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其实不确定这算不算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一部分?不过马来西亚华人有一种在我看来相当不正确的观念,就是认为平时不被允许做的事,在节庆时应该网开一面,开心嘛!
大家最熟悉的例子就是过年时开赌。平时不论是课本、报章,或者任何文字记载,全都一面倒的批判赌博。可是一到过年,仿佛所有禁忌都可以抛诸脑后,家家户户赌得不亦乐乎,大人赌,小孩也赌,过年嘛。有些人染上赌瘾,最后搞到身败名裂者不时有闻,我常怀疑追溯起来事情的远因是不是他们小时候过年聚赌种下的?庆祝起来就可以不顾平时讲究的原则?这是哪门子的原则?我从来都没弄明白。
记得以前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全班同学几乎集体作弊,有同学还扬言谁告老师就找人打谁。我不确定同学们是不是为庆祝毕业而集体作弊?不过这种晚节不保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当时作为班长,正气癝然,是可忍,孰不可忍?“不顾性命”地一状就告到校长室去。结果校长只是喃喃自语了几句,然后就不了了之。可能校长也快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一句话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如果此话可信,我可以算是六年级就开始成长了。
报上还有一种说法:“平安夜,失身夜。”现在已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这一层我了解,但开放到如此“有角”(horny)的地步,怎么看都不是件好事。分析起来恐怕还是一样的道理,过节开心嘛!家长们如果为了避免被认为是老古董而不过问年轻子女的社交、观念、作风,我觉得那是一种非常失职的表现。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年关将近时的抢劫潮,是不是也跟开心有关?当这些劫匪被逮到、告上法庭时,“过节开心”是不是可以成为让他们被当庭释放的理由?不行吧?可见节庆只是一时的事,庆祝结束后还是得回归平淡的日常生活。原则就是原则,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因时而异,所以庆祝归庆祝,切不可昏了头!
(摄影:Iris Pua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