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年前,这辈子唯一的一次跟表弟妹们去KTV唱歌。他们唱得很起劲,不过他们所挑选的流行歌我十之八九不认识,只能在一旁聊天喝饮料。然后,不知道是谁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歌,随着把麦克风递过来:“来!你的歌!”
我的形象可能就真的会让人误以为我只认识邓丽君,其实这是很错误的,我还知道凤飞飞呀!好吧!我承认自己并没那么热衷于赶流行。
由于因缘际会,中学没毕业就到国外去了。偶尔有之前马来西亚的同学寄照片给我(那是电邮发明之前的年代),那时候流行乌鸦装,放眼看去女同学都是黑压压的一片。当时心里想,这票人中倘若有任何一个看上我,恐怕不得不拒绝,搞得自己像个女巫似的,什么玩意?当然,自己是有点想多了,其实没人有兴趣倒追我。
如果不是绝缘,我至少也是和流行脱节的,向来如此。对这个现实我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觉得对一般社交造成了什么困扰,本来交朋友就是谈得来的就谈,谈不来的拉倒,不用勉强,最大不了就是在KTV献唱邓丽君的歌而已。
到了今天,有两个女儿在如此风格下的家庭逐渐成长了。天地良心我并没有刻意把她们培养成怪咖,但是这个家庭确实和整体大坏境有点不一样。譬如,我们全家都爱看书。老二看着看着,就在校内作文比赛中把自己想象成一位穿越到宋朝的战时公主。文笔不怎么样,想象力满分,特别是用“高富帅”来形容宋朝的父王,还真是叹为观止!
老大的作文没有显现过于超现实的想象,不过她的作风也和同学大异其趣。同学看言情小说,她说看第一页就猜到最后一页的结局了,不看。同学说这个年纪的人就该吃喝玩乐,她说有空也不排斥吃喝玩乐,不过不是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猪吗?同学流行谈恋爱,她上中学第一天就说没空。最近有同学大考某考卷得10分,还大言不惭说自己其实考前没读书。老大终于忍不住大爆发,站起来痛骂十分钟,激动得不停咳嗽,还拍了好几次桌子。
老大平时说话经常有点口齿不清,我很怀疑人家到底有没有听懂她在骂什么?不过看那个架势,我估计吾道不孤矣!据说,事后有同学在课室遥远的另一头,暗暗向老大比起大拇指。哎呀!还是那句话,谈得来就谈,谈不来拉倒。我们无意完全屈服于大势之所趋,活出自己比较重要!
-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 主题: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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