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的宠物,乱世的伴》/林高树(马来西亚)


小动物的可爱只在太平时期有意义,追根究底宠物不过就是一种吃饱撑着时的产物。你不会要求宠物表现出其同类应有的功能,譬如猫抓老鼠,狗看门之类。宠物猫不会抓老鼠,或者宠物狗不会看门,要紧吗?当然不要紧,非但不要紧,简直好像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样。抓老鼠、看门这种低三下四的工作现在都有专业公司可以代劳,太平猫、太平狗陪主人一起吃饱撑着就行了。

“宁为太平犬,不当乱世人”是句很有见地的老话,而且总是让我联想起电影《1942》里的那只宠物猫;在闹饥荒时,平时养尊处优的宠物猫最后不得已却也不难理解地被主人炖成一锅汤。美国的电影里,主人翁逃难时也经常要带着家里的宠物狗一起走,不过电影里的灾难还不至于让主人翁把那只忠狗变成狗肉汤,估计此事关系到美国人神经线能够承受的极限吧?

鲁滨逊在荒岛上的伙伴“星期五”是人不是动物,虽然当时的欧洲人只怕不见得会把土人的地位看得比动物高多少。星期五毕竟还是个有点用处的人,在落难时不失为一个合适的伴。电影《浩劫重生》(Cast Away)的主人翁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只找到排球Wilson当同伴。Wilson的作用纯粹只能是聆听心事吧?

在荒岛上,一只动物能够扮演的角色介于土人和排球之间,会比排球多一点反应,但不能指望有天能够和你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加上在荒岛上自身难保,恐怕也无法真把它当宠物对待。惟有在这种时候,人和动物的关系才相对比较正常,不至于像某些现代城市人那般成为狗的奴才,或简称“狗奴才”。

现代人把宠物当家人,把家人当外人者比比皆是。这种现象实在不太正常。“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长远来说对人不好,对动物一样不好。猫抓老鼠狗看门并不丢脸,大家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各司其职,免得哪天遭天谴!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不可思议的女装》/林高树(马来西亚)


以前总觉得报纸上报道的欧洲时装秀很不可思议,虽然有时候还算正常,另一些时候那些穿在模特儿身上的所谓当季服装真的不是在开玩笑?又是水果,又是巧克力的,披挂一身,穿的到底是衣服,还是餐桌?

有一种东西叫leggings,中文翻译成打底裤。在网上可以看到西方人也不时为这玩艺争论不休,有人认为那是裤子,也有人认为不是。持反对意见者,觉得打底裤和内裤没什么两样,你会觉得穿内裤上街合适吗?你不觉得自己的大屁股有毁市容吗?打底裤拥趸则坚持认为,觉得不合适,就别盯着看,望别一边去!

上大学时曾经有一位女同学穿打底裤去学校。我们在此就不评论个人审美观的差异,当时我担心的是这么紧的打底裤就不怕瞬间爆开吗?厂家有提供“绝不爆炸”的担保吗?同样一位同学,她还有一件很让我崩溃的牛仔裤,紧得简直无法想象她到底是怎么挤进去的?我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佩服同学穿衣服的特技,还是勇气?不过天地良心,真的十分佩服!

家里除了老婆还有两个女儿,算得上阴盛阳衰。这种情况对我个人其实是很涨见识的,特别是在服装方面。打从女儿还是婴儿时我就搞不懂那些衣服是怎么回事?老婆大人的衣服也一样,且不说好看不好看,每次晒衣服时就会发现,有好多衣服我居然连是正面还是反面、是上半身还是下半身,翻来覆去都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

女儿小时候为她们换衣服就会被考倒!我是真的搞不懂啊!哎!反正头和四肢总是得露在衣服外面的,那见到空隙就把手脚穿过去,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吧?嗯……,虽然逻辑基本正确,但其实还是可以错得很离谱的:好几次把女儿穿成美人鱼的模样,两只脚都挤进同一个裤管了。

女儿只顾哈哈哈狂笑!一点气质也没有,这副德性一定是从妈妈那里遗传的。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作为道具的照片》/林高树(马来西亚)


以前读小学时,三年级开始老师就大力鼓励我们去看《知识报》,那是一份给小学生看的刊物,好像是周刊,记得一份卖三毛钱。《知识报》里有很大的篇幅刊登全国各地小学生的投稿,而其中一个最热门的就是《深夜忆友》之类的题目。

通常作者都是为了隔天的考试独自开夜车,却在努力读书的当儿突然从书中掉下一张朋友的照片,因而唤起一些美好回忆,不过这朋友百分之百已死于非命,见照片思友好不让人伤心。然后就像灰姑娘参加舞会一样,钟声“当!当!当!”适时响起(那时代还流行这种每个小时报时的钟,会令失眠的人加倍精神紧张),半夜十二点了,于是作者收拾书包去睡觉。结束。

这种作文看多了真会让人怀疑人生!跟别人比起来,我的生活怎么就这么不正常呢?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管他是活得很开心的,或即将死于非命的,怎么从来就没一个人送我照片呢?整个小学生生涯就在这种忐忑不安的焦虑下度过。直到后来上了大学,有一天突然神明附体,恍然大悟原来全是套路!被骗了!不过想了很久也还想不通的是,我纯情被骗没话说(别吐!),可是那些编辑怎么也会上当呢?

后来的后来,有一天神明又来附体,我突然怀疑编辑其实并没被骗,他们只是接受了照片可以作为一种写作的道具,而且他们还接受了写作文是有方程式可套的。现在我国的小学华文老师让学生写作文时,全都和学生套好招式,第一段应当如何如何,第二段必须如何如何,根本就是在打假球嘛!难怪小学生的游记总是以“依依不舍的心情”作为结束,而我怎么看都只看到满纸的虚情假意!

照这种趋势,小学生们写作文全都“满纸荒唐言”,从小这么训练,应该不日就会出现另一位曹雪芹了!这可以看成是另一种形式的“国家不幸诗家幸”吗?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心动随想》/林高树(马来西亚)


《三国演义》中有位武功高强的武将吕布,根据以前某电脑游戏的判断,其战斗力爆表,得满分100。吕布在《三国演义》中名声十分不好,被张飞大骂是“三姓家奴”,不忠不义,反复无常,绝对信不过。吕布一旦对老板心生不满,“心动马上行动”,另寻出路倒也算了,问题是他老兄还仗着武功高强顺手就把旧主丁原、董卓给杀了,有失敦厚。

心动和行动之间需要一定的缓冲,否则就显得有点过于赤裸裸、急吼吼,毫无美感可言。缓冲的目的在于让脑袋稍微冷静一下,不让心动完全主导行动,做事不是起码也该用上一点点理性吗?

如果说心动是感性的原动力,那么冷静则是理性的策划、执行能力,可能还可以加上判断力和持久力吧?即便如此双剑合璧,谁也无法保证凡事就一定都能够处理得妥妥当当、漂漂亮亮。倘若单凭一时兴起的心动,就当作是采取行动的号角响起,以后不后悔的几率有多高?你不妨猜一猜!

摄影:Nick Wu(台湾)

《为心痛干杯!》/林高树(马来西亚)


心痛不一定是因为失去什么,就像一般人以为的那样。心痛其实也可以是因为找到、遇到、得到了些什么,譬如癌症,譬如发现原来自己另有亲生父母,譬如真的遇到了那个恨不相逢未嫁时的人,认真想想的话,还会有很多例子,甚至数不胜数。

不论是失去还是得到都好,有些是难以预料的意外,也有些是无可避免的宿命。任何人都不具备针对心痛制定一个普世标准的资格,一个人心痛与否别人如何判断呢?旁观者最好还是继续当个旁观者,顶多做些端茶递纸巾的事,就别站在道德据高点说三道四了;在伤口撒盐,未免太过混蛋。

时间或许会减轻心痛的感觉,却不太可能冲淡心痛的记忆,如果痛是发自真心诚意,那么这很可能是要准备拎一辈子的行李。接受现实只是感到心痛时最无可奈何的方案,实际上根本无济于事。理解到这一点,也算是梦醒时分,人生本来就没那么开心。难怪曹操要说:“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短歌行》)

来来来,喝了这杯再说吧!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要是孔子说了》/林高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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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曾经有人向孔子询问一些关于灵异的问题,或者问他对神的看法之类,当时他只简单地回答对方说自己不愿意谈论“怪力乱神”。正因为他老人家这一表态,搞得接下来两千多年的后人都不太好意思在大庭广众的场合说这类课题了。

“怪力乱神”原本指的是四个类型的事情,现在一般都指灵异事件。我们都知道最受马来西亚人欢迎的国产电影类型就是鬼电影,去年刚获得世界最搞笑人物(Funniest Person in the World)冠军头衔的Harith Iskander就曾经在表演时说过,亚洲人如果自己没有见过鬼,也至少认识见过鬼的人。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不过很少人愿意在大庭广众公开谈自己的灵异经验,可能是因为会显得自己一来没素质、二来神经质。可是三五友好晚上聚在一起“三人夜话”、“四人夜话”的时候,最后一定大都扯到鬼故事去,极少例外。

如果孔子当时决定豁出去,硬是说了自己对怪力乱神的看法,尤其是对鬼故事的看法。或许现在鬼故事就不会那么神秘,而大家也不用在“夜话”时才会去讲灵异事件了。疑心生暗鬼,如果白天谈鬼,光天化日之下尤其有助于驱逐恐怖,这么一来大概就不会有暗鬼出现了,要也是明鬼。

明鬼应该就更没什么值得害怕的吧?而不怕,总比害怕来的好。哎!这一切都怪孔子的一念之差!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贪新鲜》/林高树(马来西亚)


不论是旁观者或当局者,好像大家都一致认为“喜新厌旧”是人性的弱点。关于这一点,我希望提出一点异见。

对新东西感到好奇很正常,但是好奇、贪新鲜并不等于喜欢,至少不能简单地、直接地等同于喜欢。譬如小孩子见到新玩具,当然会爱不释手……长达五分钟?十分钟?之后还不是翻箱倒柜去找回自己可能已老旧却独一无二的心头爱?

又好比那位不知自以为被谁授权代表全天下男人发言的成龙先生,他当年闹出的小龙女事件,从事后的发展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推论起因不是出于“厌旧”,婚外情的新鲜感很快就烟消云散,然后也就没有什么然后了。那只是另一个贪新鲜的例子,实在说不上是“喜新”,如果成龙曾经对吴绮莉信誓旦旦说出“喜欢”二字,要不是头脑没想清楚,要不就是为他所谓的“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做事前准备工夫。

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就是喜欢,无关新旧。贪新鲜并不代表喜欢,喜欢绝对不仅仅是三分钟热度。我反对“喜新厌旧”的粗糙说法,当现代社会中人性的光辉面显得越来越模糊时,我认为应该维护“喜欢”这种情感的纯洁。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曾经的远亲和近邻》/林高树(马来西亚)


以前流行这么一句话:“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背后的逻辑无非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我们应该跟邻居和睦共处,大家互相依赖帮忙、同舟共济,就像电影《新难兄难弟》中梁家辉一再强调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不过,时代真的不同了。我们现在住的不再是72家房客那种大楼房里,现代邻居只是一种“鸡犬之声相闻”的存在,往往住上十年八年也未必能碰上一面。现代城市人早出晚归,回家后一般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若碰上一面还真有可能是前世修来的缘分。其实,人情冷漠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不用大惊小怪。不过最近两次发现小区邻居家门口出现救护车,又发现正对面家的女主人企图自杀,然后由朋友电召男主人回家紧急送院。这就有意思了。

在现代的邻里关系中,显而易见地谁也不把近邻的功能当一回事了。即使是救命这等大事,我们宁可相信救护车,宁可“自救”,也不再考虑邻居或许马上就可以提供的协助。这是为什么?说实在我也不清楚,就是一个不那么令人愉快的观察所得而已,没有答案可提供。

如果连近邻都不可靠了,远亲就更不用指望了吧?远亲,可以指住得比较远的亲戚,也可以指关系比较疏远的亲戚。不过,无论指的是哪一种远亲都好,有事你会指望他们来相助吗?不提救命那么夸张的紧急事件,就说江湖救急借钱周转吧!从近来高利贷行业的蒸蒸日上,大概可以看出多数人的真实意愿。古有明训“谈钱伤感情”,今天的情况只有更加严重。还没开口借,兄弟姐妹、父母子女早已做足防范措施,这些人可不算是“远亲”。是的,钱真的能让亲情变色,即使不是全部人,至少也能让许多人的亲情变色。换着我,也可能优先考虑高利贷吧?免得听了一堆大道理,结果还一毛钱也借不到。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万丈豪情就像是来自远古的呼唤,在今天的社会太没有真实感了。除去曾经的远亲和近邻之后,作为现代人的人际关系中还剩下什么?有的,我们还有面目模糊的网友,还有,呃……深深的孤独。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极品雷语》/林高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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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刚开播的时候,就有位大陆朋友十分感兴趣,每天都追看。问他到底好看在哪里?他说节目中“雷人”多。“雷人”是大陆的流行用语,意思跟马来西亚常说的被“炸到”有点类似。可见只要不是自己被炸到,隔岸观火欣赏别人被炸还是很有趣的事。

有些人偏偏就是有这种天赋,说话常常让人哭笑不得,气也不是,骂也不是,根本不知如何反应是好。废人说废话偶尔也有同样效果,但废话经不起考验,稍微动一下脑筋就能判定“蠢”才是废话的本质。高明的“雷语”意味深远,让人叫绝之余,还不自禁地回味再三,最后还不得不佩服其中的创意。所谓极品,指的就是这等货色。

在影视界中,周星驰绝对是其中佼佼者。他轻描淡写的那一句“饮啖茶,食个包”(喝口茶,吃个包)早成为经典,还有什么更能够说服人家别冲动的话语呢?在电影《功夫》中,猪笼城寨三大高手与敌人对打后受重伤,包租公夫妇感叹后继无人,突然有人出来耍了两手功夫,然后说:“很明显,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才。”如果只说“人”而非“人才”,整句话则平平无奇,但选择“人才”确实让这句话起死回生,境界连升三级,而且很明显,这是周星驰电影才会出现的经典对白。如果你认为王晶的电影也有同等级的极品对白,没办法,我必须鄙视你。

网上罗列了不少“雷人语录”,里头不乏经典,在此随便抄录几则特别的句子与大家共享:“我的优点是:我很帅;但是我的缺点是:我帅的不明显。”“我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味包。”“别把虾米不当海鲜!”“有钱的时候败家,没钱的时候拜神。”说是经典只怕都嫌不够到位,根本就是极品嘛!

英国畅销作家史蒂芬•克拉克(Stephen Clark)也曾经写下许多让人甘拜下风的文句,这里选两则:“相似程度,差不多就像香奈儿五号香水跟马拉松选手袜子味道。”“红灯就像排队一样,是给有时间浪费的人用的。”即使经过语文翻译的蹂躏,这些句子的神韵不减,原文的精彩可想而知。

有些没事喜欢自哀自怜的人,请别老是在那边感叹这,悲叹那了,去找一些克拉克类型的书或周星驰的电影看吧!这些极品雷人文句、对白可是看透世事才能够产生的,或许说不上有多大的智慧,但毫无疑问十分过瘾,至少也有助于减轻生活压力吧?如果连极品也不感兴趣,相信我,你依然并不是一无所有,至少你有病!

摄影:Nick Wu(台湾)

《我的隐形朋友》/林高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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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莱坞电影中常见到美国小孩子因为孤独而结交了“隐形朋友”,他们可以一起聊天、玩耍什么的。电影通常会反映部分现实,但电影紧接下来要描述的就是小孩鬼上身之类,所以我并不确定“隐形朋友”到底是电影的真实部分?还是想象部分?

如果不是鬼上身,我觉得隐形朋友还真是一种有趣的“存在”,心里很是佩服美国小孩的创意。在华人圈子里,假如见到一名小孩跟隐形朋友玩得不亦乐乎,多数人是会选择马上烧一张符让他喝下去呢?还是赶快去找医生?应该要有人对这个课题做个统计调查才对,答案一定十分有趣。

其实我并不觉得生活孤独,不过还是觉得隐形朋友是个好主意;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而且永远不会泄露秘密的朋友,哪里找?或许也正因为自己并没那么孤独,青少年期间终究没去给自己创造一个隐形朋友。

1993年有部美国电影Shadowlands,剧情描述一名英国教授和一名美国女诗人之间的感情故事。由于两名主角都热爱阅读,男主角在影片中说了一句有关阅读的精彩对白,让我至今还印象深刻:We read to know we are not alone。如果硬要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我们阅读,方才知道我们并不孤单。”

是的,在书中往往可以感受到作者和自己心意相通的奇妙时刻,既然自己的想法和作者产生了共鸣,怎么还会感觉孤单呢?和美国小孩的隐形朋友不一样的是,从阅读产生的隐形朋友并不会刻意去迎合我们的兴趣。当然,畅销书作者往往就是仰赖迎合读者来卖书,这也是为什么我不爱看畅销书的原因;很多时候畅销书不会让我与作者产生共鸣,而纯粹只是要改造我成为作者圈养的羊群中的一只羊。

有些思想比较深刻的作者,让我感觉他们是在书里面述说着一些心中话。以前读《荀子》,恍惚中仿佛见到忧心忡忡的作者,一直在重复说着一些人家不见得感兴趣的话,他的焦虑在书中完全表露无遗。如果真能像电视剧那般穿越到战国末期,还真想去拍拍荀子的肩膀,告诉他:“老兄,算了吧!你那套思想改变不了历史。”然后慢慢向他细述六国的灭亡史,我觉得他也许会有点失落,但最终会接受历史现实。他是个脚踏实地的人,我知道。

这些从书籍中产生的隐形朋友,有者从容,有者急迫,有者天马行空,有者有条不紊,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了这么多的隐形朋友,即使独处,又怎么会孤单呢?

还真是喜欢这些隐形朋友呀!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