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贼船/江扬(中国)


最近中国社会较受关注的一条新闻是浙江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被一对陌生男女拐走,成为了这对男女自杀的殉葬品。这条新闻受到关注的原因与其说是公众对于无辜幼童命运的担忧,不如说是对于蹊跷案件的猎奇。毕竟在一切以利益为先的当下中国,拐而不卖的人贩子实在太稀罕了。儿童拐卖问题、留守儿童问题以及粗放的幼童教育问题,乃至社会的信任感问题,这些老大难问题虽然由于它们的老大难变得越来越难以挑动社会的神经,但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如果因为对于恶的见怪不怪而就此麻木不仁,那么这种“平庸之恶”就成了吃瓜者的原罪。

然而,更令人喟叹的不是这对男女的自杀动机或者自杀方式,而是他们生前最后的行为选择——他们不仅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挥霍殆尽,还顺带残害了一个无辜的女孩。虽然在现代多重利益作用的挤压下人文教化已经岌岌可危,但就算抛开现代的人文思想不提,仅仅是老话说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或者西方基督教强调的死亡救赎,都证明了东西方社会共同珍视的在临死前对于善的皈依。也就是说,人类固有千万种作恶的动机,但无论生前如何作恶多端,只要死前能重新忏悔向善,就能被谅解。而这对男女的人生路径向我们展示了“作恶到死”的活法,将作恶进行到底,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从无神论的角度说,这样的做法倒也合乎理性。既然没有什么来世投胎,恶报地狱,那么为何不能作恶到死呢?而且,恰恰因为在死前的作恶必将逃过所有现世的惩罚——无论是身体惩罚还是精神惩罚,都将无法作用到将死之我,那么这样犯的罪不是更加酣畅淋漓,更有作恶的快感么?当这个世界向我展示了它所有的丑陋与恶意,我为何仍要对它报之以歌?世人教我热爱生命,热爱这个世界,但生命待我如此不公,世界对我如此不善,我为何仍要以德报怨,坚持爱它?倒不如找个人同归于尽来得痛快!联想到在美国伊利诺伊被害的中国女生章莹颖,案犯直到审判的最后一刻都没有一丝道歉与悔意,这不是用精神疾病可以来开脱的。人们习惯于将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做法归纳为精神病,但这恰恰是对坚持理性的粗暴归类。而那些听命于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世俗戒律,却更像缺乏独立思考的盲从。

这当然是一种盲从,只不过,它从的不是他人大众,它从的是人类自身的DNA。善的基因潜藏在众多人类的身体血液中,让我们大多数人不仅在生前就不断践行道德正义,更是力求在死前将一生所犯过的罪错洗刷忏悔。这不仅是社会的道德规范,这更是人类社会自身繁衍昌盛的需求。这种需求或以道德规范,或以宗教迷信,或以各种其他方式注入我们社会的DNA,让人类社会邪不压正,让人类共同体繁衍至今。每当有恶人出现,要将人类社会导向灭亡之际,总有更多善的力量站出来,与其抗争,与其搏斗,直到人类社会重新走向正轨。因为有些人生来就是免疫白细胞,注定了与那些生为癌细胞的人势不两立;他们都是同一母体所生,但他们不是同类,他们生来就是要相互斗争到死。人类生生不息,斗争绵延不止。这是你不幸上了人类社会这条贼船的宿命,这更是你生而为人的使命。

摄影:周嘉惠(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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