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童谣》/ 何 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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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童谣》/ 何 奚

女儿一学会唱歌就是一派重金属风格,没事经常声嘶力竭地卖力表演每一首歌。《客人来》仿佛兵临城下般凶险,《两只老虎》有如武松正与猛虎恶斗,曲曲都让听众在恍惚中陪着冲锋陷阵,血气偾张!

一般印象中的童谣可不是这么个模样的。然而,印象往往也并作不了准。

历代古书上常写,当童谣都在“唱衰”一个政权时,那就真是气数已尽,可以准备收拾包袱了。在中国古代,童谣常常是作为制造舆论的工具而存在的,而儿歌《两只老虎》也曾经跟近代政治关系密切,想不到吧?1911年满清政府被推翻后,民国政府并没有马上定下国歌,目前在台湾还能够听到的中华民国国歌是1930年才被定下的,在那之前还曾经有过几首临时国歌,譬如1926年那首与《两只老虎》同曲的“代国歌”《国民革命歌》。

《国民革命歌》的歌词如下:
打倒列强,打倒列强,
除军阀,除军阀;
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
齐奋斗,齐奋斗。
工农学兵,工农学兵,
大联合!大联合!
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帝国主义,
齐奋斗,齐奋斗。
打倒列强,打倒列强,
除军阀,除军阀;
国民革命成功,国民革命成功,
齐欢唱,齐欢唱。

有空的时候不妨用《两只老虎》的旋律来试唱《国民革命歌》,太有趣了!《国民革命歌》原本是黄埔军校的校歌,当年雄赳赳的军官跟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唱的竟然是同一首曲,真是历史开的玩笑啊!

还有一首至今大家仍然耳熟能详的童谣《摇摇摇,摇到外婆桥》,据说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我的外婆是浙江人,故乡是典型的江南小镇,有着小桥、流水、人家,成年后曾经匆匆去拜访过一次,但是留下深刻印象。后来又有机会去到周庄,那是明朝首富沈万三住过的地方,和几位朋友荡着小舟游周庄,想象着沈万三小时候可能也听过这首《摇摇摇,摇到外婆桥》,想象着外婆小时候是不是真的也曾经坐船到外婆的外婆家?想着想着的,历史和今天已经完全连成一线了……

(摄影:Clement)

《老黄瓜刷绿漆》/ 李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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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以“暖男”形容她那六岁而贴心的孩儿,这会儿,我想起“暖男”兴许可以对映“冷女”。然而,无论是暖男、冷女,抑或是童真,都不是一日练就的。

明代末年李贽的“童心说”,讲的是“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而“若夫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长大了,懂事了,逐渐失却童心,究其原因,李贽认为,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处理或应用“道理闻见”。他说:“然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耳,非若学者反以读书识义理而反障之也。”现代人,书读得越多,知识越来越多,十字街头葛藤露布,蒙蔽、理障或自我设限越来越厚。难怪许多高级知识份子在自我的象牙塔里,渐失人情,时时摆出一张“扑克脸”,唯彼独尊,自欺欺人。呵呵!读书读到失去人们初生而来的真挚情怀,那是我们教育的极度失败!

人的心灵包含着认知、意志和情感三大要素。当人们逐渐受蒙蔽于形而下的“分别心”、“对比性”、二元化或多元差别论证,在思维惯性总是偏向势不两立的氛围下,怨气自然越来越炽盛,业障更是越积越多,彰化越来越屌(对不起,不是台湾的彰化,是脏话)。

“同异之辨”,在两千多年前已有精湛的论述,可叹现代太多人不认识老祖宗的宝藏,盲目浸淫于所谓的西方“个人主义”(更确切地说是个人狭隘的“自由”主义或个人自利主义),眼里只有自己的一井之天。“宅男”、“宅女”遍布,离了婚,结了婚,还离婚(这是苏轼的“醒复醉”),乱放厥词,还说是社会亏待了他们。这些人,注定是怨天尤人,肯定是自堕深渊,可叹是“到头来,都为他人作嫁衣裳”。兴许,这该怪我们的教育,不懂得对治狭隘的个人主义,更要怨我们的新闻编辑及娱乐媒体,只为了金钱利益,强调收视率,仅仅只为报社、电视台、网站以及传媒集团的“主子”利益着想。

最可悲的,我们的教育主事者,还没几个人意识到现代所谓“自由”资讯科技发达所带来的可怕“洗脑”:执拗、谬误、误导、以丑为美、颠覆正能量、凸显小特例、否定大襟怀、预设政治立场、处处选边站,还有我一直颇受其扰的“香港70年代连续剧的惯性思维”——抢先责骂为快(仿佛先责骂者为理直)!

成年后说童心,别忽略了李贽的那一句话:“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耳,非若学者反以读书识义理而反障之也”,要不然,这书,还真白读了哦!

现代人不懂得醇酒的美味,其实,典型的好酒越醇越香,韵味越长。在好莱坞强调快节奏及个人自我主义的熏习下,大家逐渐淡忘了皱纹与低缓的韵味,拼命地“装嫩”——“老黄瓜刷绿漆”,还刷了好几层呢!哈哈!

(摄影:李嘉永)

《拖鞋大战》/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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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回家,急急忙忙的用完午餐,玩“劈纸牌”去也。我们玩的纸牌,比普通一张扑克牌的四份之一再稍微小一点。同样印上梅花、红心1到10,还有JQK三皇,只不过是配上超人、闪电骑士、小甜甜等卡通人物,一看就知道是给小朋友玩儿的。记得当时是卖五分一张(不要怀疑,真的是RM0.05一张);一张约现在的A4纸张大小,可以撕成52小张。

游戏是这样子玩的。首先找4、5、6位街坊邻居同学的小朋友,每人凑5张,共20 ~30张小纸牌,叠好然后放在一个用粉笔事先画好约4平方吋的小格子内。在格子的正前方约20英尺外,再画一道横线,小朋友必须在横线外,用力把拖鞋沿着地面抛向纸牌,谁把纸牌给“劈”倒,那一叠纸牌就属于他的。

只不过这间有些规矩:倒下的纸牌必须是掉在小格子外,倒在小格子内的纸牌是不能拿走的;抛鞋子时,脚不能踩到横线,如果脚踩到线,纸牌被“劈”中是不能算的。同学有专门负责用粉笔画线、看线的,因为是粉笔的关系,脚一踏到,马上看得出来。

只要有纸牌倒下,不管有没有完全被拿走,同学们都必须再凑5张,叠在没有被拿走的纸牌上。此时就是最刺激的bonus hour了!因为纸牌数量多了,面积又大了,比较容易被“劈”中,每个小朋友此时肾上腺的内分泌增多,大声喊“中!中!中!”,或“出!出!出!”此起彼落的,好不热闹。

同学中有位叫“八只脚”的,劈纸牌特别厉害,命中率相当高。“八只脚”嘛,我们两只脚哪里比得上呢?一班小朋友常常被劈的七零八落,凄凄惨惨戚戚。“八只脚”把赢来的纸牌再循环,卖给我们。商店卖5分一张,他卖5分两张,赚得铺满盆满。每次玩累我们吃酸梅冰棒,他吃真正的冰淇凌,巧克力口味、草莓口味;有时饿坏了,我们吃阳春面,他叫干捞云吞面,有叉烧有云台有汤。搞得大家咬牙切齿,发誓一定要报此胯下之辱。

那时的云吞面,5角钱一包。

有一段时间,我们开课专门研究并分享如何能有效把纸牌给劈下,以便能吃上冰淇凌、云吞面。同学们分享的方法有:抓着鞋头,从肩旁45°处徐徐往下抛出、或在横线后,站在纸牌左边,鞋子由内往外抛,抛时,鞋子不可高过腰部、又或者站在横线后,纸牌的正前方,抓着鞋跟,对着纸牌用70分的力度抛出等等,各种理论,不一而足。同时也偷偷参考“八只脚”如何抛鞋子,大家把心得写下,明天学校讨论。

一天放学,吃饱喝足赶去玩劈纸牌,匆忙间,穿错鞋子。那天我劈纸牌如有神助,命中率提高不少。小同学们目瞪口呆,终于有人可以和“八只脚”平起平坐,大家高兴得没差点把我抬起来。从此,纸牌再循环大户有两家,我是商业奇才,和“八只脚”两人组成卡特尔,再循环纸牌现在是一角钱3张,没有5分钱的卖了,从此过上好日子。

命中率提高,其实是因为不小心穿了老妈的拖鞋,鞋子大了,只要抛出去时不要偏离中心太远,命中率是会提高不少的。此事并没有开课和朋友街坊同学分享,自己暗暗高兴,毕竟云吞面是好好吃的。

直到有一天,一位叫“蚊子”的同学,突然间成绩突飞猛进,连下几场,看看他的拖鞋,他奶奶的,竟然是他爸的八号大拖鞋!我看他一眼,他眉毛扬扬,一边嘴角翘翘的回看我,心照不宣。不久后,发现小同学们都穿上鞋子特大号,当每个人起跑点都一样时,技术还是占上风,纸牌再循环大户最后还是回到“八只脚”手上。

呜呼哀哉,悔不当初呀!

(摄影:PL Tan)

《有一个还是儿童的弟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李 丽(寄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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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无比苦恼过我的弟弟,甚至一度很抗拒带他出门。我和他相差14岁,我考高中的时候他出生,我念大学的时候,他满地乱跑,招猫惹狗讨人烦。

最早让我苦恼的是,每次带他出门,他就开启不下地模式,牢牢抱住我的脖子,各种撒娇卖萌,整段路走完,胳膊都抱痛了!他可是二十几斤的大baby了!

后来苦恼的是,我成年了,看起来也是二十来岁的模样,真的,现在的女孩子很难分辨年龄的!看起来都是二十几岁的样子。然而,这就让我带他外出的时候很难为情。他当时四五岁,正是可爱时候,圆乎乎小脸招来一众姐姐阿姨们的喜爱,纷纷以为我是他的“辣妈”。真是太窘!

事实上,我真的是他的半个妈妈。从他婴儿时,我就帮妈妈养护他,陪伴他;大一点时,又参与教他读书写字,引导他向善,变成健全的孩子。我相信我是他生命中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不仅仅是姐姐,而是更进一步的亲近。

很多时候,弟弟让我沮丧的不得了。本来我是家里独女,长大到要念高中了,突然多出一个弟弟,心理上有些接受不了,当时还和爸妈表示我不喜欢弟弟(我不记得了,是爸妈后来告诉我的)。有了弟弟之后,在周末和假期里,他总爱和我待在一起,让我陪他看动漫,然后手舞足蹈、如数家珍地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和人物,真是让我不耐烦极了;他还尤其爱问问题,永远没完没了地问无厘头问题;还爱玩非常无聊的游戏,偏偏玩游戏时候还要拉上我。若我不陪他玩耍,他会大哭,哭起来惊天动地,真是讨厌极了!

在这种时候,我又无法拒绝他,这不仅是因为血缘关系,更多的是因为他是个孩子。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中最纯粹的时候,有着最纯粹的喜欢和拒绝,不会刻意为了利益竞争,不用平衡工作和生活,不会为了未来焦虑、彷徨、失眠,他们缺少曲折和玲珑的心肝,做事直截了当,当他们用大大的瞳仁冲着你看,一脸期待,你完全无法拒绝。

相反,作为儿童的他真的教会我更多。教他背诵诗词的时候,我体会更多,韵律和诗意一句一句地刻进心里;教他向善,也是在巩固我这个成年人的善根,不被恶意同化;每个冬天和春天,原野一望无际,我会带他放风筝,他也渐渐成为放风筝高手,这种成长不仅仅是他的收获,更是我的。我经历他的成长,也教会了自己成长,教会我在纷繁的人群中保持童真之心,不忘根本,做事直接了当,不留有多余的犹疑。我现在会时不时地抬头看天空,看看是否有风筝飞过,心里微妙的滋味难以言说,但总能让我突然充满希望,这种希望来自于作为儿童的弟弟,我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时刻,感觉我也是被陪伴着。

然而,他终究要长大,今年11岁了。昨天我给他通电话,想要送给他一个玩具,问他喜不喜欢,他立马问我,贵不贵?我感叹他懂事之余,又心酸,当一个孩子懂得赚钱不易时,他马上就走出儿童时代了。

(摄影:周嘉惠)

《免于恐惧的自由》/周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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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带点理论根据是没坏处的,所以多数现代华人家庭有机会大都不排斥去听一听各种育儿理论,但实践起来追根究底主要还是靠“恐吓”。恐吓的方法大致有几种:没收、遗弃(不带你去、丢你在路边)、骂(小心挨骂)、体罚(小心挨打)、胡说八道(警察会抓、鬼会抓、说谎牙齿会脱落、不好好读书长大去放牛等等)。这些恐吓指的是家长意识清醒时的手段,情绪失控时的激烈反应不包括在内。

很多时候恐吓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付诸行动,当然更不意味着一定就不会付诸行动。一般上追求的重点在于恐吓的效果,最终是否真会采取实际行动倒是不那么重要,不过光说不练则恐吓早晚会化成风声、雨声。小孩在受到这种种恐吓的当下,反应要不就是哇哇哭,要不只好乖乖就范,顺着大人的意思去做。少数选择继续抗争者会被认为不受教,没救了,实际上如果大人的脾气同样倔强,在软硬兼施、恩威并济之下,儿童最后还是要举白旗的。

我个人不赞成恐吓的做法。每每见到小孩子在受到这种恐吓的时候,眼睛露出的惊恐目光,总是会联想起罗大佑《亚西亚的孤儿》的一句歌词:“黑色的眼珠有白色的恐惧”(记得那位对着相机举手投降的叙利亚小孩吗?)。孩子何其无辜,有什么道理要他们遭受这样的恐惧,即便家长们的出发点是“为孩子好”?

1941年1月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说服美国人民参战,发表“四大自由”演说。这四大自由指的是: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如果成人世界视这四大自由为基本人权,儿童何以就没有免于恐惧的人权?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如果不恐吓,怎么管教孩子?孩子不听话,自己火气上来了,为了发泄情绪而打骂或者处罚孩子都不好,在那种情况下容易过度,引发意外。自己发火时最好选择离开现场,一切等情绪平伏后再说。只要不过度,适当处罚孩子胜于恐吓,但一定要清楚告诉孩子这一切是为什么?实实在在的处罚也算是教育的一种,而虚虚实实的恐吓只是强权下实施的白色恐怖,其实意义不大。我们希望孩子得到教训,而不仅仅是“乖乖听话”。荀子老早就看透了这一点:“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短暂的听话如果会为未来留祸胎,那是需要警惕的,别跟自己过不去。

必要的时候,我个人会选择使用孩子明白的语言把问题一条一条列出,原则把握好也就足够了,不求尽善尽美。自己不是圣人,为什么却以圣人标准要求孩子?可能是我运气好,至今没有出现需要出动体罚的时刻。孩子偶尔调皮,把问题说明白后,让她们打自己屁股;这种方法其实不错,打完后,一切都付笑谈中,不会造成童年阴影、心理扭曲等后遗症。同时,为了让孩子心服口服,老爸犯错也得罚,自罚三杯!

许孩子一个快乐童年,首先给予他们免于恐惧的自由。

(照片摘自网络)

《童真》/ 韦小波(寄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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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对童真、对所谓的赤子之心的迷恋。孔子说要让心吃素(“心斋”),要“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坐忘”。老子说要“涤除玄鉴”。禅宗里是“平常心”。李渔说,人“其长也,有道理从闻见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所以,回归童真才是为人之至善。你看看贾宝玉的经典评论:“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他又感叹:“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纵观《红楼梦》曹雪芹虽说对园中女子各有厚爱,但仍不难看出其对黛玉之“出世”的偏爱。中国文化传统中对于退避的、保持童真的“出世”心态有着特殊的偏爱。

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人对社会的认识会更单纯,只是他们仍希望在清醒意识到社会污浊自己至少仍能有一份洁身自好的心。这可能吗?看起来很奢侈。所谓的“赤子之心”,往往变成形容那些社会成功人士最高的褒奖词,于是也变成了他们的装Big神器。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说,当人们看到草地上奔跑的孩子而流泪,这就是Kitsch。Kitsch引起两种前后紧密相连的泪流。第一种眼泪说:看见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着,多好啊!第二种眼泪说: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Kitsch”不管被译成“媚俗”或是“媚雅”,都是一种“媚”,也就是一种刻意:童真啊,人们也曾拥有现在已然失去于是觉得它们弥足珍贵,连这一种珍惜也能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童真看起来真是可贵,至少那么多亲子真人秀节目几年之内的风生水起让我们看到童真是多么值钱。黄多多在《爸爸去哪儿2》因为“太懂事”“太成熟”而被诟病,可见国人对童真的贪恋程度。

童真固然可爱,但人毕竟要长大。童年时代是人走向社会人的起始阶段。当你看到幼儿园的幼儿因为抢一个玩具争得大打出手鬼哭狼嚎,你会觉得童真也并不全是美丽和天真。儿童时代只是人的心智发育还不健全、一个更接近动物本能的那个阶段。并不是儿童不想变“坏”(成人定义的人生存于社会中的那种复杂和坏),而是他们的智商和情商让他们的能力还不够。事实上,只要环境允许,儿童同样具有作恶的能力。2012年一部丹麦电影《狩猎》便是讲述了一个幼儿怎样一不小心误用了本性中的恶,再经由一个成人世界的发酵,最终毁了一个成年人一生的故事。所以我以为,对于幼儿,童真自然意味着珍贵的儿童时代,对于大人而言,不过是可以对着煽煽情,发发嗲罢了。

(摄影:PL Tan)

《儿童的特权》/ 江 扬(寄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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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大概多数人都会同意,儿童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受保护的人群。贫穷人家会把最好的食物留给幼童,富贵人家则会让子女接受最好的教育。在今天少子化的大趋势下,这个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对待儿童的问题上,也许这是人类唯一一个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自私、彰显人性光辉的时刻。年幼仿佛具有天然的特权与正义,一切最宝贵的资源总是等着他们。次优先的可能是母凭子贵的孕妇们。在他们之外,无论是残障人士、老年人、还是其他弱势群体都无法享有这样的社会集体性的关照。比如,对于未成年儿童的监护,法律规定了各种详细的规则。遗弃幼童是父母天大的罪责,而对老人不孝似乎并不触犯法律。

尽管“不肖子孙”在中国这个古老的社会从来都不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养儿防老”仍然是行之有效的种族延续策略。普遍的观点是中国人没有真正的宗教,勉强有的话就是儒教,其中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尊老爱幼。如果说孝道是具有千年历史文明对于维护老人们既得利益的狡黠手段的话,那么宗教式地把这种哲学传递给下一代则是这种模式的延续。儿童们的特权或许也来自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辩证式冀望,一代又一代祖先们希望将尊老与爱幼永久地绑定。

然而,一个本质的伦理问题是,年幼必然更高贵么?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饥荒时食物不够的话,是否一定要让儿童有更多存活下去的机会?从功利主义角度来说,儿童并不是即战力,无法马上为社群带来亟需的劳动力。留给儿童的粮食并不比留给一个青壮年更能发挥作用。相反,为了照顾儿童特别是年幼的婴儿,一个社群需要调配更多的资源来照顾他们,这往往比供给青壮年更消耗资源,也更不值得。从伦理角度说,对于在社会中从未有任何贡献的幼童,为何值得比那些早已为社会贡献终身的老年人们获得更高的优先级?从“人人平等”这个政治正确的大前提来看,将儿童置于最上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事实上,儿童从不比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更高贵,但我们仍然愿意给予他们特权,因为他们更纯洁,更能满足人类对于善的期待。即便有科学研究表明,儿童善于对溺爱他们的家长撒娇,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但这样幼稚的伎俩对于成人们来说不过是儿戏,且正是可以彰显家长作用的契机。对于家长们来说,他们既从儿童身上看到曾经纯真的自己,又获得了某种重塑生命的希望。儿童的成长代表了一切的可能性,映衬了成人对于改造这个世界残存的能力。对于已经对这个世界无能为力的人们来说,儿童是他们仅存的可以对于这个世界施加影响力的方式,保存了他们之于个人人生之外的憧憬。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的特权实际上是留给梦想的特权。

(摄影:PL Tan)

《孩子的世界》/严晓蓉(寄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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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出校门还特别年轻的时候,对孩子其实没有太多的爱心,也缺乏最基本的耐心,觉得有孩子是一件最麻烦而琐碎的事情,所以那时生活中如果碰到亲戚或朋友的小孩子,除了礼节性的敷衍外,通常会绕开走。还记得当时曾有一个工作狂同事,工作风格雷厉风行,为人严肃,待人也较严苛,但自生完孩子后,脸上经常带着笑容,整个人柔软了很多,与同事的相处也比之前融洽。我曾好奇问她有孩子的感觉,她笑盈盈地回答说当然很开心啊。当时的我真是完全无法理解:带一个婴儿长大,整日奶粉奶瓶尿布,那是多么令人沮丧的事啊!还“当然很开心”?

时光荏苒。当自己的人生也行进到这个阶段,有个小婴儿完全进入到现实生活里的时候,才真正了解新生命带来的喜悦会远远多过忙乱带来的烦恼。更重要的是,透过她,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人是多么容易遗忘啊!柔软而幼弱的婴儿,身上散发着暖暖的奶香,那笑容多么迷人,并似乎具有融化一切的力量。当你伸手抱她的时候,那种被完全信赖和依恋的感觉,就好象让你拥有了全世界。而后,她慢慢地长大,开始用明净的眼睛去好奇打量这个世界,在这双眼睛里出现了一个被忽略了的世界:那草丛中乍现的蹦跳蚱蜢,那在阳光暖风中摇曳的蒲公英,涓涓溪水中翩跹的野鱼,一片秋天的黄叶,一根狗尾巴草,一只折叠的纸船……,很多毫不起眼的东西都可以让她开心得无以复加。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对于成人来说,是再一次的还原和过滤,因经年远离而荒芜的童年记忆重新鲜活地复现于眼前,并被要求着再成长一次。孩子多么纯真!当日益固化而僵硬的成人思维与孩子充满发散性的思维碰撞时,很多时候,那种撞击就如飘散的花火般令人惊奇。在孩子的世界里,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分明界限,它们如星辰般并列地存在,并构成一个属于他们的梦幻空间,而诗,想来是最能靠近这个空间的东西。

近来钟爱的日本诗人金子美玲的诗,飘逸清灵的文字勾画出这个梦幻空间的点滴,看她的《露珠》:

对谁都不要说,好吗?
清晨庭院的角落里,
花儿悄悄掉眼泪的事。

万一这件事说出去
传到蜜蜂的耳朵里,
它会像做了亏心事一样,
飞回去还蜂蜜的。

如露珠般纯净和温暖的孩子世界,让现实和坚硬的成人世界多了些许柔软的过渡空间,也给生活绘就了最温暖的底色。靠近孩子的世界吧!以平等的态度,少一些界藩,少一些粗暴,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柔软,更多一些美好!

(摄影:李嘉永)

《孩子的眼睛》/ 张 雷(寄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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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无聊的时候,也翻阅过几本相面的书。在面相上,说一个人有孩子气,主要是从两个地方观看:鼻和眼。有孩子气的鼻子很好辨别,大抵是鼻梁比较塌,鼻尖向上翘,“卡哇伊”些的叫法称为“baby鼻”;但“baby眼”则不那么好描述了,只能靠多观察孩子的眼神来感受。如果一个人有一双清澈透明、仿佛闪耀着无数问号的眼睛,那很有可能归入孩子气的眼。

孩子的眼睛是最纯洁的眼睛。他从一团混沌中走入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彻底新鲜的,那双眼睛有的只是任性和好奇,而无任何欲望的念头。无怪乎现在网络上对“萌”这个词语的图解经常是一双忽闪忽闪的孩子眼了。他看着你,并不想占有什么,也对你没有任何价值好恶的判断,只是那样无辜地看着你,直到把你的心看酥软、看化了。孩子还没长大,还没有经受什么坎坷,还不知道前方的生命中有数不清的失败、背叛、挫折和失落在等着他,在孩子的眼睛里,你看不到任何世事沧桑的冷漠和无聊,看不到任何处心积虑的欲望执念,看不到任何对无望现实的失落和伤感,哪怕是眼中流出的泪,也大抵是直接的肉体疼痛所致,而不是什么复杂感情活动的痛苦,更不会是用眼泪来“骗取”同情和利益。无怪乎孩子眼是治愈系的杀伤力器之一了。

然而,纯真并不等于善良。没有经受生活的“污染”,也就不知判断善恶。托尔斯泰看到田间的小孩子们以折磨昆虫为乐,不由感叹道孩子纯真则已,善良实在未必。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把孩童的这种纯真视作人的前成熟期,此时的孩子丝毫不知“群己权界”,没有“我”和“非我”的区分,把宇宙一切都视作自己的,自然也就不会为他人着想。所以孩子的眼睛在望着花朵望着玩具望着你时是纯真无辜的,在毁坏器物虐待昆虫甚至杀生的时候,同样是“纯真无辜”的。

再往深了想想,成年人的“孩子眼”则有些可怕的味道了。没有经受生活历练的孩子,作孽是可以原谅的;而已经经受了生活历练的成年人,如果以一种超乎寻常的执念排斥理性社会的善恶规则,固执地全身心回归孩童世界,不啻为埋下一颗可能毁人毁己的种子。孩子是没有多大的作恶能力的,他那无辜的任性,最大破坏力顶多是虐杀小动物或把家里搞得一团糟而已;成年人则拥有强大的、理性的作恶能力,一旦不受社会规则地任性起来,搞死成千上万的生命也不为奇——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多少杀气腾腾的“仁人志士”都是一身纯粹的孩子气。他们有一个坚固的精神世界,自己可以躲在里面,躲开现实社会的复杂的判断体系。他们在里面可以恣意妄为。然而这精神世界在现实中终究是脆弱的,一旦被现实击碎(现实反倒是无辜的,不小心中便可将之粉碎得一干二净),他们的崩溃内心和哇哇大哭的小孩毫无二致,于是耍起性子来,后果可能惨烈地不堪设想。

想想南美丛林中死不瞑目的切格瓦拉,想想血泊中刚砍死妻子的诗人顾城,想想很多被当做人肉炸弹的年轻的极端分子,他们是不是都有一双清澈透明却又无比执着的孩子眼呢?

(摄影:Clement)

关于切格瓦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87%C2%B7%E6%A0%BC%E7%93%A6%E6%8B%89#.E6.89.B9.E8.AF.84

关于顾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1%BE%E5%9F%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