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闹哄哄,世界的肺炎病毒也乱糟糟的情况下,让我来点轻松一点的题材吧!英文叫“ex”,中文叫“前任”。前任男女朋友,前任太太丈夫,甚至前任老板员工,我还听说过“前任朋友”,就是指脸书上面不再是朋友圈里的人。这些人,都是些曾经对你很熟悉,但是现在因为某些原因,不会在意你,甚至憎恨你的人。你会原谅他/她吗?对这些曾经那么亲密,那么熟悉的人,为什么我们会变得陌生了,甚至厌烦、憎恨了?真的就只是因爱而恨?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奇妙。就说这婚姻吧,现在的人,的确比较大胆做决定结婚,可能是因为离婚比较普遍了。结婚后也可能大家知识面广了,选择多了,离婚这码事就不像以前那样难以想象了。我朋友圈里常说,二十几岁结婚,三十几岁生孩子,四十几岁再结婚再生孩子,搞得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你爸我爸都不是一个人,乱的很。我小孩班上的家长很多都不是同一个住址,离婚了,分居的,常有的。爱情刚开始的时候,爱得你死我活,离婚时又恨的上法庭一副告不死你誓不罢休的样子。爱和恨之间就差那么一点点吗?真的可以变得那么快吗?
对这样的关系,我很有一套法子。放一边,让时间去冲淡,然后我这很阿Q的脑筋,会自动删除不愉快的记忆,留着快乐的记忆,然后我就可以快乐的活下去了。很多人会说我这样会很危险,很可能会重犯同样错误。可是也真没这样的机会被同一个人“骗”两次啊!所以以我的经验,这招是可以考虑的!哈哈哈哈!
话说回头,恨一个人,真的是跟自己过不去。当然,事情刚开始,有这样的情绪是能理解的。但是时间长了,对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你还耿耿于怀,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是什么?也许就该像英语的一句话,forgive but not forget, 原谅但是不忘记,应该是最理想的方法。
阿Q也好,不忘记也行,重要是,别难为自己,人生苦短啊!
摄影:Nick Wu(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