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魂禅心》/郑敬璇(马来西亚)(30/6/2017贴文二之一)


我站在原地。纷落的桃花瓣,止在脚边。我穿着蓝色布鞋,不敢抬头。

蝴蝶
暗恋是初春的枝丫。可我更喜欢它的前奏。那是一种朦胧无奈,无所事事,悠哉闲哉的无辜旋律。我和婕妤坐在唐人厝的落地窗前,开开关关的大门把热空气搅入我静不下来的心。我拿着蜡笔在纸上涂鸦,生命仿似忍不住要告诉我什么。婕妤在我身边,朗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句子。那天夜里,我往书里偷了几目。记得里面说:蝴蝶和壁虎是吉祥的预兆。新加坡的蝴蝶不是盖的,天桥边,树梢间,草坪上。它们飞不进大脑人的视线里,只好焦躁在感情人的小腹下。我停下脚步,蝴蝶们,你们支支吾吾带来谁的哨音?斑驳的阳光在绿叶中摇晃,夏天的风稀稀疏疏抚慰裂土的疲乏,大地是否也同样心怀感谢?此行仓促,不过为了叙叙旧友。怎知生命反覆,在极度不起眼的角落,安插了棋子,把世上最无聊的城市弄得满城风雨,满地黄花。

自尊
我的自尊不容许我承认新加坡河是条河。我的自尊不容许我承认爱情可以有第二次。我的自尊不容许我承认自己是个有血有泪会软弱会倒下的人。可那一夜躺在滨海湾金沙,连月亮都在责备我。对新加坡深深的偏见把我的自尊狠狠砸碎,散落一地的却是枯萎的花瓣。一瓣瓣的难题,是老天给我的零碎。我无能,你无解,还朦胧。如果用褪色的粉红铺叙背景,粉红中央映出白色,我就会在白色里绣上一朵黄里透白的花,和叶尾卷曲的绿。我会抓起脚边的泥土,把它裹入那绣花的白纱里。花魂禅心,你可知,这泥土正是那凋零的花瓣。无可奈何地接受却无力回报,我只好把爱折叠入心房放在那里很久很久。如果我必须用心迎接老天不断降下的零碎,这就是我赤诚的心。

喝醉
喝醉的一个好处是诚实。上天给我内向的性格。我从小就不爱说话。但却一直羡慕会说话的美丽。中学努力掌握演讲和辩论确实给了我说话的能力。但是真正让灵魂说出话来的却是酒。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拒绝停滞,我拒绝枷锁。许久以来,我一直想听见内心活泼流动的声音。摆脱儒家传统的观念,摆脱这个世界的迂腐陈见,摆脱惯性牵引的思绪作用,我想走入生命的涌泉。让活着的每天都有清澈畅然的水流淌过身边。每天都有新发现、新体验、新感触。每天都能敞开心怀的让灵魂去探索,去表演、去流浪。这是我的学文。这是我认真学习做人的方式。而当下酒正是开启学习的钥匙。虽然酒从来没有获得这个世界的任何好评,它是个不良嗜好,是个危害健康之物,是个让人神志不清的毒品,可此时此刻,这新物闪过眼前,是救赎拘束迂腐的良药。因此放下一切,我勇敢拥抱烈酒燃烧过喉咙的那一刻。就这一秒,让我用烈焰庆祝生命进阶和灵魂升华。

舞台
我需要一个舞台,一个没有听众的舞台。走上那个舞台,我便可以开始生命之舞的第一步。在没有人没有事没有物的世界里,我可以跳出什么精彩,生命就有什么精彩。黑黑的世界里,只有我能看见自己。我可以看见自己的能量形状,自己的呼吸心跳,自己的爱恨喜悲。步入俱乐部,当大家都在忙着钓鱼的时候,我可以安稳的闭上双眼走入我的舞台。在那里我学会让生命的所有委屈随着没人听见的嚎啕大哭自由离去。在那里我学会用爱和包容接受形形色色的人间百态。在那里我学会不假思索的让自己随着生命之歌翩翩起舞。或许这实验是一项愚蠢的错误,但现在我只顾得上活出自己。而这生命演绎安排得如何,就让后人去品味吧。又或许,真正的生命是没有听众,也没有后人的。它只是一场异常美丽的独角戏。

放开
我把心房打开,让蝴蝶飞入梦魇。我不会捕捉那只蝴蝶的。我感谢这一路相伴。但我爱看它在花群的芬芳中自由飞舞。花开花谢,潮起潮落,顺其自然,不也很美吗?我本是个行人,不该轻易逗留。可心会盛物。堆积的桃花瓣,满得已逐渐融化。我心盛着一窝暖流,将感谢往里化。可四下无人,只好将这一心春水付诸苍茫大地。愿江河湖海不忘照顾我这一缕情意。我也曾经将你捧在心房,我也曾经为你仰天长叹,我也曾经因你温凉暧昧。奈何四下一条孤魂也没有,叫我往何处投恩?所以就此怅然道别。如果想哭,就让河流替我哭尽思愁吧。

我没有抬头。只是把蓝色布鞋留在那条街上,然后用心带走纷落的桃花瓣。

摄影:郑敬璇(马来西亚)

《新 . 大陆》/练鱼(马来西亚)


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新大陆,当时的探险家们以为自己已经绕了地球一圈,到达印度,便把所见到的新大陆居民称为印度人(Indian,即 “印第安人”)。欧洲人相信地球是球体,因此只要不停的往西走,最终都会抵达东方。殊不知他们为自己开创了一片新天地的同时,也消灭了一个伟大灿烂的文明。

在发现新大陆的四十年前,欧洲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奥斯曼帝国年仅廿一岁的新苏丹莫哈默德二世利用新技术制造的大口径大炮,轰倒号称永不坍塌的城墙,攻陷君士但丁堡、东罗马帝国灭亡,奥斯曼帝国的突厥人占领了整个地中海东部,扼住了东方往西方贸易要道,进而垄断香料、丝绸和黄金的贸易。

欧洲人如果要得到这些利润丰厚的物品,又不想用高价向突厥人购买,就只能往南经过非洲,绕过好望角再向东行去亚洲;而哥伦布先生则选择向西行。哥伦布先生从不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欧洲人所不知的新大陆,直至逝去,哥伦布先生始终觉得他到达的是“东方的尽头”、“地球的天堂”。

尔后一百年,新大陆迎来大批的欧洲移民。印第安人其实是相当看不起这些新移民,他们觉得这些人营养不良、肮脏、瘦弱又臭。印第安人长得高头大马、精壮结实、干干净净,无论怎么看,印第安人都会比较优秀;可是到头来,印第安人大批消失,以致灿烂的玛雅文明,印加文明无法传承,步向灭亡。

对于美洲居民在欧洲人来到后,人口大量的消失这个课题,很多西方很多学者都研究过,也提出不少见解;最近的研究显示,印第安人的基因同质性较高,先天就比较无力抵抗流行病;其白血球抗原种类,比起欧洲人、亚洲人和非洲人都来的少。基因同质性较高并不代表是不好或比较弱,因为基因的同质性较高,印第安人就少了一些欧洲常见的疾病,如新生儿贫血等。

但是,当遇上由欧洲带去,且杀伤力强大的疾病如天花时,病情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印第安人没有隔离病患的概念,加上印第安人患上天花的死亡率比欧洲人平均高出许多(基因同质性较高+白血球抗原种类少),估计当时接近九成人口消失,尤其是拥有文化能力的上层知识分子的整体消失,使得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文化骤然而止。

一开始,刚抵达美洲的欧洲帆船只,沿着海岸线发现,到处都是印第安村落,四处炊烟袅袅,印第安人甚至站在岸边看着帆船的经过,向欧洲人射箭。部分学者认为,当时美洲人口至少有八千万到一亿。

区区几十年后,同样的地区,变得一片荒芜。新移民们以为当时的大陆是一片处女地,野牛在荒野到处奔跑,在那儿只住着少数、低文化的印第安人。基本上这个与事实不符。

伟大的欧洲人除了给美洲带来疾病外,也把马儿带来。 哥伦布应该是第一个骑马踏上美洲大陆的人。美洲人没有看过马,他们看过最相似的动物是羊驼,马比羊驼大多了。但他们见到人骑马,以为那是另外一种生物,有着人的上半身、羊驼的下半身,吓得他们四处乱窜。

各位看到那些在牛仔片中,有如蒙古人般超强马术的,应该是后期、接近美国独立战争前的印第安人。那时的印第安人,已经学会骑马,开枪了。

有一点比较诡异的是:马儿的发源地是在美洲,然后慢慢的经由欧洲、亚洲,甚至去到日本。大约在冰河时期在美洲灭绝,一万年后,转了一圈,马儿载着它的主人,又回到它祖先的故乡。

西班牙人征服了南美后,流传一个关于黄金城(El Dorado)的传说,传说有座黄金城,城内有着无数的珠宝和黄金。为得到这些宝藏,天真的西班牙便组织了一支寻宝队去寻宝,这批异想天开的人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去找宝藏。从安第斯山脉上开始出发,死了一堆人后,辗转进入了亚马逊的森林地区。

在这儿森林浓密,人烟逐渐稀少,渐渐的,连可以让他们掠夺的印第安部落也没有了,便进入食物短缺的窘境。副队长,同时也是队长的表亲,便提议集中他们有限的资源,造一艘小船以便他可以带人沿着河流到下游去寻找食物。

九天后的六百里外,这位表亲真的遇到一个部落,饱餐一顿后,这位表亲并没有打算回去上游送食物,而是沿着亚马孙河继续往下走,漂流了五个月,终于活着到达大西洋。

这位表亲兼副队长,把沿途所见一一记录下来。他的记述大约三百多年以后才出版,相隔如此久远才出版,是有几个原因的,第一,他并不是征服者,只是活着回家而已;第二,他的记述内容的真实性,令人怀疑。其中一段宣称他们遇到“亚马逊女战士”。这一群赤裸上身且高大的女战士,善于打仗,其社会没有男生、等等。

这个设定是不是有点熟悉?

美国DC漫画、神奇女侠的创造者,美国心理学家 威廉•莫顿•马斯顿(William Moulton Marston),给女侠的人物设计是:来自亚马逊的女英雄,那里自古以来就没有男性居住,只有女性。她去美国是为了和平、正义而战。

扯了这么一大段,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女侠的人物设计的出处。

摄影:Clement(马来西亚)

《纳雅村》/廖天才(马来西亚)


第一次踏足纳雅(Naah’a)这个加央族村落,是七年前的事。依稀记得当时是跟随黄文强,从美里乘四轮驱动车前往巴南内陆的其中一个村落,先居住在司机的长屋一晚,第二天再乘几个小时的木舟,方抵达纳雅村。

黄文强带我来的目的是为偏僻的村民做选民登记的工作。而我跟随黄文强来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是要看他如何进行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第二是想亲自接触及了解砂州的多元族群,尤其少数族群的生活与文化。而这位四轮驱动车的司机,他就是后来的反巴南水坝计划的猛虎——菲力兆(Philip Jau)。

我在2009年才认识黄文强,2010年第二次跟着他去砂州,万想不到他会带我来到一个鸟都不生蛋,极为偏僻的地方做选民登记的工作。这个工作是义务性质,没工钱好领,一切开销还是自费。记得在内陆的每一餐都是在能省则省的状况中度过,有时候开罐头配煎蛋,就算解决了一餐。

抵达纳雅村,我就被它独特的地理环境所吸引。它建在高高的河岸上。长舟停在河边,人跨出木舟后,双脚要踩在水中,从河边踩着白色鹅卵石往岸上走。拎着行李,向45度长长的斜坡走去,抬头一看,一排长屋就在山坡上。

斜坡建有小屋,小屋内放置着一架机器。文强说那是夜晚村民需要电源来照亮屋子的发电机。小屋旁置放许多拣自河边的木柴,排列得整整齐齐,那是用来烧饭的。长屋门口前,有一种奇怪的小屋,它由四根柱子顶着一个四方形的阁楼,却没有楼梯。四根柱子有一个圆板套。原来它是村民的谷倉,圆板套是用来阻挡老鼠进入阁楼。

环顾村落周围环境,感觉一片祥和。孩子偷偷的从窗口望出来,眼神充满了好奇;老妇远处走来,主动伸出手要和我握手,她有让我感觉惊讶的长耳垂和满手的刺青。我在想:“她小时是如何克服刺青与割耳的痛苦?”

进庙先拜神,来到村落先要会见村长。黄文强懂得这个规矩,首先带着我去村长的家,向他说明我们的来意,看他的回应。

这村长的反应不冷不热,也没说可以在他家住宿,文强就拉了我去找可投宿的房子。还好,让他找到了,是一间经营杂货店的楼上。

杂货店女主人也乐意煮东西给我们吃,之后文强就迫不及待地在村落推销他的服务——免费替村民登记成为选民。

傍晚7点天色就完全黑了。没风的夜晚特别闷热,蚊虫也特别多,可文强的工作精神是很起劲的,不受闷热与蚊虫的影响,一直工作到将近10点,才甘愿“收工”。

黄文强不但替村民登记成为选民,还帮没身份证的村民填表格,回到城市,再找上国民登记局去处理。

2011年,文强被砂政府禁止进境,而我在2012年第二次来到纳雅村。这次来的目的,是观察内陆人如何展开反水坝的活动;砂政府要在巴南河建一个巨型水坝,而若计划成功,纳雅村将是水坝建成之后,第一个被淹没的村落。

第二次的来到纳雅村,增加我对内陆的喜爱与好感。纳雅村从高处望下巴南河,风光无限旖旎。村落被青葱的山峦包围;早上的白雾将山峦包围,傍晚的蝉声将山峦包围,洁白的鹅卵石将河的两岸包围,蓝天白云将青山绿草包围,煞是美景一片!

就在当下,我默默的立了一个愿:要尽一点棉力与村民共同努力来维护这片美丽的风景,让它继续留在这个世界。巴南的风景、壮丽的山河、内陆人朴素无华的生活方式,应该继续留存。

几年转眼就过去。村民强大的反水坝意愿终于迫使砂州政府暂停巴南的建坝计划,美丽的纳雅村暂时将不受淹没在千尺水底的威胁。我与黄文强曾经住过的杂货小店,却早已人去楼空。

摄影:廖天才(马来西亚)

《梅花新谱》/谢国权(马来西亚)


守着这种波澜不兴的日子,内心已经渐渐无法壮阔起来。曾经,我常觉得一个人活着,总得弄出点什么动静来。总以为生活中所有的不平都是为了铸就未来的一种历练。现在是活在未来,而未来,像三月的春闱不揭,一直未来。那时,总觉得该干点什么立德立言的事。只是事与愿违,真没料到我活成了这副德性。

我常常漠视生活中可以成就伟大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耽溺于平凡的生活中细微琐碎的快乐。我期盼惊喜却害怕意外、性喜刺激又意耽平静。我喜新却守旧,固执地认为这是最不过时的浪漫。我迷恋文字、贪图女色、馋涎美食、疯魔音乐,不一而足。

就这德性,还能寄与什么奢望吗?我承认这是一种怯懦,不敢直视各种生活中巨大的相似,还在其中苟安,希望得到某种藉慰。这心存侥幸想借一隅偏安,虽不至于形同与虎谋皮,却可见妄念和贪念一样深重。这道理浅显,只是知道了也没用,始终改变不了事实。

读书讲究悟性,我本来就不高。少年时候透过世界书局、上海书局,从指缝中流淌的赤潮,沾指湿了初心。致使到今天,积攒点私蓄,腆着脸我都不敢在人前说起。一开始这也许就是一种错位、不合时宜乃至最终成了一种误解。只是融汇血液里头,在无数的书扉夹页和日夜交替中化成了左心房上的胎记,像红的梅花,又像墨刑的惩罚。

年近四十之后,许多事也不及发奋了。少时和四叔学棋,黄毛小子常幻想自出洞来无敌手,直至许多天才横空出世,自己马齿徒增,破罐子破摔,也就放任自流而不思长进了。只是心房的胎记耿耿,再无赖也有自处的时候,想想怀抱远大抱负的少年,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这么沐猴而冠,人模人样地混下去,只要心脏够强,脑子浆糊一样,大概也可保下辈子安康无恙,快乐无忧。学点鉴貌辨色,在人世中混出个张三李四,虽够不着伟大,欺世盗名,让人仰视,这么也大致能平衡一下。

都说世事如棋,我还真盼着如此。桔香梅影中,象士守宫、卒马衔枚、车前炮后,各司其职,当中省却许多庸人自扰。人世的烦恼,大抵不过思虑与实况不符。消弭当中的差距,可以耗去无数量劫。摧枯拉朽,甚至不惜赔上整个世界。过去以为无中生有是骂人的话,不承想,骂倒是没骂错,只是可恨这些纷扰真是无由而来。枕梦亦难寻安好,不得人世安稳。

如此,情愿经营生活就像砌四方城,搓个八圈,摸了臭牌,推倒重来。功不上公卿,祸不及家国,偶尔给邻座打点一下,言笑宴宴。输光了,起身离桌。人世,如果这么简单能了多好。

摄影:Nick Wu(台湾)

《有新必有旧》/陈保伶(马来西亚)


新衣、新车子、新房子,谁不喜欢啊?女人的新衣最快变旧,男人的新车子也比女人的车子变旧得快。新房子变旧不旧,那就需要先看一看银行贷款而定。大多数人都喜欢新物质,金钱在某一个程度是可以满足所追求的新鲜感。

至于感情上的新鲜感,金钱在某一种程度上还是可以满足的。友人一妻二子,事业稳定,无愁无虑,但就是烦恼感情。典型的贤良妻子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但友人还是觉得总缺少了一点什么,最终还是金屋藏娇。问他是否会因两头跑而累?他却露出一副满足的笑容说妻子虽把家里管理的一流,但两人之间的感情比所谓细水长流更细,回家是必然,但就是枯燥了一些。而每次与小三会面,那十八岁初恋的感觉又再出现。听到这里,我又搞不清了。到底你是喜新还是念旧? 还是因念旧而喜新?友人不语,只是一脸痴痴的微笑。我说既然和妻子已没感情,倒不如干干脆脆的离婚吧!到时就可以堂堂正正和小三建立新的家庭。友人脸色即刻严肃起来说:不必离婚吧?妻子并不讨厌,只是彼此感情不再像以往一样,更何况如果和小三结婚,那不是重蹈覆辙?

感情的新旧真矛盾。一对恋人相处久了,失去新鲜感,彼此往往都不知所措。彼此没犯错,但就是同样的过程不断重复,久了就失去新鲜感。出轨的原因到底是追求从未有的新鲜感,还是尝试寻回失去的回忆?本人没正确的答案,只知道天下所有的新事总会变成历史。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

《给自己除旧换新的理由》/山三(马来西亚)


雨过天晴,大地呈现焕然一新的气象;遥望苍穹,一道彩虹隐约可见,让人对未来充满憧憬。在面对现实中诸多的不如意,寻求新的出路、新思路也许是一个转机。

已经在同一个岗位任职多年,却因一些因素觉得不再适合呆下去,那么换一分新工作、接触新环境、新同事,既是给自己一个新的突破口,也借机重新认识自己的能耐。虽然这免不了有一段重新适应的过渡期,但这总比死活赖活地抑郁着不自在好些。

曾经很爱一个人,但是现在不爱了,无论是你或他不爱,“放下”也许对双方都是好事。记得有一回盯着个学姐把前度送的东西一件一件地“缅怀”后,然后再一件一件地放进箱子、封口,还是我陪着搭车去到一个离宿舍颇远的垃圾收集箱搁下的箱子,她说:旧的东西丢掉顺带把旧的人也忘掉,免除“睹物思人”的顾虑。

当然,也不是每一回遇见不顺才想到换新,有空不妨对自己来个大扫除,比方说:东西用久了,也许还没坏,但是就是有点腻了,买个新款来取悦自己,正如林明辉所说的“奖励自己吧!”;或是买件新衣、换个发型让自己改变一下形象,也让别人对你有崭新的一面;将住家环境的摆设换个样,也许,至少在接下来的这几天心情会是不一样的吧?

换言之,“贪新鲜”是人人皆有的,但我也认同林高树说的“贪新鲜”并不一定就是喜欢,至少不能与喜欢的持久性成正比,看看时下电视节目每一季推陈出新地变着花样,为的就是要满足观众们“贪新鲜”的心理,但却不代表每个观众都喜欢这种新变化。

且撇开喜不喜欢这个问题,有的人纯粹只想找些新鲜事儿来填补当下的空缺,或者强迫自己喜新“忘”旧。因为一旦接触新事物就必须耗损一些心神精力,让兴奋感、新奇充斥于脑海中,忙碌地吸收及消化。或许我们可以理解成通过新事物来安抚现在的患得患失,慢慢或暂时忘却旧事物。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要我们敞开胸怀去接纳新的东西,未来的自己一定会更好!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喜新》/江扬(丹麦)


现代社会有一个流行语——断舍离,意即断绝和舍弃超出实际生活所需的物品,以此引领人们回归极简主义的生活。这源自人们在过度消费之后的反弹。对固有物的厌腻,对新目标的渴求,是人的天性。从孩提时代起,幼儿便会为了求而不得的新玩具本能地对父母以哭闹相挟,可一旦满足他们的要求,玩具带来的新鲜感却很快消褪,没多久就被弃之墙角。消费时代将人类这一天性不断极化与外化。女人们无论如何跟风囤货,衣橱里永远缺少一件当季流行的新品;对于男人们来说,功能完好、尚处服役期的电子产品被早早淘汰换新,可能仅仅因为旧了、过时了,或者不怎么喜欢了。依托于一次次的消费行为,久而久之,我们的生活空间乃至精神园地都被大量冗余的废物挤占了。断舍离虽然不能使我们彻底脱离恋物的泥沼,却时时提醒我们,物质生活是可鄙的。尤其是今天当我们渐渐有底气和财力去追求生活的丰富性的时候。

不过,如若我们将喜新的源头归结于肤浅的占有欲在作祟,又有些片面。实际上人们喜新的习性,普遍存在于艺术欣赏、人文审美等更广阔的范围内。画家陈丹青说到,当他被一幅佳作吸引,爱上这个画家,同时又会心生歉疚,仿佛背叛了此前酷爱的画家。这是很多人在阅读或艺术欣赏时的共同体验。这种负疚感可以理解为,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淫,使得我们的言行处世总是谨慎地保持着贯彻始终的自觉。但艺术的美是多维的。不同于一个立于道德洼地的负心汉,当我们转而发现一个更伟大的创作者,喜爱并赞颂他,这并不是思想的变节。人的认知体系并非处于恒定的状态,而是时移境迁,随着人生阅历的累积,不断地被填补、被修正、甚至可能被颠覆。新思想或新审美带来巨大的冲击,少数的先行者们勇敢地开拓出新的疆域,他们的创见将庸众远远甩在身后,即便被冥顽不灵的保守派排挤也在所不惜,直至最终在历史的天空熠熠生辉。

因此,无论是断舍离还是新审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喜新,而是要判断这个“新”是否有可喜的价值。如果它为我们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希望与悸动,那么做一个审美的变节者又有何妨?否则即便时时念念断舍离,也不过是徘徊于禁欲与纵欲的世俗窠臼。有质量的生命永远需要追问意义何在,每时每刻都要从这个旧问题中求索新感性,这才是喜新的最终指向。

摄影:林明辉(瑞典)

《新词新语》/野子(马来西亚)


以前看鲁迅写的文章《论‘他妈的’》,感觉这位先生十分有趣,实在跟他那几张一脸严肃的标准肖像配对不起来。在文章中鲁迅也承认自己不知道这句“国骂”的由来及始于何处,文章是1925年发表的,所以“他妈的”至少也有百年历史了吧?有时候我会幻想那看来似乎同样有点幽默感的孔子,假如有机会穿越到今天而听到这句话,他老人家会是个什么样的反应呢?按人之常情推测,就像一般人唱歌前会试一试麦克风那样,孔子大概也会“试骂”几声吧?如果真有此事,相信那些法海型的卫道之士当场表情一定很尴尬。

语言是有生命的,一直有新词新语诞生。三十年前吧?第一次见到台湾人把“钱”分解成“金哥哥”(金戈戈),感觉太好玩了!后来又见到“贝哥哥”(贱)的用法,新鲜感稍逊一筹,但还是很适合用来损人。不过这些词现在都没听人用了。“鲁蛇”一词同是台湾特产,之前百思不得其解,后经高人指点,才恍然大悟loser音译后就成了鲁蛇。台湾以前有首叫《爱老虎油》的歌也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爱老虎油”者,I love you也!其实,玩英文音译的老祖宗要算上海洋泾浜英语吧?爹要发茶(father)娘卖茶(mother),丈人阿伯发音落(father-in-law)。这也让我想起以前在外国上大学的某位同学,此君英语之破无与伦比,大家公认不谙华语者绝听不懂他的英语。我知道这有点玄,请慢慢领悟,不必心急。

成语新解也能起到一定的出人意表效果。譬如用“一毛不拔”形容毛笔品质好;“度日如年”来形容日子过得很开心,每天都像在过年一样;“有机可乘”解释成出门有飞机可乘搭;“何足挂齿”是在质问谁的脚能够长出牙齿?形容废话;“指鹿为马”形容有创意。我个人很欣赏成语新解的尝试,常常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惊喜。

网络时代更是新词新语产生的温床。“蓝瘦香菇”(难受想哭)、洪荒之力、吃瓜群众、有钱就是任性、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为何放弃治疗等等都是网络流行语。有时候太流行了,看样子迟早要被编入词典,反而一切又回归平淡。

在马来西亚,特别是那些在茶室里聊天消磨时间的老先生们,说得兴起经常要用广东话大骂一声:“丢你阿兴”。意思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话。他们总是说得一副字正腔圆、兴高采烈的样子,让我以为那应该是广东人的“省骂”。后来看电影《新难兄难弟》,背景放在五十年代的香港,电影中不论是梁家辉还是梁朝伟,说起“丢你阿兴”时都生硬非常。估计这句话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是流行语,到了拍摄这部电影的1993年时,却连道地的香港人也骂得不顺口了。看来,我们的老先生们已经成功在茶室延续了这一句粗话的生命,至于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不知道了。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澳洲人的购买习惯》/周丽雯(澳洲)


澳洲老百姓的购买习惯当然跟口袋里的钱包满不满有丝丝入扣的紧密关系,不过最近火红的几间大型百货公司都是走廉价路线的,IKEA啦,Kmart 啦,都是些平价得会让人有时候会不小心多买了些原本不想买,但是看了价钱就非买不可的百货公司(IKEA货品在亚洲以外的评价并不高)。虽然如此恶习相信跟本人是待在家里多年的家庭主妇有些关系,不过看着那排队付钱的长长人龙,应该对这些百货公司有信心的买家还是大有人在。

平价,换句话说,品质相对就得差些,寿命一般也会短些。不过好处是,可以经常换。坏了当然得再买新的,看腻了也可以换个新的。因为不贵,不会心痛,说换就换,多潇洒!东西“又平又美”已经够让人开心,如果能够“又平又美又新”,那么人生都美好许多了!

再看看电子产品,两年一新款,五年的款式都可以放进电子博物馆了。这除了科技进步,买家的喜新心态应该占了不少成分。不然这里的手机公司也不会天天推出两年分期付款配套,好让顾客每两年换一次手机。

消费者的喜新习惯和美好人生,看样子其实都是被商家牵着鼻子走出来的。

摄影:Nick Wu(台湾)

《萌え》/刘明星(马来西亚)


萌成为可爱的同义词是相当晚近的事。象萌萌哒这种贴近新人类用语的描述大概也就是网络论坛兴起后发生的。

从萌芽一词来看,心中萌生一股说不出的感受,这萌起大有破土而出的力道。这些个萌的用法都属于传统用法的范畴。

但现在流行的萌娃这类用法显然并不是向来如此的,想要溯源此用法,我首先想到的是用搜索引擎的功能,于是乎得到的结果带我到维基百科的萌条文(https://goo.gl/uuw16w),是直接符合搜索目的的。

果然与原先设想的同是出自日本动漫。于是冒起小叮当圆鼓鼓的形象,还有大雄等人。他们都是属于可爱的,不是吗?又或许是少女漫画里超大的眼睛,超小的口鼻,也都很萌。

1945年罗仁兹(Konrad Lorenz)提出的婴儿典型(kindchenschema)–学术界似乎按照schema为图式的直译而取用婴儿图式,则看来有点太图画了–显然早就对这可爱的现象有所认识了。动物界在年幼时候显得特别可爱是延续生命的其中重要因素。在无助的幼儿时期,长得可爱所得到的怜爱感觉保证了受到足够的保护来继续活下去。你去留意那些毛公仔,大多都是取了哺乳动物年幼的形象而显得可爱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动物的幼儿都有可爱的外观,也因而并未受到同样的爱怜。新生命是自然界最值得赞颂的现象,天地有大德曰生;由此而言,萌芽作为可爱的现象半点也不突兀,即便生命也可能极度坎坷,新生命毕竟是百鸟争鸣百花齐放的先决条件。

日本动漫深谙萌文化的力量,在这方面的出力算是美事。不过日本动漫也有血腥暴力的一面,那和现实虽然是符合的,但就不应该大加鼓吹了。

圆圆的,无棱无角;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神,无助的表情难道不极度惹人怜爱?

萌,毕竟可爱。萌萌哒这种新用法还是可取的。

摄影:陈保伶(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