难以离开人类独自生存的物种。生物进化理论一般认为,狗是为数不多的迟于人类出现的物种,它进化自野狼。在早期,野狼与人类都有各自集团捕食的生存模式。久而久之,狼与人发现可以分食捕获的猎物,人吃肉,狼吃剩下的皮与骨。渐渐地,狼习惯了吃人剩下的,无需辛苦捕食也可求得温饱。于是,它们的身体构造与脾气秉性逐渐发生了改变,头骨、牙齿、爪子都没那么具有攻击性,大脑则更加发达,学会识别人类的表情与指令。最终,狼变成了狗,我们也有了“狗仗人势”与“丧家之犬”这样的成语。

与狗的进化史相反,人类自身从婴儿阶段则经历了从宠物向自主的发育过程。处于幼年期的时候,小孩总是惹人疼爱。不仅皮肤白静,身体发出婴儿的体香,声调也特别招人喜欢,即便不是他们的父母都不忍心伤害他们。这一切都是处于襁褓期的人类自我保护的能力,与宠物的生存法则如出一辙。这个时期的他们无法拥有任何自我意识,只有放大自己的宠物卖萌那一面,唤醒强者的母性,以获得关照。而当他们渐渐羽翼丰满,走向自由之际,皮肤开始变得深色,体味变得浓烈,声调也变得粗犷。随之而来的是个人意识的觉醒,收回自主,放弃卖萌,拒绝他人的庇护,开始进入自己的成年期。

由是可见,作为宠物的狗与婴儿具有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失去了个人的自主权,将自己的攸关利益与他人挂钩,从而从他人处获得自身的需求满足。只不过,对于犬类来说,主动交出自由换取食物,是它们的终极选择;而对于婴儿来说,个人自由实乃被迫交出。一旦熬到了成人,大多对自己幼时的“卑躬屈膝”不堪回首。对于当下那些啃老的年轻人,如果让他们像婴儿期那样被迫事事对父母言听计从,他们恐怕也会断了继续做“巨婴”的念想;而有些早熟的少年郎,宁可早早离家打拼,也不愿继续寄父母篱下。然而,当他们进入了成人社会,却发现,将自己置于宠物之境的又何止于宠物狗与卖萌婴?社会中充斥着的阿谀奉承之辈、哗众取宠之徒,他们不都是附着于阶级关系上的宠物么?他们放弃了通过个人能力捕食猎物的生存模式,或献媚或卖宠来获得强者的垂青,挣得自己颐指气使、狐假虎威的“社会地位”,这与犬类有何差别?或许有人会反驳说,适者生存,以宠物的方式求生也未尝不是一种社会适应能力。更何况,宠物狗作为一个物种,在最强大的人类庇护下,吃香的喝辣的,可比它的堂兄弟们——仍然风餐露宿的野狼们,过得舒适多了。认清形势,皈依强者,才是正道。而越是野生,越是锋芒毕露的物种,在今天反而越有被种族灭绝的危险。这都是“江山代有宠物出”的缘由。只是,这些宠物们,失去了锋利的牙齿与求生的能力,只能永远舔服于地。一个宠物文化大行其道的世界,就成了一个蝇营狗苟的世界。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