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即惩罚/客家妹(马来西亚)

深受TVB电视剧的影响,不管是古装或现代,“电视教育”我的是给罪大恶极的人的最大裁决就是死刑,死刑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直到政府要废除强制性死刑,我才开始思考这课题。

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想:“这样好吗?废除死刑不会让犯罪的人更肆无忌惮屡屡犯案吗?”

我大概搜了搜资料发现一些报告指出,死刑的威慑作用是有限的。有很多犯罪分子在犯罪时并不考虑到被逮捕和判刑的后果,而是因各种理由赌命似地犯罪。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废除死刑后也未见罪率大幅上升的情况。这都显示死刑并不能显著地降低犯罪率,反而多一个“杀错无辜者”的情况会发生。一条生命是多么可贵,哪怕只有一单冤案都嫌多。这种悲惨的事不能逆转,后悔莫及任何补偿都不成正比。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囚犯在实刑期间一旦有工作,他们是能平衡自己在监狱里的开销的。而死囚只能与世隔绝,不能工作,服刑的时候还要额外消费至少五千马币的执行费用,打从被逮捕开始就一直消费纳税人的钱。

随着社会的进步,刑法的目的不该是报复和惩罚,而是通过对犯罪者的教育、改造和惩罚,达到矫正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或许我不是控方当事人,可是我们真的要用以眼还眼的方式来惩罚对方才能慰籍心灵吗?

人虽怕死,但死了就是一了百了。这样有意义吗?我比较想看对方煎熬受苦。我宁可对方终身监禁,永远失去自由,在监狱里生不如死,都不想他就这么容易死去。对我来说,生比死难,失去自由地活着更难。

其实换做我,也可能不会有那种胸襟去原谅十恶不赦的人,但我不赞成以死刑为惩罚。目前本国废除了强制性死刑,给予法官裁量权去定罪,这样能减少对死刑的依赖,让废死的思想逐渐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同。这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让判决更加符合法治精神,避免错误判决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失。

  • 摄影:李嘉永(台湾)
  • 主题: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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