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为师》/野子(马来西亚)


以前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换句话说,铜、历史、人都可以作为让我们学习的对象,可以是我们的老师。到了今天,在这网络横行的时代,大家则流行拜网络为师。

有什么疑惑,不论是天文地理,过去未来,大至原子弹配方,小至煎荷包蛋食谱,只要问谷歌大神,或者百度娘娘,答案手到拈来,不费吹灰之力。如此强大的网络,几乎不可能找到讯息量更大的百科全书,或者知识储存量更大的牛人,再怎么博学强记,在网络的海量资讯面前都不得不举白旗。更何况,在这个时代,还去强记什么呢?按几个键就能找到答案,何必再虐待自己的脑细胞?大家把记忆力托付给电子产品的直接后果就是失忆吧?今天能够记得超过三组电话号码已经能够吸引人去要签名了。

白雪公主的后母有事没事就“魔镜啊!魔镜!”地念念有词,如今回想起来颇像是网络上瘾的先驱。现在的人只是把台词换成了“谷歌啊!谷歌!”或者“百度啊!百度!”,诸如此类而已。当局者就是迷,还迷得爱不释手机、电脑,或者更直接一点,爱不释网络。

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现在相应的警句则应该是:“尽信网络,不如无网络。”网络塞满未经筛选的讯息,本不应该随意相信得那么无条件,可是多少人的抬杠习惯已经从过去的“人家说”、“他们说”过渡到今天的“网络说”,而且不知道究竟是经过谁的授权,“网络说”居然貌似比“人家说”、“他们说”更具有权威性,常常能够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直接把抬杠对手的气焰瞬间压倒。估计这也是由于网络毕竟是高科技产品吧?在这年头,不信高科技,还信什么呢?

如果拿唐太宗的话来狗尾续貂,我们可以加上“以网为镜”的部分吗?我的逻辑认为不行。见过网吗?网有网眼,我们可以透过网眼看见另一边的景物;这样的东西,可做不成镜子啊!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生命中的良师》/小猪(马来西亚)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机会出现良师。幸运的人,可能遇上几个。

此话怎么说?因为我觉得,父母亲应该可以说是每个人生命中第一位良师。所以大部分人(当然除了很不幸的孤儿)都有机会遇上良师。一般父母亲由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孩子长大成人甚至到孩子都老了,无时无刻都扮演良师这个角色。无他,身为父母亲,教育孩子本来就责无旁贷。

然而,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父母,意味着总有人会失去了生命中第一个良师的契机。

假如一个幸运的人,从小就有父母亲的细心教导,套现在的说法,是比很多人都“赢在起跑点”了。再幸运一点的,当学生的时候,会遇上好的老师。

中学时我念文科班。班导师是个我不会怀念的老师。那时候学校有个规矩,要每个学生写日记,每个星期交给班导师批阅一次。碰上父母亲极度不和的时候,我尝试过将心事写在日记里。那时候盼望的是那一点点关心吧?但是老师一点反应都没有。之后我都没有再写过些什么真实的事了,就只是风花雪月,乱编故事敷衍了事。老师批下来的,永远是那个不会改变的红色的勾……

所以那时候特别羡慕理科班的同学。他们比我们叛逆上千倍,但是偏偏很幸运,让他们碰上了好的老师们。循循善诱,爱心满满,看着他们的班导师,再看看自己的,那大概是人生第一次感受到生命好不公平啊!

到为生活打拼的阶段,如果不被人陷害已经是好事。如果出现愿意无私教导你的上司同事,那真的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庆幸我在高中时,还是遇上了一位好的临教。一直到今天他还是我的良师甚至益友。在创业的阶段,也遇上很好的伙伴,避开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有没有可能,某个人的生命里从来都不曾出现过良师?有幸运的人,就自然有不幸运的。话说回头,有没有良师出现,也要看自己有没有付出,或者愿不愿意乖乖受教。有些人,不管你多愿意帮忙,他们就是有那个能耐,让人最终退避三舍。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非一般良师》/林高树(马来西亚)


就像“久病成良医”一样,书读多了,该怎么读自然而然会有些心得。因此,在孩子上学之前就决定了,不送补习班,自己来教,希望把这些心得传递下去。

如何引导自己家里一个未开窍的小孩读书,难度远远超越对一般老师道行的考验。其中最需要的条件是加倍的耐心,不能对孩子的能耐有预设立场,孔夫子虽然了不起,但有教无类在这里只是最基本门槛,毕竟我家小孩比子路、颜回差远了,1加1等于2对于小孩子来说并不是那么天经地义的事。虽然事前自以为已有相当充分的心理准备,一旦正式启航出发,方才发现这条贼船还真黑。

现在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字体似乎很看得开,一副没脾气的样子,虽然自己的字从来也不见得高明,但还是无法忍受女儿生字簿上的那些外星符号。示范几次都失败后,只好手抓着手一笔一划的教。原本满心以为能够跟孩子说说相对论什么的,岂料实际上可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手抓着手教写字是怎么回事?进行物理治疗吗?现实真是太残酷了。想起朋友在自己女儿上学几个月后,有次无可奈何地告诉我:“已经可以确定了,她不是天才。”人家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我们这些人都是浪漫过了头吗?怎么就那么后知后觉呢?

自己身上的十八般武艺看来还是只好暂时放一边了,当今之务是解决借位、进位、写话等奇难杂症,加上一定要记得进科学实验室不可以吃东西。至于明明是重量(weight)的观念,课本为什么偏偏说成质量(mass)?这种既不可思议,又不可原谅的现象(这里只举一例,但不意味只有一个问题),要怎么跟孩子解释才不会留下后遗症?所谓后遗症,包括小至课本,大至对国家的不信任,那些课本编辑怎么就可以如此漫不经心呢?

韩愈在文章《师说》中给老师下了在华人世界的标准定义:“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严格说,这是对“良师”的定义才对。作为一个父亲,我当然希望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可是我们的教育存在着不少问题,自己尚且觉得大惑不解,又如何谈得上去解惑呢?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我们只配称之为“非一般良师”吧!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喜爱听故事》/紫色水晶狗(马来西亚)


我们生活在一个基本上已失去说故事能力的环境里,身边的人即便口齿伶俐,也不见得能够编得出一个好听的故事。更何况,如今社会上的人个个忙得没头苍蝇似的,有谁还那么好兴致说故事给你听?

而我,与生俱来就是喜爱听故事。这好像有点生不逢时,怎么办?

后来发现写书的人不乏说故事高手,于是我开始学习阅读。

本人天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很难成为“粉丝”。以前在纪录片中见过粉丝狂追披头四(Beatles),还尖叫、流泪,我不是很理解,粉丝们到底是想干嘛?想把偶像杀了吃掉吗?有一次买了王菲演唱会的票去看表演,进场后最大的发现是,喜欢听王菲的歌是一回事,但是要表演狂追、尖叫、流泪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我既叫不出来,也哭不出来,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足够气魄去追一个人。我这人向来很有自知之明,所以这辈子从来就没打算过要去考警察。

同样无法理解的就是所谓的“忠实读者”了。什么才算是忠实读者呢?去庙里发誓只看某一个作者的作品?或者对作者的意见绝不反对?曾经有一阵子很喜欢看卫斯理的科幻小说,可是看着看着就开始渐渐觉得无趣了。后来遇见一位学生家长自称是卫斯理的忠实读者,当时只感到一阵毛骨悚然,我中学后就不干的事你居然还乐此不疲?还据实相告?在对该家长的情商、智商产生混淆之际,突然没来由地冒起一股排斥感,结果把人家明显想把大女儿当筹码招安我的好意也一并排斥掉了。如今回想起来,人家女儿长得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其实不是销不出去的破铜烂铁,当年自己如此反应,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中学时因为上的是上午班,早上五点多就得起床,晚上自然得早点睡。可是,才十点钟,睡不着啊!那时候,书就是不用医生配方的安眠药。每天晚上一到上床时间,其实等于就是阅读时间。原本嘛,一本物理书应该马上就可以打倒了,不过还是明智地选择了历史故事、小说之类药性不压趣味性的书种。几年下来,渐渐看成了习惯,看出了近视,以及满坑满谷泛滥成灾的书,不过至今还是无法养成早睡的习惯。

追根究底,我看书的唯一动力就是因为喜欢听故事,没什么别的原因。

摄影:猜猜这棵树在台北街头什么地方? 周嘉惠(马来西亚)

《读你》/野子(马来西亚)


把人当书一样来读是件有趣的事,我觉得。

不过,读人需要更好的耐性,只读一件事或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不能算数。譬如,大家都知道那位打破水缸救小朋友的司马光,马来西亚小学课本为了这件事几十年来始终对司马先生赞不绝口。学问大一点的读者,一定知道他还编过《资治通鉴》,够了不起吧?可是,如果再深入了解一下他曾经是如何去反扑王安石的变法,乃至最后直接或间接葬送了北宋王朝,然后再回头看砸缸那回事,呃……

人很复杂,不好太轻易评价。汪精卫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汉奸,但是年轻时人家可是革命党,孙中山的亲信,刺杀清朝摄政王不成被捕,以为难逃一死,在狱中写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名句。对这样的人,不好太过一面倒吧?

传统“盖棺论定”的观点并不全然准确。曹操今天被认为是坏人,以前就有过一段时候可不这么认为,觉得他是好人。在中国大陆,对蒋介石的评价从早年的不值一文,到今天的至少在某些方面颇见嘉许,变化不可谓不大。蒋介石于1975年在台湾过世。人心会变,评价自然要跟着变。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因为这个“你”实在不容易读完、读透、读懂。要评价吗?也行。只不过就别斩钉截铁般一口咬定。读者不是算命先生,我们并不需要铁口直断。慢慢读,慢慢观察,偶尔和自己的作风比较一下,或许就会有一些意外收获了呢!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读者的义务》/林高树(马来西亚)


有一位朋友不常买书,但是一旦决定买了就买了,从来不嫌贵,不论书价是三块钱、三十块钱,还是三百块钱。他的道理很简单:那是作者的心血啊!你以为容易吗?不然付你一百块钱,写一本出来给我看。

也对!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假如嫌谈钱伤感情,不妨姑且把“读者”设定为“读书的人”,不做他想,那么事情会更纯粹。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要如何才对得起作者的心血付出呢?

只要作者是真正付出过心血,而不是靠东抄一段、西剪贴两页的手段完成其作品,作者就应该获得读者最基本的尊重。作为读者,认真对待书的内容就等于尊重作者个人,这既是基本礼貌,也是基本义务。

依愚见,读者不要预先戴上有色眼镜去看书。不要认为只有作者和自己的观念一致才是好书,尽可能和作者保持着一种“和而不同”的君子关系。就算作者真的恶名昭彰,他的作品不看则已,硬是要看的话,那就抱着怀疑的态度吧!别带着审判战犯的精神去挑刺,多没意思!

敬人者人恒敬之。读者的认真阅读,或许会激励作者写出更好的作品来回报。这种作者和读者之间正能量的“善性循环”,应该是书籍存在的其中一项最大意义。即便一些古籍的作者已无法回应,确实认真阅读的时候,难道不感觉到作者的英灵就在一旁颔首微笑吗?

摄影:李嘉永(台湾)

《引领?还是迎合?》/野子(马来西亚)


在这个普遍信仰Cash is King的时代,读者和作者、编辑、出版社的关系变得更微妙了。简单的说,就是读者应该被引领?还是迎合?

如果“引领”是选项,那似乎自认为比读者高明。这在以前或许行得通,现在会比较难,今天在社会上谁也不服谁,引领?你哪位啊?如果你真能够证明自己是一号人物,那或许还是能够吸引一些读者的。否则的话,献丑不如藏拙吧。

如今迎合读者是比较通行的做法。报馆生怕读者没耐性、没兴趣看太复杂、太长篇的文字,因而要求投稿内容活泼有趣,文字简短扼要,1000字最理想。后来缩水成800字,再后来600字,再再后来我已经不看报了。活泼有趣的书接受度绝对比正经八百的书来得高,迎合读者的背后有钞票为后盾,出版社没道理跟自己荷包过不去,结果老早以前就把“文以载道”的八股想法抛到九霄云外了。

不过,迎合读者的口味最终都是死路一条。“人往高处爬”指的是财富、地位、权力,和阅读无关。一般读者和学生一样,书本最好活泼有趣,以不伤脑筋为第一宗旨,事实上具有百分之一百往低处流的倾向。但不可能所有的书籍都那么活泼有趣,特别是当活泼有趣已经显得有点泛滥时,腻都腻死人了,你还觉得有趣吗?

我相信物极必反,本人现在等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复兴发生。应该会发生的。

摄影:Nick Wu(台湾)

《I’m Malaysian》/咯特佩(马来西亚)


甲:看你黑眼圈那么深,昨晚熬夜追剧了?

乙:是呀!昨晚剧情高潮,一大票警官冲入国阵基哥豪宅,搜获一大堆名牌包包、装满多国货币、金条的行李箱,那情况真叫人忍不住连声喊:贪贪贪…贪得无厌!

甲:难怪在第一集时基哥迟迟不敢宣布败选,估计是想到屋内藏了如此巨额的政治献金或贪污回来的“赃物”,顿时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正四处寻求对策。

乙:我觉得当各区票箱运到计票中心,等待成绩公布时那才叫紧张刺激,既担心不知何时突然来个停电,把票箱偷龙转凤,又怕重算选票结果来个大扭转……

甲:对对对!但是选委会却故意拖延成绩的公布,让人隐隐觉得会发生暴动之类的流血事件。后来希望联盟(下简称希盟)老马半夜召开记者会,宣称已获足够多数席位,我都还不敢相信大势已去、尘埃落定。

丙:什么?你们才看第二集?现在已经出到第二十集了!

乙:没办法啦,之前忙工作,昨天难得卫塞节公司放假,一直听同事说很精彩,就抽空看看。

甲:我们在回顾剧情啦!是挺精彩的,现在就连我娘也跟着我早晚追看,你在哪
看的第二十集?我看电视频道101只播到第十八集就是玻州州务大臣人选闹
内讧的那一集。

丙:上《当今大马》网站看呗!最新一集是有关马国面临了国债已达一兆马币的
窘况,新任财库长英少只好发布了捐款救国的希望基金的政策应急。

乙:真的假的?怎么听起来像民国时期抗日救国捐款的形式般严重?那民众反应
如何?

丙:民众反应肯定褒贬不一,但是若债务持续下去,马国即将宣告破产、经济崩溃、通膨率暴增……到时平民老百姓就会过得水深火日,苦不堪言!

甲:不过新执政的希盟为了履行大选前承诺的“百日新政”,致力于废除消费税
(GST)、稳定油价、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来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
联邦土地局弊案等……种种迹象显示他们的“诚意十足”,说到做到,多少给大家带来些许“曙光”吧!

丁:哎!你们在说什么?怎么神情如此严肃?

甲、乙、丙:在讨论最新电视剧剧情《I’m Malaysian》呀!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太平的宠物,乱世的伴》/林高树(马来西亚)


小动物的可爱只在太平时期有意义,追根究底宠物不过就是一种吃饱撑着时的产物。你不会要求宠物表现出其同类应有的功能,譬如猫抓老鼠,狗看门之类。宠物猫不会抓老鼠,或者宠物狗不会看门,要紧吗?当然不要紧,非但不要紧,简直好像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样。抓老鼠、看门这种低三下四的工作现在都有专业公司可以代劳,太平猫、太平狗陪主人一起吃饱撑着就行了。

“宁为太平犬,不当乱世人”是句很有见地的老话,而且总是让我联想起电影《1942》里的那只宠物猫;在闹饥荒时,平时养尊处优的宠物猫最后不得已却也不难理解地被主人炖成一锅汤。美国的电影里,主人翁逃难时也经常要带着家里的宠物狗一起走,不过电影里的灾难还不至于让主人翁把那只忠狗变成狗肉汤,估计此事关系到美国人神经线能够承受的极限吧?

鲁滨逊在荒岛上的伙伴“星期五”是人不是动物,虽然当时的欧洲人只怕不见得会把土人的地位看得比动物高多少。星期五毕竟还是个有点用处的人,在落难时不失为一个合适的伴。电影《浩劫重生》(Cast Away)的主人翁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只找到排球Wilson当同伴。Wilson的作用纯粹只能是聆听心事吧?

在荒岛上,一只动物能够扮演的角色介于土人和排球之间,会比排球多一点反应,但不能指望有天能够和你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加上在荒岛上自身难保,恐怕也无法真把它当宠物对待。惟有在这种时候,人和动物的关系才相对比较正常,不至于像某些现代城市人那般成为狗的奴才,或简称“狗奴才”。

现代人把宠物当家人,把家人当外人者比比皆是。这种现象实在不太正常。“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长远来说对人不好,对动物一样不好。猫抓老鼠狗看门并不丢脸,大家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各司其职,免得哪天遭天谴!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家里有狗》/王康亨(瑞典)


自打小就喜欢狗,一直嚷嚷要家里人买,但是自己上学都是寄宿,家人工作也忙平时没多少时间,也没拒绝也不答应,就一直拖着。说起买狗,要从2016年说起,那是我大学刚毕业,从学校回海口工作,工作不算太忙,就自己上网查论坛查贴吧,在当地找到一家私人宠物联盟店,和我妈一起去店里验狗。我一直都喜欢中大型犬,像拉布拉多、金毛等等,但是我妈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就答应只买小型犬,挑来挑去,看上一只活泼乱跳的棕红色泰迪,就认定买她。

刚买回来才3个月,就是一头小奶狗,小白(详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0%8F%E7%99%BD/6251)一枚的我,上网搜各种攻略,认为按着人家说的去做就能搞定,后来发现没有那么容易,半夜肚子饿会叫,要起来泡羊奶,不懂上厕所,要教她多往厕所走几遍,但是还是不会,随地大小便,喂食驱虫药,打死就是不张开嘴巴,只能硬来扒开嘴巴塞进去,各种麻烦的问题来了,我妈后来说不好伺候,想送人领养,我肯定不愿意,刚到手的狗哪能轻易送出,但是我家泰迪又不争气,快一岁还教不会,各种调皮捣蛋,我们也家法暴力伺候,她性格也不好,一直和我们作对,我也一直咨询卖狗的店家,说狗岁数大了自己就会,我们就抱着这心态等着它慢慢长大。

后来我从瑞典回国,她一岁多了,半夜不叫了,会上厕所了,但是还是倔强不吃狗粮只吃肉。我刚回来一个月,又要分开,看她从机场嚎叫目送我离开,下次见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或许会变得更聪明些。且行且珍惜吧!

附图:摘自《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