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原谅”这件事,就会联想到与之呼应的“道歉”。不论大错小错,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做错事就得道歉。一声“对不起”说出来,在情在理似乎就可以化解别人对你生气的念头,当然这得看你做的“错”事在对方来说是否造成任何伤害。举一个例子,你走路一时走神撞到路人甲,正好甲走路也比较急,所以被撞到也觉得不碍事;同样的情况,另一位路人乙却被你撞到连带撞向路边的栏杆,这胳膊撞得有点疼,而他的白色衬衫还染上一大沓污迹,那各位看官评断下他会那么轻易地原谅你吗?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这是在90年代台湾偶像连续剧《流星花园》的男主道明寺的口头禅。意思很明确,即:做错事不是“对不起”三个字便可一笔勾销,是要接受一定程度的惩罚才算数!尾缀那一句还隐含着一层:即使你道歉了,我也未必原谅你。再说回方才那位被撞到的路人乙,他正好心情糟透了,被你这么一撞,胳膊疼,衬衫脏,再看一眼长得不怎样的你(好吧,认为自己是美女帅哥就当乙是个自恋狂),心情更是跌入谷底,虽然你连声“对不起对不起”,但这却平息不了他的怒气,他立马破口大骂你几句,然后还要你赔偿医药费及洗衣费。有没有遇到恶霸的感觉?谁叫你走路不长眼,自认倒霉呗!
事实上,我们会不会有一种错觉——只要我诚心诚意地道歉,别人就应该原谅我?毕竟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不是任何事都可以打包票不重犯,就像因走神而撞到人,你可以保证自己绝不会再撞到人吗?而且偏巧又再撞到路人甲或乙,那只能说你俩冤家路窄,或是暗叹出门没看黄历。另有一种情况,因你的无心犯错而造成无以挽回的局面,还是一开始说的撞到人的你,这回换了路人丙,丙其实也并非小器之人,但很不幸的,这次因被撞他摔倒至脑溢血晕了,这下可大件事了,丙立马被送院抢救!人命关天,伤害已致,道歉或原谅与否似乎变得毫无意义。
换言之,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请务必要感谢原谅你的人,因为他的宽宏大量不计较,你方得以“无罪释放,获得重生”,善哉善哉!
摄影:李嘉永(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