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何时该尽责?》/何 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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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以来,拿我国的状况配对成语“国是日非”并不为过,而且现实有越来越让人看不下去的趋势。终于,在不久前有一批被媒体称为“杰出马来人联盟”(以下简称“杰盟”)的马来裔前高官和前大使站出来,向政府传达一些人民的心声,跟平时政客们所说的不痛不痒、半真半假的废话一比较,大家心中如有一股暖流经过。

虽然首相接见了“杰盟”代表,“杰盟”也仍然不时对时事表达立场,但是大家心知肚明情况并没有好转,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是一再发生。每天早上翻完报纸,总有一种奇怪感觉挥之不去,国家怎么了?社会怎么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根据《宋史》记载,岳飞曾说过“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说这话时,宋朝自然已不处在太平盛世。相比之下,我国目前虽有乱象,但现实情况一般认为尚未严重到“乱世”的地步,乱臣贼子是否因此而继续心安理得地拆烂污?“杰盟”诸位在职时是否也曾经像如今这般勇于向政府进言?或者就跟目前在位的现任高官一样,作为既得利益者群体的一分子,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保持沉默?那些和政府有着各种利益关系的商家,是否其实都很开心地默默配合着政府部门里不肖分子用十倍、百倍价格“买贵货”的传统?

换句话说,“良知”和“利益”只能二选一,是这样吗?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的名言,大家都很熟悉。若拿来与我国的现况相对照,我很迷惑,如果不是当下,那么匹夫到底何时才该来为国家的兴亡尽责?如果良知的浮现总在个人利益消失后,我们国家的前景会有多光明呢?

《民主的另一面》/何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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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集》4月2号贴的是林明辉先生的大作《民主》,文中对瑞典的民主十分推崇。当然,项庄舞剑,另有所指,相信这一点读者们自是心领神会的。

民主不是不好,但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完美无暇。我想,指出民主的另外一面,让我们更完整地认识民主制度,或许也可以算是一种人文的提升。

英国名相丘吉尔在1947年11月11日的一次演讲中曾经对民主制度做出评述,原文为:Many forms of Government have been tried and will be tried in this world of sin and woe. No one pretends that democracy is perfect or all-wise. Indeed, it has been said that 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我所理解的大意是:这世界已经尝试过许多政府形式,没有人佯装民主制度是完美的。诚然,民主制度只是所有尝试实行过的制度中最好的。

丘吉尔明确指出民主制度并不完美,它只是各种制度中比较不那么烂的而已。这意味着什么呢?丘吉尔是不是在说,在更完善制度的发明来到之前,大家只好将就一点?既然如此,我们对民主制度就不能抱着一种心满意足的态度,否则将容易忽略它的不足之处,放松修订其缺陷的努力等等。

除了当过英国首相,丘吉尔还是195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肯定清楚知道在民主制度的发源地,即古希腊时代的雅典,哲学家柏拉图对民主制度的批判与其背后原因。没错,民主制度并不是什么时髦的新产物,它已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

在柏拉图生活的时代,希腊半岛正处于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采用民主制度的雅典被采用非民主制度的斯巴达步步进逼(雅典最终在公元前404年投降)。这不得不让柏拉图思考,如果民主制度这么好,雅典怎么就打不过专制的斯巴达呢?这是不是也说明了民主并非尽善尽美,而专制也非一无是处?柏拉图其中一本最著名的作品《理想国》,就明显赞同(如果不是赞赏)斯巴达的制度。

“民主”一词在古希腊文的意思是“人民统治”,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概念当然让人觉得身心愉快。但是只要深一层去想,大多数人的智商是高,还是低?教授的选票是一票,地痞流氓的选票也是一票,真要民主投票的话,你认为是教授,还是地痞流氓支持一方的赢面高?在民主制度下,选票只有多寡的差别,而没有素质之区分。柏拉图生平最敬重的老师苏格拉底就是被“民主”地被判处死刑的,这更让他看清民主制度的缺陷。

如果觉得丘吉尔、柏拉图的年代久远,我们撇开不谈亦无妨;放眼今日世界,就算是民主如瑞典,恐怕也难以想象会允许最近不断杀人的伊斯兰极端组织IS在瑞典成立正式政党,好让人民在选举时多一个选项。如果我的推测是错误的,瑞典真的“民主”到允许IS在该国成立正式政党并受到法律保护,很抱歉,不论那是出于真心还是虚情假意,我都只能断定这个国家行使的是十三点的民主制度。

的确,总的来说我国政府行事缺乏透明,这一点向来惹人诟病,但是透明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不见得。随便翻开最近的报章,看看我们国家台面上某些大人物发表的无耻言论,就这么赤裸裸、毫不扭捏地明摆着的不要脸,还嫌不够透明吗?诚然,不要命的也要怕不要脸的,做人居然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没办法,我举双手投降!

(摄影:PL Tan)

《花费变花痴》/何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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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都积极追求效率,却仍然巴不得一天可以当四十八小时来用,因此物物交换这种没什么效率可言的古老交易方式的消失,倒也算是顺应天命,合当如此。取而代之的方便省事交易方式于是催生了货币。货币无非是交易行为中的媒介或工具,但是孔方兄的社会地位如今愈见水涨船高,超越了其单纯的工具本质,这意味着什么?

钞票在今天早已经不单只是扮演着让人方便进行交易的媒介,它还在不经意中间接代表着尊贵、成功、荣华富贵,等等等。把钞票直接贴在身上炫耀实在太不够水准,所以这“间接”的含蓄延伸就成为了必须的假动作。若要把自认为尊贵、成功、荣华富贵的品质似有若无地尽情释放出去,既满足虚荣心,又不嫌土豪得太出面,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去消费了。身上张挂起各种宝石、贵金属、名牌,好比挂上各种标价,在金钱挂帅的今天,那种扑面而来的富贵气接受方未必欣赏,但散发方心里肯定十分受用。

如今花钱很可能并不表示在购买必需品,甚至不代表只是为了增添一点小小的生活情趣,有时候有些人穷凶极恶的程度,简直就是饿虎出闸、土豪出柜,仿佛跟钞票有不共戴天之仇,让人瞠目结舌。譬如有人做一个头发马币一千两百大元,比法定最低每月工资还贵!虽然人家有钱你尽管羡慕嫉妒恨去,但在一介凡夫俗子眼中,这钱花得可真不值,还不如整容来得直接。

《华严经》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忘了消费的初心,导致典型的生理成熟,心智幼稚的消费行为,结果是花费成了花痴!

(照片摘自The Malaysian Insider,马来西亚现任首相夫人)

《消费自我》/何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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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向“钱”看!虽然谈钱向来伤感情,可是谈“消费”可以绕过钱吗?其实,可以的。

晚上全家人围着电视发呆,或者捧着平板电脑、手机各自精彩,家庭关系逐步冷淡,也许要到哪天在客厅碰见发觉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才突然觉悟到原来我们一直以来不是在消费电视、电脑、手机,而是被电视、电脑、手机在消费着。消费掉时间,消费掉亲情,或者说得严重点,消费掉生命。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在喊好忙!好忙!可是拥有相同的空档时间,为什么有人可以成就许多事情?有些人却一事无成?说到底,也就是大家时间的消费观不同吧?同样在等人,有人傻傻地呆看路人一个一个经过,有人同样看起来傻傻地,却正在为一个项目计划打着腹稿;有人低头努力在手机世界里建立丰功伟业,闯过一关又一关,有人选择当个看书的低头族。其实真的无所谓谁优谁劣,只不过消费观不同,收获亦不同,个人的自由选择而已。

如果羡慕别人的收获,那首先应该检讨的是自己的时间消费(或浪费?)方式,然后是去请教明显更好掌握了生命深度、广度扩展方法的人,看看人家是怎么活的。人又不是电线杆,是可以自我改变的,而且永远不嫌迟,正所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织网”啊!不会“织网”?去学!谁是天生什么都会的?

比较有效率地消费有限的时间,才有机会挤出更多的空档,更从容地去“学文”,或者帮助其他人去“学文”,又或者去做一些其他足以丰富你自己生命的事。重点是,记得我们是在消费,不是被消费。

嗯,《学文集》的活动,算我一份!

(电脑绘图:中分分)

《昏了头的庆祝》/何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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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不确定这算不算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一部分?不过马来西亚华人有一种在我看来相当不正确的观念,就是认为平时不被允许做的事,在节庆时应该网开一面,开心嘛!

大家最熟悉的例子就是过年时开赌。平时不论是课本、报章,或者任何文字记载,全都一面倒的批判赌博。可是一到过年,仿佛所有禁忌都可以抛诸脑后,家家户户赌得不亦乐乎,大人赌,小孩也赌,过年嘛。有些人染上赌瘾,最后搞到身败名裂者不时有闻,我常怀疑追溯起来事情的远因是不是他们小时候过年聚赌种下的?庆祝起来就可以不顾平时讲究的原则?这是哪门子的原则?我从来都没弄明白。

记得以前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全班同学几乎集体作弊,有同学还扬言谁告老师就找人打谁。我不确定同学们是不是为庆祝毕业而集体作弊?不过这种晚节不保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当时作为班长,正气癝然,是可忍,孰不可忍?“不顾性命”地一状就告到校长室去。结果校长只是喃喃自语了几句,然后就不了了之。可能校长也快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一句话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如果此话可信,我可以算是六年级就开始成长了。

报上还有一种说法:“平安夜,失身夜。”现在已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这一层我了解,但开放到如此“有角”(horny)的地步,怎么看都不是件好事。分析起来恐怕还是一样的道理,过节开心嘛!家长们如果为了避免被认为是老古董而不过问年轻子女的社交、观念、作风,我觉得那是一种非常失职的表现。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年关将近时的抢劫潮,是不是也跟开心有关?当这些劫匪被逮到、告上法庭时,“过节开心”是不是可以成为让他们被当庭释放的理由?不行吧?可见节庆只是一时的事,庆祝结束后还是得回归平淡的日常生活。原则就是原则,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因时而异,所以庆祝归庆祝,切不可昏了头!

(摄影:Iris Pu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