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习惯,洗澡后总会拿出件新毛巾抹干脸蛋后就抱着窝在沙发或床上,偶尔代替手抹抹鼻子,擦擦脸,看戏看得很感动的时候还可以抹掉眼泪,然后抱着毛巾入睡。
如不是和我那出差多年的室友说她发现我有这个习惯,我还真不以为意。她说我对我的毛巾就好像对待臭臭那样,虽然每天都不一样,但每晚都需要毛巾来“慰藉”情感。这真是一段很有趣的发现和对话,即使我不觉得我家那几件毛巾除了抱得舒服外,还具有这种力量。无可否认抱着毛巾进出客厅房间和睡觉是我的习惯。
其实我身边一些妈妈们是把面巾给孩子当臭臭的,因为面巾可以每天更换,枕头娃娃当臭臭就没那么卫生了。
还真的不能小看臭臭的力量,它可会让大人失去理智。我说枕头要三年换一次,而男友那个扁塌塌的小枕头已“活”了十世,一切都够了。结果得到的回复是那枕头比我年纪还大,是古董,特别珍贵,不要“以下犯上”!然后就把它放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等我不在的时候再拿出来。好吧,我就让你多留你的挚爱一点时日,总有一天你还是得舍离这小家伙!我不排除效仿我妈妈的做法。
我不知道妈妈们要孩子“断”臭臭是不是和我妈一样,狠心一把直接了当在你面前丢弃,让你见证无可挽回的事实,然后断舍离。
我的臭臭是个兔八哥(Bugs Bunny)棉娃娃,连耳带脚大概四五十公分长,凉凉的滑布身,很好抱之余也很好清洗(丢进洗衣机里就行了)。我不记得第一次见兔八哥是什么时候也完全没印象,脑里有的儿时记忆和画面,它一直都在。
随着岁月流失,兔八哥也会“衰老”。有好几次都需要妈妈修补其双耳和头部的裂缝。想象一下小朋友如何拿着兔娃娃到处跑,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兔八哥的耳朵要动那么多次手术。
直到某年妈妈除掉了娃娃的耳朵,把连接处死死地缝起来。娃娃“整容”了,变成没耳朵的兔八哥。但主人我依然对它不离不弃,还因为娃娃没了耳朵剩下圆圆的头和身,像极个小婴儿,于是替它改名叫baby。
记得有一年妈妈三翻四次要把baby丢进垃圾桶,我都是用跑、用抢、用闹地从妈妈手中“救回”baby。然后把baby藏在玩具堆里,自信地认为妈妈看不见就不会丢了。
然而,丢baby始终是妈妈的决心。那天放学回家,妈妈大扫除把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事情不妙,baby不见了。问妈妈,妈妈嘴角上扬说不知道。这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我找遍家里的每个角落甚至翻了厨房的垃圾桶都不见baby……
结果,我走出阳台往楼下的超大垃圾槽一看。Baby就躺在堆积如山的垃圾堆里,直直地望着天,望着我。
我“噢!No!”一声,眼泪滑下还责备妈妈“侵权”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baby丢掉。(你三翻四次地救baby于升天,难道就不知道妈妈根本没考虑这点吗?)
妈妈只是冷冷地说:“要的话就下楼去拿回来咯!”
我看着那臭臭又肮脏的垃圾槽,还要爬上去跨过垃圾海才可以拿回baby……
“无赖”!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baby了。就是那个画面:陪我接近十载的兔八哥,又名Baby,在那晴天大太阳下壮烈地躺在垃圾堆里,望着天,望着我。
作者提供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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