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与报复》/廖天才(马来西亚)


记得小时候所住之地甚偏僻,只有两间屋⼦,邻居离我家有⼆⼗⼏⽶,养了几条狗,也不知我是如何得罪了这些狗,每每我要寻找邻家同龄孩⼦戏耍,其中⼀只⼤狗就会向我狂吠,作状要攻击。每当想要找个同伴玩耍,只能等侯邻居的妈妈在家,才蹑手蹑脚像小偷样趋前。当狗只们开始向我吠闹,邻家妈妈就会克制狗只们,我就快步溜进她的家,与隔壁同龄小孩玩在⼀块。

邻居大人不在,⼜想溜进隔壁家找小瓜混,怎办?手里拿⼀条木棍是办法之一,但还是得与凶狗缠斗一阵,才有机会溜进隔壁家。

小时候心里暗藏一个小愿望,期望能豢养一只小狮子。幻想被我饲养的小狮子长大后,成为听话而勇猛的宠物。邻居恶狗胆敢向我攻击?看我的宠物不把它们撕成肉片才怪。

5年前的全国大选,净选盟选举监督成员之一的我,负责在吉隆坡某一选区进行监督工作。当时国阵政府对净选盟这个组织嫉恶如仇,选举委员会也宣布不承认净选盟的监督地位,净选盟监督员在进行监督工作时面对各种阻扰与挑战。

提名⽇那天,国阵与在野党在提名中心集合了各自的支持者造势。我在国阵支持者阵容中观察,其阵容绝大部份是巫统支持者。他们见我这异族的出现,心生起疑,其中一大汉向另一人说:“他应该是敌人派来的间谍!”在得知我确是净选盟的监督员后,马上联合多人驱赶我,强推我离开他们阵容地两百米之外。

我说:“这是公众场合,你有什么权力驱赶?”一慓汉举起他拳头,大声喝道:“我说你不能在这儿,不行就是不行!”

面对几位有可能就要变成暴徒的巫统支持者,那一刻多盼望自己拥有《神雕侠侣》中小龙女的宠物:小蜜蜂。古墓的小龙女有⼀群玉蜂,玉浆可以养身治病,被训练后的蜜蜂,还是小龙女御敌的好武器。成群的蜜蜂出击,任谁都没把握全身而退,即便武林高⼿老顽童周伯通,也只能狼狈逃窜。暗想若这群以为强权是真理的家伙,被我的玉蜂暗器蜇得神哭⻤鬼嚎,跪地求饶,那就大快人心了。

幻想无用,保着小命或不被殴伤才实际!当下选择离开巫统支持者的阵地。

如今想起当时心中拥有宠物的动机虽觉好笑,但在一个法治不彰及文明衰退的国家,这样的幻想应该已是普遍在人心。这也难怪包青天的戏或金庸小说那么受落。国阵倒闭前,其专断、蛮横、傲慢,弱小的人民对能够提供力量的狮子或蜜蜂的出现亟为期待,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今国阵崩塌,强敌不再,你是否会为身边还驯服的狮⼦有天变得难于控制而反噬,听话的蜜蜂有天变得反常而反螫,去思考如何做防备工作?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你为什么养猫?》/李明逐(中国)


不晓得养猫的人有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养猫,但答案也无非是这几种:
猫很可爱。
猫颜值高。
捡到的,不养咋办。
我需要一直猫来陪伴自己。
猫摸起来很舒服。
这只猫是从小陪我长大的猫的儿子。
养猫让我看起来很有爱心。
… …
各种各样的原因,各种各样的猫,各种各样的养猫方式。但近几年养猫的原因变了。

养猫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生活方式,或者自我标榜时尚的年轻人都爱养猫,尤其是品种猫。品种猫中最普及的大概就是英短、美短、俄罗斯蓝猫、苏格兰折耳猫之类的。判断标准有两个:颜值高、贵。一旦听人说起自己家养了一只折耳猫,生活费巨贵,巨难伺候,周围人就纷纷献出羡慕的眼神,嘴巴上一边说着你真是有爱心有闲钱有时间伺候一只猫,一边约着什么时候去你家撸猫。

甚至判断一个人有没有钱的标准都因养猫而转变。炫耀大金链子不如炫耀名包,炫耀名包不如炫耀名车,炫耀名车不如炫耀名表,炫耀名表不如炫耀身上有猫毛。费巨资养一只名贵的猫,大概和18世纪的西欧贵族包养一位情人一样吧?

之后,年轻人们又有了逆反心理,养起中华田园橘猫了。所谓大橘为重,就是对橘猫的调侃。这种猫极其常见,极其平凡,极其好养活,只要有吃的就能活下去,所以往往容易发胖,被调侃成大橘为重。自从橘猫成为网红后,年轻人越来越多地在社交网络里晒起橘猫来了。

后来又有了云养猫、云撸猫。没养猫的人在网络上养小猫宠物,或者频频看小猫图片、视频。因为猫和更多的人拥有共同话题,甚至产生了很多以猫为主的社区和主题。猫也被原来越多的作为品牌logo、动漫形象、生活周边产品。

养猫的原因就更为复杂了。猫成为一种生活中必备的元素,这可能也和日本萌系文化的传播有关系,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年轻人的审美,喜欢萌萌哒的猫,喜欢猫系生活,喜欢猫系女友,喜欢猫系周边。

不过,最近风头一转,年轻人们又开始了佛系生活。养女友不如养猫,养猫不如养狗,养狗不如养植物。最后佛系到底,懒洋洋地、轻松地、无欲无求地过生活。

只希望这些风头过了之后,猫们还能安然无恙。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宠物狗与卖萌婴》/江扬(中国)


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史中渐渐形成了饲养乃至驯化动物的能力,小到猫、狗、鸟、仓鼠,大到牛、马、羊、猪,都是被人类征服了的动物。而在主人衣食无忧之后,很多动物不再被食用,晋升为宠物。这其中,狗是最为特殊的一个,被誉为人类最亲近的朋友。这其实也意味着,狗是最难以离开人类独自生存的物种。生物进化理论一般认为,狗是为数不多的迟于人类出现的物种,它进化自野狼。在早期,野狼与人类都有各自集团捕食的生存模式。久而久之,狼与人发现可以分食捕获的猎物,人吃肉,狼吃剩下的皮与骨。渐渐地,狼习惯了吃人剩下的,无需辛苦捕食也可求得温饱。于是,它们的身体构造与脾气秉性逐渐发生了改变,头骨、牙齿、爪子都没那么具有攻击性,大脑则更加发达,学会识别人类的表情与指令。最终,狼变成了狗,我们也有了“狗仗人势”与“丧家之犬”这样的成语。

与狗的进化史相反,人类自身从婴儿阶段则经历了从宠物向自主的发育过程。处于幼年期的时候,小孩总是惹人疼爱。不仅皮肤白静,身体发出婴儿的体香,声调也特别招人喜欢,即便不是他们的父母都不忍心伤害他们。这一切都是处于襁褓期的人类自我保护的能力,与宠物的生存法则如出一辙。这个时期的他们无法拥有任何自我意识,只有放大自己的宠物卖萌那一面,唤醒强者的母性,以获得关照。而当他们渐渐羽翼丰满,走向自由之际,皮肤开始变得深色,体味变得浓烈,声调也变得粗犷。随之而来的是个人意识的觉醒,收回自主,放弃卖萌,拒绝他人的庇护,开始进入自己的成年期。

由是可见,作为宠物的狗与婴儿具有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失去了个人的自主权,将自己的攸关利益与他人挂钩,从而从他人处获得自身的需求满足。只不过,对于犬类来说,主动交出自由换取食物,是它们的终极选择;而对于婴儿来说,个人自由实乃被迫交出。一旦熬到了成人,大多对自己幼时的“卑躬屈膝”不堪回首。对于当下那些啃老的年轻人,如果让他们像婴儿期那样被迫事事对父母言听计从,他们恐怕也会断了继续做“巨婴”的念想;而有些早熟的少年郎,宁可早早离家打拼,也不愿继续寄父母篱下。然而,当他们进入了成人社会,却发现,将自己置于宠物之境的又何止于宠物狗与卖萌婴?社会中充斥着的阿谀奉承之辈、哗众取宠之徒,他们不都是附着于阶级关系上的宠物么?他们放弃了通过个人能力捕食猎物的生存模式,或献媚或卖宠来获得强者的垂青,挣得自己颐指气使、狐假虎威的“社会地位”,这与犬类有何差别?或许有人会反驳说,适者生存,以宠物的方式求生也未尝不是一种社会适应能力。更何况,宠物狗作为一个物种,在最强大的人类庇护下,吃香的喝辣的,可比它的堂兄弟们——仍然风餐露宿的野狼们,过得舒适多了。认清形势,皈依强者,才是正道。而越是野生,越是锋芒毕露的物种,在今天反而越有被种族灭绝的危险。这都是“江山代有宠物出”的缘由。只是,这些宠物们,失去了锋利的牙齿与求生的能力,只能永远舔服于地。一个宠物文化大行其道的世界,就成了一个蝇营狗苟的世界。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宠物》/耳东风(马来西亚)


人类太寂寞了,所以才有宠物。

人类之间太多勾心斗角,所以才寄情于宠物,因为宠物对主人的感情是非常直接的回馈,你爱我疼我养我,所以我也涌泉以报,就这么简单,不带任何尔虞我诈。

不管人类之间多么信誓旦旦,我们还是不能够保证背叛何时出现。眼前最热门的大选课题,我们看到斗了几十年的政敌可以拥抱在一起;被害得锒铛入狱的人可以为了“政治正义”而呼吁追随者支持始作俑者。这点,是宠物的脑袋里永远不会理解的事。想想看,你养的狗,听了你的吩咐去吠你的敌人,正等着你的奖赏时,你突然又改变主意了,训斥它不得乱吠乱咬,它傻了。人类的恩恩怨怨,怎么那么复杂?

但是,也有许多人,对人类失去信心了,所以对宠物的宠爱,转为无私付出,永不言悔。或许这是对的,因为宠物的世界里,没有对主人的背叛。别对我说有些人在宠物老了以后,对它们做出的种种无良事情;那些人心里其实没有宠物这词句,他们脑子装的是主子和奴隶,主子主宰奴隶(宠物)的生死荣辱,而奴隶的生命毫无价值,根本谈不上宠爱,何来“宠”物?绝对的权力,换来草菅人命,这一点,不止在宠物当中,在历来的国王和朝代也常见,死一个皇妃太监,小官平民,算得了什么?这种人,不配有宠物。

因为好人太少了,坏人太多了,人心太可怕,所以,许多善良的人,害怕被伤害,往往和他人保持距离。但是,和宠物一旦结缘,可以是无设限的。

我喜欢宠物,唯一不让自己再养宠物的原因是不想自己面对失去宠物的痛苦。失去它,不管是因为年老去世之故,还是不擅养而害死它之故,总而言之,就是让我伤心。再者,我对人类之间的交往还是蛮有信心,纵然常常受骗,还是相信人间有爱,美丽长存。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鸡皮三少之女,前鱼不泣之男》/李名冠(马来西亚)


福祸相倚,若审视一“宠”,既承恩宠,就意谓着有朝一日的“失宠”。得势莫忘形,机关勿算尽,聪明防误累啊!

汉武帝的宠妃李夫人病重时,汉武帝亲往探问,她却以卧被蒙头,以形貌毁坏为由,婉拒与武帝见面。夫人的姊妹都责怪她不让皇帝见一面。李夫人则回答:“我之所以不想见皇帝,其实是为了兄弟们的将来。我以容貌之好,所以受帝爱幸。从来以色貌侍人的人,色貌衰老而他人的爱幸就会废驰,爱幸废驰则恩宠皆绝。皇上之所以如此顾念着我,是由于我平生的容貌美好。今若见我形貌毁坏,貌不如前,必定厌恶并抛弃我,又怎肯再追思我以及照顾我的兄弟呢?”

是的,“夫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窦玄妻言),然而当一切激情与新鲜感消失殆尽之后,人们总会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纳兰性德〈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西汉初年的邹阳说道:“语曰‘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何则?知与不知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有些人相处到老却还是陌生的,而有些人偶然停车交谈一下就一见如故。其肯綮之处,就在“知”与“不知”,彼此能否敞开心怀,相互真诚平等的了解与交流。人啊!满腔的心绪与情感无处宣泄或寄寓,既期盼理解与爱,却极怕受伤害,茕茕独行,丧却自信,不自觉以冷漠保护自己,于是造就诸多的宅男宅女旷男怨女,甚至“齐天大剩”及“老和尚”。

现代社会饲养宠物之风颇盛,爱猫爱狗,或珍奇鸟兽。一方面来看,这可以寄寓感情,纾解心灵的空虚(毕竟小宠物比人还容易相处,听话多了)。然而另一方面,这也彰显人的异化与可悲,于人际交往方面不自信,不愿信,不知如何信,活在自己虚拟的思维与世界里,自怨自艾。汤显祖说,“书要埋头,那景致则抬头看”,“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牡丹亭〉),一张一弛之道,实堪思索。

人啊!要永远活在“青春期”,千万别年纪轻轻就说自己“老了”。古有姜子牙七十岁拜相,今有马哈迪九十三岁再领风骚(忽然想起相声段子〈老与少〉),再不,齐白石九十一岁还吵着要纳妾,这是多么的励志!

明末清初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变调第二》中说:“我能易以新词,透入世情三昧,虽观旧剧,如阅新篇,岂非作者功臣?使得为鸡皮三少之女,前鱼不泣之男,地下有灵,方颂德歌功之不暇,而忍以矫制责之哉?”“前鱼不弃之男”典出《战国策》卷二十五《魏策四》:魏王与宠臣龙阳君(魏王的男宠)同坐在一条船上钓鱼。龙阳君见魏王钓得大鱼而要抛弃小鱼,联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亦有可能像抛弃小鱼那样为魏王所遗弃,因而流泪。后以“泣前鱼”比喻因失宠和被遗弃而悲伤。“鸡皮三少之女”见于宋代姚宽《西溪丛语》卷下引宇文士及《粧台记序》:“春秋之初,有晋楚之谚曰:夏姬得道,鸡皮三少。”说的是夏姬深得保养之术,三度返老还少。

我们不要像龙阳君那样,受宠并不是好事。今日之宠或单纯寄情于“宠物”,那是消极、被动及不属己的。我们要像夏姬那样,永远“年轻”,永远成熟、睿智并自在的活在青春期!

虽说“流光容易把人抛”,然而一旦能够“透入世情三昧”,则“虽观旧剧,如阅新篇”!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宠物莫要随意养》/张雷(中国)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宠物。我妈妈就不喜欢宠物。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我家租住在中学附近的一幢平房里。有一天,有一只可爱的狗狗蹭到我家门口不走了,最开始我妈妈还以为狗饿了,就甩给它一些剩饭。狗吃完了,摇着尾巴晃来晃去就是不走,老妈把门砰然关上,过了好一阵子开开门,发现这只狗还是没走,眼巴巴地看着我妈,于是她明白了:这狗想要入住我家了。她沉默片刻,砰一下子又把门关上了。到了傍晚开开门,发现这只狗居然还!没!走!于是她二话没说,飞起一脚,狗“嗷”的一声像个皮球一样被踢出二丈外,待落到地上,这条狗飕飕飞奔远方,速度堪比受惊的蟑螂,恐怕它这辈子就算大难临头也再不会光临我家了。老妈长舒一口气:可算滚犊子了,这家子我连人都养不活还养你狗呢,你丫这辈子长点儿记性别梦想靠卖萌在我家白吃白住——以上转自母亲大人的回忆。细节无从可考,但从她从没养活过一盆花一根草甚至一只母鸡的经历可以基本确定其真实性。

以前不理解我妈妈的做法,但随着生活经验的积累,我越来理解、甚至认同她的观念了。我的一位大学老师很喜欢猫,但她对很多因为喜欢猫所以想养猫的学生这样提问:“你是否做好了对一个生命负责的所有准备?”喜欢一个宠物是很容易的,但承担起养育宠物的所有责任就不容易了。这和养孩子一个道理:你不能因为小孩可爱就随随便便做出要孩子的决定,生下她就要抚养他。宠物的抚养也是很不容易的啊。何况猫狗还不能像孩子一样心智逐年成长,所以你要给它终生喂食,始终看管它大小便,逢年过节无人在家还要将它随身携带,就算单独留它在家也要安装监视以便实时监控……做一个负责任的宠物抚养者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我坚决反对随便养宠物。如果哪天阿猫阿狗也跑到我家门口,现在我的反应也会和老妈一样:滚的越远越好,老子没心情养活你,甚至心情不好了还会把你给炖了吃。

更何况宠物是通人性的,个别甚至太通人性了,以致你有时会怀疑它是不是让人的灵魂附体了。当年读大学本科的时候,有个男生寝室养了条狗,在他们集体出去旅游那几天,把狗寄养在了我班一女生寝室。等男寝旅行归来,这几个女生在归还狗狗的时候,我们发现她们的眼神怪怪的,一问究竟,她们泛红了脸道出原因:原来这是一条超级色狗!每次女生进卫生间洗澡,洗到一半,就会发现卫生间门会缓缓张开一条缝,然后在门缝底下露出一个色眯眯的狗头,屡试不爽!这狗还会用一双呆萌的眼神把女生从头到脚打量个遍,好几次还发现它瞅了一遍之后,叹了口气,缩起头讪讪地走出去了——莫不成它对这个女生的身材不满?你看,随随便便养宠物还有可能养了一条披着狗皮的色狼。所以宠物莫要随意养,养前一定要三思!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养宠物之事》/驴子(马来西亚)


家里已经多年没有养宠物。

以前曾养过两只小乌龟,养在已不再使用的盥洗盆内。一只的色泽较亮,眼睛有神,嘴角往上扬,似乎常带笑,是一只活力十足的小乌龟。另一只的色泽较深,比较忧郁,行动较慢,常常一副受惊吓的模样,一见人影即把头缩进龟壳内。快乐的动物比较长命跟快乐的人比较长命的道理是一样的,忧郁的小乌龟活了几年就病死了。活泼的那只,从此就过得孤零零,自个儿在那只算是人类的两间小房的空间里生存着。那时候,主要是父亲来喂食它吃些新鲜的菜叶,它排出的是软绵绵的便便。我嫌它吃菜叶排出来的便便很臭,宁可喂它吃买回来的龟粒食粮。

那时候,我偶尔看见它在盆内爬呀爬,爪子抓得铁盆“刮刮”响,却怎么也爬不出那平滑的盆墙,觉得它挺可怜的,便会把它捉出来放在地面上,让它有更大的活动空间。我以为它会在一个空间Z字形或者S字形乱走,可是它却总是喜欢爬到一个角落,死心眼地钻着那个角落,似乎要从这个角钻出一个洞。几年过去了,它的嘴角还是往上扬,但我常怀疑它是不是真的快乐?它的体型还是那么小,比我的巴掌还小,我也不敢把它随处放生,担心一放它到外头,可能就会被猫叼走了。

养乌龟的盆上搭了两根木条,排放了好些如砖头般厚重的书。有一天,我匆匆忙忙来拿书,不小心把一本书弄倒,书本正正压到了小乌龟。我不以为意,以为乌龟的壳够坚硬,伤不了它。结果,当天晚上就发现,它已经一命呜呼了。我把一只长寿的动物弄死了,可说是罪大恶极,也不知上帝会不会惩罚我呢?小乌龟死了之后,家里就没有养过其他的动物。

前几年,砂拉越的友人新年要回乡,托我照顾她的两只仓鼠两个星期。难得可以过一过养宠物的滋味,我便义不容辞地答应了。按照友人的指示,定时为仓鼠喂粮。每天看它们在笼子里的转轮里跑呀跑,煞是有趣。我见不得把动物困在笼子,所以弄了一个四面围住的台面,然后把仓鼠抓出来,让它们在台面上跑。仓鼠可不像乌龟般笨笨的,它们行动快捷,好几次还爬到窗边,吓得我忙把它们捉住,赶紧放回笼子。否则它们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又怎好向友人交待呢?

这两只仓鼠的性格也是一动一静的。一个星期后,静仓鼠忽然没有食欲,喂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就死了。我打电话给友人报告此事,有感辜负了她的委托。友人反而安慰我说,她养那两只仓鼠已经好几年了,就人类的寿命来说,它们已经是老仓鼠了。动仓鼠交回给友人之后的几个月后,友人在脸书上公告,动仓鼠年老归天啦。

养龟养鼠都养死,我自认不是会养宠物的人。如今,我时不时还是会冒出要养宠物的念头。

有一次,我问老姐:“我养一只鸭子,好不好?”

老姐白了我一眼,回我:“想一想我们的小乌龟是怎样死的吧!还不是因为某某人。”

我这个背负着“弄死乌龟”罪名之人,确实不敢饲养宠物了。

摄影:Nick Wu(台湾)

《宠物与玩物——写在马来西亚第十四届全国大选前》/周嘉惠(马来西亚)


小时候家里养过鸡,当时市政府并不禁止住家养鸡,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养几只。那时候的人没有养宠物的概念,养鸡更不是为了好玩,最后目的都是要鸡为主人捐躯,化为蛋白质,以及一些其他的养分。在物资贫乏时代,鸡肉不是天天有得吃的高级食材,若不是逢年过节,就是家里有人中了万字、彩票。看着从小养大的鸡成了盘中餐,心里虽然有点难过,但也不想它白白牺牲,所以还是吃了。物以稀为贵吧?走地鸡,味道确实不错。

后来读到《三国演义》“挥泪斩马谡”的段落,感觉和小时候吃鸡肉的心情有点相似,理性和感性交杂在一块,很难形容。

以前邻居在客厅养了一条金龙鱼,晚上开灯后身上的鳞片会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有一天金龙鱼想不开跳出鱼缸自杀,死了。主人下班回家见到案发现场难免吓一跳,但很快就恢复镇定,赶紧趁新鲜蒸了吃,事后还告诉左邻右舍味道不过尔尔。我们旧时代的人没错是比较讲究“民以食为天”,但我们还清楚知道不浪费食物和心理变态的分野。邻居或许从头到尾没把金龙鱼当宠物,纯粹就当作是一个高级玩物,否则怎么吃得下去呢?吃宠物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禽兽行为,太变态了!后来邻居把家里养了多年的老狗用车载到远处抛弃,我才拍板断定这家人无情无义,正是不折不扣的变态。

后来的后来,家里有了两个小女儿,我没把她们当宠物养,反而是她们不时把我当成宠物玩。虽然明明已经会自己走路了,老二经常要讨抱,而老大则偶尔要看不过眼,于是突然大喊一声“抱两个!”,然后就像电影《侏罗纪公园》里的迅猛龙那般冲过来一跳把自己紧紧挂在我身上。身上挂着两个小孩,一定很像棵圣诞树吧?不过因为两个小朋友没有进一步显示想吃掉我的迹象,所以相当肯定她们不变态,只是把我当宠物看待,而不仅仅是一件不用装电池就会动的玩具。

被当玩物的感觉一定不会好,因为缺乏基本的尊重,就像邻居家的金龙鱼和老狗那样,下场也很悲惨。自1957年从英国殖民政府取得独立后,马来西亚政府一直就是这一家,从来没换过。在民智未开的时候大家也不以为意,可是执政党越来越不把老百姓当一回事,动辄叫你“滚回中国”、“滚回印度”,后来可能越来越多马来同胞也开始不听话,那就不知道该叫他们滚去哪里了?于是改为建议不满意政府的人大可移民,想滚去哪里就滚哪里去。在临近选举时,执政党的惯例就是施予一些小恩小惠,或是老百姓口中的面包屑、狗粮、饲料,过关后很快又故态萌发,可见并不把老百姓的感受真心诚意当一回事看待。个人感觉上,那就等于是被当成是玩物在耍了。

马来西亚号称民主国家,但投票制度让人不敢恭维,虽然如此,这却是我们目前仅有的选择。第十四届全国大选将在2018年5月9号的今天举行,在前首相敦马哈迪的领军下,希望联盟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变天希望。是否果真会如愿变天,9号深夜就会揭晓。如果成功变天,请不要得意忘形,千万不要举行任何胜利游行,那将是重蹈513的覆辙。乖乖在家待着,读书、看电视、大扫除,干什么都好,就是千万保持低调。如果变天不成功,那也不是世界末日,就静待温度更低的寒冬来临吧!

无论结局如何,请尽早出门投票。这是我们五年才出现一次可以把握的主动权,不要浪费了。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照片说明:木槿,马来西亚的国花。

《宠物与人道》/周丽雯(澳洲)


从小就有养宠物的习惯。刚来到澳洲,还是个留学生时,都是租房子住,很难有宠物,也没什么时间照顾宠物。工作后,又单身,几乎第一时间就领养了一只小狗,一年后又领养了一只,担心我上班了,小狗呆在家会无聊。在这里,要领养小狗不难,有好多组织、社团会帮助无家可归的动物,就连路上都极少看到流浪狗狗,也被这些团体暂时领养了。

我就这样一人两狗过了好几年。两年前,其中一只老了,走了,两个月前,另一只也走了。差点没把我哭死!养宠物就是这样,多数宠物都比我们短命,面对死亡成了没明文规定的“必经之路”。家长们也都会利用这机会引导孩子们如何面对死亡。我个人认为,与其到成年才来学习面对死亡,不如在小时候面对,好让孩子们培养多些面对难题的能力!

前几天,澳洲有个104岁的老教授,决定飞去瑞士自杀,因为澳洲法律还没允许协助自杀。这引起了一番风波,很多人在网上表示我们对宠物比对人还要人道。这里的兽医一般看到上了年纪的猫狗,在健康情况比较严重下,都不会建议动手术,而是建议人道地结束老猫狗的生命。104岁的老教授,没大病痛,就是活够了,但是澳洲没法自杀(他在去年几番自杀不遂),后来还得向大众筹款,到瑞士合法地结束他的生命。他和他的家人一一道别,然后飞去瑞士。这算是人道吗?看官,你说呢?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命里无猫莫强求》/李明逐(中国)


从小到大养过数次猫,但每只猫都不能陪伴很久。

儿童时期,不记得是小学一年级还是二年级,养过一只波斯猫,大概是波斯猫吧?猫毛很长,橘黄色和白色的样子,软乎乎、胖乎乎的,抱起来很有手感。当时我也不算大,还是小童模样,短手短脚,反而觉得猫很大很长,两只手抱起来,把我的上半身就挡严实了。不记得猫夏天的模样,只记得冬天时,它极喜欢钻被窝,我妈屡次把它提溜出去,但半夜它又悄悄钻进来。还极爱玩流苏类的东西,当时门上悬挂着流苏状的门帘,它来回跳上跳下去玩耍,永不厌烦。只记得它陪伴我一个冬天,之后就不知道了,好像是跑丢了。

之后中学大学没有养猫。第二次养猫是毕业后,室友从花鸟市场一百块买了一只猫,橘色和灰黑色的,只有一个月大小,也许还没有。怯生生的小眼神,在笼子里,谁都不搭理,蜷着小身子,越逗越缩紧。软萌的小猫,第一眼看到就喜爱得紧。抱在怀里不愿意撒手,谁都想来摸一把。一回家就藏在床底下,不出来。它大概花了两天时间才适应新环境,会主动去自己的新窝里睡觉。周末的午后,午睡时,它蜷在我身旁,一起入眠,柔软柔软的。我们极快地亲近了对方。但第二周时它开始吃得越来越少,越来越瘦,刚刚开始没察觉,察觉到后它就以极快的速度奄奄一息了,死的时候浑身渗水。很久后才知道小猫是不能洗澡的。也许是那两次洗澡害死了它,我不愿意多想。

第三次养猫是之后的一年,一个朋友捡到一只小猫,也是一个月大小。我一口承诺要收养它,因为它和之前我的那只猫很相似。但养了一个礼拜后,还是伤心收场。不想多谈。

我的确和猫没有缘分。以后大概也不会养了。

养狗大概还靠谱一些,虽然不是我养的。很小时候家里有一只大黄狗,从出生就到我家,被我妈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居然活到了十几岁,还胖乎乎的,中间生过多次小狗,我邻居家的狗都是它的后代。这只狗对我很亲,当时我都念大学了,半年回家一次,它仍然记得我,一见面就蹭过来。但它在高龄时被毒死了。很久了,我仍然怀念它。我希望它多次投胎后,能再次相遇,像《一只狗的使命》里一样。

就这样,我可能会再养一只狗,养到它老。但不养猫了,除非是无家可归的猫,因为跟着我也不见得好过。

摄影:Nick Wu(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