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的宿命与曹禺的自由/江扬(中国)

郑秀者,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郑烈之女,1936年清华大学法律系毕业,是戏剧大师曹禺的首任太太。为何是首任?因为曹禺后来分别又娶了方瑞与李玉茹作为第二任与第三任,而这一切都是在念念不忘的郑秀眼皮底下发生的。

这如果仅仅是一般的风流才子始乱终弃四处留情的故事也就罢了。让人唏嘘之处在于,曹禺的坊间口碑甚佳,从《曹禺传》等多人口述的历史资料来看,他为人谨慎有礼,一心投入创作,并非泛泛登徒子。我们对艺术家人品的容忍度来自于与他成就的权衡对比。如果像郭沫若那样的公德私德皆有亏,那么多大的成就也难挽回个人口碑。而曹禺的问题恰恰在于他的私德并没有那么糟,对比他的成就,难分伯仲。

另一边厢,郑秀却是以痴情著称。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清华校园中被曹禺轰轰烈烈的爱情攻势“俘获”之后就此托付终身,至死不渝,直到1948年为了已经变心的曹禺,不惜放弃跟随家族去台湾的机会,与家人就此两岸分隔,终生不见。然而,如此留在大陆的郑秀直到生命终结也没有等到破镜重圆。同在北京,等来的不过是权威施压、欧阳予倩与周有光见证的离婚签字,以及此后连曹禺的面也无法得见的终生遗憾。

郑秀的重情重义当然非比寻常,她不仅对曹禺痴心,对诸多幼时同学也感情深厚,中学毕业五十年后仍然张罗聚会,临终前身体极度不适仍然邀请老同学王元美来家里吃饭。这不是简单的封建礼教或者传统大家庭的家教可以解释。但如果不是曹禺当年大学校园里疯狂释出的利比多冲动,她是否会延续数十年的痴情尚未可知。这大学校园的一段儿女情长就此决定了郑秀一生的宿命,她的灵魂在那之后就失去自由,被束缚,被纠缠。

又或许,让郑秀挂念的不只是曹禺本人,而是他的天才与此后的声望。二人恋爱之时完成的《雷雨》这样的惊人之作,让郑秀获得了文学艺术的巅峰体验,让其一生都沉浸在这种体验中无法自拔。在她心中,曹禺永远是那个埋案疾书并将作品奉献与她的万家宝。《雷雨》下的蛊将郑秀一生囚禁其中,而逍遥其外的作家此后一生也再写不出这样的巨著。

曹禺的情蛊一直延宕到下一代,下一个世纪。先是他与方瑞的女儿万方于2020年出版了《你和我》,书中基本不提郑秀,只为方瑞正名。后有郑秀独自抚养长大的两个女儿万黛万昭2024年刚刚出版的《我们的爸爸曹禺和妈妈郑秀》,大有为郑秀挽回一程,与前书较劲之意。有趣的是,无论这两组同父异母的姐妹如何为各自的母亲叫屈,始作俑者的曹禺都逃脱了责任。这皆是由于那个男人的光芒过于耀眼让人无法直视吗?

自由与宿命看似是一个永恒的二律背反。凡是自由的理性即为了摆脱宿命的必然,但现象界中所有的必然皆服从于自然因果律,结果之上必有因,何以存在自身不再有原因的自由呢?古典哲学用人类本体的理性来超越这样的自然法则,虽然今天“自由意志”不断受到认知神经科学的挑战。在曹禺这里,他的理性意志不经意地给郑秀戴上了宿命的枷锁,看似给自己留下了自由伸展的空间,却也就此陷入另一种命运的窠臼。

  • 附图摘自网络:曹禺与郑秀。
  • 主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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