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照与造假》/甘思明(马来西亚)


摄影艺术界最近发生了“造假”事件。

话说有位非常有名的澳洲摄影家Peter Lik(现定居美国),最近的创作Moonlit Dreams被专家们“起底”了:指出他的大作并非现场所拍的作品(on location),而是一张经过电脑处理的数码合成品(composite photo)。电脑加工有什么问题?电脑加工本来并不是什么新闻,现在许多照片也有电脑处理过,俗称PS(photoshopped)。问题在于Peter Lik本人向来强调他周游列国,费尽心机去捕捉那决定性的一刻(decisive moment)。这一揭发让人怀疑他其他大作是否也是“移花接木”的合成品?

另一方面,以Peter Lik的摄影造诣,造假过程却犯下一些就连普通人都能看到的低级技术错误,也未免令人大掉眼镜(在Moonlit Dreams中,他竟然把云层放到月亮后面去了)。可能的解释是Peter Lik太低估了他人的观察力,又或太高估了自己的造假功夫,另一可能就是每次造假似乎都顺利过关,所以越造越假。

对Peter Lik来说,这次被人揭发造假对他本人影响可大了。第一,他的摄影作品从今以后价值会一落千丈。不是吓唬大家,他最高价的一幅题名为The Phantom的照片据说以美金六百五十万出售给一位私人收藏家(现在有人怀疑那也是假的,因为这种私人买卖,无证无据,是真是假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再者,他还可能面对“退货”的问题。在法律上,如果一方被误导(misrepresentation)而进入合约,被误导的一方有权取消合约,退出合同。意即收藏家可以归还照片,要求退款。那Peter Lik可头痛了,据说他一共卖出了超过半亿美元的照片!只要其中一成买家退货就已经要命了。最后,税收局也可能对他展开调查,追讨税金。可以这样说:假卖是死,真卖也同样是死。

看来,同样一件事,当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反应与效果。比方说如果你我PS一张电脑合成照放到面子书上大概没什么问题(得罪他人如造成诽谤则另当别论),但是一旦你打着“写实艺术照”的旗帜卖个一百几十万那却是另一回事。所以,同样的事,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做,或者做后可以安然脱身的。

一般人吹吹水、车车大炮没啥问题,然而当他的身份是“某某专家”,他的一举一动就得小心。在别人身上不是问题的问题,在自己的身上就可能是个“大问题”。现在Peter Lik的造假门事件已告一段落,当事人也已经公告天下他的杰作是电脑合成品,但是这件事对他的事业已经造成伤害。在某种程度上对摄影艺术在争取被承认为正统艺术(art)而不是科学(science)的道路上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注:附图摘自网络,左边为Moonlit Dreams,右边为Peter Lik的另一张杰作。专家指出Peter Lik在不同的时间、空间捕捉到同一个月亮,太神奇了!

《神打》/甘思明(马来西亚)


记得好多年前有一个很相信“法力”的客户,他打一宗近百万的官司,求教于他的师父(茅山术之类),师父说:“放心去打吧!没问题。”后来官司输了,问题出自他的主要证人太自负,说没有必要去律师楼和律师讨论上庭事宜,结果在庭上该说的没说,而不该说的却说了。这就是相信“法力”、“神力”的下场。

又想起小时候,也曾相信“神打”之类的“神功”,十二、三岁时曾向我家的房客(当时父母亲把其中一间房间租给这一位大兵,他是黄老仙师的信徒)学了一些“神打”。幸好当时的我并没像八国联军时的那班义和团那么傻,真的以为自己有神灵护身,刀枪不入,不然也许没有机会活到今天。

后来看到李小龙,才恍然大悟,“神功”和“武功”是两回事。之后进入了“功夫”世界,先学少林拳,再学跆拳道,后来由刚转柔,投在太极门下。

近年来发现武侠小说里的“神功”好像又出现了,而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徐晓冬“打假”事件,更成为了中国当今武林中一大盛事。话说中国近来来冒出许多“武术奇人”,他们上电视、做节目、接受采访,并表演种种“神功”,如“铁布衫”、“金钟罩”、“吊死功”……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凌空劲”、“隔空打人”、“隔空推人”,叫人叹为观止。看着节目上大师们惊人的表演,武术中的“神功”似乎变成了事实。

还得再解释一下,刚才所说的“神打”到底是什么回事?“凌空劲”、“隔空打人”、“隔空推人”指的就是在完全没有接触下,把另一人打倒或推到,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事。可怜的是这些大师们,有的固然有自知之明,只会和自己徒弟们表演他们的“神功”,如经悟太极的闫芳大师;也有一些还慢慢地真的以为自己拥有“神功”,例如其中一位Kiai Master(他所学的是类似日本的合气道)居然笨到去挑战MMA(Mixed Martial Art)拳手,下场当然是被MMA拳手打到头破血流!而另一位太极大师魏雷在二十秒内被一位自由搏击手KO,什么太极神功不攻自破!

写这一篇文章,心情是沉重的。身为一个武术爱好者和习武者,我对中华武术,尤其是太极,有着深厚的感情,奈何近年越来越多的神棍骗子,令武术(特别是太极)沦为笑柄。如果再不检讨并清理门户,最终将自取其辱,成为武术界一大笑话。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变、变、变》/甘思明(马来西亚)


“变”这个字,爱它的人很多,然而恨它的人也不少。

“变”渗透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个层面,也成了热门的生存方式,如“变则通”、“随机应变”等耳熟能详的“金句”。当生命“多变”已成为事实,怎么办?

现在什么都讲“E”:E-mail、E-Filing、E-Banking。甚至连我这古老的律师行业在陈词时也得做E-submission!

再看其他行业,从传统胶片摄影转变成数码摄影,淘汰了一代的专业摄影家。现在人人都是“摄影家”。电脑技术成了魔术棒,天马行空,几乎无所不能。技术(technicality)的确是提升了许多许多,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可是内涵(substance)方面是否同样的提升了很多我个人却有所保留。有些“大作”甚至可以用“不知所谓”来形容。具体一点的说,一只在空中的飞鸟照片可能有两颗太阳同时照着吗(太阳同时照着鸟的侧面和背面,一种自然界中不可能出现的现象)?这种照片只有技巧,没有逻辑。

印刷这门行业,从传统(排版、打字、分色)演变到数码印刷,也淘汰了一代印刷与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如分色(colour separation)公司就被逼关门大吉。

当然,也有行业在“变”中获益,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GST(消费税)来了,会计樓几乎都发了一个不小的“乱世财”,顺应推出的各种软件大卖,大家赚个盆满钵满,不亦乐乎!然而商家们却是苦不堪言,花了几万令吉买了会计系统,还得随时面对相关部门的“拜访”,还可能请你回去“喝茶”谈GST事宜。

还有其他的“变”吗?还有还有。从前的孩子玩石子,到山溪抓小鱼;现在的孩子玩电脑,到网上打外星人。至于现在的小孩是否比从前的小孩更快乐?我不知道,但有所保留。

从前没有电脑字典,书包里装的是一本厚厚的字典(其实念华校的学生不止一本,而是两三本:中文字典、英文字典和马来文字典)。现在可轻松多了,一本如手机般大小的电脑字典就搞定。可是现在学生们的语文能力是否比上一代强却值得商榷。

有人提出“人心不变”。我想如果从人性方面来探讨,中国人似乎分为两极,即“性本善”与“性本恶”。而“三岁定八十”论好像又否定了上述两极论。“性善”、“性恶”论是个大题目,还是谈谈别的吧。

在现实中,凡事都在变,人在变,事也在变。问题是:“变成怎样了?”

我们的思想在变、生活在变、体型在变、年龄在变,爱情也在变,由少年的热恋变成老年的相伴,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到“习惯了对方的存在”。爱情变成亲情,这是热恋中男女难以想象的一回事。沈从文先生这种能在七十岁还给老伴写情书的人实在太少了。同样的,一个七十岁的老婆还能给予老公崇拜眼神的也不多。一些改变令人感觉无奈,可却又是事实。

“变”是好事或坏事,有时取决于客观事实,有时取决于主观眼光。譬如生老病死谁也逃不了,我们可以用种种方式去诠释生与死:原罪、解脱、轮回等等。而我个人觉得庄子提出了一个令人舒服的说法。在《庄子•至乐》中,庄子的妻子死了,而他却鼓盆而歌。其好友看不过眼,责问他在干啥?庄子说生命的变化有如春夏秋冬,乃大自然的规律,无需悲伤她生命的终结。当然庄子所提出的生命终结时回归自然的说法不一定符合每个人的意愿与胃口,可我认为他在生死问题上提供了一个乐观的视角。在一个人面对生命中最大的转变(由生到死)时,化解他对死亡的恐惧与感伤。

说到底,一个人死后会变成什么谁能说得准?

摄影:甘思明(马来西亚)

《经典的不足》/甘思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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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英文为Classic,具有多层意思,包括“第一流的”、“最优秀的”、“典范的”等等。总的来说,“经典”是个褒义词。几乎每个领域都有其经典之作,如:《论语》是儒家的经典;《庄子》是道家的经典;《金刚经》是佛教的经典;莎士比亚是西方戏剧的经典作者。喜欢这些经典的人,对它都不免抱着一种情怀,不愿意看到它被贬、受到批评。

个人认为,经典固然优秀,但当我们阅读经典之作时也不能照单全收,因为有时候经典也会出现瑕疵。我将从自己所看过的经典,《论语》、《庄子》、莎士比亚、《圣经》里举出一些例子和大家分享。

《论语》是儒家经典,相信没有没有人会提出反对,许许多多的金句,大家都耳熟能详。可是,孔子也有说溜了口的时候,他的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几乎为他扣实了“大男人主义”、“性别歧视”的罪名。北京师范大学的于丹教授千方百计试图为孔子“脱罪”,她称《论语》中的“小人”指的是小孩。这种说法如果成立,那就不能说孔子是歧视女性的大男人,把小人和女人扯在一块。但是她的解说在我看来难以立足。孔子并非张三李四,难道说他看不出“小人”和“小孩”的分别?其实,只要我们接受孔子也得吃饭、上厕所,也可能会和老婆怄气,就好办事了;那很可能是一句当时对学生发牢骚的气话而已,用不着那么费劲地为孔子辩护,有时候事情反会越描越黑。

说到狡辩,我又想到了《庄子》。记得当时庄子和惠施辩论鱼之乐(《庄子•秋水》),当时他们倆郊游于濠梁之上,庄子一时兴起说:“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不料惠施却回他一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不甘示弱,反驳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施不肯罢休,道:“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惠施最后的回答合乎逻辑,惠施不是庄子,的确不知道庄子是否知道鱼是快乐的,然而庄子也不是鱼,他也不会知道鱼是否快乐。其实,惠施的答案理应结束了这场辩论,可庄子呀,不认输,还狡辩道:“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意思是,当你问我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就等于认同我是知道鱼是快乐的,你只是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而已!坦白说,我也真佩服庄子的辩才,只是这或多或少也反映出庄子那好胜的心态,与一般人并没什么分别。

更为离谱的是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故事讲述一位善良的年青商人,为了资助友人,不惜向犹太高利贷借钱。犹太高利贷痛恨这名年青商人,于是草拟了一份合约:“贷款不收利息,但如果贷款到期而借贷人无法摊还,他就得赔一磅肉,并由犹太高利贷选择,从他身上任何部位割下来都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年青商人无法依期摊还贷款,于是被告上法庭。

此剧内容相当精彩,其细节值得大家一读。在此由于篇幅有限,只能大概地说内容,由一位美丽而又充满智慧的女生假扮为辩护律师为年青商人打赢了这场官司。大意是说她在法庭里巧妙地陈词说:“是的,合约一旦签下,就不能更改,必须加以执行。可是合约中只说你可以割下一磅肉,却没有允许你拿他的一滴血。如果他在被割肉的过程中流了一滴血,你的土地和货物都须依法充公。而且,合约里说明一磅肉,因此割多了或少了,你都得接受威尼斯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死刑。”这当然是不可能,到最后那犹太高利贷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故事圆满结束。

问题是这个故事根本在法律上是不可成立的一回事,一份要取人性命的合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类合约本身就是非法合约,法庭根本不可能允许它生效,更不可能在法庭内执行合约内的权利。大概莎翁是创作能力有余,而法律知识不足,所以才会写出一部违反法理的作品。

《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一般上信徒都相信内容全都是真的,而《圣经》里描述了上帝为人类策划的大计。整体上,《圣经》要人相信凡事的发生都是出自神的策划,没有偶然。就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某教会的长老谈及这方面的问题,我问他说:“基督教相信凡事都发生在神所谓‘奇妙’的计划里,那一个人是否最终会‘得救’(基督教专用语,接受耶稣为救主之意),也是神的计划中的一环?”他听后脸色一沉,给了我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你所提出来的是一个大问题!”《圣经》,有点像一篇大论文,每个章节分开读,也许没问题,但是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问题是存在的。

我想,经典著作都有其一定的价值,只是别忘了它们都是人类的杰作,当然免不了有瑕疵。而读者们其实是有责任在阅读经典的同时作出分析和批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自己受益,而不是一味盲目地追捧、崇拜。

(图片说明:1600年版《威尼斯商人》封面,摘自维基百科)

《恐惧感是好事或坏事?》/甘思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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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我没有恐惧感,那一定是在骗你。生命里能令我们感到害怕的东西很多,然而,我认为恐惧感未必一定是件坏事。有些人说无知的人容易产生恐惧感,我倒觉得很多时候无知反而造成了“无恐惧感”。就说我那奉教的哥哥,和他谈大马局势,他会老神定定地告诉你说绝对没问题,因为在大马“早上起床房子并没被烧掉”。换言之,只要房子没被人放火,就已经是“安居乐业”。这种对时势的无知,毫无危机感的心态,当然就不会觉得恐惧。而我的恐惧是:马来西亚到底会有多少拥有这种思维的人?

我岳父去中国探亲,看到乡里们把肥猪肉大口大口往嘴里送,遂问他们:“你们吃这么多肥猪肉,难道不怕胆固醇过高吗?”答曰:“顺顺(潮州话,大概是少担心之意),什么是胆固醇过高?看!我们还不是挺壮的?”就是因为无知,所以不懂得害怕。

还有,前些年当人们谈“爱滋”色变时,我却在报章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大马男人很敢死,北上泰国买春不戴套。”如果报道属实,那么这种对死无惧的心态不但害己,也害人(例如把病毒传给妻子、女友)。

至于我本身,对许多东西都有恐惧感。我对老来身体多病,不能自理,连上厕所都得靠人而感到恐惧,因此十多年前就开始打太极,也在近来开始注意饮食习惯。身体想要耐用,就得保养,别无选择。

我也对老来寂寞有恐惧感,所以也在培养着可以伴我安度晚年的兴趣,如阅读、绘画、书法、摄影……。还有,我也害怕年迈时身无分文,自己到时没饭吃,还得拖累老伴,因此也不忘做点财务规划,未雨绸缪。就是因为害怕,才做了这么多事情。

我想,拥有适度的恐惧感,等于拥有相等的危机意识,并非坏事。反而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最可怕。IS恐怖分子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对杀人、被杀都不感恐惧,这类人可谓无药可救。

害怕事情的后果往往会令人“三思而后行”。看来,其实没恐惧感的人未必是强者。反之,心存恐惧感的人也不一定是弱者。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我家四千金》/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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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点模糊的回忆中,我的童年并不大快乐。自己的童年已矣,尽可能给自己孩子一个快乐童年。我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抱着相对轻松(relax)的态度,四个孩子都不是年年考第一的那种学生,甚至不是前三名,然而在学业“排名”上虽没名列前茅,但是相对而言,我相信她们在学习上是比较轻松快乐的。
在我的记忆中,我应该没有因她们的考试分数与排名责骂过她们。为了减少孩子的压力,我也做了一些也许其他父母认为是不可思议的“傻事”,譬如把老二从精英班申请调到普通班,终止老二的数学补习。
故事是这样的:老二因为成绩优越,在五年级时被编到第一班,也就是当时所谓的“精英班”。因此也为她安排了数学补习,可是补习老师可真的很认真,每次补习后都会给她一大堆习题回家做,下次补习时就得交,做错了还会挨骂。显然这对老二造成心理压力,补习不久后开始受不了,每次她会在去补习班前失控,如哭泣、手抖。最后惟有痛下决心,停止了她的数学补习,当然数学科成绩也跟着退步;对我来说此乃意料中事,早有心理准备。我难道不想她有标青的成绩吗?不是的,只是我更想她念书念得开心一些。这种“放纵”的态度,相信很多人不会认同,我老二那位补习老师就因为老二对她说“我爸爸说不介意我没考第一名”,而对她说:“你爸爸不介意,但是我介意!”(这里想说我明白老师的苦心,只是理念不同而已)。
家中四个孩子在学校都是活跃分子,打球、歌唱、扯铃、舞蹈都有她们的份。而我对她们的“要求”是:学业跟得上,不留级(她们都念独中,有留级“风险”),最好是能排在前面的三分之一,如此而已。
也许如果我选择当“虎爸”,孩子们的学业成绩会更好一点。但我不后悔,我不想她们以快乐换取成绩。我认为成绩固然重要(大概天下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有好成绩),孩子快乐成长更重要。再说,好的学业成绩也只能提供一个比较好的起跑点而已,它并不能保证日后的成就。
我的这种“哲学”,so far so good。上个月,家中老大以半奖学金到英国去完成法律学士课程最后一年,老二拿了统考成绩(和老大成绩差不多),打算先工作一阵子,老三昨天考完初中统考,老幺明年进初一。希望她们都享受她们的童年、享受学习。

(摄影:PL Tan)

《礼貌背后》/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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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礼貌是一种美德,相信大概没有人会反对,或胆敢反对,包括我自己。可是如果礼貌的背后怀着不良动机的时候,礼貌的价值还存在吗?又或者“please”、“thank you”等谢词都沦为空洞的口头禅时,礼貌的意义又在哪里?

在好友群中,我们不必为每件事千谢万谢,有时候轻轻地拍一下背,或一个感谢的眼神、一个微微的点头,就已足够,不必多言。反而,有时礼貌的对话只是一种技巧与手段,比方说在法庭内,法官、律师们都是很礼貌的一群。律师们称法官为“Your Honour”、“My Lord”、“My Lady”,而律师们互相以“my learned friend”(我知识渊博的朋友)称呼。但是在开庭审讯、陈词时却互相攻击、嘲讽对方看不到简单的法律重点,论点无力、空洞,错误诠释法律等等。他们会转个大弯说对方笨,就算不指对方笨,也绝对不以为对方是“learned friend”。律师们在反对法官的观点时,他们会说“with respect, I cannot agree with your lordship…”,当一名律师越是反对,那“respect”就越大,成为“with greatest respect”。在充满客气和“礼貌”的对话中,你可以感觉到危机四伏、杀气腾腾,唯有那些初入行的新仔,才会以表面价值(face value)去诠释法院里的“礼貌”。

许多人都认为日本人很有礼貌。笔者有一个日本亲戚,也受过高等教育(毕业于美国某大学经济系),待人向来很有礼貌,可是一提到二次大战,日本曾经侵略中国、南京大屠杀等历史事件,她却死不肯承认这个历史事实。她在西方接受教育,当然知道历史真相,可是却执意否定历史,既然否定历史,当然就不会对过去的罪行忏悔,更不用谈“sorry”了。应道歉而不道歉,再多的礼貌也是枉然!

前几天到兽医所为家中狗儿买药,遇到一对夫妇,妻子是马来西亚华人,而丈夫是德国人;妻子谈吐相当礼貌,但当谈到丈夫时,她却不屑地改用广东话对我说:“他呀,除了会赚钱拿回来,什么都不会做!”我淡然告诉她:“他不是做了男人最重要的任务吗?”(西方有句话说男人是一个家庭中的bread winner,意即男人的主要任务是养活一家人)那一刻,我突然间有一种无名的伤感,当做妻子的连对自己丈夫最基本的appreciation(感激、赏识)都不存在时,那所有“相敬如宾”的礼貌都不可能是真的。

我并不否定礼貌的价值,只是想说:礼貌可能价值连城,也可能一文不值!

(摄影:Clement)

《环保就在生活中》/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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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是一个当今热门的话题:臭氧层破洞、温室效应、空气污染、海平线上升等等。尤其是知识分子,对环保议题一般上更加认同。

如果《有此一说》老总到吉隆坡高庭走访到法庭“办公”的律师们对环保的看法,肯定绝大部分律师都会表示支持。但是如果你再到法庭的附属食堂去,却又会看到许多人(几乎都是男性),包括律师们,在那里吞云吐雾;不是明明说了在食堂不准吸烟的吗?那些烟民是不是看不懂禁烟告示牌?

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环保”讲是容易,很多人在现实生活里的表现却是自打嘴巴。

我有个朋友也喜欢谈环保,可是他家里的温度比云顶高原还要低,整间屋子(包括厨房)的温度都在摄氏二十度以下。还听说他家的空调是开24小时的,虽然以他的收入电费绝对不是一个问题,然而对环保而言,问题可大了。

有时候不小心听到女儿们在讲同学的“闲话”,阿某某冲凉很久,超过半小时(我自己女儿冲凉时间似乎也不短)。女生们需要冲这么久吗?半个小时可以流掉多少干净水?

摄影界有句座右铭,每当我们到一处地方摄影时,都要紧记着:Take Nothing But Photographs, Leave Nothing But Footprints(除了照片什么也不带走,除了足迹什么也不留下)。摄影后把花朵摘下带回家是不鼓励的,我们对大自然即使没有建设,至少也不该制造破坏。

在我们大谈“环保”时,请记得环保是在每一天的日常生活里,从最小处做起。假如每个人都能做好他作为环保一分子的小角色,事情就好办多了。

(摄影:PL Tan)

《闲谈闲暇》/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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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受了苏东坡一句“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的影响,几年前搬进新家,第一件事就是在我书房窗外种下一排幼竹,一心想体会一下苏轼“脱俗”的意境。

假日,我总喜欢抽出时间静坐于书桌前,欣赏我那“迷你”竹林。早上,太阳从竹林间洒入窗内,斑斑的阳光散落在书桌上,那时提起毛笔写上几行墨字(不敢说书法),好不写意!午后,凉风习习,竹林婆娑起舞,“沙沙,沙沙”的声音实在好听,常常让我想起儿时住在椰园的日子;下午至傍晚时分风吹椰林时的悦耳浪声,那是天籁之音,只可惜当时还小不懂得欣赏那大自然的旋律。

雨天更加好玩:听雨声,看雨景,看竹林在雨中点头,那并非屈服于雨点的淫威,而是和着雨声与雨点一同翩翩起舞。这时候,无论是在写文章、写墨字、阅读、绘画…都是一件非常愉悦的事。

因此,休闲在我看来是一种心灵上的状态。适当的时刻加上适当的心情,一小排不起眼的“竹林”也可以是快乐的泉源。

闲暇重质不重量。准确一点的说,其实闲暇并不宜过长。西方有句话是这么说的:If all the year were playing holidays, to sport would be as tedious as to work(注:出自莎士比亚《亨利四世第一部》,古英语中的‘sport’,相当于今天的‘play’。——周嘉惠)。我想这其中有一定的道理,毫无止境、不停的闲暇与玩乐就有如工作般的叫人觉得累。换句话说,闲暇与工作互相结合,保持在一种平衡的状态才是生活之道。

“鬼佬”有句口头禅曰:work hard, play hard。鬼佬并不懂中国人的养生之道,但在现实生活中、在许多其他方面都比中国人更懂得生活之道。就说旅行吧,中国人重视的是地点,而鬼佬重视的是旅程。或者说生命,我们总听到中国人对孩子的期望是“快高长大”,早些“成家立业”之类,换言之,即快快到达“目的地”,过程中的美景都被忽略了。

小时候常听老人家说“勤有功,嬉无益”。带着这种人生哲学过活的人一旦从职场上退下,大概会死得“很快”。虽然如此,大多数人都是为了生活而工作,因而对一般人来说,工作都不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没听说‘blue Monday’、‘Saturday night fever’,甚至‘Thank God It’s Friday’吗?),能够以兴趣作为终身职业的人并不多。

我认为最实际的解决方案就是工作时努力工作,休假时努力休闲。休闲活动可以是登山、远足,也可以是画画、写写,甚至什么都不做,重点是恢复元气。

真的没时间?那就看看每天的日出、日落吧。那种大自然的美,天下最强的画匠都无法把它呈现在画纸或画布上。它并不须花钱,也不花时间(日出与日落的黄金时刻其实非常短暂,不到十五分钟)。

希望我们不要像一些人整天在埋怨没时间,很忙;但是当你问他到底在忙些什么?他却没法回答。忙——对这些人来说,其实是不是一个借口?

(摄影:Clement)

《乐捐的哲学》/甘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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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和太太在咖啡店吃早餐,一位中年妇女上前募捐并出示一些儿童照片,一些复印文件,告诉我们说她是来自怡保某孤儿院的代表,为该孤儿院募捐。我当时看了那些“文件”,认为“证据可疑”而决定不捐;然而,我太太不以为然,捐了。她的理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不愿捐的原因除了她所出示的证件可疑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为什么不在当地(怡保)募捐,而选择来到老远的吉隆坡?是不是因为吉隆坡人根本没法知道到底这间所谓的孤儿院存在与否?

又有一天午餐时间我下楼吃饭,一出楼梯口就差点撞上一个手里拿着拐杖,正在“赶路”的中年汉,心中正在纳闷这位仁兄提着拐杖,健步如飞地要赶到哪里去?数秒钟后,答案终于“揭晓”了,他正赶到我楼下的咖啡店,在离开咖啡店十多尺前的拐弯处停下,再把拐杖放到腋下,哗啦地立刻摇身一变成了“残障人士”,一拐一拐地进入咖啡店向食客们讨钱去了!

我本身有个客户,她名下拥有不止一间房子,但是却也不止一次让我碰到她装残障:她用一块长长的白纱布把其中一只脚包起来,然后坐在我律师楼附近的购物中心门外向进出的购物者讨钱。她上过我在二楼的办公室几次,从来没听她说过脚有问题。

我并不是在说所有前来募捐的人,或残障人士都是在骗人(我自己的孩子也曾拿着学校的“金砖券”到处募捐)。只是我想我们有必要在当下应用我们的智慧去决定真伪,我们在那一刻的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总比来者不拒,完全没有判断来得好。乐捐是善举,也是好事,但是不要成为笨蛋。

在“乐捐者”方面,他本身进行“善行”的心态也很重要。就有一个客户告诉我,他有个朋友也是黑社会老大(指的也许是他自己,真正的老大不会轻易透露身份),每年都会捐出一笔为数不菲的金钱做善事,以弥补自己的罪过。也有位同行告诉我说:要多做善事,为自己“积德”。他在行内的声誉并不很好,喜欢在法庭“阴”别人。还有一个客户,他的父亲在他很小时过世,他父亲的生意都被他的叔叔吞掉了,而他的叔叔现在是一位知名的“慈善家”。

这些善举的出发点很让人不那么安心。可是对受益人而言,有时候施善者的出发点也并不是那么的重要,只要受惠者真的获益,管他施善者是为了“积德”、“弥补罪过”,甚至是“面子”、“名声”?

据个人所知,有些女人喜欢参与布施行善,如初一、十五时到庙里帮忙准备素菜之类,可是却“没时间”为家人准备晚饭。也有些男人,在外头慷慨乐捐,公益不落人后,回到家里却是一毛不拔、斤斤计较,做老婆的连讨家用也得出示证据(单据)让他核查。西方有句谚语说得好:Charity begins at home。然否?

(摄影:李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