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辈子遇见贵人、益友的几率,和见到鬼、中大奖的几率估计差不了太远,都是听说的多过亲身体验的。日常生活跟打仗还是不太一样,没那么波澜壮阔。反而是一些萍水相逢的人,更实实在在留在记忆中。
那是在加拿大读大学预科时候的一个冬夜,在回家的巴士上巧遇一个当地人,我们在同一站下车。车上有一名搭客表现得有点不上道,他下车后有点激动地发表了一些意见,我当时的英语程度只够表达This is a book之类的想法,无从添油加醋,唯有点头表示赞同。他很高兴,把包里刚买的一件毛衣送了给我。我们交换了电话,也通过一两次电话,知道他是汽车销售员。一位同学的加拿大籍房东问,在马来西亚我们流行送陌生人礼物吗?我说没有这种习惯。她说加拿大也没有,提醒我小心这个人。这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互联网流行后我去搜寻过,那个城市里同名同姓的人有好几个。我一直不觉得他是个坏人。他的名字叫Peter Moses。
美国大学在当年对英文的把关很严格:每一百个字超过一个错误,不论是错在拼音、文法,还是标点符号,一律不及格。留学生可以稍微优待,但是标准为模棱两可的“老师自行决定”。我的英文没那么好,每次交英文课的作文前都去找英文系的“义务语文助手”帮忙检查。有次客满了,一位路过的热心美国学生自愿帮我修改作文。他是研究生,原本也读电机工程系,结果是数理方面的科目把他打倒,于是转去读自己比较拿手的英文系。那是发生在大四的事,毕业后也就失去联络了。二十几年后,我从校方卖的校友通讯录翻到他的电话号码,然后选了个黄道吉日打电话过去。他当上了律师,说话的语气跟当年完全一样,不过不记得曾经帮过一名留学生修改作文了。不要紧,我还是对他当年的拔刀相助表达了感谢之意。他叫Tim Gartin。

美国大学生一般夏季不上课,都回去老家,以致校园空荡荡。大学生如果在校外租房子,签的大多是一年的租约,为了不白白浪费,通常夏季的那两三个月就以廉价招人来代住。在密西根工艺大学我第一年住的是夏季度假屋,夏季抢手,过后就租给大学生,签的是只有九个月的租约,因为夏季游客愿意出更高的价钱来短住。那年夏天我跟我们大学的滑雪队一起住了三个月。据说,美国冬季奥运会的运动员有很多出自那间大学,这些室友说不定后来还代表过美国去参加冬季奥运。滑雪在美国不属于篮球、橄榄球、棒球之类的热门运动,以致滑雪队队员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傲,而且都非常温和有礼,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向他们讨签名,也不曾见到任何粉丝来讨签名。秋季开学前我就搬去另一处,半年后完成论文,然后准备离开密西根。离开前在校园偶遇滑雪队的队长Tom,知道我即将离开密西根,他向我道别:have a good life!这句对白在电影中听多了,现实中那却是唯一的一次有人对我这么说。我很喜欢这种告别,现实点,此别即永别,不用婆婆妈妈!可惜的是,我忘了Tom姓什么。
我一直试图把生活维持在一种水波不兴的状态,然后在淡而无味中细细品尝记忆。偶尔,也会跟家人分享这些记忆,她们都不打岔,是不希望打乱我的回忆吗?她们不说明,我也不觉得需要追问。
- 照片摘自网络。说明:1)爱荷华州立大学钟楼。2)密西根工艺大学电机系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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