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这个日子,在不同人的眼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就算在同一人眼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情人节”展示了爱情最闪亮、最灿烂的一面。在那一天,那一夜,爱情成为了一切的中心,整个世界与宇宙都只是爱情的点缀品。然而一年中还有着另外的三百六十四天,而另外的三、四十年还有一万多个日子得度过,当柴米油盐成为家中的核心问题时,“情人节”又是一番什么风味?
那些年轻的(或者说还有青春可挥霍的)恋人们,爱得死去活来。庆祝情人节大过天,一旦明日分手了,很快又牵着新情人去庆祝新的情人节咯。那时双方都尽其所能地抹掉过往的情人节,以免现任情人吃醋云云。分手一次就抹一次,就像上完课后的黑/白板一般。上次情人节与自己的“ex”如何庆祝,最好不记得。
“情人节”,总让恋人们感觉良好,充满浪漫。但是浪漫这回事固然很可爱,有时却会影响一个人的理智和判断力,因而也断了许多人的回头路(例如有些人在情人节“定情”,并搞大了肚子)。在这个“大日子”,许多女生(包括男生)贸贸然地把人生第一次献给了“不是很熟”的人,当然在这个时代还讲什么贞操大概会被人骂,也不是本文重点。
重点是第一次总有它的特别意义,不然女生为何要买新衣、新鞋?男生为何要买新车、新表?结婚为何要买新床、新家私?不论我们对性的道德观如何,我想“第一次”还是相当刻骨铭心的经历。生命中有些记忆会跟随我们一辈子,不是说忘记就忘记那么简单的。据我所知,好些女生在结婚生子多年后,还无法忘记和她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男人。当然,到底是忘不了那男人,还是忘不了性行为,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些情况更危险:情到浓时,脱光光,甚至让对方拍下性爱短片;转个头闹分手了,对方就拿着精彩的“动作片”作为要挟,没完没了。此外还得担心他日成了名,过去被拍的短片随时会满天飞,被搞得身败名裂。
不要天真到以为那些只是个人的事,只要自己把它忘了就行。有些事情不是说回头就可以回头的。
我想在情人节这天,很多情侣都会“口轻轻”地许下许多做得到和做不到的承诺,因此听的一方可不必太过认真,烛光晚餐过后回家把已送出去的或收到的诺言理性地梳理一下吧。然而,有时却已“覆水难收”,对方已经把它“记录在案”了。有没听说当夫妇在争吵时,一方出其不意地冒出一句:“你没口齿,你曾经答应过我…。”哎呀,情到浓时说过的话,听了就算啦,何必当真?
今天陪你度过情人节的人,未必是将来与你踏上红地毯的那位。就算成功踏上红地毯,也还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数十年后,当“情人节”已成为遥远的回忆,你和你今天的情人还能够一起坐在海边看海、看天、看白云吗?或者是希望双方至死不相往来呢?
前最高法院大法官James Foong曾经在法庭内语重心长地对着庭上申请离婚的怨偶说:“看到你们的问题,就叫我想起自己的问题。”记得十多年前为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先生办离婚,当他上我的律师楼拿了离婚证书,念了一首诗给我听。事隔多年,已经无法记得诗的内容,只是他那种“终于解脱了”的神情,令我至今难忘。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
海啸般的爱情,也会随着时日回归平淡。最后,也许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情人节里的浪漫情人,而是与一个能共患难,互相照应的伴侣细水长流。
(摄影:Lin Yun 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